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买房,可以以子女名义商业贷款吗
不可以。
以上海为例,《关于切实落实上海市房地产调控精神、促进房地产金融市场有序运行的决议》要求商业银行把控第一还款来源,严禁通过成年子女、(双方)父母、前夫、前妻或其他第三方参与共同还款并承担还款责任等方式规避调控政策,接力贷被叫停。
杭州某股份制银行的黄经理称,房贷期限可以做到借贷人70周岁,但类似业务很少,这类业务基本不做,因为风控要求比较严格,很少有符合要求的客户。
据了解,办理房屋抵押贷款的年限最高是30年,还款可到70岁,并不表示70岁的老人还可以申请借房贷,而是以一个40岁的借贷者来计算,最多可以申请到30年的还贷期。
至于父母和子女共同还贷,多位银行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这在业内叫接力贷,并非新鲜事物,国内商业银行推出已经有十多年了。银行主要是出于降低自身风险考虑,将原先只能够一个人或者是夫妻双方还款的项目,变成了一家人都可以还贷。
(1)父母买房加子女名字子女贷款吗扩展阅读:
杭州一房产公司销售周先生表示,因为目前限购,子女没有购房资格时可以用父母的名字买房,然后用接力贷解决父母不能按揭的问题。这一政策直接影响的人不多,但容易被投资投机需求利用,以躲避限购、限贷。如果把老人作为主借款人,子女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容易造成钻政策空子。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表示,2017年至2018年,很多城市房地产调控,执行严格的贷款约束,明显抑制了楼市的多套房投资需求。但接力贷会鼓励子女用老人的贷款资格,享受首套房待遇或者依然可以贷款,从而在事实上绕开限贷政策。
对此,部分专家建议,银行应对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实施相同的准入要求,也即父母和子女都应具有购房资格,才可以使用接力贷产品,以避免部分投机行为。
㈡ 父母贷款买的房子,写的子女的名字,子女能单独拿去抵押贷款吗
这个只要你现在房子的贷款并没有还清,而且没有办理这个房产证,那你这个就不能拿去做抵押贷款的,而且这个应该是有一定的程序和资料的。
㈢ 以孩子名义买房可以贷款吗
别看上楼那些胡撤。可以贷,属于商业贷款,只要你是法人代表就可以。现在一线城市都是限购的。个人很多人都是买不了房子,都是以这个办法来买房。只要你公司多,而且是法人代表,有多少个公司你想买等量套房子都可以。
㈣ 父母买房,子女可以作为共同还款人吗
法律分析:可以的,但是有条件: 一、必须是在购房合同中有父母的名字。 二、必须是在按揭贷款合同中作为共同还款人出现。 所以必须是在办理的时候一起做掉。 如果购房合同中没名字的话,后续就很难做,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有名字,而贷款合同中没的话,可以去银行申请一下,有的银行可以增加共同还款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㈤ 父母贷款买房可以写子女的名字吗
当然是可以的。一、父母给孩子按揭买房,可以在房产证上面只登记儿女的名字,父母作为还款人。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时,购房合同中的购买人写儿女的名字,贷款合同中的贷款人写父母的名字。三、这种情况下的按揭贷款购房,贷款的期限和额度,都是依据父母的年龄和还款能力来确定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㈥ 父母户口随子女进京,以父母名义买房,可否子女贷款
父母户口随子女进京,以父母名义买房,女子是不能办理贷款的,只能是户主办理贷款手续,可以在购房合同中加入第二还款人,当父母没有能力还款时,第二还款人接着还贷。
㈦ 如果父母亲的房子加上子女约名字,会影响子女下次购房吗
如果父母买房办理房产证,房产证上加上子女的名字,也就是子女名下有房了,以后子女再买房肯定是有影响的,房产契税就多缴。
㈧ 父母贷款买房,房产证上写子女的名字可以吗
可以的,买房的时候写子女的名字就可以了,借款人可以是子女的名字,贷款由父母来还,以后办理不动产证的时候自然就是子女的名字了。
㈨ 买房写父母名字子女还贷款可以么
法律分析:房产证可以写父母的名字,但也必须写贷款人的名字。即出三本房产证,父母各一本,贷款人一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㈩ 父母给首付买房子,户名是子女的,贷款也是子女名义贷的,如果父母要回房子法律上允许么
户名是子女,贷款也是以子女名义贷得,那么,法律是不支持父母要房子的。但是,如果,能有证据证明,钱是父母出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归还(钱款)。希望能够帮到你,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