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贷款买的车保险受益人是谁
法律分析:贷款买车一般会将保险的第一受益人规定为银行或者金融公司。因为贷款车辆的产权是抵押给银行或金融公司的。如果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款,银行或金融公司有权处理该车辆。又由于车这个抵押物特殊,在行驶中难免出现大大小小的事故,银行或金融公司为了防止出现以下问题,所以要求保险第一受益人为银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保险标的;
(四)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五)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六)保险金额;
(七)保险费以及支付办法;
(八)保险金赔偿或者给付办法;
(九)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十)订立合同的年、月、日。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约定与保险有关的其他事项。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保险金额是指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② 贷款买车上的保险,第一受益人是贷款公司,那我的利益怎么保证呢
执法人员表示,该行为加重了消费者义务,显失公平。在汽车消费贷款行为中,借款为主民事行为,不需要有其他民事行为的存在就可独立成立。抵押为从民事行为,是金融机构为降低贷款风险将购车人所购车辆作为贷款抵押物所附加的条件。贷款人信用偿还能力和借款担保(即抵押)是《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是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和《汽车贷款管理办法》规定的必要贷款购车条件,在此条件外,额外增加对抵押物的保险作为贷款要求,并不是汽车贷款法定必要条件。金融机构降低抵押物价值减损的风险,其法定手段正如《汽车贷款管理办法》第五章“风险管理”所规定,可以通过严格确定信用等级,合理设置贷款抵押率,建立严格的抵押品管理程序和操作要求,强化抵押品的全过程动态监管等办法来降低抵押物减损的风险。金融机构不应采取加重消费者保险义务的方式来减轻自身规避贷款风险之责。也不应为规避自身风险而额外加重消费者义务、转嫁保险成本。
强制捆绑保险行为违反了保险公平自愿原则。《保险法》规定,保险遵循公平原则,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在汽车贷款过程中,除交强险为法定强制保险外,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盗抢险,均应遵循公平自愿原则。金融机构对贷款人就抵押车辆购买的险种、保险金额作出强制性规定,与《保险法》的立法原则相违背,也并不是消费者真实意思表示的结果。
首先,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受益人是人身保险的特有概念,不存在于财产保险中。投保人与保险人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关于以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人(金融机构)为受益人的约定,没有法律依据,该约定无效,第三人不能依据该约定取得给付保险金请求权。
其次,根据《道路交通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设立的初衷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第三者责任险同样以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赔偿为目的。因此,将金融机构作为保险受益人,与立法精神相违背。且其无法先于受害人履行优先受偿权,因此无现实意义。
再次,根据《物权法》、《担保法》的规定,对于到期不履行债务或其他约定情形,作为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担保法》第五十一条还规定了“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享受充分的法律保护,其额外对贷款人购买的险种、保险金额作出强制性要求,并将自己列为保险受益人,其加重贷款人义务、转嫁风险成本不仅缺少法律依据,而且与民法确立的公平、平等、自愿的原则相违背。
③ 贷款买车保险写谁的名字
法律分析:一般会将贷款车保险第一受益人规定为银行或者金融公司。因为贷款车辆的产权是抵押给银行或金融公司的。如果借款人不按约定还款,银行或金融公司有权处理该车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④ 贷款买车时保险单上第一受益人怎么写
贷款买车时保险单上第一受益人,一般为你贷款的银行或者金融机构
例子:保险第一受益人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名称一定要准确完整,这个4S店销售会跟你说的,如果他们不知道,你要问贷款的经办人,这个一定要的,要不然他们不给你放款。也不知道你是哪里贷款的,没法帮你。
⑤ 抵押车的保险受益人是谁
一、抵押车的保险受益人是谁
1、抵押车的保险受益人是谁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车辆全损,受益人应该是债权人;
(2)车辆部分损失,受益人是车主;
(3)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受益人是车主。
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涉及受害人受伤的交通事故,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支付。
二、抵押车保险怎么理赔
1、如果车是以车为保险标的投保的,抵押车的理赔流程和非抵押车的理赔流程相同;
2、如果车主是以人为保险标的投保的,虽然抵押车的理赔流程和非抵押车的理赔流程大致相同,但是受益人是贷款公司。
⑥ 网上买车险,为什么特别约定是贷款银行的,第一受益人为什么是银行
这是因为只要是贷款买的车子,保险单上都要写明受益人是银行,这是因为银行怕车主出了什么事情而导致以后无法付清贷款(比如自燃险是按揭车必须购买的险种),那银行钱就收不回来了,就要靠保险公司来赔付,因此第一受益人是银行。
贷款买车人一般会购买消贷保险,以确保在无法履行还贷义务时,银行仍可向保险公司索赔贷款本金及利息。因此,在商业车险中约定银行作为第一受益人,其实是银行与保险公司为了降低彼此风险所采取的双重保障措施。
(6)汽车保险受益人写贷款公司扩展阅读:
根据《物权法》第174条的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也就是说,即便不约定银行为第一受益人,银行仍有可能优先受偿商业车险的保险金。
车险中约定银行是受益人的目的是抵销到期欠款,因此银行作为第一受益人享受的优先受偿权,只在特定条件下有效。
如被保险人逾期未归还贷款或已出现违约,银行按约有权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等。此外,银行的优先受偿权仅以到期应归还款项的金额为限,且受益人约定不适用于第三者责任险。
⑦ 请教车险问题:关于第一受益人写的是贷款单位。第二年续保能否不写。
您好,这也是银行规避风险的一种手段和方式,您可以不写,但前提是您的贷款已还上了。不然的话,银行是不会同意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⑧ 车险保单受益人不是我,是贷款公司,如果我开车出了事,这个能报保险的吗
你理解错受益人这个名词了
事故,保险公司的理赔是正常的手续
而受益人,是指出现死亡情况下,比如,某人把对方的司机撞死,这个司机的受益人是他的老婆。那么保险公司的钱就会赔付给他老婆。
你现在的情况就是,万一发生了死亡,不好意思,保险公司赔付的钱不能给你家人。是贷款公司!委屈吗?命都没了,钱还不是自己的
⑨ 为什么二手车买保险,第一受益人会是贷款公司
贷款购车受益人会是贷款公司,如果你购买此车一定办过户,过不了户,你一定要慎重考虑,千万不要损失钱车让贷款公司收回。
⑩ 车辆是贷款车辆 被保险人是我 第一受益人是贷款公司 那我车发生事故后理赔款到底打给谁阿
出险以后你可以联系银行出具一份权益转让书,然后你转交给保险公司,就可以赔款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