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权激励的股票是否可以质押贷款
法律分析:股权激励的股票一般不可以质押贷款。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可以出质的权利须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可以转让的股权。
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
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 股权激励的股票质押贷款是不是可以申请的
股权激励的股票一般不可以质押贷款。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可以出质的权利须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可以转让的股权。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3. 信贷资金是否能用于公司内部股权购买转让
一般银行贷款是需要审查资金用途的,对于高风险用途的借贷项目,一般是不会放贷的,信贷资金用于股权收购属于高风险项目,一般不可能以此名义贷出款项,但如果以其他名义贷款,款项用于股权收购,则属于挪用贷款,是违规行为。
4. 个人股权激励是否可以贷款
法律分析:(一)需提供的资料: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3、股权发行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4、股权发行公司同意质押贷款证明。质押股权超过股权发行公司股本总额5%时须有董事会同意质押的决议。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凭证出质的,需出具股权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的复印件;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二)签订贷款合同: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出质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订立“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可以单独订立,也可以是贷款合同中的担保条款。(三)办理出质登记: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应向出质人出具《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股权质押期间产生的红股和分配的现金股息的归属由质押合同约定。债务履行期满前,出质人和质权人均不得处理红股和现金股息,应委托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现金股息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四)办理贷款:贷款人根据贷款合同和《股权质押登记证明书》办理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5. 股权激励类型都是什么
股权激励常见模式:
股权激励模式一、期股,
期权是通过激励对象部分首付、分期还款而拥有企业股份的一种股权激励方式,其实行的前提条件是激励对象必须购买本企业的相应股份。
实施方式:企业贷款给激励对象作为其股份投入,激励对象对其拥有所有权、表决权和分红权。其中所有权是虚拟的,必须将购买期股的贷款还清后才能实际拥有;表决权和分红权是实在的,但分红必须按协议来偿还贷款。
优点:
1、股票的增值和企业资产的增值、效益紧密连接,促使激励对象更加关注企业的长远发展和长期利益;
2、有效解决激励对象购买股票的融资问题;
3、克服了一次性重奖带来的收入差距矛盾。
缺点:
1、如公司经营不善,激励对象反而有亏本的可能,降低了激励对象对期股的兴趣;
2、激励对象的收益难以短期内兑现。
适用企业:
1、经改制的国有控股企业;
2、国有独资企业。
股权激励模式二、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较常用的股权激励模式,也称认股权证,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时间内(行权期)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行权)。
实施方式:公司向激励对象发放期权证书,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或一定条件达成时(如公司上市时)激励对象以较低价格购买股权。
优点:
1、股票期权只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持有者在股票价格低于行权价的时候可以放弃权利,因此对持有者没有风险。
2、由于股票期权是需要在达到一定时间或条件的时候实现,激励对象为促使条件达到,或为使股票升值而获得价差收入,必然会尽力提高公司业绩,使公司股票价值不断上升,具有长期激励效果。
3、可提高投资者信心。
缺点:
1、行权有时间数量限制;
2、激励对象行权需支出现金;
3、存在激励对象为自身利益而采用不法手段太高股价的风险;
4、公司内部工资差距拉大。
适用企业: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控股企业。
股权激励模式三、业绩股票,
实施方式:在开始时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指标,如激励对象到预定期限达到预定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出一定奖励用于购买公司股份。
优点:
1、对激励对象而言,工作绩效和所获激励之间联系紧密,且激励仅取决于工作绩效,不涉及股市风险等不可控因素。
2、对股东而言,对激励对象有明确的业绩目标约束,权责利对称性强,能形成双方共赢局面。
3、对公司而言,业绩股票激励受限制较少,一般只要股东会通过即可,可操作性强,成本低。
缺点:
1、对初创期企业不适合,主要是和于业绩稳定并持续增长、现金流充裕的企业;
2、业绩目标的科学性很难保证;
3、存在激励对象为获取业绩而弄虚作假的风险;
4、激励对象抛售股票受限制。
适用企业:业绩稳定的上市公司及其集团公司、子公司。
股权激励模式四、账面价值增值权,
账面价值增值权,指直接拿每股净资产的增加值来激励激励对象。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因此激励对象并不具有所有权、表决权和配股权。
实施方式:
