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前男方父母首付买房,婚后共同还贷!
婚后共同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应补偿女方所还贷款一半。
② 婚前男方父母贷款买房,男方父母还贷款,房产证可以写女方的名字么
婚前男方父母贷款买房,男方父母还贷款,房产证可以写女方的名字。但是前提是需要经过男方和他的父母的同意,因为加了女方的名字后,财产就有女方的一份。
③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 男方父母付首付并还贷款 现男方想卖房父母可以
为什么要卖房
④ 婚前买房,男方父母付首付,写男方名字,婚后共同还贷,如果离婚,房产女方是否有份
房产女方是没有份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按照此规定,首先是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判决归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但是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该款属于夫妻共同,如果离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39条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所以这种情况下女方只能得到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并不能得到房子。
(4)婚前买房男方父母首付还贷款扩展阅读:
怎样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⑤ 婚前男方买房,男方父母首付,婚后男方还房贷,房产证写的男方名字
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产归男方所有。
⑥ 婚前买房,男方父母首付,男方还贷,半年之内结婚,婚后共同还贷。房子所有权所有权如何划分
离婚时,房子应该作价分割,一方得房产,另一方得现金。
得房产的是房本上名字,这里是男方。不在房本上的女方不得房子,但作为财产可以得到补偿。
经济补偿要证明。
首付部分是在婚前,归男方所有,贷款部分在婚后且在离婚前还款的部分,视为双方共同财产。因为离婚后,还贷归男方独立完成。
共同财产部分,二人平分。
房产作价是有道道的,是按照判决的市场价,但价格定多少呢?
⑦ 婚前买房。房子是男方父母付首付以及还贷款。我家准备出资装修。现在刚刚付了首付,
现在肯定没有房产证,交钥匙后也不会马上就有房产证。根据当时办贷款的人为户主,要再改名字属于过户了。婚前买的是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婚后买才算)!你答对了,除非婚前现在结婚前都有婚前公证的。如果装修是你套的钱记得在领结婚证时要在公证但上表明。
⑧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购房,婚后继续由男方父母还贷款,离婚的话房产如何分割
你把事情看复杂了
抛出谁拿首付,抛出谁交房贷这两点不说(因为法院不管这些)
1.婚后属于你们两个人的共同财产,既是房主是老公,离婚后房子两个人平分
2。父母还款和婚后你们两个人没有还款 这个没有关系
法律规定:婚后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后财产平分 !
明白了吗 ?
⑨ 结婚前男方父母出首付买房子,我们还贷款,算共同财产吗
属于共同财产。但是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归一方所有,婚前男方首付的部分的房产价值归其所有,由于婚后双方用共同财产还贷,共同还贷所取得的房产价值为共有财产。因此该房产男方所占的份额大一些,女方份额少一些。
⑩ 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房产证两人名字,夫妻一起还贷款,房子算谁的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登记在双方或对方子女名下,视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从法律意义上讲,离婚时可以要求对于支付的按揭贷款支付的款项及相应财产的增值部分可以主张进行一定的补偿。
该房屋登记在双方或对方子女名下,视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