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借和贷怎么快速区分
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区分:
一、借方和贷方是借方和贷方记账的记账符号。结合具体的账户,意味着不同的含义。
1.代表账户的两个固定头寸:左借方和右方贷方。
2、结合不同的科目,分别表示增加或减少:例如资产科目,借方增加,贷方减少。相反,在负债账户中,贷方增加,借方减少。
3. 指示天平的方向。例如,资产账户的正常余额在借方,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的正常余额在贷方。
二、贷款方向。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平等”。每个条目都有一个借方和贷方,每个账户的两个方向的借方和贷方总额相等。
三、记录为借方或贷方。
会计要素有六种: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在六个元素中,有两个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资产是资金的归宿,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资金的来源。收入费用=利润。
拓展资料
1. 贷款是对需要利息的借钱的简单通俗的理解。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一定的利率借出货币资金并必须偿还的一种信贷活动。 广义的贷款是指贷款、贴息、透支等借贷资金。 银行通过放贷和货币资金,可以满足社会对补充资金的需求,扩大再生产,促进经济发展。 同时,银行也可以获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自身积累。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即按月等额偿还贷款本息之和。大多数银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采用了这种方式。这样,每月的还款额是一样的;
(2)等额本金还款:借款人在整个还款期内将贷款额平均分摊至各期(月),从前一交易日至当日还款日期间还清贷款利息的还款方式。这样,每月还款额逐月递减;
(3) 每月还本付息和到期还本:即借款人应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适用于期限不足一年(含一年)的贷款) ,贷款按日计息,按月还本息;
(4)预付部分贷款:即借款人可以通过向银行申请预付部分贷款金额。一般为10000或10000的整数倍,还款后,贷款银行会出具新的还款计划,其中还款金额和还款期限发生变化,但还款方式不变,以新的还款期限为准。不超过原贷款期限
『贰』 贷方和借方最简单理解
贷方的意思就是付出,记录的是资金的来源。借方的意思是显示资产方的增加或负债方的减少。
1、关于银行借方和贷方,如果是资产类、费用类账户(比如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应收款、主营业务成本等等),“贷”表示减少,“借”表示增加。而资产和成本类有余额一定在借方。
2、如果是负债、收入类账户(比如借款、应付款、主营业务收入、实收资本、年利润等等),“贷”就是增加,“借”就是减少。要是有余额一定在贷方,收入类没有余额。
3、像在银行流水当中,贷方指的就是银行存款的来帐或增加项目,而借方指的是银行存款的减少或支出项目。简单的说,进项表示贷方,出项表示借方;贷方是钱的来源,而借方是钱的使用。
4、再打个比方,客户如果存钱进银行账户,那就是“贷”;如果从银行账户里将钱转出,那就是“借”。在借贷记账法下,一方登记增加,另一方就登记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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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1、金钱借贷应立借据 或书面契约。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钱借贷契约必须立字据,因为契约只要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件事情达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为了杜绝事后纷争,最好借贷时就立好书面凭证,同时明确借方和贷方是什么意思,各是谁,以免口说无凭,徒增困扰。
2、金钱借贷书面记载要详明。借据或借贷契约 ,宜清楚载明下列事项:
①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
②借款的全额与币别。如:“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
③借款的期限。如:以“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个月”或“借款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等字句来表示。
④利息的约定。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如:“年利率 10%”“自借款日起于每个月的第五天支付”。
⑤违约金的约定。如:“借款人如有违约情事发生,应就借款金额按日支付每万元每日伍元计算之违约金。”
⑥立据日期。
⑦借款人的亲自签名。
『叁』 贷方是什么意思
借方和贷方即借款人与贷款人。借款人是在民间借贷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方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而贷款人是指在民间借贷中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人或金融机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肆』 借方和贷方指的是谁
