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某建设项目,基建拨款为2000万元,项目资本金为2000万元,项目资本公积金200万元,基建借款1000万元,待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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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非基本建设贷款用于基本建设利息能否资本化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2006)
(二)一般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一般借款是指除专门借款以外的其他借款。根据本准则第六条(二)规定,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所以,非基建贷款部分用于基本建设,贷款利息可以按准则规定进行资本化。
⑶ 某公司大量固定资产作抵押贷款说明了什么
1.贷款期限长
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较一般产品的生产活动,具有体形庞大、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因而固定资产贷款的贷款期限也比一般短期贷款长。
2.双重计划性
固定资产贷款项目不仅必须是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而且必须受信贷计划确定的固定资产贷款规模的约束。
3.管理连续性
一般流动资金贷款的监督管理,只限于生产或流通过程,而固定资产贷款不仅建设过程要管理,而且项目竣工投产后仍需要管理,直到还清全部本息为止。
⑷ 事业单位贷款基建如何做账
行政事业单位的基建会计核算核算: 找到个可以参考的,我看了觉得可行,推荐给你: 一、单位经费户拨款至基建户时,根据资金的性质进行账务处理。 1、借:拨出经费或结转自筹基建-----××基建 贷:银行存款 二、基建项目竣工结算后,经费户的帐务处理。 1、项目完工后,按基建帐“交付使用资产”结转金额增加经费帐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固定基金 2、将基建户“应交结余”款转回“经费户”,经费户的帐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结余或事业结余-专项结余 3、对借款购建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根据竣工验收后从基建 账户转入的有关资料进行处理。 借:固定资产(反映真实资产金额) 贷:固定基金 (反映单位用拨款及自筹资金投资的金额) 暂存款或借入款项(反映单位通过其它渠道借入的资金) 4、用财政拨款或自有资金归还借款时: 借: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事业基金 贷:固定基金 (原记的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的差额部份) 同时记 : 借:暂存款或借入款项 贷:银行存款 三、基建账的科目设置。 1、现金;2、银行存款;3、库存材料; 4、库存设备;5、在建工程;6、待摊投资;7、交付使用资产;8、预付工程款;9、预付备料款;10、其他应收款;11、基建借款;12、应付工程款;13、应付器材款;14、其他应付款;15、应交结余;16、基建拨款;17、其他收入;18、专项资金支出;19、其他支出。 四、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现金:核算基建户的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核算基建户的银行存款。 3、库存材料:核算单位购置库存的,用于基建支出的各项物资 材料。领用时,借记“在建工程”,贷记本科目。 (1)库存材料以购入价格、调拨价格作入帐价格。材料采购、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直接列入支出。 (2)库存材料按其类别、品种等有关项目设置明细帐。 (3)库存材料的盘盈、盘亏,经报批后,直接列作当期支出的增加或减少处理。 (4)库存材料如果变价出售,直接冲减“库存材料”科目。售价与购入价的差额,列作“在建工程-其他投资”。 4、库存设备:核算单位购置库存的用于基建项目的各项设备(其入账价格,明细科目设置等同“库存材料”) 5、在建工程:核算建筑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购置土地等的资金使用情况,分“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安装工程投资”、“其他投资”三个明细科目。 (1)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①核算 内容 :(a)自建工程:核算基建(含改建、拆建)、装修等项目支出的资金使用情况。(b)外包工程:核算基建(含改建、拆建)、装修等项目结算资金使用情况。②核算办法:基建、装修项目支出结算时, 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库存材料”,“预付工程款”等科目。基建、装修项目竣工结转时,借记“专项资金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③按工程项目设置三级明细帐。 (1) 设备安装工程投资:核算单位自行安装设备和外包设备安装工程的资金使用情况。(核算办法,明细帐设置同“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2) 其他投资:核算单位购置土地及其他资金支出情况。 (3)改建和拆建的核算办法:A、对在用建筑物或和已峻工并办 理好结算手续的建筑物进行改建和拆建;①对原建筑物拆除的费用,直接列入“其他支出”,不计入建筑。②工程费用。同时,按拆除建筑物的面积占整体建筑物面积的比例,冲减原“固定资产”。③改建和拆建建筑物,因增加建筑物面积而支出的建筑费用,计入该建筑物的建筑工程费用。