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贷款给孩子买房,房产证上是孩子姓名,房子算谁的
法律分析:父母贷款给孩子买房,房产证上是孩子姓名,房子算孩子的。孩子算是这套房子的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其中,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B. 父母用自己的房子抵押贷款为儿子买新房 房子写的是儿子的名字 那么房子究竟属于谁
儿子的,因为新房写着儿子的名字
C. 我用父母名下的房可以办理贷款吗
父母名下的房屋作为子女是不可以办理贷款的,要贷款也只有有房屋产权的父母去贷款。
D. 父母给不在共同生活的子女借钱买房属于代购房产吗
近年来,由于房价高涨,子女购房财力有限,往往需要父母的资助,为了子女能够安居乐业,很多父母也是倾其大半生积蓄。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以及归属关涉各方切身利益,往往成为社会热点。婚姻法解释二和婚姻法解释三对此问题均有规定。此次清理中对上述规定进行了体系化整合,删除了婚姻法解释三第7条。在理解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01
严格遵守法律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财产只归一方。也即,在我国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前提下,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原则上均为夫妻共同所有,除非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因此,总体上,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是符合立法精神的。但考虑到实践中的情形非常复杂,有借款的情形,也有赠与的情形;有只赠与一方的,也有愿意赠与双方的,如果当事人愿意通过事先协议的方式明确出资性质以及房屋产权归属,则能够最大限度减少纠纷的发生。为此,我们对婚姻法解释二第22条第2款进行了重新表述。首先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对于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精神,直接转引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即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02
要明确法律关系的性质
实践中,对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是借贷还是赠与,各方可能存在争议,在此情况下,应当将法律关系的性质作为争议焦点进行审理,根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准确认定双方的法律关系是借款还是赠与,不能仅依据《解释(一)》第29条当然地认为是赠与法律关系。要特别强调的是,在相关证据的认定和采信上,注意适用《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5条的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判断,从而准确认定法律关系的性质。从中国现实国情看,子女刚参加工作缺乏经济能力,无力独自负担买房费用,而父母基于对子女的亲情,往往自愿出资为子女购置房屋。大多数父母出资的目的是要解决或改善子女的居住条件,希望让子女生活更加幸福,而不是日后要回这笔出资,因此,在父母一方主张为借款的情况下,应当由父母来承担证明责任,这也与一般人的日常生活经验感知一致。
03
准确认定是赠与一方还是赠与双方
认定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为赠与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原则上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因此,本解释没有再作出具体规定,而是转引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要特别注意的是其中的但书条款,即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对于如何认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司法实践中最具争议。如前所述,我们在《解释(一)》中首先引导当事人事先约定,以期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但是,基于父母子女间密切的人身关系和特有的中国传统家庭文化的影响,实践中父母与子女之间一般并没有正式赠与合同的存在,或者说没有一个书面赠与合同的存在,对于是否存在口头的赠与合同以及赠与合同的内容,在夫妻离婚时往往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一方父母出全资并且在购买不动产后将不动产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的,考虑到物权法已经实施多年,普通民众对不动产登记的意义已经有较为充分的认识,在出资后将不动产登记在自己一方子女名下,认定为是父母将出资确定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的意思表示,符合当事人本意,也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
04
删除双方父母出资情况下房产按份共有
的规定
实践中,由于房价高企,一方父母可能无力单独承担购房负担,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情形并不鲜见,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不仅是家族财产的传递形式之一,也寄托了父母对子女婚姻幸福美满的期望,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认定为是按份共有与家庭的伦理性特征不相符,也与法律规定有一定冲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在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情况下,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同时,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也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可见,在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基于家庭关系的特殊身份属性,亦不宜认定为按份共有。
婚前买房、婚后买房、父母出资买房房产归属一览表(2021)
婚前买房
出资情况
房本署名
司法实践处理
一人出资
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
房屋属个人财产
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
仍认定为夫妻一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
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房屋落在对方名下
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房屋落在双方名下
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双方出资
房屋落在夫妻二人名下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一律平分。
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
如果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 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不确定,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没有统一定论。
婚后买房
出资情况
房屋产权证署名
司法实践
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
房屋落在自己名下
如果房屋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房屋算是个人财产的转化,算是个人财产
