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买房子贷款必须夫妻双方才能贷吗
买房贷款需要夫妻双方征信。夫妻一方有信用逾期会对贷款买房产生影响。申请房贷都是夫妻双方共同申请,所以银行受理申请后,也会查看夫妻双方的信用情况,若任何一方有逾期情况都将影响房贷申请。每家银行的对于征信的要求不相同,若借款人逾期情况不是很严重,那么银行会酌情考虑为其放款。若逾期行为非有意,可向银行说明情况,出具相关“无意逾期”证明,这种情况通常不会拒绝放贷。从逾期次数看,银行对于办理贷款可能执行的标准有:减低贷款成数,提高贷款利率。如果是首套住房贷款的情况下,很可能不会享受贷款利率优惠。但若夫妻一方两年内连续三次逾期还款,或累计六次逾期还款,贷款会被拒绝。
【拓展资料】
住房贷款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按贷款款项来源分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按还款方式又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住房贷款的利率以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为基础,不同银行的贷款利率略有上浮。
还款方式:
按还款方式又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是在还款期内,每月偿还同等数额的贷款(包括本金和利息),这样由于每月的还款额固定,可以有计划地控制家庭收入的支出,也便于每个家庭根据自己的收入情况,确定还贷能力。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是将本金每月等额偿还,然后根据剩余本金计算利息,所以初期由于本金较多,从而使还款额在初期较多,而在随后的时间每月递减,这种方式的好处是,由于在初期偿还较大款项而减少利息的支出,比较适合还款能力较强的家庭。
等额本息还款法也叫月均法,本金归还速度较慢,还款压力较轻,代价是支付的总利息较多,与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对比,总利息差额在中短期(1-5年)的期限不会十分明显,在长期限内(20-30年),总利息差额才明显。无论等额本金还款是等额本息还款,每期的利息计算方法是一致的,等于剩余本金乘以月利率。
选择什么还款方式,要看个人还款能力,不可贪图支付总利息少就选等本金还款法,实际操作中,不少人还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
⑵ 不是夫妻可以共同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不可以一起使用,如果两个人是夫妻关系就可以一起使用两个人的贷款额度。
1、贷款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认定标准: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职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各业务网点在受理面签时负责审核职工是否连续、足额缴存。
⑶ 不是夫妻可不可以共同贷款买房呢用公积金贷款
不可以一起使用,如果两个人是夫妻关系就可以一起使用两个人的贷款额度。
1、贷款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认定标准: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职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各业务网点在受理面签时负责审核职工是否连续、足额缴存。
⑷ 没领结婚证的情侣,也可以共同贷款买房吗
大家好,今天想跟大家讲一个恐怖故事:
还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第一批90后,就要“奔4”了啦!!!
原来不知不觉中,90后也已经要迈入30岁大关。但虽然已经到了适婚年龄,很多人还是选择先买房,再结婚。问题来了,在房价高企的北上广深等一二线城市,90后想要独资买房,还是比较吃力的。所以部分人想到了和另一半一起贷款买房。
但还没有结婚的情侣,可以共同贷款买房吗?没领结婚证一起买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没领结婚证,可共同买房吗?
没领结婚证的两人,也可以合伙共同买房!买房后,该房产可登记在两人名下,属于两人的共同房产,即小良此前为大家介绍过的“共有产权房”。
没领结婚证买房,可共同申请商贷吗?
没有领结婚证的两人,买房时也可共同申请商业贷款。但在申请贷款时,双方要协商确认贷款的相关事宜。如:确认双方中的一方成为主贷款人、协商确定双方各自贷款的比重与金额等。
非夫妻关系可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非夫妻关系的两人,只要均为房屋产权人,且符合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那么在共同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时,可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婚前共买的房子如何避免纠纷?
婚前共同买房,一定要注意在不动产权证上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同时可就双方的出资比例等事项,起草一份事先协议,把出资方的金额、房屋的归属以及婚后怎么办理过户手续等情况如实写清楚,或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其他注意事项
1.在双方未确定婚姻关系前,在分手后,如果一方选择退出贷款或更换主贷人等,可能会产生纠纷,所以一定要明确清楚各方出资的情况。
2.买房时,免不了要向父母亲友借助,所以在贷款买房前,对于出资各方的钱款一定要列明清楚,最好向借款人打借条,以免牵扯不清。
⑸ 非夫妻可以共同用公积金买房么
不是夫妻也可以作为共同借款人一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但是对于共同借款人也是有规定的。共同借款人必须是夫妻或者是同户人,也就是一个户口上的人才可以。在不同地区有具体的规定。
【拓展资料】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首先必须要满足按月连续缴存的标准,也就是公积金账户要正常。如果已婚,则夫妻双方需要在都没有公积金贷款债务的前提下,而且夫妻双方不能有一方做过贷款担保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则否就不能申请。当然辅助担保肯定也是不被允许的。
2.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一样,要求借款人必须要有稳定的收入,足够的偿还能力以及良好的个人征信,否则也无法正常办理公积金贷款。
3.公积金贷款必须说明实际用途,目前公积金只能用于以下几个方面:购买。建造。翻建、修葺或者是装修自住房等。同时申请个人必须是户主或者是户主的直系亲属,否则也不符合条件。
4.不管是买房还是翻建,修葺等,都需要出具相应的手续证明或者有关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同时买房还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一定自筹资金,实际上就是说要付首付的能力。
二、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购房首付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⑹ 非夫妻可以共同贷款买房吗
不可以,两个人同时使用公积金贷款.只有法律上的夫妻才可以共同申请双方公积金贷款
⑺ 两个人不是夫妻也不是直系亲属可以共同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不可以。
这种情况容易产生产权纠纷,因此不能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
⑻ 不是夫妻的两个人可以共同买房吗
可以一起购买,主要是咨询贷款银行是否允许,目前所知建设和盛京都可以的。 但是公积金贷款购买必须的夫妻关系
⑼ 未婚夫妻可以共同贷款买房吗房产证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未婚夫妻可以共同买房,房产证上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根据两个人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房屋共有权份额,这样买下来的房屋所办的房产证叫做房屋共有权证。
1、办理《房屋共有权证》的条件: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法人同时出资购买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 即按出资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2、《房屋共有权证》的颁发方式: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
3、处分按份共有关系的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按照两个所有者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也按份额分担义务。按份共有的双方均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任何一方不经他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房屋,且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获得权。
(9)不是夫妻共同申请贷款买房扩展阅读:
婚前一起买房有可能面临的隐患
1、有可能在双方买房的时候,是双方婚前感情的热恋时期,因此是肯定不会计较房屋的分配问题的,可一旦日后的感情破裂之后,房子的分配问题就会成为双方争论的重点。
2.如果在婚前买房的时候,房产证的登记是在男方名下的,但是女方也有出资的,那么,在双方分手后,男方可以继续拥有这套房屋,但必须要归还女方出资的金额。
3.如果婚前在购买房屋的时候,登记的是双方的名字,但未成做过产权份额的分配额,一般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则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每人应各占50%的份额。
4.如果在婚前买房时,房产证是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并且约定好了房屋分配的比例,那么在双方分手的时候,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费用,而房屋增值的部分应按照出资的比例进行分配。
⑽ 两人共同贷款买房必须是夫妻吗
法律分析:共同买房的两个人没有要求必须是夫妻,家人、朋友等也都是可以作为共同买房人的。在共同买房的时候,需要购房的两人先去公证处,办理协议份额房产公证,明确双方各自在这房子上权益份额占多少,这样可以避免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第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