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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2019个人新政

发布时间:2022-06-14 21:20:00

❶ 个人住房贷款大调整,谁是最大的受益者

个人住房贷款大调整,对于还没有办理过个人住房贷款的工薪阶级或者是中产阶级他们的受益是最大的。因为这样会减少他们的购房压力。当然也间接的对于经济以及消费,都有很大的影响。因为这样老百姓就不会因为住房贷款压力太大而减少消费。

最为重要的是老百姓自己本身,如果没有太大的个人住房贷款的压力,那么对于自己的生活品质带来很大的提升。因为这样老百姓就会有闲钱来从事,进行其他的消费,而不是将自己所有的资产全部压在住房贷款上面。所以这项调整本身就是既利国又利民的一项措施。

❷ 买房贷款新政策

全国范围内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85%);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按8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5.45%),与当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实际最低利率水平基本相当。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将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及时确定当地LPR加点下限。加点数值应符合全国和当地住房信贷政策要求,体现贷款风险状况,合同期限内固定不变。与改革前相比,居民家庭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基本不受影响。

(2)住房贷款2019个人新政扩展阅读:

应缴的税费

契税: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交易或赠与等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赋。

营业税:对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按率计征的一种税赋。 营业税附加:指对缴纳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缴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城市维修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

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原值或房产租金收入的一定比例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赋。印花税:指对在经济活动中或经济交往中书面确立的或领受的房地产凭证征收的一种税赋。

个人所得税: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转让、出租或其他活动并取得收入,就其所得计算征收的一种税赋。


❸ 北京:房贷利率按兵不动,银行对贷款人资质要求更严

近期,广州、上海、杭州等地不断传出银行按揭额度紧张、房贷利率上调的消息,甚至有市场传言一些银行已暂停了部分城市的二手房贷业务。作为一线城市的北京,房贷市场如何?利率和额度是否出现了变化?北京青年报记者近日走访了北京多家国有行、股份行和中介机构,从反馈情况看,目前北京的房贷行情和楼市一样基本平稳,房贷利率按兵不动,大部分银行的额度都不紧张,二手房也没出现停贷现象;只有少数银行表示额度告急。此外,有中介反映,银行对贷款人的资质要求更加严格。

房贷利率按兵不动

“北京的房贷利率一直还挺稳,没怎么涨。”昨日,在北京干了多年房产中介的小曹告诉北青报记者。各银行目前的房贷利率都还是执行首套在LPR基础上上浮55个基点,二套上浮105个基点这一标准,具体来说,目前是首套5.2%,二套房5.7%。某股份行个贷经理称,北京地区的银行房贷利率都是一样的,大家都统一定价,最近很平稳。

根据央行规定,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新政后,北京地区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为: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 55个基点,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相应期限LPR 105个基点。这一标准至今没有改变。

多家银行表示二手房没停贷

买房人更关心的银行放款时间与银行额度紧张程度密切相关。两家国有大行和一家总部在南方的股份行的北京分行人士均表示,目前个人贷款额度并不紧张,放款周期跟以往一样,并不需要排队预约;他们的二手房贷款也正常进行,没有停贷。

有国有大行支行个贷人士介绍称,该支行合作的楼盘不多,现在额度不紧,也不需要排队;放贷周期方面,纯商贷从批贷到放款大概两周时间,公积金贷款慢一些。

中介小曹表示,现在申请房贷不难,银行批贷快,放款周期跟以往差不多,快的一两周就能放款,慢的可能要一两个月。

朝阳区某专做高端楼盘的中介机构经纪人小王表示,现在申请房贷的利率和放款周期都没有明显变化,放款时间大概在一个月左右,具体情况各家银行会有所差异,感觉最近有些银行审核贷款比较严,对贷款人的资质要求比较高。

少数银行今年以来额度一直紧张

不过,也有少数中小银行表示,房贷额度今年以来一直比较紧张,这并非因为最近贷款需求大增,主要是因为年初“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新政实施的缘故。某股份行北京分行人士称,总行今年就没批按揭贷款的额度。还有一家股份行支行人士称,虽然现在还有一些额度,但所剩不多了,客户申请房贷需要预约排队。

今年1月1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正式实施,对银行房地产贷款和个人房贷余额画出“两条红线”。部分银行房地产相关贷款余额占比超标,要在过渡期内需要逐步压降。

