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企业股权质押能贷款吗
法律分析:企业股权质押后是可以进行贷款的。申请股权质押贷款的企业需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4、《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四条 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⑵ 股东以股权质押贷款的操作步骤有哪些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一、前期工作1、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2、出质的股权如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须有该公司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出质的决议。3、了解拟出质股份是否有瑕疵。二、签订质押合同或背书质押,提供借款人所需贷款。三、权利的实现。如果出质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质权人可以通过协议实现或诉讼实现主张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⑶ 股权质押贷款的操作程序有哪些方法
股权质押贷款的操作流程:
1、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
2、公司决议;
3、准备融资所需资料;
4、联系融资机构;
5、签订股权质押融资合同;
6、到证券登记公司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7、出借方发放资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⑷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的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流程:一、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二、出质人的股权须有该公司股东过半数以上同意出质的决议;三、出质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并将出资证明书交给质押权人;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⑸ 企业股权质押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股权质押贷款流程是:
(一)、当事人在工商局领取并填写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提交相关出质人身份证与复印件;质权人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与原件;出质人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等。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七条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⑹ 股权质押贷款流程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贷款的流程为:(一)准备好相关的材料;(二)签订贷款合同;(三)办理出质登记。股权质押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四)办理贷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三十四条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⑺ 股权质押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进行股权质押贷款的大致流程如下:
(一)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并提供基本资料;
(二)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贷款合同”;
(三)股权质押贷款当事人须凭股权质押合同到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股权交由股权出质登记机构保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⑻ 什么是股权质押贷款,有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股权质押贷款是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权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
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营业绩良好;3、作为质物的股权业经证券登记中心登记托管;4、《贷款通则》要求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六条规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⑼ 如何用股权质押贷款
订立股权质押贷款合同时,出质人和贷款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出质人未受清偿时,股权转移为贷款人所有。
质权人应注意审查出质人的主体资格:
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
出质人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并须有法人股东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
质权人应认真分析处置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考察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正常;
企业贷款卡信用记录查询;
企业的纳税情况调查;
分析企业财务状况,要求企业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表,核实企业的资产规模、负债情况;核实企业所有者权益是如何形成的;判断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
核实企业的银行对账单及个人银行卡流水单,考察企业每个月是否有比较稳定的现金流;
加强对公司质押股权的价值监控。涉及上市公司股权的,要跟踪证券市场行情,分析质押股票的风险和价值,设置警戒线,切实防范风险。
质权人应谨慎选择出质股权:
股权的选择应以业绩优良,流通股本规模适度、流通性较好为原则;
应注意出质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实的瑕疵,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
应注意出质的股权是否存在出资不到位(违约)的瑕疵,即股东出资不按时、足额缴纳。
建议质权人与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签订协议约定以下内容:
在质押期间发生对外担保等可能影响到质权人权益的行为时,应事先征得质权人的书面同意;
对发生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等可能影响质押权利实现的行为前应书面告知质权人,并确保质押权利不受损害;
要求质押标的所在企业每月向质权人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及配合质权人对出质股权进行监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