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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公积金怎么贷款公司

发布时间:2022-10-22 00:47:54

① 淄博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

以下是贷款申请的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认真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申请表填写内容完整、字迹清晰,相关信息须与所提交资料记载信息一致;
(二)所提交的资料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且属相关部门依职权出具,同时形式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内容相互对应;
(三) 所提交的资料数量要符合贷款所需要材料的要求;
(四)借款申请人须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且属于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对于存在共同申请人的,共同申请人须为借款申请人的配偶或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认可的其他申请人;
(五)申请人姓名、证件号码必须与其公积金缴存信息完全一致,对于申请人曾在异地缴存公积金的情况,其公积金开户、缴存情况根据原缴存账户所在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信息给予认可;
(六)申请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不超过规定的最高贷款期限(原则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之后5年),该期限由管理机构拟订报当地公积金管委会批准;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含危旧房改造)等原则不超过12个月。其中购买预售在建商品房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则不超过24个月。
6、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② 淄博公积金贷款政策

购买商品房或者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加黑字体为二手房)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至贷款申请之日,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职工本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四)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包括借款人配偶以及其他参与合力贷款的人员)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五)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六)有合法、有效的担保;

(七)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担保人资产、信用状况良好;

(八)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材料

购买新建自住住房贷款材料(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1.《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份;

(可登录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或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厅领取)

2.申请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1份;

(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贷款月份的带水印的《个人信用报告》)

3.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信息授权码、身份证电子信息、实体身份证均可(港澳台同胞提供相应证件材料);

(身份证信息授权码和身份证电子信息通过“爱山东”APP、“爱山东·爱淄博”APP或“淄博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出示)

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户口簿原件;

(包括索引页和每个人单页)

5.申请人结婚证原件(山东省内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

(单身职工填写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承诺(授权)书》;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2011年8月1日后山东省内办理的婚姻登记,能够通过省民政部门数据共享查询的,不再提供结婚证或离婚证。)

6.预收款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联原件;(首付款银行凭证或收据原件;收到条须收款人签字按手印)

7.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山东省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8.申请人《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申请人最近六个月的缴存流水原件1份(异地贷款提供);(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到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原房主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证、土地证)原件;)

9.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缴存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原件1份(异地贷款提供)。(由缴存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有效期30天)卖方身份证信息授权码、身份证电子信息、实体身份证均可;(身份证信息授权码和身份证电子信息通过“爱山东”APP、“爱山东·爱淄博”APP或“淄博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出示)

10.卖方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卖方本人到场签字按手印确认)

11.申请人《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申请人最近六个月的缴存流水原件1份(异地贷款提供);

(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到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zfgjj.zibo.gov.cn)下载)

12.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缴存地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原件1份(异地贷款提供)。

(由缴存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有效期30天


温馨提示:

1.提交贷款申请时,需将所有贷款资料准备齐全,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签字。

2.至贷款申请之日,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职工本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3.申请人、配偶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工资收入认定标准[对贷款时缴存基数突然大幅度调高、缴存单位仅调整个别基数以及其他明显存疑的情况,以最近连续正常缴存的6个月的平均基数作为工资认定标准;对借款人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以购房所在区县的最低工资标准(省政府公布)作为其工资收入认定标准]。申请人配偶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供配偶《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和最近六个月的缴存流水原件1份(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

4.有一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视其拥有一套住房。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所列住宅与个人信用报告中的该笔住房贷款对应同一套住房的,需同时提供该笔贷款的商业银行借款合同,用来证明二者对应同一套住房。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1.临淄区临淄大道971号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D区1-15#窗口 齐鲁石化分中心、临淄分中心咨询电话:0533-7177200

2.张店区联通路190号 市直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5201735

3.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张店区西四路119号)二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张店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2307183

4.淄川区将军东路168号 淄川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6022870

5.博山区政务服务中心(淄博市博山区山头街道大观园路86号)二楼B-2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博山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4185473

6.周村区“市民之家”(淄博市周村区新建东路228号)二楼正门服务台东临30米北区 周村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6160172

7.桓台县“便民中心”(淄博市桓台县张北路1886号)三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区 桓台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8218404

8.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高青县高苑东路7号)C区 高青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6969588

9.沂源县新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鲁山路与瑞阳大道交叉路口东300米鲁中义乌商贸城三楼)D区 沂源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2755811

10.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政务服务中心B座2楼 高新区分中心 咨询电话:0533-3582163

11.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北京路与复兴路交叉口向东100米)二楼经济开发区分中心咨询电话:0533-2320355

六、办理机构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中心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间

张店分中心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淄川分中心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其他分中心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九、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贷款审查及贷款批准。

十、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③ 外地户口可以在淄博公积金贷款买房么

可以,你在淄博公积金近期连续缴够六个月,单位开户1年以上就可以了。
以上是基本条件。
然后你如果买一手房需要开放商和公积金签过按揭协议。。。如果二手房需要过户后才行,需要看你具体情况,方便的话去大厅带着身份证咨询一下。
单身或者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有公积金的最多贷款35w,双方都有的40w,上限受年龄、工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影响。。。但是最后就是月还款额不能超过工资的一半,男性最多贷到65岁,女的60.
你去网络查按揭房贷计算器,然后从网上自己算就行了

