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网上贷款合法吗
利息低于36%不算犯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1)网上进行小额贷款属于什么行为扩展阅读
网络借贷模式
b2c模式
b2c的b一般指银行,有些网站也提供贷款公司的产品。一般的网络b2c贷款都依托网络贷款平台完成贷前工作,根据规则不同,有些还需要申请人去银行线下办理。b2c模式当前受地域限制,因为其业务主体都是有地域限制的机构,覆盖面还有待拓展。
c2c(p2p)模式
P2P是Peer to Peer的简写,是个人对个人的意思,。此种模式可以由申请人自主决定利率、期限等条件,根据自己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制定,而借出资金乙方则可以像网购一样自由选择自己想借出资金的对象。
风险
1、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导致无法认证借贷双方的资信状况,容易产生欺诈和欠款不还的违约纠纷。
2、网络平台发布的大量放贷人信息中,有不少是以“贷款公司”、“融资公司”等名义对外发放贷款。而事实上,必须是经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方可从事信贷融资等金融服务,擅自从事金融活动者往往会因为“非法集资”、“非法吸引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管理秩序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3、如果贷款经由网络平台代为发放,那么在网络平台疏于自律,或内部控制程序失效,或被人利用等情况下,则可能出现捏造借款信息而非法集资的情形。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网上贷款
⑵ 网上哪种借款是正规的
网贷有很多真实可靠的平台,比如有钱花、微贷、贷款、金条等。归互联网巨头所有。
扩展信息:
点对点网贷是指个人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的直接借贷。个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贷款公司作为点对点借贷中的新型借贷平台,通常在网上运营,因此可以用更低的管理费运营,提供的服务也比传统金融机构更便宜。
互联网的本质仍然属于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广泛性、突发性等特征。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
同时,互联网金融是一个新生事物,是一种新的商业形态。要制定适度宽松的监管政策,为互联网金融创新留有余地和空间。鼓励创新,加强监管,相互支持,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互联网金融监管要遵循“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科学合理界定各种业态的业务边界和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保护合法经营,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包括点对点借贷个人点对点借贷(即P2P点对点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人点对点借贷是指个人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的直接借贷。个人点对点借贷平台上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管辖。互联网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公司通过其控股的小额贷款公司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符合小额贷款公司现有监管要求,发挥网络借贷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个人对个人贷款业务由银监会监管。
网络贷款的性质
网贷属于债券投资,收益明确,资金出借人获得利息收入;然而,公众往往将其与股权众筹混淆。股权众筹属于股权投资,收益灵活。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公司获得未来收益,如北京众筹、36Kr等,都属于股权众筹平台。无论是债券投资还是股权投资,都有一定的风险。投资者要充分认识到风险,对承担风险有足够的认识和思想准备,并在此前提下做出自己的判断,承担项目的风险。
⑶ 网贷是什么
P2P网贷即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它是互联网金融(ITFIN)行业中的子类。
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网贷属于债券投资,收益明确,资金借出人获取利息收益;而大众常把它与股权众筹混淆,股权众筹属于权益投资,收益具有灵活性,投资人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取未来收益,如京北众 筹、36氪等都属于股权众筹平台。无论是债券投资还是权益投资,都存在一定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风险,有充分的风险自担的意识和思想准备,在此前提下自行判断并承担项目的风险。
1.优点
年复合收益高:普通银行的存款年利率只有3%,理财产品、信托投资等,也一般在10%以下,与网贷产品动辄20%以上的年利率是没法相比的。
操作简单:网贷的一切认证、记账、清算和交割等流程均通过网络完成,借贷双方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借贷目的,而且一般额度都不高,无抵押。对借贷双方都是很便利的。
开拓思维:网贷促进了实业和金融的互动,也改变了贷款公司的观察视野、思维脉络、信贷文化和发展战略,打破了原有的借贷局面。
2.缺点
无抵押,高利率,风险高:与传统贷款方式相比,网贷完全是无抵押贷款。并且,央行一再明确:年复合利率超过银行利率4倍不受法律保护。也增加了网贷的高风险性(一般是银行利率的7倍甚至更高)。
信用风险;网贷平台固有资本较小,无法承担大额的担保,一旦出现大额贷款问题,很难得到解决。而且有些借款者也是出于行骗的目的进行贷款,而贷款平台创建者有些目的也并不单纯,携款逃的案例屡有发生。
缺乏有效监管手段:由于网贷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手段,央行和银监会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指导网贷。对于网贷,监管层主要是持中性态度,不违规也不认可。但随着网贷的盛行,相信有关措施会及时得到制定和实施。
⑷ 网贷上面平台是属于高利贷吗,属于违法吗
网贷平台是指以公司为中介机构,把借贷双方对接起来实现各自的借贷需求。借款方可以是无抵押贷款或是有抵押贷款。所以不属于高利贷。
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
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4)网上进行小额贷款属于什么行为扩展阅读:
