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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贷款合法代持股份是否合法

发布时间:2022-09-26 06:11:05

1. 代持股权是否合法

代持股权是合法的。因为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行为,就是允许的,目前为止,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明文规定禁止股权代持,但是股权代持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股权代持,一般可以被称为“委托持股、假名投资、或者是隐名投资”,主要指实际的出资人和他人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处置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2. 股份代持是否合法

法律分析:股份代持协议往往在代持双方之间是有效的,但是有效并不意味着完全合法。如果被代持人因身份原因有持股限制,或者代持股份对应的是拟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那么被代持人可能需要承担公务员法、证券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行政责任。股份代持协议的对内效力必须满足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即签订协议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以事行为能力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五十九条 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三)挑拨、破坏民族关系,参加民族分裂活动或者组织、利用宗教活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四)不担当,不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五)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对批评、申诉、控告、检举进行压制或者打击报复;(七)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八)贪污贿赂,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九)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十)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十一)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十二)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十三)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十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十五)违反有关规定参与禁止的网络传播行为或者网络活动;(十六)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十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十八)违纪违法的其他行为。

3. 代持股权是否合法

合法,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

法律分析:合法,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

股权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法律关系,第一种是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种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三种是实际股东、名义股东与公司外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只要签订的合同真实有效就受法律保护。但近年来,代持股份引发了名义持股人和实际持股人诸多争议,而目前法律上的界定也比较模糊,因此签订代持股份合同最好找专业律师或法学专家进行咨询。

通常来说代持股份需要考虑以下法律风险:

1、登记在工商管理部门的股东是接受委托的代持股人,它并不是真正的出资人。但是,股东资格的确认依据是股权证和工商登记,如果此时上述文件记载的都是代持股人。当代持股人出现其他不能偿还的债务时,法院和其他有权机关是可以依法查封上述股权,并将上述股权用于偿还代持股人的债务的。此时,真正的出资人只有依据代持股协议向代持股人主张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 代持股权是否合法

代持股权是合法的,法律是承认的。但是需要说明的是,代持股权是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的。股权代持是由名义出资人和实际出资人私下里私人协商的,所以股权代持这种行为是没有公开性的。名义出资人对内对外行使的都是实际出资人的权利,所以可能会做出擅自利用自己的权利的行为,作出的一切不利于双方的决策。如果后期名义出资人去世,那么将会把实际出资人卷进遗产纠纷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不属于《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合同无效情形的股份代持合同,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 代持股权是否合法

股权代持是合法的,因为法律没有明文禁止的行为,就是允许的,目前为止,我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明文规定禁止股权代持,但是股权代持存在着一定的风险,股权代持,一般可以被称为“委托持股、假名投资、或者是隐名投资”,主要指的是实际的出资人和他人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处置方式。
股权代持,主要存在的法律关系有以下几种:
1、实际的股东和名义上的股东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2、实际的股东和名义上的股东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
3、实际的股东和名义上的股东与公司之外的第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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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6. 股份代持是否合法性

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股权代持协议,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与名义股东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外,该合同为有效合同。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例如,国家禁止外商投资稀土勘查、开采及选矿,如果外商与国内公民签署股权代持协议经营上述行业的,该股权代持协议因损害了国家利益将被认定无效、不合法。如国家禁止保险公司股权代持,保险公司的代持协议将认定为无效、不合法。

7. 股份代持是否合法

股份代持并不完全合法。
股份代持协议往往在代持双方之间是有效的,但是有效并不意味着完全合法。如果被代持人因身份原因有持股限制,或者代持股份对应的是拟上市公司或者上市公司,那么被代持人可能需要承担公务员法、证券法或者其他法律规定的行政责任。
股份代持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现象,股份代持协议的对内和对外效力有不同的法律意义,在代持人与被代持人之间(对内)有效的股份代持协议,可能对第三人又是无效的。
而且,即便股份代持协议是一份合法有效的合同,被代持人也会因为自己的身份属性以及代持股份对应的公司性质(上市,非上市),面临不同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对代持人及被代持人而言,股份代持协议首先是一份民事合同,双方约定被代持人以代持人的名义实际享有相应股份对应的权利,并承担对应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三》
第二十五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8. 股份代持是否合法

股份代持的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合法的,所以很多公司都有隐名股东,隐名股东无非就是把自己的股份让某个人代持,但是代持人实际上并不具有真正的股东身份,也不具有任何股东享有的权利,这些权利都是归隐名股东享有的,但股份代持也需要召开股东大会。
法律分析
股权代持,又可以被称为“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者假名出资”,主要指的是他人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替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者股份处置的方式。首先,法律是认可股权代持的合法性的;其次股权代持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股权代持是名义出资人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的私人协议,不具备公开性;一般名义出资人可以对外、对内行使一切实际出资人该有的权利,其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相应的决策,也有可能会作出擅自转让、质押股权、滥用经营管理权、或者乱用表决权等相关的行为。如果名义出资人去世之后,可能会将实际出资人卷入遗产纠纷中。股份代持是合法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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