摘要 在会计中,资产类、费用类账户用的增加计入借方,减少则计入贷方;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类账户的增加则计入贷方,减少则计入借方。如果是在借贷关系中,那么借方则是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贷款人是指在借贷活动中运用信贷资金或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人或机构。
『伍』 向银行贷款称为借方,还是贷方
银行是贷方,申请人是借方。
借贷记账法指的是以会计等式作为记账原理,以借、贷作为记账符号,来反映经济业务增减变化的一种复式记账方法。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借贷记账法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记账对象不再局限于债权、债务关系,而是扩大到要记录财产物资增减变化和计算经营损益。
【账户结构】
借贷记账法下,所有账户的结构都是左方为借方,右方为贷方,但借方、贷方反映会计要素数量变化的增减性质则是不固定的。不同性质的账户,借贷方所登记的内容不同,下面分别说明各类账户的结构。
(一)资产类账户的结构
在资产类账户中,它的借方记录资产的增加额,贷方记录资产的减少额。在同一会计期间(年、月),借方记录的合计数额称作本期借方发生额,贷方记录的合计数称作本期贷方发生额,在每一会计期间的期末将借贷方发生额相比较,其差额称作期末余额。资产类账户的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
资产类账户的期末余额可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期末余额(借方)=期初余额十本期借方发生额一本期贷方发生额
(二)负债类账户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结构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结构与资产类账户正好相反,其贷方记录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借方记录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额,期末余额一般应在贷方。
负债类账户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期末余额可根据下列公式计算:
期末余额(贷方)=期初余额十本期贷方发生额一本期借方发生额
(三)成本费用类账户的结构
成本类账户的结构与资产类账户的结构基本相同,账户的借方记录费用成本的增加额,账户的贷方记录费用成本转入抵销收益类账户(减少)的数额,由于借方记录的费用成本的增加额一般都要通过贷方转出,所以账户通常没有余额。如果有余额,也表现为借方余额。
(四)收益类账户的结构
收益类账户的结构则与负债类账户和所有者权益类账户的结构基本相同,收入的增加额记入账户的贷方,收入转出(减少额)则应记入账户的借方,由于贷方记录的收入增加额一般要通过借方转出,所以账户通常也没有期末余额。如果有余额,同样也表现为贷方余额。
『陆』 向银行贷款时谁是借方和贷方
法律分析:银行贷款,贷款合同中从资金的流动方面来理解更容易些,资金的流入方(借款方)是借方,资金的流出方(放贷方)是贷方。日常生活中的借款合同,借方贷方意义一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柒』 借方、贷方、借款人、贷款人怎么区别
借方与贷方的区别:
借方:
借方表示增加,货方表示减少,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做账时如果有增加项,就一定要有减少项,否则账就做不平。
借方和贷方与现实中的借贷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它在会计中就相当于是两个符号一样,一个是增(+),一个是减(—)。只是根据原则,资费成(资产,费用,成本)增加在借方,减少在贷方;债权收(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增加在贷方,减少在借方。其实只要记住资费成就可以了。
一个分录有借方和贷方组合成,
做题是,如 在银行提现金500 分录 借:库存现金 500
贷:银行存款 500
因为两个科目都属于资产类,资产增加在借方,减少在贷方 提现现金增加,银行存款减少。
借款人与贷款人的区别:
借款人权利:
1、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依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
2、借款人有权依照约定的资金用途使用贷款;
3、当借款合同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借款;
4、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贷款人权利:
1、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
2、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3、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
4、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账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规定义务的,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
