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子被亲戚骗去贷款了怎么办
如果经过房主本人签字同意,房子由亲属在银行做抵押贷款,贷款还完,抵押手续自然解除。
如果贷款期内不能正常归还贷款,银行一般会依公证执行文书申请法院执行,法院会拍卖此房产,拍卖所得偿还银行本金及利息等。
⑵ 亲属骗我在信用社贷款,而且签了贷款合同,怎么办
摘要 您好,我是律临平台合作律师陈雷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
⑶ 我可能被亲戚骗了从好几个银行给贷的款现在还不上怎么办
你给亲戚从好几个银行贷的款,现在还不上了,那么就需要提供证据,然后对他进行起诉,否则的话需要你自己把它都还清
⑷ 被亲戚骗去贷款钱他拿了但他没还,银行起诉我,我怎么办
被亲戚骗去贷款,钱被亲戚拿走了,他不还钱,银行当然要去起诉你了,就算你把亲戚抓过来,你也未必能证明是对方骗你。
这个事情你十有八九大概率的,只有自己还钱了。
⑸ 被亲戚骗去贷款钱他拿了但他没还,银行起诉我,我如果起诉他,他还是不还,怎么办
估计你们俩是共同借款人,或者你是他的担保人。现在银行找你还钱,你可以转头找他一起承担责任,你可以拿出所有钱款被他所用的证据,如果没有你就只能先吃亏垫上还给银行然后再起诉他,让他还你钱,只是这个过程比较麻烦。没办法,摊上这个老赖亲戚,你一定要现整理好证据
⑹ 亲属骗我在信用社贷款,而且签了贷款合同,怎么办
信用社贷款,你签了贷款合同,那么属于你名下的贷款,你需要按照贷款合同按时还款,至于你跟亲属的纠纷,你们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贷款还款。
贷款还款,“等额本息、等额本金、先息后本、随借随还”是贷款中常见的还款方式。可是还款方式哪种好呢?下面,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目前还款方式的优势和劣势。
一、等额本息
确定每个月的还款额,计算出当月应支付的利息,再用确定的还款额减去当月应支付的利息,就是本金的还款额,下一月利息按剩余本金计算。这类贷款可以提前还款。
1.适用范围:用于有持续现金流入的行业和借款人,且现金是基本均匀的,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增加库存。如商品流通业、服务业、加工制造业。
2.优点:
(1)贷款是按月归还,贷款余额在不断地减少,贷款风险在降低;
(2)对于借款人来讲,按月归还贷款还款压力较小,容易归还,可避免一次性的巨大压力。
3.缺点:
(1)对借款人来讲,可利用的资金越来越少,资金利用率不高。
二、等额本金
等额本金指将贷款本金除以还款月数,每月归还固定的本金,支付剩余本金的利息,贷款利息随贷款本金的减少而减少,总还款额随利息减少而递减。这种贷款可以提前还款。
1.适用范围:适用于有持续现金流入的行业和借款人,且前期现金流入较大而后递减的情况。如营运类汽车贷款,因为所购新车开始投入运营时,维修保养费少,收入较大,而后会随车辆的营运而费用增多,收入会递减,这与等额本金的还款方式相吻合。这种方式也适用于商品流通业、服务业、加工制造业。
2.优点:
(1)贷款是按月归还,贷款余额在不断地减少,贷款风险在降低;
(2)对于借款人来讲,按月归还贷款还款压力较小,容易归还,可避免一次性的巨大压力。
3.缺点:
(1)如果借款人是优质客户,贷款减少,利息也减少,降低了贷款机构的收入;
(2)对借款人来讲,可利用的资金越来越少,资金利用率不高。
三、先息后本
每个月只支付利息,贷款到期时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
1.适用范围:适宜短期贷款,适合平时无现金流入或有很少现金流的借款人,如企业经营、工程、种植业和养殖业。
2.优点:对于借款人来讲,平时无还款压力,可以充分将资金用于经营项目。
3.缺点:对于借款人来讲,后期一次性还本的压力大。如果资金链断掉无法如期还款,很有可能影响到个人信用。
四、随借随还
在一段时间内,贷款机构给借款人一个最高授信额度,在这个时间段内,借款人可在最高授信额度内随时得到贷款,也可随时归还。
1.适用范围:适宜在将来的一个时间段内现金流不确定或不固定的借款人。
2.优点: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时借款随时还款,方便灵活,简化了手续。
3.缺点:由于在授信期限内一般不做贷款风险评估,当借款人情况发生变化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贷款机构仍会给予贷款,增加了贷款的风险性。所以这类贷款需要做好贷后检查工作,或是在每次贷款前做一次简化评估。
每种还款方式都有优劣势,在选择时,就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资金安排为依据,没有最优,适合的就是最好的。
⑺ 被亲戚骗去签字贷款怎么处理
你的亲戚既然骗你,你一定要据理力争,不然到头来吃亏的是你自己。如果贷款还没有审批下来,跟银行说不贷这笔款了。如果贷款下来了被他使用了,让他打欠条。另外把事情跟自己的家人说一下。
⑻ 被他人骗去贷款 应该怎么办
建议先停止还款,等待起诉,如果债权人在追债过程中采用违法违规手段,要收集好证据,以便后期维护自身权益。
你所遇到的这种情况后期法院会有三种判决方案,具体视证据情况而定。
1.你应该承担还款责任。借款合同由借款人与出借人所签订,合同合法有效,在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形成借款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出借人应向借款人追究还款责任。至于借款人与用款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另案处理。
2.你哥哥嫂子应该承担还款责任。法律关系的认定应以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为基础,用款人才是真正的借款人,实际上借款法律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应是用款人与出借人。借款人只是代表用款人借款,并非真实借款人,故最终还款责任应由用款人来承担。
3.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借款人与实际使用人为借款综合体,应由双方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再次提醒,不要为亲属签署担保和共借,除非你已经准备好为Ta还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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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案例,有兴趣的可以看看
陈明敬、四川双龙泰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
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7)川01民终5387号
裁判意见节选:
本院认为,2014年1月28日,双龙泰德投资公司与陈明敬签订的《借款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陈明敬抗辩称其为名义借款人,实际借款人为九彩文化投资公司的意见,本院认为,出借人和名义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实际交由第三人使用的,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名义借款人为借款合同的相对人,应由名义借款人承担偿还责任。如果名义借款人向出借人披露了实际使用人,各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仅为借名义借款人的名义,名义借款人并不实际参与借款关系的履行活动,也不享受借款活动的利益的,应认定实际使用人为实际借款人,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偿还责任。因此,陈明敬在借款时是否向双龙泰德投资公司披露过其名义借款人的地位是本案审理的焦点,该事实应当由陈明敬举证证明,但诉讼中,陈明敬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向出借人双龙泰德投资公司披露过名义借款人的事实,其二审中提交的案外人晋军的说明亦缺乏证明力,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事实,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之规定,由陈明敬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⑼ 6年前我被亲戚骗去银行签字贷款,钱被亲戚拿走了,怎么办
可以诉讼解决。你现在需要尽快筹款先把银行的贷款还了,报警没有太多的作用,警察一般情况下是不管民间经济纠纷案件的。你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求你亲戚归还你的钱。
⑽ 身份证被亲戚拿去贷款不还
法律分析:如果别人用你的身份证贷款,虽然写的是你的名字,但只要你没有到场签字,贷款就与你无关,你不需要承担任何后果。但是如果是你自己将身份证借给别人贷款,而且在贷款合同上有你本人亲笔签名,那么你就是债务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