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银行贷款离婚后归夫妻任何一方还可以吗
夫妻的银行贷款,在离婚时会作为双方的共同债务,根据双方的意愿进行划分,如果双方协商同意划归某一方也是可以的。
Ⅱ 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有偿还的义务吗
法律分析:需要看贷款的目的。如果是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如果贷款仅是为了个人,则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负偿还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Ⅲ 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需要共同还款吗
摘要 你好,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你们只要不离婚,你们欠的钱必须都一起还,丈夫不还妻子还,除非你们离婚
Ⅳ 夫妻之间房贷还款人如何更换
如果是因为离婚,房产分割达成了协议,这时候需要变换还款人,直接向银行申请就可以了。而仍旧处于婚姻关系中,主贷人在申请房贷时,银行已经将次贷人的还款能力也计算进去了,这时候要变更还款人的话,银行需要重新计算风险,大部分影响是不会同意变更的。
因此,用户如果想要变更还款人,需要提前咨询银行,如果银行不受理该业务,那么就没有办法。
离婚后再买房如何认定
很多银行执行认贷不认房政策,公积金贷款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由于离婚房产分割的前提是结清相应贷款并解除抵押,只要夫妻双方办理完离婚房产分割手续就可以自己再买房了。
1、夫妻商贷买房且没有结清相应贷款,只办理了离婚协议,没有经过离婚房产分割将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的,离婚后再买房会受到婚内房产的影响。
2、夫妻间的商贷房只要经过离婚房产分割至一方名下,另一方再买房以及办理产权证都属于首套房。
3、夫妻间公积金贷款买房,使用过一方的公积金办理贷款,经过离婚房产分割过户至一方名下,另外一方只要名下无房且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买房,离婚后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属于首套房。
4、夫妻间公积金贷款买房,使用过双方的公积金办理贷款,就算经过离婚房产分割过户至一方名下,离婚后另一方就算名下无房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然属于二套房。
如果是购买的期房还没有办理产权证就离婚了,那么必须办理以下两个手续:
一是:婚后买房先办理至夫妻双方名下(婚后买房办证之后再离婚的略过这一手续)
二是:结清银行贷款并解除抵押(一次性付款或已结清相应银行贷款的略过这一手续)
Ⅳ 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需要共同还款吗
需不需要共同还款,先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共同债务以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来判断。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立足于为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利益这一本质,从债务目的及用途着手分析认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5)夫妻双方一方贷款该换吗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Ⅵ 夫妻一方贷款,另一方需要共同还款吗
需不需要共同还款,先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共同债务以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来判断。
一,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总结下,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在实务中的认定问题:
1、共同债务:共同签字的、虽无共同签字但事后追认的、用于日常生活的、对于一方发生的大额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对于题主的问题,一方申请贷款你不知道而且贷款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们,是否属于共同债务而需要共同偿还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必须要分析债务的用途。 比如说对方一个人借钱开公司,或者借高利贷开公司,结果公司赔钱了,我需要还么。
很明显,开公司一般会认定为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以公司欠债也是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类似的还有一方申请了贷款用于购买房产,如果房产是共同租住或者房租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显然债务也是共同债务。但如果另一方是自己申请贷款用于赌博、吸毒或者交通肇事犯罪赔偿别人,这种情况很明显确实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是典型的个人债务,不需要共同偿还。 三,所以,再总结下个人债务: 一个人签字但不用于共同生活的(赌博、吸毒、犯罪之债);第三人明知道夫妻二人是AA制财产约定的,当然需要夫妻证明第三人知道AA制,例如张女士把AA制财产约定给物业看后让物业在复印件上签收的;签字一方与他人恶意串通伪造的债务(比如签字方在录音里说过这回事)。
Ⅶ 夫妻一方欠银行贷款另一方有义务还吗
法律分析:夫妻一方欠银行贷款,贷款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另一方就有义务还。但是,若是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个人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贷款,不属于共同债务,离婚则由贷款的一方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Ⅷ 夫妻其中一方贷款,对方要承担吗
法律分析:根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民间借贷的借款人为夫或妻一方,该笔债务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但是,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借款人夫或妻个人债务,由夫或妻一方承担: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Ⅸ 夫妻之间一方不经另一方同意向银行贷款,妻子有换的义务吗
若是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房产等等,有还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