B 、对在建建筑物进行改建和拆建,因改建、拆建所增加的建筑费用,计入该建筑物的建筑工程费用。 6、待摊投资: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按照规定分摊计入交付使用资产成本的支出。对项目单一的建设单位可不必使用本科目,直接列“在建工程”核算。 7、交付使用资产:本科目核算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和办理结算手续后,结转交付使用资产的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专项资金支出”、“其他支出”、“待摊投资”。 8、预付工程款:核算单位向施工 企业 预付的基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款项。 9、预付备料款:核算单位向施工企业预付的工程物资材料款项或自行购买材料时。 10、其他应收款:核算单位“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以外 的其它暂付款项。 11、基建借款:核算单位为完成基建计划按规定借入的各种基建投资借款。如基建完工后尚有余额,就转入“经费户”。 12、应付工程款:核算单位应付未付的基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款。 13、应付备料款:核算单位应付未付的设备、材料款项。 14、其他应付款:核算单位“应付工程款”和“应付备料款”以外的各项应付未付款项。 15、应交结余:工程结转后,核算单位“基建拨款”和“其他收入”与工程实际支出相抵后的结余。同时,将“结余”科目金额转回到单位的经费帐的“结余”科目。如是赤字,本科目应与“基建借款”余额一致。 16、“基建拨款”反映单位收到财政、上级部门等拨入的专门用于单位基建,设备工程的资金。其资金来源一般由单位的“经费户”转入并存于银行的基建户。该科目应按资金来源渠道和时间年度设置明细科目。项目完工结算后,与“交付使用资产”同时结转入“结余”科目。 17、“其他收入”核算单位基建拨款以外的其他收入。 18、“专项资金支出”核算单位基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和其他基建费用的实际支出款项。明细科目按工程项目、类型设置。 19、“其他支出”核算单位基建支出等以外的其他支出。 以上不违反,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仅供参考。
⑸ 向银行借入期限为3年的基建贷款100000用于购买建筑材料投入工程。求会计分录
取得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购入建筑材料,付款时:
借:工程物资(含税)
贷:银行存款
⑹ 假设某公司有一基建项目,分5年来投资,每年末投入400 000元,预计5年后建成,若该项目的投资来自银行借款。
计算公式如下:
一、单利计息:
400000*(1+14%*4)+400000*(1+14%*3)+400000*(1+14%*2)+400000*(1+14%)+400000=2560000元(256万元)
截止第5年未,共需投入资金256万元(含利息)。
二、复利计息:
400000*(1+14%)^4+400000*(1+14%)^3+400000*(1+14%)^2+400000*(1+14%)+400000=2644041.66元
截止第5年未,共需投入资金264.404166万元(含利息)。
说明:
1、每年未投入40万元,共投入5次(本金为200万元;
2、投资总额(含利息)计算至第5年未(即第5年投入资金的利息未计入)。
⑺ A公司是城投公司,向银行贷款,然后借于B公司的工程项目,当A,B公司不是子母公司时,借出款通于什么渠道才合
贷款资金必须按照贷款用途进行支付,否则违规,但公司的资金有时不能完全区分贷款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所以有方法,具体要看你贷款申请怎么做的,公司一般资金往来的特点,具体问题才好分析。
⑻ 某公司有一项基建工程,分五年投资,每年报入200000元,预计五年后竣工交付使用。该工程投资来源于
就是二十万乘于百分之十再乘以五。一共利息是付出十万。但是银行的利息不会这么高的。一般是百分之二或者三左右。所以这道题出题不现实
⑼ 基本建设贷款的贷款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的发挥其政策扶持、引导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财政贴息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基本建设贷款贴息的资金。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贷款是指各类银行提供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贴息范围的基本建设项目贷款。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项目原则上为基本建设贷款安排的中央级大中型在建项目,以及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基础设施项目。
大中型项目的划分标准仍按照原国家计委确定的项目审批标准执行,即经营性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非经营性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为大中型项目。
第二章 贴息政策
第五条 贴息资金实行先付后贴的原则,即项目单位必须凭贷款银行开具的利息支付清单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 。
⑽ 建设单位用基建拨款购建的自用固定资产,购建完成交付本单位使用时,如何增加固定资产如何做分录
基本建设会计分录大全
一、基本建设资金来源的核算
(一)预算拨款的拨入和结转
1.收到中央财政预算拨入的基建基金拨款限额
借:限额拨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
