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住房公积金可以夫妻两人一起申请贷款么
如果都是首套房是可以的。
但还要两人公积金归属情况,如果都是省属或者都是市属公积金的话可以一起贷款,贷款最高额度根据所在地不同会有差别。
如果不是属于同一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话,就只能一方贷款,另一方每年到公积金中心提取一次公积金用来还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若是夫妻的,必须夫妻两人一起申请贷款,不管是商业贷款还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二人都是要参与到贷款中的,因为要共同确认债务关系。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1)夫妻双方能一起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根据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两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
1、每月1-20日到贷款银行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2、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还款协议书》,并办理个人还款储蓄卡。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或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
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1、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贷款银行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
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贷款银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
注意事项:
需提供的资料包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银行账户、买卖合同、收入证明等。如果所交易的房产为番禺区的房产,还需额外提供银行流水。
外地户籍需提供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者社保证明,有补缴情况的,要提供单位补缴证明,需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同意。
㈡ 公积金贷款可以夫妻双方一起贷款么
法律分析:要看情况,如果是同一套房子不可以。贷款申请要持有合法的户口簿、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合法居留证、护照,在本市购买银行指定发展商的商品房;在银行开立存款专户,存款余额不少于拟购住房款的30%;具有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和其他证明文件,夫妻双方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期限是1年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㈢ 夫妻公积金可以一起用吗
夫妻公积金可以一起用,但只能一起用于购买同一套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可以共同使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㈣ 夫妻可以一起公积金贷款吗
法律分析:夫妻是可以一起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但是需要双方都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各自使用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购房金额。夫妻可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可以使用两个人的公积金贷款购买同一房子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通常随着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公积金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㈤ 公积金贷款夫妻可以同时贷款吗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是可以用各自公积金贷款买同一套房的,因为夫妻双方的贷款行为是以家庭作为一个整体,双方公积金贷款的额度,肯定是要比个人贷款的额度要高的。不过就算是夫妻双方公积金贷款买一套房,贷款的金额还是不能超过规定的限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㈥ 夫妻双方公积金可以同时贷款吗
公积金贷款夫妻可以同时贷款。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只要符合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就可以同时进行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㈦ 夫妻可以一起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可以。 夫妻双方共同买房是可以用两个人的公积金的,可以一起去申请公积金贷款。而且夫妻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能够申请到的额度是要比一个人申请获批到的额度高上不少的。
一:当然还是有最高额度限制的,只是各地的规定都不同而已,而且首套房和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限制也不同。
二:夫妻双方要申请的带上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或居住证明以及购房合同,首付款证明,双方的收入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材料去银行柜台找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再将表和资料一并交给工作人员即可。
三:公积金基地处理的现金大额提早还款事务适用于偿还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公积金有些。假如贷款人手头有活动资金,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充足,又有还款需求的,引荐挑选此种还贷方法。
四: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五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六: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七: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八: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