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贷款人受托支付与借款人自主支付是什么意思
自主支付”就是申请好贷款额度后,银行根据贷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直接支付给资金收款人。
“受托支付”就是由银行根据贷款人约定的资金特定用途,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约定用途的收款人,通过银行审核机制,可以降低贷款被挪用的风险。
在贷款新规前信贷资金的管理程序都没有明确的规定,从而国家相继做出了许多禁止性条例,如严禁信贷信贷资金进入股市、严禁信贷资金进入高风险行业等。贷款新规则明确赋于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管理和控制权,同时,这也是一种责任。
在两种支付方式的选择上,合符受托支付的,商业银行不能选择自主支付;合符自主支付的,必须满足相关程序才能支用。在利弊关系方面,银行减少了信贷资金风险,提高了信贷资产质量,但减少了信贷资金在银行停留时间,减少了贷转存的收益。对借款人来说,降低了信贷资金的筹资成本,提高了财务核算水平,但增加了与银行用贷的衔接过程的程序,增加了工作量。
贷款采取受托支付方式的,在贷款授信申报材料中就已经确定了交易事项,甚至交易对手,银行的审批过程相对较严,贷款发放时只存在履行。
传统的自主支付方式借款人的灵活性较大,随意性较强,而贷款新规对自主支付则有明确的规定: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定期汇总报告贷款资金支付情况,并通过帐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是否符合约定用途,这对信贷资金管理精细化要求更高了。
贷款用途的真实性是执行两种方式的前提。如果客户或银行的客户经理在申报时隐瞒贷款的真实用途,那么,不论贷款的使用是采取受托支付还是自主支付,都是难以通行的,要强行操作,那就会违规。相反,真实的贷款用途,“实贷实付”不论是采取哪种支付方式,其过程都会是简单易行,同时,对借款人的财务管理也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B. 南京融信贷款,打款到另外一个人账户什么意思
确认贷款资金的用途。南京融信贷款打款到另外一个人账户的操作叫受托支付,是表明用户贷款用途的一种方式。贷款必须推行受托支付,将款项划拨到第三方,就是为了确保贷款用途的真实性。比如说,房贷的资金一般是直接打款给开发商,这样就可以确定贷款资金是用于购房而不是用于其他的用途。
C. 客户有一笔贷款,要转到我公司对公账户上,再让我公司用私人账户转到他私人账户,有什么风险
银行对客户发放贷款必须遵循银监会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管理要求(对于这个名词解释请网络),具体说就是贷款资金不可以直接打到借款人,发放贷款通过银行受托支付达到交易对手账户,由于借款人缺少资金,但没有实质交易,就通过这种方法将资金打到商定好的账户,然后再让资金在“体外”循环一圈再回到借款人账户,为什么要这么麻烦?是为了逃避监管,因为在同一银行内很容易检测资金流向,如果在不同银行流动就无法监测资金流向。对于你方企业没有什么担心的,。
D. 请问银行贷款为什么要转到第三方
因为这是银监部门的规定, 企业在银行贷款的资金都要进行受托支付。是说明贷款用途的一种手法。 贷款必须实行受托支付,划转到第三方,就是为了保证贷款用途的真实性 .