有银行业人士表示,部分银行出现额度紧是因为他们的总行在监管方面的指标超标了,所以会受限;而那些没有超标或超标压力不大的银行,在额度方面自然就不紧张。

分析

房贷行情稳定背后是楼市平稳

和北京地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其他一线城市房贷利率今年不时传来上调消息,特别是广州地区房贷利率已连续4次上涨。近日,全国多个重点城市又陆续传出银行贷款额度紧张,放款周期拉长的消息,部分城市还出现二手房停贷情况。

为什么北京的房贷行情如此平稳?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各个城市的房贷情况主要跟楼市表现息息相关。最近,南方很多城市成交量大增,贷款需求大涨,虽然银行并没有刻意控制贷款供应,但相对巨大的需求,额度肯定不够用。而北京以及北方不少地区,楼市成交平稳甚至清淡,贷款需求不多,所以额度不紧张,利率也没涨。张大伟认为,这次南方很多城市房贷额度告急,并不是政策调控的结果,主要是市场原因。

中原地产研究中心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北京二手房成交住宅套数达到了11万套,创出2016年下半年来的最高点,新建住宅网签成交突破3万套,创出最近8年同期的最高点。

但是,在张大伟看来,当下北京楼市处于市场的暖冬,远远未到小阳春。他认为,北京市场属于全国一二线城市最稳定的楼市,购房杠杆难度最大,这种情况下,市场不太可能出现高温。北京持续重申一旦市场过热就会调控,这也抑制了市场的过热。

多名银行业内人士也认为,过去两年,北京房价表现平稳,预期也稳定,房地产调控成效显著。未来,北京地区整体的贷款利率水平仍然会保持平稳态势,进一步收紧的概率并不是非常大。

也有市场人士认为,如果下半年北京楼市悄然升温,不排除利率会随着贷款需求的增加而上涨。但从现在的情况看,即使上涨,空间也不会很大。

❹ 2019年深圳购房有什么政策

1、2019深圳购房发布调控新政,规定购房人离婚 2年内申请住房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各商业银行、市公积金中心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执行;若无房贷记录且能提供离婚前家庭无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若能提供离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按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执行。

2、这是深圳首次针对离婚买房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时隔一天,8月1日,一份配套实施细则《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又对上述信贷政策进行“填漏”。依据配套细则,对于离婚2年内、婚前家庭仅有1套住房证明的购房者,若想执行首付不低于50%的比例,还必须满足无房贷记录的要求。

3、2019深圳购房其他情况下,贷款首付款比例依然不低于70%。这意味着,通过“假离婚”获取首套资格或降低首付的投机购房“口子”全面收紧。

❺ 新政二套房可贷额度降至60万,南京公积金政策没变化

4月12日晚间,国管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称,将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同时二套住房贷款的最高额度由80万元降至60万元,新政自2019年4月15日起执行。记者了解到,国管公积金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目前南京的公积金政策没有任何变化。 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马祚波
国管公积金:实施差别化贷款政策
国管公积金主要是指中央国家机关及在京单位等国管单位的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以及中直公积金(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区别于北京市管公积金,国管公积金由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管理。
在4月12日晚间由国管公积金发布的通知中,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措施进行了调整,包括调整贷款申请缴存条件,申请贷款时的缴存时间由原来的“借款申请人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调整为“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此外,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由“认房不认贷”调整为“认房认贷”,并将首付款比例由统一的20%,分类调整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首套住房的,首付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60%,同时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降至60万元。
通知中还明确,借款申请人的贷款期限由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申请人70周岁调整为最长不得超过65周岁;月还款额上限由“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收入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调整为“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
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没变化
针对国管公积金的新政,南京公积金的贷款政策会有变化吗?业内人士介绍,两者并没有关联,南京的公积金贷款没有任何变化,仍按照之前的方案执行。
2018年4月1日,南京市提高了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购买首套房的最高可贷额从30万元/人调整为50万元/人,夫妻双方由60万元/户调整为100万元/户,购买二套房的仍按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执行。需要指出的是,买房人只要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的公积金,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且可贷额度并不与缴存年限挂钩。
目前,南京市针对购买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为:
1、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南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无已登记的住房;
2、家庭成员名下无由法院、民政等有权部门出具或签署的判决书、调解书、协议书等,明确归家庭成员所有但还未在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做转移登记变更的房产。
去年4月1日还将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由32平方米调整为40平方米。以家庭为单位计算,如果现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20平方米,则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如果家庭现有首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在满足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40平方米的条件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第三套房与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依然拒贷公积金。

