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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网上还贷款

发布时间:2022-11-18 04:01:33

1. 南京公积金贷款绑定还款银行卡流程

委托逐月提取还贷。柜面逐月提取还款。
1.申请人在前往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后,每个月的15日,将需要还款的金额划入在贷款时已经设立好的还款账户之中。而银行方面,也要同时在每月9日前,将还款信息提交给管理中心。2.申请人到贷款银行查明需要还款的相关资料明细。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之后,申请人需去银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还款金额。如果符合规定,银行方面办理提取手续,将还款人的提取金额划入其还款账户之中。

2. 公积金还房贷怎么网上操作

1、贷款银行从借款人和其配偶的公积金账户里每月提取公积金冲减月还款额,借款人应将每月冲抵后的剩余金额按时存入银行账户中。

2、借款人每月正常还款,每年能提取自己和配偶的公积金来还款,但提取的额度不能比上一年度的还款总额高。

用公积金还房贷怎么办理

1、申请用公积金还贷,可直接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简称《委托书》),《委托书》的有效期至贷款本息结清后自行终止。采用一次性还款或停止还贷若干月法的,在1-3月份签订《委托书》,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4-8月份签订《委托书》,9-10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9-12月份签订《委托书》的,次年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的,在银行受理的31天后办理公积金还贷。

2、采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住房组合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买房人,均可办理公积金归还贷。买房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均可以利用自己公积金还贷。

3、变更公积金还贷方式,须向贷款银行提出办理变更委托的申请,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变更书》,但办理公积金还贷方式的变更,必须在原委托或变更委托满一年以后。贷款本息结清前,买房人可与贷款银行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终止书》,办理终止委托,但一年内不可再办公积金还贷委托。

公积金还贷款的方式

1、一次性还款法。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2、停止还贷若干月法。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3、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3. 南京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逐月还商业贷款吗

可以,并且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19年8月16日起开展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生效后(次月生效),在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按先借款人后配偶的顺序对缴存账户逐个进行判断,满足条件的账户予以办理委托提取;不满足条件的账户,不予办理,直至该账户满足办理条件为止。

1、借款人及配偶在南京中心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住房补贴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倍的余额。

3、借款人及配偶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户的总额,下同)之和小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委托划转报销金额等于实际月缴存额之和;月缴存额之和大于商业贷款月还款额的,委托报销金额为商业贷款的月还款额。

4、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职工夫妻名下有三套(含)以上住房的,其本人因购房未提取过两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可以顺序签订其第一套、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其配偶因购房未提取过两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可以顺序签订其第一套、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



(3)南京公积金网上还贷款扩展阅读

申请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使用商贷信息实时获取方式一站式签约的,需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商业住房贷款账号。

2、借款人及配偶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后再赴缴存银行签约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

(3)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3、职工夫妻名下房产达三套(含)以上、已购房提取两次(含)以上,为其第一套、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签订委托逐月还商贷,需提供所有房产的不动产权证(未领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所还商业住房贷款的合同。

4. 南京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流程

南京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流程

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南京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流程,希望大家喜欢。

南京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流程

(一)职工提供身份证及相关材料;

(二)职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银行、分中心)申请提取;

(三)银行或中心(分中心)审核;

(四)银行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银行卡)。

南京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材料

(一)提取人身份证;

(二)结婚证(配偶提取提供);

(三)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

5. 南京公积金贷款流程以及还贷方式详解

2015年初,国务院三部门发布了公积金的提取条件,现在小编为大家先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公积金以及它的具体用途。公积金作为一种国家法律规定的住房保障制度,是指居民在缴纳资金以后,实行专款专用。为人民群众生活需要提供便利条件。而公积金可以在住房,建造,租房等一列相关规定的经济活动事项内提取资金进行安排。现在为大家具体说明一下南京地区的公积金的一些相关流程。