网贷不同于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净资本”管理,无论是银行还是信托公司都要有自己的注册资本,其注册资本少则几个亿,多则十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且注册资本不是用来经营的,而是一种担保、是一种“门槛”。
但由于网贷公司门槛低,政府尚没有出台指导性意见,平台软件几千到几万都可以买到,很多在民间借贷欠款很多的人,买了个平台虚拟借款人、虚拟抵押物品,以高利率吸引投资人投资。高利率一般都是年利息最少为30%,个别平台达到了50%到70%。
网贷属于新兴产业,是金融行业的创新模式,其发展历程不过几年,市场并没有达到成熟的地步。很多投资人及借款人都没有正确对待这种金融产品,只是冲着高收益而去,而资金需求者则奔着套现而去。
作为网贷公司本身,由于开设的初衷只是为了牟利,其组织架构中缺乏专业的信贷风险管理人员,不具备贷款风险管理的知识、资质,因此很难把握和处理好平台运营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产生大量的坏账,最终只能倒闭。
⑸ 网上小额贷款高利贷违法不违法
法律分析:高利贷本身属于民法问题,只要不涉及高利转贷罪,就不会升为刑事责任,在法院上是会受到保护的,但是利率超过36%的利息不受到保护。
如果高利贷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就会涉及到高利转贷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⑹ 网贷是什么
网贷是什么?其实把网贷顾名思义在网上贷款,比如说你在一个应用上跟他借钱,那么这就是网贷了。而且像有很多人使用的花呗,那么这些都统统称之为网贷。网贷即时就是在网上贷款,网贷其实就是借钱,在网上跟别人借钱,俗称为网贷,但是呢有的网贷是安全的。也是正规的渠道,有的网贷是不正规的渠道,就像戒备花被这些都是属于正规的渠道,而且利息也是比较低的,那么你在网上跟别人借钱也叫做网贷,那么这种网贷就是比较危险的,网贷也是不正规的网贷。
总的来说,所以说话像盲目的消费是导致自己欠下巨额网贷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所以说我们真的不要去盲目的消费,对于我们未来是有影响的,导致自己欠下巨额的债务,承受不了就直接的自杀了,导致自己的父母要替自己还债。
⑺ 网贷指的是哪些贷款
网贷平台可以分为以下4类:
1、有大型互联网公司背景的平台:微粒贷、蚂蚁借呗、网络有钱花、小米钱包等。
2、有商业银行背景的平台:民生易贷、平安普惠、招联好期贷等。
3、其他上市的贷款平台:陆金服、拍拍贷、宜人贷等。
4、其他规模较小的平台:来分期、开鑫贷、E融E贷等。
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主要特点:
优点
年复合收益高
普通银行的存款年利率只有3%,理财产品、信托投资等,也一般在10%以下,与网贷产品动辄20%以上的年利率是没法相比的。
操作简单
网贷的一切认证、记账、清算和交割等流程均通过网络完成,借贷双方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借贷目的,而且一般额度都不高,无抵押。对借贷双方都是很便利的。
开拓思维
网贷促进了实业和金融的互动,也改变了贷款公司的观察视野、思维脉络、信贷文化和发展战略,打破了原有的借贷局面。
缺点
无抵押,高利率,风险高
与传统贷款方式相比,网贷完全是无抵押贷款。并且,央行一再明确:年复合利率超过银行利率4倍不受法律保护。也增加了网贷的高风险性(一般是银行利率的7倍甚至更高)。
信用风险
网贷平台固有资本较小,无法承担大额的担保,一旦出现大额贷款问题,很难得到解决。而且有些借款者也是出于行骗的目的进行贷款,而贷款平台创建者有些目的也并不单纯,携款逃的案例屡有发生。
缺乏有效监管手段
由于网贷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手段,央行和银监会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指导网贷。对于网贷,监管层主要是持中性态度,不违规也不认可。但随着网贷的盛行,相信有关措施会及时得到制定和实施。
⑻ 网上小额贷款高利贷违法吗
法律分析:不违法,但是属于高利贷了,法律判决是默认利息不作数,只偿还本金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⑼ 网贷加贷什么意思
就是在你已有网贷的基础上进行第二层贷款。
网络借贷包括个体网络借贷(即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借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在个体网络借贷平台上发生的直接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范畴,受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规范。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网络小额贷款应遵守现有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规定,发挥网络贷款优势,努力降低客户融资成本。网络借贷业务由银监会负责监管。
网贷平台监管,从最多时的五六千家到6月底只有29家在运营,专项整治工作可能年底就会基本结束,转入常规监管。
拓展资料:
运营模式
一、P2P模式
网络信贷起源于英国,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其典型的模式为:网络信贷公司提供平台,由借贷双方自由竞价,撮合成交。
在传统P2P模式中,网贷平台仅为借贷双方提供信息流通交互、信息价值认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务,不实质参与到借贷利益链条之中,借贷双方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网贷平台则依靠向借贷双方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维持运营。在我国,由于公民信用体系尚未规范,传统的P2P模式很难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旦发生逾期等情况,投资者血本无归。
因此,P2P网贷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建议信用贷款方面引入亲朋进行联保,其他贷款方面则引入抵押或质押进行反担保。同时,企业贷款项目引进第三方融资担保公司对项目进行审核和本息担保,并要求其担保规模要与担保方的担保额度相匹配,担保方也要加强自身的风控管理。网贷,又称P2P网络借款。P2P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
二、债权转让模式
债权转让模式能够更好地连接借款者的资金需求和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主动地批量化开展业务,而不是被动等待各自匹配,从而实现了规模的快速扩展。它与国内互联网发展尚未普及到小微金融的目标客户群体息息相关,几乎所有2012年以来成立的网贷平台都是债权转让模式。
因为信用链条的拉长,以及机构与专业放贷人的高度关联性,债权转让的P2P网贷形式受到较多质疑,并被诸多传统P2P机构认为这“并不是P2P,而且出了风险会影响P2P行业”。
⑽ 网上的小额贷款是否合法
如果网上的小额贷款利率不高于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并且贷款人具有放贷资格的,合法。如果利率超过该范畴,超过部分是高利贷,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