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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子贷款不还

发布时间:2022-06-14 21:12:16

㈠ 离婚房子还没有还完贷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离婚后房子贷款没还完可以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㈡ 两人离婚房子的贷款没还完该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离婚时如果房子贷款未还清,法院一般会判决得房的一方承担贷款,并按照双方约定的份额支付对方房屋折价款。如果其他条件相同,法院优先考虑把房子判给主贷人一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㈢ 如果夫妻离婚,但房贷还未还清,该怎么处理

如果夫妻离婚,房贷还未还清,这种情况的处理,一般是看夫妻双方两人能够接受怎样的处理方式。如果能够协议离婚,两个人协商解决的话,在对于财产划分的时候,可以一方持有现金,另一方持有房款,那么房贷未还清的话,也按照相应的债务进行划分,由另一方将剩余的部分补偿给其中拥有房产的一方,这样就能够将房子进行完美的处置。但是许多人也不愿意以这种形式,那么就可以将房子卖掉再将房款进行平均划分,这是一种比较直观,且能够让夫妻双方都接受的方式。如果一方不愿意卖掉的话,就要出资购买另一方的房产也是可行的。

其实两人在茫茫人海中相遇,最后步入婚姻的殿堂,都是一种缘分,可惜的是婚姻的道路有岔口,很多时候都是以遗憾收场,但这个过程中我们还是因为尽其所能的做到最好,对得起感情,对得起自己。

㈣ 民法典离婚后房子贷款没还完怎么办

法律分析: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双方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㈤ 房子还有贷款未还,离婚会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房产贷款还未还清的分割方式:

1.房屋购买于婚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婚前付款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房产也属于一方的财产;

3.婚前买房,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㈥ 离婚后房子贷款没还完怎么办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首付款的支付方名下时,离婚时对方房产的分割应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产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人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的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㈦ 如果夫妻离婚但房贷还未还清,怎么办

如果夫妻离婚但,房贷还未还清,怎么办?这个问题比较麻烦,这个要分情况的,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一:房贷属于婚期财产

如果现在夫妻离婚了,房贷是婚期的财产,你女方买的,结婚后双方共同还房贷,那么房子还是属于女方的啊,如果改成双方共同财产,那就另当别论啦!所以如果是婚期财产,那现在夫妻离婚了,之前是谁买的饭房贷就是谁还啊!

二: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夫妻离婚但房贷还未还清,离婚的时候时候如果没有特殊划分的话,房贷作为共同债务是要共同偿还额,但一般在离婚的时候都会伴随着财产划分,债务也是一样额度,离婚后房贷仍可以一起偿还,也可以约定由一方偿还,主要有当事人进行决定。这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吧!你们也可以找专业对口的律师事务所,进行专业指导。

三:能过就一起过吧!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如果可以还是别离了吧!都是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虽然你们之间发生了一些不愉快的事吧!但是既然相爱过一场,就好好珍惜眼前人吧!相互之间都包容一点,相互理解一下,离了就算以后复合了,也会有裂痕的。如果都有找别人了,也未必就比眼前人好吧!所以都珍惜彼此吧!就不会有这么多麻烦的事啦!

㈧ 房子贷款还不上离婚后怎么办

法律分析:首先夫妻双方可以协商谁归还贷款,但是对外不发生效力。对外首先需要确定房子的性质,如果属于一方个人的财产,那么就属于一方个人的债务,房子归属于谁,抵押贷款就有谁归还。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债务的归还依然是双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㈨ 离婚后对方房贷不还怎么办

离婚后,对方房贷不还的,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处理。离婚后,对方房贷不还的,当事人应当按照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房贷属于个人债务的,即使对方不还,跟当事人也无任何关系,不需要帮对方进行偿还;
2、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约定由对方偿还的,但是对方不还的,当事人应当按时去偿还房贷,然后再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把钱还给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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