如果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只不过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共同共有
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或是对方名下
房屋算是共同财产,实际算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屋产权。
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
房屋落在双方名下
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只是落在一方名下
落户在未成年子女名下
仍然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视为未成年子女财产,由抚养方暂时管理
父母出资买房
时间
出资人
房屋登记
司法实践
结婚前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
出资方子女名下
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
出资方子女名下
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另一方子女名下
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
双方子女名下
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双方父母均出资
房子落在夫妻双方名下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因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理解为对双方的赠与。
房子落在一方名下
房子属于夫妻公共财产;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能简单理解为双方父母对一方的赠与。如无其他相反约定,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
结婚后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
房子落在出资方儿女名下
有协议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借款,属于共同财产
房子落在对方名下(或双方)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付首付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房子落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或双方子女名下)
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借款(实践判例)
双方父母出资
房子落在一人名下
这种情形较为常见,而且争议颇多,司法实践多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房子落在双方名下
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特别注意:父母出资买房,如未明确表示赠与,一般会视为借款。此时,如房产是共同财产则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房产是一方个人财产,则该债务一般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离婚判决时对房产不予处理的情况
情形
司法实践
离婚时尚未取得房本:
夫妻一方婚前除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增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
没有房本前先住着,有了房本后另行起诉。
房本有第三人名字
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为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之诉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综合来源:人民司法、法眼观察、问律、法制网、上海审判研究等、仅供普法参考
审核|程 彤
编辑|贾共鑫、梁富海
E. 父母可以给子女担保贷款买房吗
当然可以和给子女担保贷款买房了,因为现在的父母好多孩子买房,父母都要付首付呀,如果父母的经济宽裕的话,可以为子女担保的,当然,如果你的子女比较多的话,还是要谨慎,如果大家都让你担保,你就没有那个能力了
F. 父母的房子银行抵押贷款给儿子买房首付犯法吗
这样可以解决儿子买房的困难 这种做法合情合理 不犯法
G. 父母贷款给孩子买房 房产证上可以只写儿女名字吗
可以的,这也是我国按揭贷款购房中常见的一种形式。 一、父母给孩子按揭买房,可以在房产证上面只登记儿女的名字,父母作为还款人。 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时,购房合同中的购买人写儿女的名字,贷款合同中的贷款人写父母的名字。 三、这种情况下的按揭贷款购房,贷款的期限和额度,都是依据父母的年龄和还款能力来确定的...。
H. 父母给首付买房子,户名是子女的,贷款也是子女名义贷的,如果父母要回房子法律上允许么
户名是子女,贷款也是以子女名义贷得,那么,法律是不支持父母要房子的。但是,如果,能有证据证明,钱是父母出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归还(钱款)。希望能够帮到你,再会。
I. 可否用父母的房屋抵押贷款来给儿子交首付..怎么操作
可以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来支付银行首付。
房屋抵押贷款办理流程
1、借款人贷前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6、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
(9)父母用房本给子女贷款买房扩展阅读:
一、房屋抵押贷款额度
1、商品住宅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70%
2、写字楼和商铺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60%
3、工业厂房的抵押率最高可达 50%
4、最长期限可达30年,抵押包括商铺、办公楼、住宅、别墅、厂房、仓库等等
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4、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5、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6、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J. 父母名下有房子,子女再买房算不算第二套房
你好,如果说你和父母在一个户口本的话,这算第2套房。如果说你和父母的户口本是分开的,就不算是第2套房。当然了,以下几点你也应该注意:
1,如果父母名下住房的房产证上写有成年子女的名字,再为子女购房,算第二套;否则,算第一套。
2,自己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
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
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3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4有全款购买住房,再贷款购房
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5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6先商业贷购房,再使用公积金买房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作二套房。
7婚前一方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再购且户口不在一起
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结婚登记。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8婚后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再购房
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诸东流。
9名下有商业公寓,再购普通住宅
根据目前的政策,商业公寓不在限购之列,所以再购普通住宅仍算首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