④ 淄博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多少谁比较了解

如您在山东省淄博市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商品房的,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由当地公积金贷款中心确定,同时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款的80%,且不受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的限制。请您申请时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欢迎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关注“中国银行微银行”办理业务。
中国银行在线客服:https://95566.boc.cn/ZIM/
手机银行下载:http://www.bankofchina.com/ebanking/service/cs1/201009/t20100921_1151946.html
在线申请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loginPre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国家助学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student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在线申请信用卡:http://www.boc.cn/ebanking/online/201310/t20131024_2567833.html

⑤ 淄博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多少

法律分析:淄博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职工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职工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及家庭直系亲属合力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仅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法定公积金,也叫强制性公积金,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必须提取的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又称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指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于法定公积金外自由提取的公积金。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的存、贷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经征求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

⑥ 了解公积金贷款具体流程是怎样的用公积金贷款在下职工需公司办理什么手续

⑦ 在淄博 你的住房公积金能贷多少钱

凤凰房产淄博讯(编辑杜轩)住房公积金涉及到我们买房贷款,大家虽然能随时查询自己的公积金账户里有多少余额,却往往不清楚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能贷多少钱。那么,在淄博你的住房公积金能贷多少钱呢?今天凤凰网房产淄博站就来告诉你答案。

凤凰房产淄博站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

在淄博,你的住房公积金等贷多少钱?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贷款额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额度。

(二)贷款最高额度必须在职工所购自住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以内。

(三)首付款金额加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值。

(四)房屋产权共有的情况下,贷款额度的确定

1、夫妻共有的,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夫妻双方均可作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借款人,以所购住房价值计算贷款额度。

2、非夫妻共有的,买受人与借款人必须一致。以买受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来计算贷款额度。对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没有明确的,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享有份额没有明确约定的,视为等额共有。合力贷款购房,共有人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均为共同借款人的,以所购住房价值计算贷款额度。

关于淄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

(一)职工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职工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及家庭直系亲属合力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仅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二)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我市新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倍的贷款额度。

(三)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鲁政办发〔2017〕28号文件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发〔2017〕13号),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住宅最高贷款额度可以上浮20%。

在淄博,办理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至贷款申请之日,职工所在单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职工本人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

(四)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包括借款人配偶以及其他参与合力贷款的人员)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五)购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六)有合法、有效的担保;

(七)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及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

(八)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淄博,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是多少?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

一、贷款期限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贷款最长期限3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得申请贷款。贷款期限的确定以借款人可贷期限为准。

(二)二手房房龄加贷款年限最长不能超过40年。

(三)贷款期限的确定:一般根据借款人贷款数额、还款能力、借款人意愿以及本条(一)、(二)的规定,由管理中心确定。

二、保证人保证期限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

三、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期限以购房合同约定交房日期一年以内和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一年以内二者晚者确定。

Tip: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最高可带贷金额。且大家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要特别留意当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各地的计算计算方式略有差异,一定要以当地政策为准!

⑧ 淄博公积金贷款要注意什么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借款人应保持良好个人信用记录: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必查询借款相关人信用记录。若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及配偶的贷款或信用卡存在逾期记录,则不能足额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若逾期发生在近两年内,且连续逾期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超过6期(含),则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若因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则按逾期处理,视情节采取计收罚息、终止合同、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处置抵押物、司法诉讼等措施追收借款;
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逐月还款记录将按规定同步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请务必按时足额还款,避免造成不良信用记录.
二、贷款期间借款人应履行的义务:
贷款经办银行将每月从借款人约定的个人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借款人有义务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若借款人是以预购商品房作为抵押申请贷款的,有义务配合开发商、贷款经办银行做好期房抵押转现房抵押登记工作,否则将影响住房公积金提取;
贷款期间内,借款人应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继续缴纳住房公积金。
三、贷款期间的利率调整及信息变更:
若借款人个人还款账户、通讯方式等发生变化,请及时持身份证到贷款经办银行更新;
贷款成功发放且还款时间满一年,借款人可申请提前全部或部分归还贷款,若贷款类型是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的,应按等额提前还款,借款人需在还款账户备足资金,到贷款经办银行提交申请;
若遇国家贷款利率统一调整,月还款额将在次年一月相应调整变化,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⑨ 淄博商业住房贷款能转公积金贷款么

我查询了淄博公积金官网,有商转公的业务
申请公积金置换贷款的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借款人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借款人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原商业贷款正常还款,且此笔贷款无不良记录;
3、公积金置换贷款必须由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
4、原商业贷款所购房屋已办理抵押或该房屋所在楼盘与中心已签订按揭合作协议。
商转公贷款额度不高于原商业贷款余额(取千元以上整数)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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