❻ 2019公积金的新政策是什么

新政一:租房提取公积金 无需租金发票和完税证明

2019年1月,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出台新规定,放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新规指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新政二:公积金贷款二套房首付 降至两成

2019年8月31日,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北上广深4城市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自主决定最低首付款比例。此条新规9月1日起执行。


(6)住房贷款2019个人新政扩展阅读:

公司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公司的公积金来源有以下几项:一是股票溢价发行时,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二是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按比例提存部分法定公积金;三是股东大会决议后提取的任意公积金;四是公司经过若干年经营以后资产重估增值部分;五是公司从外部取得的赠与资产,如从政府部门、国外部门及其他公司等处得到的赠与资产。

❼ 房贷新政策

1、今年8月17日央行发布公告,决定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意思是自那时起,银行发放的新贷款(房贷除外)主要参考LPR,而不是原来的贷款基准利率。

2、今年8月25日,央行发布房贷新政,自2019年10月8日起,商业银行新发放的房贷也要参考LPR(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LPR)。

上述两项新政发布后,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就是说还有10%的新贷款以及前面两次新政之前的存量贷款还没有参照LPR定价,有人做过统计,涉及超过28万亿个人贷款。

新房贷以及存量房贷之所以推迟到10月8日以及今天才实施或出台方案,就是因为涉及面广,影响量大,关乎众多购房者的钱袋子。

❽ 央行新政釜底抽薪多家银行房贷限额 购房者或遭违约风险

一个“釜底抽薪式”调控楼市的手段,悄然落地了。
1月24日,有大V@大源按揭通过微博爆料称,“广州新政,个人住房贷款占所有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2020年的全市平均水平。”同时,该大V爆料称,在此情况下,所有银行应对的措施是“暂停受理新的贷款申请”。
多家长三角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也因1月住房贷款额度用完,而发生了暂时停贷。
“现在几乎所有银行的房贷规模超过央行所规定额度的上限。因此,新增房地产企业贷款几乎不可能,尤其是按揭贷款,变得极为困难。”北京住宅房地产商会会长黎乃超1月25日表示。
黎乃超预计,如果购房者已交首付,会给一定的缓冲期,贷款可能还会发放。但是,未来老百姓购房,利用按揭这一途径取得资金将变得极为困难。
黎乃超认为楼市可能经历一个极大的变数,“准备入市的人只能观望,因为没有杠杆。对开发商来说这也是一个极大的利空消息。”
贷款新政更加严格 指标量化
目前,全国多地房贷按下暂定键的主要依据是,2020年12月3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将银行分为五档,并设立区别性的“两条红线”指标,第一道红线是房地产贷款占比,第二道红线是个人住房贷款占比,即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一家银行全部贷款比重。
银行规模越大,其房地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越高。以被划分到第一档“中资大型银行”的工商银行为例,该银行今年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40%,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32.5%。而被划为第五档的“村镇银行”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为12.5%,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为7.5%(如下图)。
据光大证券分析报告,从总量看,目前金融机构按揭贷款整体占比大致在20%左右,虽然近两年增量占比有所上升,但是总体仍然稳定,若按照《通知》要求的分类监管要求上沿测算,2021年全部金融机构按揭贷款增长预估在4.5万亿左右,房地产企业贷款预估在1.5万亿左右。
根据上市银行2020年年中数据进行测算表明:大型银行中,建行、中行和邮储银行超标;股份制银行中,招行、中信、浦发、平安,兴业超标,部分城商行超标。以上银行面临2~4年的过渡期安排。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研究员李广子1月25日分析,该政策的导向作用非常明显,要求各类银行对房地产风险进行有针对性的防控,适当降低贷款集中度。
“对于银行来说,解决办法一是压缩分子,压降房地产贷款规模,降低新增房地产贷款投放;二是做大分母,加大其他信贷投放力度,稀释房地产贷款集中度。 ”
为何今年刚刚开始,各地银行传出房贷超标?黎乃超介绍,这次贷款新政非常严格,主要体现出量化,央行规定了每一个银行的贷款规模。更为重要的是,贷款发放指标首次平均到每个月度里面,“一月份贷款额度用完了,自然就停贷。已经交了首付或是网签的房子,也就是俗称‘在路上’的房贷审批,只能继续等待。”
购房者或遭违约风险
由于两条红线涉及房地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比,这就意味着,无论个人按揭贷款还是房企贷款均受到限制。
