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需要资金周转拿父母的房产证可以抵押贷款吗
拿父母的房产证可以办理抵押贷款,但必须要父母在抵押合同上签字。
❷ 瞒着父母拿父母的房子做抵押贷款可以吗
这样做不好,如果还不上,你父母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❸ 怎么偷偷用父母房抵押贷款
不可以偷偷的用父母的房子抵押贷款的那样。是不道德的行为,对不起自己的父母。
❹ 我拿父母的房产证可以贷款吗在他们不知道的情况下,
不可以,房产证产权未经房屋产权所有人委托,任何人无权房屋抵押贷款。
房抵押贷款流程:
一、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到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如果已婚,须夫妻双方一起前来,未婚,可单独前来),中心工作人员经过审批通过后,出具《贷款承诺书》,作为购房者办理贷款手续的依据。
二、凭身份证原件领借款合同的贷款支付凭证回单,所需经过的流程为:受理柜(受理贷款申请)——保险柜(办理保险)——签约柜(签订借款合同)——公证柜(办理合同公证)——签约柜(领取贷款合同)。
三、在取得《贷款承诺书》并就所抵押的房屋办理保险后,即可持上述资料及《贷款承诺书》、拟用于还款的银行储蓄存折和储蓄卡、保险单、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有关法律性文件,并办理公证手续(如果买房者已婚,须夫妻双方一起前来)。如果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不能亲自前来签订合同,需授权委托另一方或第三方代为办理贷款相关手续。授权委托书需经公证,且受托人有转委托权。
❺ 用父亲的房产证抵押贷款可以吗
法律分析:子女可以用父母的房产从银行抵押贷款,但是必须父母同意才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❻ 子女能拿父母的房本做抵押贷款吗急!!!
从嗯,正规角度来说,子女不可以拿父母的房产证作为抵押贷款的,除非父母写了授权书授权子女。来使用房产证,这样才可以,所以这种情况一般都是那些不正规的贷款机构所想的办法。
❼ 子女拿爸妈名下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可以贷款吗
子女拿爸妈各下房产证,户口簿和身份证不可以贷款,贷款除了上述材料外,还有重要的本人亲自到到场签字,假如本人不到场,偷来的材料就可以贷款,就乱套,希望能够对你有帮助。
❽ 父母的房产证能贷款吗
法律分析:父母的房产需要房产证上本人出面才可以贷款的,但是也需要符合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2、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以新购住房作抵押,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❾ 悄悄拿父母的房产证贷款
法律分析:子女用父母的房产证抵押贷款,要父母的同意才可以;而没有父母委托办理抵押贷款,不可以抵押房屋;
如果以父母的房产证抵押贷款,其实就是父母借款。要是你们不能还款,那就要拍卖父母的房产。
所抵押房产的条件:
1、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2、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贷款年限不超过40年;
3、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4、抵押物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或他人;以他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的,抵押人必须出具同意借款人以其房产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书面承诺,并要求抵押人及其配偶或其他房产共有权人签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 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