一.南京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人必须为在南京本地居住满半年的,具有自我民事行为能力的城镇职工,并且自身的收入没有问题,贷款信誉良好等一系列相关规定条件。而相应的,以下几种情形就不可以贷款:提取两次公积金以上者,在南京和外地同时有房,家庭名下有房超过100平方米,在南京本地已无工作,连续缴纳公积金不到6月。以上几种情形,都不可贷款。
2.贷款人需去贷款银行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并凭借以上材料,到相关银行提出贷款要求,在这些事项完毕以后,携带贷款文本到售房单位盖章,并清空尾款。
3.贷款人在贷款以后到贷款银行设立还款账户。

二.南京公积金还贷方式
南京公积金的还贷方式共有三种,下面就为大家一一列举。
1.委托逐月提取还贷。申请人在前往贷款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后,每个月的15日,将需要还款的金额划入在贷款时已经设立好的还款账户之中。而银行方面,也要同时在每月9日前,将还款信息提交给管理中心。

2.柜面逐月提取还款。申请人到贷款银行查明需要还款的相关资料明细。并在办理完相关手续之后,申请人需去银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还款金额。如果符合规定的,银行方面办理提取手续,将还款人的提取金额划入其还款账户之中。
3.柜面一次性还款。此种方式较为少见,因为这种还款方式要求贷款者在购房一年内要将其贷款金额全部清空。至于还款方式,与上面所述的第二种方式大体一样。

随着时代的进步,政府职能不断向服务性转变,所以办理公积金时候的手续相信也日趋合理化,规范化。也会逐渐变得简洁,快速。

6. 在南京,怎样操作才能用公积金逐月还商贷 原先买方时没用公积金贷款。

一、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如果你所在地区不能转,则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这样就不能逐月还贷了,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某些地方允许一年提两次)直至还贷完毕;
三、如果你已经结婚并且妻子也有住房公积金的话可以全并提取;
四、提取的程序是:
1、在网上下载并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将填写好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交所在单位核实,单位核实后在《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
3、凭上述资料及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即可;
4、如果夫妻双方都有住房公积金的,还可出具结婚证,夫妻双方合并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

7. app南京公积金还商贷怎么提取

摘要 【南京公积金还商贷条件】

8. 南京公积金怎么提取

法律分析:对于南京公积金的提取步骤如下。首先,职工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后点击“提取业务-提取还公积金贷款”,提取人类型可选择借款人本人或借款人配偶,选择借款人配偶时,需在“身份信息及婚姻信息栏”中录入借款人身份证号码,点击“婚姻关系查询”,婚姻信息验证准确的才能办理。接着,在“提取信息栏”中录入本次提取金额,在“提取还贷信息栏”中选择还款类型,获取并输入手机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确认还款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申请成功,如信息有误可点击“撤销”按钮,撤销此次申请。最后,职工提交申请成功后,系统即时将提取资金偿还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结。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9. 提取南京住房公积金还商业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提取南京住房公积金还商业贷款需要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等材料。

根据《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偿还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办理柜面转账还贷须提供的材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二)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三)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

(四)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出具加盖预留印鉴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五)若借款人归还异地个人住房贷款、非南京中心委托贷款承办银行发放的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以及本地非南京中心(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下列购房资料:

1、归还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期房个人住房贷款的,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验);

2、归还商品房现房和二手房个人住房贷款的,提供《契税纳税申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验)

(9)南京公积金网上还贷款扩展阅读:

《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偿还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提取还贷的实施。

(一)委托划转还贷

1、委托逐年划转还贷:借款人签订委托协议书后,管理中心于每年10月8日,以转账方式划转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的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2、委托逐月划转还贷:借款人签订委托协议书后,管理中心于每月的15日,将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部分金额(具体金额规定见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划转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期应还本息。

(二)柜面转账还贷操作

1、贷款银行准确查询借款人的贷款信息,按规定开具真实有效的《贷款证明》。

《贷款证明》的内容包括:贷款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合同编号、贷款本金余额(含逾期本金额)、当月应还本息额(含欠息、罚息)、贷款户账号(全称)、还贷方式等,填写必须完整准确;贷款本金余额、贷款利息余额项的填写内容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保留角、分)。

2、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严格审核《贷款证明》相关内容,并将还贷款项以转账方式转入贷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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