采访发现,广州确实存在已交首付或已进行网签,但贷款审批近两个月尚未有审批结果的情况。据21世纪经济报道以及第一财经报道,上海长三角等城市、江苏等地也均出现类似情况,甚至有银行明确表示“暂停贷款”。
如果贷款很长时间都没有办理完成,是否会因违约导致消费者买不成房子?黎乃超称,目前监管机构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通常情况下会有两种方案,一种方案是银行与监管机构沟通商量,之前已经签了合同及网签的情况,能否计入去年的额度里?第二种方案是各地建委根据各个城市的情况定调,如果房屋没有成交,谁来负责?按违约还是双方都不承担责任,把首付或定金退还?”
在1月24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表示,《通知》对按揭贷款这一块应该影响不大,按揭贷款是非常分散的,无论是从规模还是范围,在集中度里面影响都不是太大。
肖远企还表示,银保监会今后还是要根据一直以来的集中度管理规定和《通知》的要求,密切监控银行业对房地产的融资,确保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1月25日表示,他于1月22日分别致电过上海、深圳、广州等地分公司及部分同行,了解到的情况是“有贷款收紧的可能性,但是目前还没有影响市场成交。”
张大伟认为,房地产贷款一直在收紧,总量增幅缓慢,所以该政策的影响不会很大。对于购房者来说,他认为可能“麻烦一点”,“人们去办理商业贷款可以选一个利率最低的银行,如果不能办理,再问下一家银行,最多就是麻烦一些。”
李广子对此也认同,“如果银行集中度超标了,还可以转向其他银行去寻求贷款。从借款人的角度来看,影响也是暂时的。因为整个行业的集中度应该还不是特别高,影响不会特别大。”
央行严防“灰犀牛”
事实上,早在去年9月,人民银行就已对70个大中城市2019年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和商业银行进行摸底。
当时央行方面称,调查主要是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深入了解居民购房、贷款行为特征和商业银行审贷条件、流程等相关情况,准确把握贷款风险状况,更好地为研究制定住房信贷政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去年年末,由于房贷规模巨大,国家在金融监管以及住房政策方面屡次释放管控信号,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等高层屡次提及房地产金融化泡沫是“灰犀牛”。
郭树清于去年12月发文:“上世纪以来,世界上130多次金融危机中,100多次与房地产有关。”“目前,我国房地产相关贷款占银行业贷款的39%,还有大量债券、股本、信托等资金进入房地产行业。可以说,房地产是现阶段我国金融风险方面最大的‘灰犀牛’。”
对于央行以及郭树清的警示,李广子此前在接受专访时曾指出,房地产按揭贷款是居民部门债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旦居民由于债务负担过重导致违约,其风险将传导到银行体系。如果出现大范围违约,对银行造成的风险就会比较大。
“从银行角度看,要做好相关风险调控,做好风险分散,避免贷款投放过于集中于房地产等领域,做好贷款集中度管理,防止风险过于集中。”
如今,做好贷款集中度管理的靴子落地。“这个政策对房企的存量房源的去库存将会带来重大打击。”黎乃超称。

❾ 央行出新规!明年3月1日起个人房贷合同利率要重新谈


半岛记者 孙晓琳


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9)第30号公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因为公告不仅涉及普通贷款产品,更是关乎千家万户的房贷利率。明年3月1日至8月31日,购房者之前跟银行签订的个人商业房贷利率合同,有可能要重新洽谈。公告中指出,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可以与金融机构协商决定房贷利率:是按照固定利率还是转为LPR定价。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换锚”LPR,体现了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但面对“重新定价”的两种选择,该如何选呢?


重新定价


利率基准只能转换一次


LPR通俗指市场化的贷款基准利率,2019年8月17日,央行发布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公告,新增贷款利率转向以LPR定价执行。LPR实行之前,央行贷款基准利率是各大银行房贷利率的标尺。此次公告,主要明确的是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的问题,特别是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如何转向LPR定价。


公告中首先明确,2020年1月1日起,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这意味着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正式“换锚”LPR定价。


针对2020年1月1日前金融机构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不包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也就是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会从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也就是说,定价基准选择固定利率还是“LPR加点”,借款人可以与银行协商,但借款人只能有一次选择权,转换之后不能再变。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而且公告还规定了选择期限,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存量房贷