2.收到地方财政预算(包括地方机动财力)拨入的拨款限额(退回用红字登记)
借:限额拨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
3.收到财政预拨的下年度拨款限额
借:限额拨款
贷:基建拨款/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
4.年终注销预算拨款限额结余(用红字登记)
借:限额拨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
5.年初建立新帐时,结转预算拨款
(1)结转上年度“本年基建基金拨款”余额
借:基建拨款/本年基建基金拨款
贷: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2)结转上年度“本年预算拨款”余额
借: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
贷: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3)结转上年度“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余额
借:基建拨款/预收下年度预算拨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预算拨款
(4)结转上年度“交付使用资产”帐户的余额(用基建拨款完成的部分)
借: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贷:交付使用资产
(二)自筹资金和其他拨款的拨入
1.收到地方财政、上报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拨入的自筹资金预存建设银行(退回数用红字登记)
借:银行存款/待转自筹资金拨款
贷:基建拨款/待转自筹资金拨款
2.结转本年度使用的自筹资金
借:基建拨款/待转自筹资金拨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
3.同时,应将自筹资金从待转户转存本年存款户
借:银行存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
贷:银行存款/待转自筹资金拨款
4.年初建立新帐时,结转上年度“本年自筹资金拨款”余额
借:基建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
贷: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5.收到上级转帐拨入的进口成套设备
借:器材采购
贷:基建拨款/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
6.收到主管部门转帐拨入进口成套设备转来支付国外设计及技术资料费、出国联络费及设备检验费等
借:待摊投资
贷:基建拨款/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
7.收到上级从本系统其他建设单位无偿转帐拨入的设备、材料
借:设备投资
库存设备
库存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贷:基建拨款/本年器材转帐拨款
8.由于主办协作配合工程等,收到其他单位拨入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其他拨款
9.收到财政拨入的贴息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
10.收到其他单位、团体或个人无偿捐赠的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和物资
借:银行存款
库存设备
库存材料
贷:基建拨款/本年其他拨款
11.按照国家规定调整设备、材料调拨价格的溢价
借:库存设备
材料成本差异
贷:基建拨款/本年其他拨款
12.年初建立新帐时,结转上年度“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本年自筹资金拨款”、“本年器材转帐拨款”、“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本年其他拨
款”等帐户的余额。
借:基建拨款/本年进口设备转帐拨款
本年自筹资金拨款
本年器材转帐拨款
本年财政贴息资金拨款
本年其他拨款
贷:基建拨款/以前年度拨款
(三)联营拨款的拨入、支用和结转
1.收到投资单位通过参股等方式拨入的基建参股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联营拨款
2.支用联营拨款时
借: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等
贷:银行存款
3.用联营拨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交付时
借:交付使用资产
贷: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设备投资
待摊投资
其他投资
4.下年初建立新帐时,将联营拨款形成的交付使用资产进行转帐
借:联营拨款
贷:交付使用资产
5.工程完工将剩余资金退回原投资单位
借:联营拨款
贷:银行存款
(四)投资借款的借入、支用和偿还
1.收到建设银行关于基建投资借款指标的通知,应设置“基建投资借款指标备查簿”进行登记,不作会计分录
2.实行贷转存办法的建设单位借入投资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基建投资借款
3.用基建投资借款购买设备材料,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其他基建支出
借:器材采购
应付工程款
待摊投资
其他投资
贷:基建投资借款
4.支付投资借款利息
借:待摊投资/利息
贷:基建投资借款
5.使用国外借款的建设单位发生的汇兑损失
借:待摊投资
贷:基建投资借款
如为汇兑收益,作相反分录。
6.按照规定用基建收入偿还投资借款
借:基建投资借款
贷:应收生产单位投资借款
同时,借:应交基建收入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