1、购买型:激励对象在期初按股权实际价值购买一定数额公司股权,期末在按实际价值回售给公司。
2、虚拟性:激励对象在期初不需资金,公司授予一定数量的名义股份,在期末按照公司的每股净资产的增量和名义股权的数量来计算激励对象收益,并支付现金。
优点:
1、激励效果不受股价影响;
2、激励对象无需现金支出;
3、方式操作简单,只需公司股东会通过即可。
缺点:每股净资产的增加幅度有限,难以产生较大激励作用。
适用企业:现金流充裕且股价稳定的上市或非上市企业。
股权激励模式五、员工持股计划(ESOP),
指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并委托公司进行集中管理的股权激励方式。
实施方式:
1、通过信托基金组织用计划实施免税的部分利润回购股东手中的股权,分配给员工。
2、企业建立员工信托基金组织(如员工持股会)购买股东股权,按照员工持股计划向员工出售。
优点:
1、员工持股有利于员工对企业运营有充分的发言权和监督权,更加关注企业的发展,增强企业凝聚力、竞争力,调动员工积极性;
2、员工承担了一定的投资风险,有助于激发员工的风险意识;
3、可抵御敌意收购。
缺点:1、员工可能需要支出现金或承担贷款;
2、员工所持股权不能转让、交易、继承;
3、福利性较强,激励性较差;
4、平均化会降低员工积极性;
5、操作上缺乏法律基础和政策指导。
适用企业:行业较成熟、有稳定增长的公司。
股权激励模式六、虚拟股票,
虚拟股票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据此享受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表决权,也不能转让和出售,离开企业自动失效。
实施方式:企业与激励对象签订合约,约定授予数量、行权时间和条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按年度给予分红。在一定时间和条件达成时,虚拟股票可转为真正的股票,激励对象可真正掌握所有权。
优点:
1、不影响公司的总资本和所有权架构;
2、避免因变数导致对公司股价的非正常波动;
3、操作简单,股东会通过即可。
缺点:
1、兑现激励时现金支出较大;
2、行权和抛售时价格难以确定。
适用企业:现金流较为充裕的上市或非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模式七、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公司股价上涨,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来获得相应数量的股权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可获得相应的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实施方式:公司指定规定数量的股票给激励对象作为股票增值权的对象,如行权期内公司股价上升,激励对象可选择兑现权利,获得股价升值带来的收益,可选择获得现金或兑换成相应金额的股票。
优点:
1、激励对象没有股票的所有权,也不拥有表决权、配股权;
2、行权期一般超过任期,这样可约束激励对象的短期行为;
3、激励对象无需现金支出;
4、操作简单,股东会批准即可。
缺点:
1、资本市场的弱有效性使股价与激励对象业绩关联不大,对绩效对象无太大激励性;
2、公司的现金压力较大。
适用企业:现金流较为充裕且股价较为稳定的上市或非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模式八、限制性股票计划
实施方式: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但激励对象不得随意处置股票,只有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后或完成特定业绩目标是,才能出售股票收益。否则公司有权将免费赠与的限制性股票收回。
优点:
1、激励对象无需现金付出;
2、可激励激励对象将精力集中于公司长期战略目标上。
缺点:
1、业绩目标和股价的科学确定困难;
2、现金流压力较大;
3、激励对象实际拥有股票,享有所有权,公司对激励对象的约束困难;
4、激励对象有股东权利。
适用企业:
1、业绩不佳的上市公司;
2、产业调整过程中的上市公司;
3、初创期的企业。
股权激励模式九、管理层收购(MBO),
管理层收购又称“经营层融资收购”,指公司的管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权,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实现被激励着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的完整统一。
实施方式:公司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出资成立职工持股会或公司管理层出资(一般是信贷融资)成立新的公司作为收购主体,一次性或多次性收购原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从而直接或间接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一般管理层为获得收购资金,会以私人财产作抵押向投资公司或投资银行融资,收购成功后改用公司股权抵押。有事,投资公司也会成为股东。
优点:
1、有助于减少经理人代理成本,促进企业长期、健康发展;
2、有利于强化管理层激励,提升人力资本价值,增强企业执行力;
3、有利于企业内部监督和对管理层的约束;
4、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
缺点:
1、公司价值准确评估困难;
2、收购资金融资困难;
3、若处理不当,收购成本将激增。
适用企业:
1、国有资本退出的企业;
2、集体性质企业;
3、反收购时期企业。
股权激励模式十、延期支付,
实施方式:延期支付,也称延期支付计划,是公司未激励对象设计的一揽子收入计划,包括部分年度奖金、股权激励收入等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当日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折算成股票数量,存入公司为其单独设立的延期支付账户,在一定期限后再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据期满时股票市值以现金形式发放给激励对象。
优点:
1、与公司业绩紧密相连;
2、锁定时间长,可以避免激励对象的短期化行为;
3、计划可操作性强。
缺点:1、激励对象持股数量少,难以产生较大激励力度;
2、激励对象不能及时把薪酬变现,存在风险。
适用企业:业绩稳定的上市公司及其集团公司、子公司。
6. 股权激励有哪些模式
模式1:期股
