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夫妻一方还不上贷款,对另一方有什么影响
法律分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其中一方贷款逾期可能会对另一方产生不良影响:若有一方贷款逾期,另一方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有理由相信另一方的还贷能力差,从而拒绝贷款。因此,夫妻二人应当按期还款,以保障自己的征信,不为另一方增添麻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㈡ 夫妻一方不履行房贷怎么办
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未还款的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义务进行偿还,如果一方的不还款导致另一方也无法偿还贷款的话:
首先,可以向周边的亲戚朋友同事等筹措些应急的资金,同时记得要签借条。这个借条也是夫妻共同债务,要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其次,可以向借你款的银行提出书面申请,请求银行为你延长借款期限。
最后,可以将你买的房子进行转让与出售,用转让或出售的房子所筹得的资金偿还贷款。前提是必须征得贷款银行的同意后,方可用此方法。在转让或卖掉房子后,还款是义务将由新的购买方继续履行。这种方法要比通过银行拍卖或者诉讼的方式,拥有更多的主动权,另外,经济损失也会少出很多。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㈢ 准备离婚一方恶意不还房贷
您好,如果离婚一方恶意不还房贷。银行可能会将其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贷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法院作出判决后,一方仍不偿还贷款的,那么银行就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案涉房屋或者其他等值财产。具体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此外,如果离婚时没有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离婚后是可以另行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的。所谓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的共同财产主要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是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四是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以及军人复员费和自主择业费等。
另外,房贷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由双方共同偿还。且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可以向法院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㈣ 夫妻之间有一方贷款不还,会有影响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其中一方贷款逾期可能会对另一方产生不良影响:若有一方贷款逾期,另一方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银行有理由相信另一方的还贷能力差,从而拒绝贷款。因此,夫妻二人应当按期还款,以保障自己的征信,不为另一方增添麻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㈤ 夫妻一方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从另一方银行卡上扣钱吗
正常来说银行是不会这样子做的,除非一方是担保人那就有可能
㈥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一方不还贷怎么办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一方不还贷怎么办 ,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贷款买的房的话,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不还贷,这个他肯定是因为自己的资金有问题,出现了资金困难才会这样的,如果他不反戴的话,一方负责房贷,一方负责生活 生活这方面的也是需要钱的
㈦ 夫妻共同贷款一方不还法院会怎么判
夫妻双方贷款一方据为己有,法院一般会平等判决,双方贷款也算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㈧ 夫妻双方贷款买房一方一直不交房贷怎么办
可以像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我国婚姻法有相关的规定: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如果自行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还贷支付的钱和房子增值的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没涉及到离婚问题,就算一方不还款,另外一方也可以选择继续还款,反正以后房子最终分割是根据还款金额和增值部分来算
只要符合其他银行的贷款条件,都是可以贷款的。 在银行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持有合法的户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合法居留证、护照,在本市购买银行指定发展商的商品房;
2、在银行开立存款专户,存款余额不少于拟购住房款的30%;
3、具有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和其他证明文件;
4、同意以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屋物业作抵押;
5、愿意履行贷款合同的全部条款;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出具及提供的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认购书原件及复印件;
3、首期房款的缴纳原件及复印件;
4、月供款能力证明,包括:个人及家庭收入证明,存单(存折或其他有价证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