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不小心陷入网络贷款套路贷款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贷款人在网上贷款陷入套路贷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救助的,套路贷是属于新型的诈骗行为,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贰』 我被网络诈骗了骗子用我的身份证网络贷款了怎么办
可以报警的,让警方介入调查,帮忙追回被诈骗的钱财,若是别人拿着你的身份信息去贷款了,这种情况应该及时的与放款方联系,表明自己的身份信息被盗用,让放款方终止贷款合同,让对方赶紧还款。
不管是在网上贷款还是在银行贷款,若是贷款人的身份信息与贷款人不一致,放款方一定是有责任的。去银行办理一般的柜面业务都必须要携带身份证原件,何况是办理贷款,就更不用说了,是一定需要提供,身份证原件的。而在网上贷款,大都是需要进行面签或者是人脸识别的。
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叁』 被网贷诈骗了,应该怎么办
1、报警。需要说明的是,各地的报警电话都是110,不会是其他的号码。报警后,虽说挽回损失的希望不大,但还有万一的机会。
2、以后别再上这种当。要牢记这句古语:“吃一堑,长一智。”也不要再相信天上掉馅饼的事了。特别是像网络刷单,网络兼职之类的骗局。
3、把自己的经历说出来,警示他人。让善良的无辜之人不再上当受骗。
4、需要强调的是,不要相信网络黑客什么的会给你找回钱财,全部都是先收你费,然后把你拉黑的。相信黑客能找加被骗钱财的,往往是另一个骗局的开始。
补充:
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
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而事实上,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擅自从事金融活动者往往会因为“非法集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3、如果贷款经由网络平台代为发放,那么在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
『肆』 网贷被套路了怎么处理
立即报警及时止损,最好的办法
『伍』 被套路贷了怎么处理最好
第一,要第一时间留存套路贷相关证据。
首先,从法律上看,“套路贷”在本质上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假如真的被套路了,也不必慌张,第一时间要做的事情就是留下短信、APP截图、银行卡流水等信息证据。
第二,要第一时间报警,讲清楚事件来龙去脉。
如今,为了遏制套路贷的蔓延,公安部门已经联合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打击套路贷团伙,所以,大家不必纠结报案了会不会被立案,应该第一时间联系公安局,提供保留的证据,并做好笔录,等待公安机关调查,打击套路贷团伙。
第三,要第一时间去人民银行申请征信异议。
众所周知,如今大部分网贷已经接入了央行征信系统,所以被套路贷之后还要及时到人民银行的营业厅拉征信报告,并申请征信异议,将被套路贷的来龙去脉讲清楚,是可以消除征信不良记录的。
拓展资料
面对“套路贷”陷阱,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一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量入为出,理性借贷;不要不计后果,盲目借贷。
二要选择有贷款资质的正规金融机构贷款,不要轻信没有资质的非正规公司发布的“无利息、无担保、无抵押”的虚假宣传广告。
三是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不要因为害怕,被不法分子恐吓、威胁 ,在“套路贷”的陷阱中越陷越深,遭受财产损失和不法侵害。
『陆』 我被平台贷款诱导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被诱导贷款超出了正常的利息标准,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柒』 遇到套路网贷应该怎么处理
网上借款陷入了套路贷怎么办
贷款人在网上贷款陷入套路贷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救助的,套路贷是属于新型的诈骗行为,公安机关具有管辖权。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套路贷的危害
“套路贷”活动隐蔽性强、获利快、收益高且易于复制传播,危害极大。
一是侵害借款人的合法权益。许多借款人一开始贷款金额很小,但在犯罪嫌疑人的“套路”和威逼利诱之下,很快就背负上巨额债务,有的借款人为此倾家荡产,只能卖房还债,甚至被逼自杀。
二是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套路贷”团伙普遍不具有金融资质,以民间借贷为幌子从事非法放贷活动,表面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借款人签订的是年利率24%的借条合同,而实际还款中往往是按照超过24%收取利息,远远超过法律规定标准。
三是衍生出多种刑事犯罪。出借人为催收债务,一般采取辱骂、恐吓、威胁等软暴力手段,有时还伴有暴力型犯罪行为,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多种违法犯罪。
四是影响社会稳定。一些“套路贷”借助网络平台,从线下向线上蔓延,由传统的接触式犯罪转变为新型非接触式犯罪,侵害的群体人数更多、范围更广,社会危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