期股是一种通过经营者部份首付、分期还款而拥有企业股份的股权激励方式,其实行的前提条件是经营者必须购买本企业的相应股份。具体实施过程是:企业贷款给经营者作为其股份投入,经营者对其有所有权、表决权和分红权。其中所有权是虚拟的,只有把购买期股的贷款还清后才能实际拥有;表决权和分红权是实在的,但是分得的红利不能拿走,应按协议用来偿还贷款。经营者要想把期股变实,必须努力地将企业经营好,有可供分配的红利。如果企业经营不善,不仅期股不能变实股,本身的投入都可能亏掉。
模式2: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较常用的一种股权激励模式,也称认股权证,实际上是一种看涨期权。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激励对象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行权期)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一定数量的本公司流通股票(行权)。股票期权只是一种权利,而非义务,持有者在股票价格低于“行权价”时可以放弃这种权利,因而对股票期权持有者没有风险。此外,股票期权的行权也有时间和数量限制,且需激励对象自已为行权支出现金。
模式3:业绩股票
业绩股票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指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
业绩股票是股权激励的一种典型模式,主要用于激励经营者和工作业绩有明确的数量指标的业务负责人。同时,它也是我国公司中最先得到推广,且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激励模式。
模式4:账面价值增值权
所谓账面价值增值权,就是直接拿每股净资产的增加值来激励其高管人员、技术骨干等。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因此激励对象并不具有所有权、表决权和配股权。
模式5:员工持股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是指由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并委托公司进行集中管理的产权组织形式。
员工持股计划核心在于通过员工持股运营,将员工利益与企业前途紧紧联系在一起,形成一种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相结合的新型利益制衡机制。同时,员工持股后便承担了一定的投资风险,这就有助于唤起员工的风险意识,激发员工的长期投资行为。由于员工持股不仅使员工对企业运营有了充分的发言权和监督权,而且使员工更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这就为完善科学的决策、经营、管理、监督和分配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模式6:虚拟股票
虚拟股票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据此享受一定数量的分红权和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也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虚拟股票可以看做是期股的一种变异,因为它借鉴了期股的一些特性和操作方式。比如,它同样需要公司在计划实施前与激励对象签订合约,约定授予数量、行权时间和条件等,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但与期股不同的是,在虚拟股票计划中员工并不拥有在未来按某一固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它仅仅只是一种账面上虚拟的股票。因此,在本质上,虚拟股票是一种递延现金支付方式。
模式7: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是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权利,如果公司股价上涨,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来获得相应数量的股价升值收益,激励对象不用为行权付出现金,行权后即可获得现金或等值的公司股票。
模式8:限制性股票计划
限制性股票是指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本公司股票,但激励对象不得随意处置股票,只有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后或完成特定业绩目标时,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否则,公司有权将免费赠与的限制性股票收回或以激励对象购买时的价格回购。也就是说,公司将一定数量的限制性股票无偿赠与或以较低价格售与公司高管人员,但对其出售这种股票的权利进行限制。
模式9:管理层收购
管理层收购又称“经营层融资收购”,是指公司的管理层(个人或集体)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或股权),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持股经营。同时,它也是一种极端的股权激励手段,因为其他激励手段都是所有者(产权人)对雇员的激励,而MBO则干脆将激励的主体与客体合二为一,从而实现了被激励者与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完整的统一。
模式10:延期支付
延期支付,也称延期支付计划,是指公司为激励对象(管理层)设计一揽子薪酬收入计划,其中部分年度奖金、股权激励收入等不在当年发放,而是按当日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折算成股票数量,存入公司为其单独设立的延期支付账户。在一定期限后,再以公司股票形式或根据期满时股票市值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通过延期支付计划获得的收入,来自于既定期限内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上升,即计划执行时与激励对象行权时的股票价差收入。如果折算后存入延期支付账户的股票市价在行权时上升,则激励对象就可以获得收益;反之,激励对象的利益就会遭受损失。
7. 公司的股权激励股可以申请质押吗
股权激励的股票可以质押贷款。可以依法转让的股权可以用来质押贷款,股权激励的股权交易通常受到限制。可以质押的权利有: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股份或者依法可转让的股份;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