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和子女一起买房 提取公积金吗
父母和子女一起买房,能提取公积金吗。
这个要看参加住房公积金的个人是哪位。以参加住房公积金的名称为准。所以是不可以的。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谢谢!
㈡ 父母买房,可以利用已婚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㈢ 购买父母的房子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各地公积金政策有所不同,建议通过官网查询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㈣ 父母买房,子女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法律分析】:可以。
住房公积金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是指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子女未结婚之前购房,可以申请提取使用父母的住房公积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分首套房或二套房,只要职工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购房手续,均可以申请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
若职工购房并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则要看购房人名下以前有没有房产,银行有没有房贷记录、公积金中心有没有购房支取记录。
住宅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
1、员工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时应当供给自己身份证及复印件。
2、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宅,假如住户归于这种状况,应供给承办银行(咱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同意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判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子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修建工程施工合同,具有这种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子所有权证》。
3、员工及家庭成员因严重疾病或发作严重伤害事故导致日子困难,日子面对巨大压力,应供给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确诊证明和病案、二级甲等才有用,患者医保卡、当期医治费用发票。非员工自己患病,不是其自己话,还应供给婚姻证明或许亲属联系证明。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㈤ 父亲买房能用子女的公积金贷款吗
父母购买房产,如果只有父母的名字,子女可以做接力贷,但是不能使用公积金余额,如果有子女的名字,可以按照相应份额进行贷款
㈥ 父母买房子女可以贷款吗
不可以。购房贷款只能是产权人参与借贷,当父母的还款能力达不到银行标准时,可以提供满足条件的子女做为担保人或共同借款人,子女不能单独作为借款人。如果是父母已经购买的房产,子女想用房产作抵押贷款,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一起到银行去签定贷款合同,由子女作为借款人,父母作为抵押人共同参与,是可以办理这样的贷款的。
一、申请贷款客户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2、年龄为60周岁以下,加贷款年限不得超过70岁。两个(含)以上申请人申请借款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但不能所有借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均超过70岁。
3、具备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行为,当前未涉及任何刑事案件或对其不利的民事案件。
5、信用良好,征信记录符合我行要求,且在银行办理的贷款业务当前无拖欠
二、父母买房子女参贷可以吗
父母买房子是不能用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的,但是考虑到离退休职工的收入较低,所能获得的贷款额度也较低,为了支持离退休职工的贷款需求,住房资金管理规定,离退休职工申请贷款的,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是对离退休职工申请贷款的支持,但同样不能支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只有父母与子女共同购买住房,才能支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贷款人应在贷款发放后的次月按月还款,具体方式有二种,由借款人自行选择:
一.每月1-20日到公积金账户自动还款,余额不足者到公积金中心用现金偿还贷款本息;
二.委托贷款银行代扣偿还,借款人可以一次预存多个月份的还款金额,也可以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银行储蓄所存入足额的还款金额,由银行直接从借款人储蓄帐户中扣划应还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可以提前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本息,也可以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1.提前偿还全部贷款本息,公积金中心将按照贷款实际占用的天数重新核定借款人剩余部分的贷款本息。
2.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息,公积金中心行按剩余的贷款本金重新计算借款人的月还款金额或贷款期限。
㈦ 父母买房可以用子女的公积金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买房是可以用子女公积金的,直系亲属可使用公积金账户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共同还款。但是还是有些限制条件就是公积金账户人必须要写入房产证,共同借款人必须是买房人的配偶或同户一年以上的直系亲属。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 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