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离婚后多少时间可以买房
关于离婚限购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2021年8月5日,市住房城乡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社会各界关注的常见问题和执行口径,统一解答如下:
《公告》不溯及既往。
即2021年8月5日(含)前,已办理离婚手续或已向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申请的离异家庭,仍按照原政策执行。
(一)本市户籍家庭(家庭中夫妻双方或其中一人为本市户籍的家庭),包括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
A、B离异前家庭名下拥有住房套数为2套及以上,在《公告》印发后申请并办理离婚手续的,分以下三类情形:
1.第一类情形
A、B离异后,三年内未再婚或复婚的。
不论离婚时房产如何分配(房产全部归A,或房产全部归B,或房产分属A、B),也不论离异后房产是否转出,A或B从离异时间起算的三年内均不允许在京购房。
2.第二类情形
A、B离异后,一方或双方均再婚组建新家庭的。
再婚后,如新家庭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可以在京购房,但需要强调的是:
新购住房不能由A(或B)单独签约。
3.第三类情形
A、B离异后复婚的。
视同恢复原家庭状态,是否可以购房,需根据该家庭届时拥有住房套数,按本市已婚家庭审核购房资格确定。
(二)非本市户籍家庭(符合连续5年缴纳社保或个税所得税)
A、B离异前家庭名下拥有住房套数为1套及以上,在《公告》印发后申请并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未再婚或复婚的,则不论离婚时房产如何分配,也不论离异后房产是否转出,A或者B从离异时间起算的三年内均不允许按单身身份在京购房。
但再婚或双方复婚的,需根据再婚或复婚后家庭届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已婚家庭审核购房资格确定。
(三)拟在通州区购房的家庭
2015年8月15日本市出台《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5]12号),对通州区实施差别化的限购政策。
如A、B在离异前符合在通州购房条件的,离异后,一方或双方按单身家庭申请购房,如果仍符合通州区的限购政策,可以在通州区购房。
最后,请注意:
离婚之日起三年内的限购审查,是针对离异前原家庭名下拥有住房套数进行审查的。
同时,我委将会同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及北京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加强监控,对短期内多次结、离婚且新购住房的人群,将启动重点监控程序,对骗购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❷ 夫妻离婚多久可以买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多久可以买房,由银行的房贷政策决定。如果当事人在离婚时把房产分割清楚,明确自己名下的房产情况。那房地产管理部门是不会对当事人有特殊要求的。当事人离婚后,名下没有房产的话,可以按首套房产算,当事人就可以马上买房。如果当事人准备贷款买房,那么就需要看银行的房贷政策。离婚后想贷款买房,要等一年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❸ 夫妻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
无论离婚多久都可以买房。
离婚跟当事人买房没有必然联系,离婚后可以随时买房。离婚后没有房产,再买房的应该按首套房产算,具有买房资格。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也无特殊要求。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按揭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和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3份(如申请人与配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需另附婚姻关系证明;如果单身需提供单身证明);
2、购房协议书正本;
3、房价3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申请人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有关资产证明等,包括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银行存单等;
5、开发商的收款帐号1份。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❹ 离婚以后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离婚后多久可以买房的规定,离婚马上就可以买;购房时需要带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未再婚证明、购房资格证明。离婚后能否马上贷款买房,取决于银行的相关规定: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要求,只需将婚后的房产分割清楚,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
离婚后你名下没有房产,再买房应该算首套,具备买房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❺ 离婚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首先,每个城市关于购房资格的规定是不同的。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住建委于2021年8月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规定,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1年2月17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因此,根据北京的规定,如果离婚时,双方有一方为北京户籍且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双方均为非北京市户籍且拥有一套房屋住房的,那么离婚后三年内是不能购房的。
如果在离婚时,原家庭在离婚时拥有的住房套数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那么离婚后,双方均可以随时购买房屋,不受三年时间的约束。
法律依据: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落实本市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 自2011年2月17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公告》
夫妻离异的,原家庭在离异前拥有住房套数不符合本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
❻ 离婚多久可以申请房贷
法律分析:离婚一般要3个月以上可以贷款买房,具体取决于银行的相关规定。出于限购政策的实施,对于离婚人士申请首套房房贷的,大多银行采用离婚超过1年放贷的规定,以规避骗取购房资格的漏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