还款方式应该按约定应该由其代理个人向银行还款,就是借款人先将应偿还的金额交给第三方代理机构,再由其代为向银行偿还。需要注意的是,尽管信贷业务通过第三方办理,但还款责任最终还应当由借款人承担。 借款人每期按时还款给 第三方机构,但如果 第三方机构 没有按时还款给银行,银行还是会将逾期还款记录记在个人名下,这就会对个人的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所以要 特别注意代理合同的相关条款,并关注自己的信用记录。万一发生第三方机构未及时向银行还款的情况,应及时与第三方机构进行交涉,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 我朋友公司贷款,银行贷款需打入第三方帐户,贷款发放到我个人帐户有风险吗
有。
这是一个典型的贷款受托支付问题。
贷款受托支付,不仅是银行的要求,也是银监会的要求,就是贷款达到一定金额的,贷款审批通过之后,银行不会将贷款转给借款人,而是银行受借款人的委托、将贷款资金转入借款人提供的供应商账户。
这个供应商此前跟借款人签订过购销合同(就是受托支付文件),合同的内容是借款人从供应商那里采购商品或服务。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借款人挪用贷款,引起资金风险。
受托支付虚假,在信贷圈里是个公开的秘密,保守估测,虚假的受托支付可能要占所有应当受托支付贷款笔数的90%以上。
明明知道受托支付是假的,为啥还要这么做呢?这是一个寻找平衡的博弈过程。监管机关或银行的审批人需要一个免责的理由,没有受托支付,风险不能很好地缓释。销售人员需要的是业绩,太较真会把客户吓跑,于是就让客户提供一个第三方合同、账号,也算有一个心理安慰。
对客户经理的建议:尽可能调查清楚借款人的上下游关系,提供的受托支付文件不能太假,不然的话,贷款金额失控,背锅的还是自己。
对审批人的建议:当真实的受托支付有困难时,不妨为对方着想一下,只要符合行业规律、逻辑关系清楚,也未必非得要受托支付。
对借款人的建议:老老实实做生意,遮遮掩掩玩的不是别人。银行企业相互信任,把真实情况告诉信贷人员,人家还能帮你出出主意。否则你提供个假的受托支付合同,万一企业玩不转了,诉讼时还会罪加一等。
朋友借你的账户过渡资金,往小了说是帮人弄虚做假,往大了说是违反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仔细掂量掂量吧。
F. 个人贷款为什么要受托支付
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贷款人(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手,同时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强化科学的贷款全流程管理。
贷款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但需要注意的是,贷款受托支付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减小贷款被挪用的风险。
关于贷款受托支付时间规定,目前并没有明确时间,原则上是在贷款发放当天,但不同银行规定不一样,要以银行规定为准。受托支付是贷款资金的一种支付方式,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法律规范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
贷款人应按照借款合同约定,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贷款人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将贷款资金直接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并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
银行发放贷款后有义务对资金进行监管
经营贷款资金须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购房,不得用于归还与购房相关的贷款及缴纳与购房相关的税费,不得用于归还信用卡,不得进入证券市场,不得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有价证券、理财产品和期货、民间借贷等,不得用于投资古董,不得用于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的生产、经营活动、领域和用途。
G. 公司的贷款为什么放款到我个人账户
公司的贷教在放款时,只能通过转账,不能直接提取现金。因此在发放贷款时必须把款转入到我的个人账户上。
H. 受托支付个人账户需要纳税吗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疑惑:
有税务风险,毕竟银行放款是以“支付货款”的名义转款到你公司账户的呀。
我之前处理过类似情况,也是银行借款受托支付,最后我选择了让借款人委托银行支付给另一个自然人,那个自然人再把款转回给借款人。
如果已经发生,建议你收付这笔款项挂在“其他应付款”做往来处理掉。最好让借款人签署一份声明,内容大致为:“某年某月某日,某银行转往XX公司的款项XXX万元,系本人向XX银行借款,借款合同编号XXXX,本人声明该款系本人借款,与XXX公司无关...“
私人对私人账户转账本身不需要交税——如果是交易开发票则需要缴税。
一、员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扣除“五险一金”后,超过5000元,要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每月取得工资收入后,先减去个人承担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按省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再减去费用扣除额3500元/月(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以及外籍人员、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在中国境内的所得每月还可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按3%至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I. 银行贷款资金可以直接受托支付给个人吗
贷款方是?
J. 朋友公司银行贷款,银行放款到我公司账户,随即转出到个人帐户可以吗怎样做更合理呢
不可以。
银行贷款是授托支付的。必须把所贷款项专款专用,指定打到上游供应商的。
银监局出台的贷款新规中规定,贷款支付方式以受托支付方式为主,即银行将贷款直接打给上游供应商,银行对该账户的资金流出情况会有监控,一旦发现此行为可能会被诉讼。
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10)贷款资金受托支付至个人账户扩展阅读:
通过银行放款,解决了社会资金周转中资金闲置与资金不足并立的矛盾,使社会资金能够有效地充分利用,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将起到有益的促进作用。银行放款应当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利率政策,接受金融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遵循放款有计划管理原则、物资保证原则、按期偿还原则、“区别对待,择优扶植”和“先评估(调査),后承诺贷款”原则、经济效益原则。经济效益原则是银行发放贷款和借款单位使用贷款时所必须共同遵循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