明年利率水平保持不变


购房者普遍关注的问题是,与银行重新签订合同时,应该选择固定利率还是“LPR加点”呢?就目前的市场利率情况来看,差别并不是很大,长远来看,业内预测利率处在下行期,“LPR加点”的形式或许选择会更多。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存量房贷在2020年利率水平保持不变。公告显示,为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


如果存量浮动利率贷款转换为固定利率,转换后的利率水平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其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换后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


如果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除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外,加点数值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加点数值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执行的利率水平应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与该加点数值重新计算确定。


两种定价


目前利率水平基本持平


此前你的房贷执行“央行基准利率×(1+浮动比例)”,现在将转换为“LPR基础利率+基点”的计算公式,其中,基点和以前的浮动比例一样,一经确定就不再更改。但在2020年,转换前后利率保持不变,此后每年根据重新定价时的最新LPR报价+基点,确定当年的房贷利率。


比如,若某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合同期限20年,剩余期限为8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现执行利率为4.9%×(1+10%)=5.39%。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借贷双方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且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重定价日仍为每年1月1日,那么加点幅度应为0.59个百分点(5.39%-4.8%=0.59%)。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执行的利率水平仍是5.39%(4.8%+0.59%)。在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即2021年1月1日,按照重新约定的重定价规则,执行的利率将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0.59%,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10月8日之前,青岛多家银行的首套房贷利率,多是在基准利率(4.9%)的基础上上浮15%,即5.635%。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以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就是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岛城多家银行按照当月最新LPR加点的方式进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青岛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等均执行首套房贷利率LPR+83.5BP(5.635%)、二套LPR+108BP(5.88%),与新政施行前的首套执行上浮15%、二套执行上浮25%基本持平。


整体趋势


预期LPR定价被看好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接近90%的新发放贷款已经参考LPR定价,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仍基于贷款基准利率定价,不能及时反映市场利率变化,不利于保护借贷双方的权益。为进一步深化LPR改革,人民银行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平稳转换。


对于国内购房者来说,到底要不要将贷款基准利率切换为LPR?或者干脆来一个固定利率?


一家国有银行青岛市分行的理财经理尹先生告诉记者,LPR定价模式是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体现,也是金融发展完善的表现。在英美等国家,购房者也有固定利率和市场利率定价加点两种选择,而且随着每年利率的浮动变化,购房者觉得利率不合适的时候,还可以找其他的金融机构进行置换,在卖房的时候甚至可以将房贷也直接过渡给购买者。“随着利率市场化速度的加快,相信国内也会出现更多的贷款类金融产品。”尹先生说,经济越发达,利率水平越低,这是国际通行现象。目前国内贷款利率处于较高水平,长期来看大概率会是下跌的。


简普科技大数据研究院李万斌认为,12月20日,最新一期的LPR报价没有发生变化,但考虑到目前的经济形势,未来仍有着下行的空间。在多地放松人才政策、市场资金面比较宽松的情况下,明年银行房贷利率大概率会随LPR下调。不过,下调的幅度和速度都会比较平缓,平稳发展仍将是2020年房地产市场的主旋律。


不仅对于个人贷款利率未来预期向好,LPR定价也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自今年8月份推出LPR新机制以来,1年期LPR利率已累计下降16个bp(基点),以LPR为定价基准的新增信贷利率稳步下移,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呈现下降态势。


■延伸


银行如何调整还有待观望


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银行应尽快制定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工作计划,包括系统配套、人员培训等,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官网和网点公告、短信、邮件、手机银行和电话通知等)告知客户,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尽可能以简便易行的方式变更原合同条款。


“因为还涉及合同条款变更等事宜,银行也需要时间来准备和安排,具体如何实施还需要等总行通知。”青岛一家国有银行青岛分行的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存量“换锚”工程量较大,银行或许会有一些压力。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范若滢认为,此次存贷款利率转换将给商业银行带来更大的经营压力和挑战。一方面,在储蓄率趋于下行、存款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定价基准转换后将给商业银行带来较大息差管理和资产负债管理压力。另一方面,对商业银行风险定价、内部定价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公告要求来看,最终贷款利率要通过银行与客户协商的方式来确定,需要银行综合考虑客户本身的信用资质、放款银行的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多种因素。此外,当前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FTP(即商业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与金融市场业务FTP存在脱节现象,未来如何优化调整FTP定价管理体系,是商业银行需要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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