6、在贷款将受到或已受到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借贷中应该注意的事项:
1.金钱借贷应立借据或书面契约:
法律上并未要求金钱借贷契约必须立字据,因为契约只要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件事情达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为了杜绝事后纷争,最好借贷时就立好书面凭证,同时明确借方和贷方是什么意思,各是谁,以免口说无凭,徒增困扰。
2.金钱借贷书面记载要详明:
借据或借贷契约,宜清楚载明下列事项: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借款的全额与币别。如:“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借款的期限。如:以“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个月”或“借款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等字句来表示。
利息的约定。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如:“年利率10%”“自借款日起于每个月的第五天支付”违约金的约定。如:“借款人如有违约情事发生,应就借款金额按日支付每万元每日伍元计算之违约金。”立据日期。借款人的亲自签名。
3.借款续期:
有时候借款快要超过诉讼时效了,债权人出于各种原因暂时又不准备起诉,这时,很多人往往通过续期来防范诉讼时效风险。
忠告:如借款续期,可在原老借条上直接备注即可,如在原来借条下方空白处注明“续借一年,利息照算。债务人签名,署上日期。
4.要求债务人当面书写借条
民间借贷大部分是发生在熟人之间,因为太熟,借条很随便,有些甚至都没有借条。一些熟人之间,双方电话中说好金额,见面时债务人直接拿出写好的借条给债权人,一旦债务人居心不良让他人代写借条,并在诉讼中否认借条为本人所写,则债权人将会陷入被动。
(7)个人贷款借方贷方扩展阅读:
概念区别:
融资租赁和借贷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
1、借贷契约是贷款人将货币所有权转移给借款人,借款人则归还相同数额的货币并附加利息;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并未将货币所有权交给承租人,而是交给了供应商(他们之间构成买卖关系),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构成也复杂于借贷契约还本付息的简单结构。
2、按照借贷契约,借款人用借入资金购买的设备具有所有权,与贷款人无关;在融资租赁交易中,不能无视物件使用关系的存在,且该物件使用关系属于债权关系性质,出租人始终具有设备的所有权,并且可以对抗第三人(包括其他债权人)。
3、期末租赁物件选择权的存在与借贷契约说相矛盾,在融资租赁交易中,租期结束后承租人有三种选择权,退还租赁物、续租或购买,而在借贷契约中,本息还完后即表明契约自行终止,抵押品只能无条件退还借款人。
4、借贷契约说将导致融资租赁适用利率管制法规,实际上,租金的构成与利息计算方法完全不同,而要复杂得多。
风险提示:
一是要订立规范借款合同;
二是要注意收集保存证据;
三是利息约定要合法明确;
四是要慎重提供借贷担保;
五是非法债务不受保护;
六是要重视正当债权保护;
七是虚假诉讼要追法责。
『捌』 借方是借出去还是借进来, 贷方是贷出去还是贷进来
借方是接进来,贷方是贷出去。
就像是一个企业向银行进行贷款,那么这个借贷的企业就是贷方,是贷进来;而同意企业借贷的银行就是贷方,是贷出去。
借贷是一种记账符号。
资产类科目,借是增加,贷是减少;
当然还有一种方法就是看一下银行给的进账单,银行印刷的时候上面都有“贷方记账凭证”,上面会有标注企业记账的时候是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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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来介绍一下什么叫做“ 记账凭证”:
(1)记账凭证又称记账凭单,或称为分录凭单,是指由财会部门根据审核确认无误的原始凭证汇总表或原始凭证编制、记载经济业务的简要内容,确认会计分录,作为记账直接依据的一种会计凭证。
(2)记账凭证的主要作用在于对原始凭证进行进一步的分类、整理,按照复式记账的要求,运用会计科目,编制会计分录,然后据以登记账簿,是会计人员的会计凭证,也是登记账簿的直接依据。
如银行存款-借是增加,贷是减少。
负债类和权益类科目:借是指减少,贷是指增加;
收益类科目:收入科目贷是指增加(收入增加),借是指减少(转出);
成本费用科目:借是指增加(费用增加),贷是指减少(转出)。
如收到银行贷款,借银行存款相当于增加,贷短期贷款相当于增加。
取得销售(服务)收入:借现金(银行存款)等同于增加,主营业务收入等同于增加。
先确认科目分类,然后再记忆借贷具体的含义。
对于借款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城市户口或者是有效居留身份,要求借款人具有合法身份。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良好的信用,并且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
4、一些银行要求申请人持有信用卡或银行贷款,并有要求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5、还要求提供银行认可的资产抵押或质押,或者有条件的有偿还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本息担保人和连带责任的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