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子女的公积金可以给父母贷款买房吗
子女的公积金只能本人使用,给父母贷款买房,房产证写自己名字也可以。但是,如果希望挂到父母名下,是不行的,最多就是还清后再去变更。
⑵ 子女有义务帮死去的父母还银行贷款吗
由此可见,贷款银行无论以什么方式清收贷款,只是涉及抵押物、担保人和配偶,而根本未提及子女。民间的“父债子还”虽然与法律有所偏差,但是内函上还是有一定法理,因为最终牵扯到死者遗产的处置权问题。通俗的说,如果子女要继承遗产,那就需要承担贷款的偿还责任,相反如果子女放弃遗产继承,或者死者根本没有任何资产,那子女肯定不需要承担偿还责任,银行最多只能向担保人和配偶主张权利,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对于这个观点,“继承法”是有明确规定的,其中“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并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资产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主要指子女),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因此,如果借款人没有任何遗产留给子女,或虽然有遗产,但子女并未参与分配的,子女是不需要承担贷款偿还责任的。
⑶ 子女有义务帮死去的父母还银行贷款吗原因是什么呢
在很多人的认识中觉得父债子还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因此很多贷款机构会在贷款人去世之后让其子女来偿还自己的债务,但是这样的做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但是这种说法并不绝对,当父母去世之后,其所遗留下来的债务是否需要其子女进行偿还,是需要分情况定夺的。当债务人去世之后,银行一般会按照一定的顺序要求其进行偿还,出现出现此种情况的原因在于债务人在偿还债务的过程中,可能会存在意外去世的情况,因此对于辞职情况,银行一般不能找到马上找到其子女。
对此子女是否有义务帮助自己去世的父母偿还债务,需要根据这些情况进行定夺,任何人、任何组织不能强迫子女帮助父母偿还债务,遇到这种情况其子女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⑷ 子女公积金可以帮父母还贷款吗
子女缴存的公积金一般是无法帮父母还房贷的,因为房贷是由父母办理的,房屋产权人是父母,而不是子女,子女自然没办法用自己的公积金去帮父母还房贷。简而言之,谁是房贷的借款人,才由谁去还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012年部分城市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其中山东临沂市9县自2012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
2014年10月,由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三部门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
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⑸ 父母买房,子女可以替还贷款吗
子女可以做为共同还款人。借款人也就是债务人,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是共同债务人,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债务人为二人以上的,按照确定的份额分担义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
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⑹ 父母欠借款还不上,18岁的子女可以帮父母还借款吗
你好,可以帮还的,从理论上说帮还不一定要有什么身份关系。
⑺ 出嫁女儿能帮父母还房贷吗
不管出嫁与否有能力就帮助一下父母。
⑻ 子女的公积金可以给父母还房贷吗
不可以。
住房公积金,父母购买住房,不能支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但是考虑到离退休职工的收入较低,所能获得的贷款额度也比较低,为了支持离退休职工的贷款需求,住房资金管理规定,离退休职工申请贷款的,
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是对离退休职工申请贷款的支持,但同样不能直接支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只有父母与子女共同购买住房,才能支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主要性质
住房公积金: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主要特点
住房公积金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⑼ 如果是父母买房,子女可以帮忙还贷款吗
一、购房贷款只能是产权人参与借贷,当父母的还款能力达不到银行标准时,可以提供满足条件的子女做为担保人或共同借款人,子女不能单独作为借款人。
二、如果是父母已经购买的房产,子女想用房产作抵押贷款,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一起到银行去签定贷款合同,由子女作为借款人,父母作为抵押人共同参与,是可以办理这样的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