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子女欠贷,无力偿还,父母有义务替其还款吗
从法律角度看,是没有的,父母把孩子抚养满18周岁就完成了义务,所以任务单位不能扣除父母的钱抵债,但从情感方面父母看不子女受苦,一般有能力都会替子女还债。
2. 子女欠贷款父母有没有责任还
法律分析:一方面如果子女已经成年,可以独立生活,那么他们欠下银行贷款, 这些银行贷款没有用于父母消费的,原则上父母没有义务为其偿还银行的欠款,但是如果父母有偿还能力的,建议为其偿还否则银行会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3. 子女欠下银行贷款,父母有责任偿还吗
从法律上来讲,父母并没有责任替子女还银行贷款,当然有一种情况下,就是父母接受了子女的大额资产,比如子女为了躲避贷款故意把房产公司等过户给父母,打官司的时候,银行有证据能证明,法院就有可能判父母偿还贷款!除此之外银行给父母打电话催贷款,都可以报警说他骚扰!
4. 儿子死亡、剩下的网贷、银行贷款父母需要还吗
网贷因借款便利受到了众多年轻人的喜爱,不过由于网贷利息过高,很多人往往会无力还款出现逾期,网贷逾期之后借款人往往会受到来自催收的巨大压力,有些人甚至会想不开走极端,那么如果欠款人过世了,父母还需要帮忙还款吗?
贷款机构的信贷催收部门都有自己的催收法则,如果一个人突然开始不还款,那么平台就会核实借款人的情况,如果借款人已经去世,那么平台会优先查询借款人是否有机构可以直接授权划扣账户资金的,如果没有,那么贷款平台就会销账处理,也就是借款人可以不用还款了。但是如果按照法律规定,借款人如果突然去世了,那么只要平台对借款人提起诉讼,他欠的网贷还是需要还的,法院会将拍卖借款人生前的遗产用来偿还债务。如果欠款人名下的资产有人继承,那么将由继承人来偿还债务。
但是如果这个借款人生前什么遗产都没有,那么法院是没有可执行的财产,对于这种情况网贷平台自然也就只能当作烂账来处理了。
对于子女欠款父母需不需要还这个问题,主要看父母有没有监护责任,如果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了,那么就已经具备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需要子女自己来承担债务责任。如果子女还未满18周岁,那么父母属于孩子的监护人,这个时期孩子犯错是需要由父母来承担的,不过如果是未满18周岁的孩子有网贷欠款,父母是可以拒绝还款的,因为按照规定,网贷平台是不能对未成年人放款的,对于这样的违规平台,借款人可拒绝还款。
最后小编在这里提醒大家,在申请办理网贷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网贷平台,根据自身的实际还款能力来借款,在借款后注意保持良好的还款记录。
5. 子女银行贷款还不上父母有关系吗
法律分析: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子女银行贷款还不上父母不需要承担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排除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形外,自然人在年满十八周岁后即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子女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即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以自身财产独自承担民事责任,父母对其债务无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6. 儿子欠下银行贷款,父母有责任偿还吗
如果父母没有给子女的贷款做担保的话,子女欠下的银行贷款,父母没有义务偿还。如果父母做了担保就需要偿还。
其实不管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债父偿”,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父”或“子”都没有这样的偿还义务,除非有一种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清偿的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但是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7. 儿子欠信用卡还不了父母需承担吗
儿子欠信用卡还不了,父母是否需承担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子女为成年人,其父母是不需要承担欠款责任的;但如果子女为未成年人,父母要替子女偿还信用卡。《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同一申请人核发学生信用卡的发卡银行不得超过两家(附属卡除外)。在发放学生信用卡之前,发卡银行必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并确认第二还款来源方身份的真实性。在提高学生信用卡额度之前,发卡银行必须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法律依据:《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向符合条件的同一申请人核发学生信用卡的发卡银行不得超过两家(附属卡除外)。在发放学生信用卡之前,发卡银行必须落实第二还款来源,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并确认第二还款来源方身份的真实性。在提高学生信用卡额度之前,发卡银行必须取得第二还款来源方(父母、监护人、或其他管理人等)表示同意并愿意代为还款的书面担保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