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怎样写证明
这房子属于对方婚前购买的个人财产。这是在新婚姻法上有明确界定的,但是从你俩拿了结婚证起,不管是他独自还贷还是你参与还贷,此时你就有一半的权益在里面,包括参与还款以来,该房产的增值部分,你也有一半权益,因为此时还贷用的钱是属于婚后财产。办不办啥手续,个人认为意义不大,因为还款都是有银行流水证明的,那个有时间标注,你的结婚证也有时间标注。一对比。啥都不用说。如果你俩此时分家,那么该房产归对方所有,他要支付给你拿了结婚证以来所有还款额的一半给你,还有房产增值部分的一半给你,没有还清的房贷属于他的个人债务,与你无关。你们也可以现在去办理房产证增名字手续,如果没有协议份额的约定,那么默认你有一半权益!花200元就能搞定。
Ⅱ 夫妻共同买房,要两个人一起还贷款吗
婚后买房贷款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签字。买房贷款产生的债务也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管买受人是夫妻一方还是夫妻双方,都要在贷款合同上签字,需要夫妻共同偿还。
Ⅲ 婚前一个月老公买的房子,婚后一起还的按揭贷款,现在协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做公证,谢谢🙏
想让你老公婚前的个人财产——房子成为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财产。以下方法都行。 1是在房产证上加上你的名字,这个是最好的最放心的。2 去公证处公证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3 不想公证的话让老公写份协议同意婚前房产属婚后共有财产也是有法律效益的
Ⅳ 婚后一方偿还贷款夫妻共同还贷买房怎么办
一方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房子的分配办法:由双方协商分配,协商不成,且该房屋登记于首付款一方名下的,则判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且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Ⅳ 老公婚前首付买的房子,婚后我们一起还贷款,需要写个什么协议证明为夫妻共有财产。
双方签订财产协议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Ⅵ 贷款买房写两个人的名字怎样还贷款
一、若两个人属于夫妻关系,根据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提供如下材料:
1、一手房按揭贷款
买的是刚开发的新房子,需要以刚买的房产抵押,自己为贷款人申请按揭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贷款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买卖合同)、土地证(或复印件)、无房证明、单位收入证明、担保公司的担保证明。
2、二手房按揭贷款
贷款手续需要:买卖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契税票、评估报告、买方夫妻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
二、若两个人不属于夫妻关系,除需要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供各自夫妻身份证明、结婚证等。
Ⅶ 本人婚后购有一套房子,房产证还没办下来,自己为主贷人,请问要怎么才能增加配偶为共同还款人
夫妻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子,贷款买房 ,只要在购房合同上有夫妻双方的的名字, 双方都可以贷款,如果要用公积金贷款,在购买房子时,只要个人账户上有公积金,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公积金账户,是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Ⅷ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婚后双方还贷款,离婚后是共同财产吗又怎么确认双方都有还贷款
按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Ⅸ 怎么证明夫妻共同还贷的啊
婚后还的贷款即使夫妻之一还贷,也是属于共同还贷吧,我有个同事房子的贷款是她老公一个人的工资还的,她没参与还,她的工资用作家庭每个月的吃用开销,你能说这个还贷她没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