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什么江南红箭成为军工概念股
主要是通过收购了军工企业成为军工概念。
公司以江银机电100%股权,华天铝业28.24%的股权置换江南工业11%的股权。江南工业系江南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经营范围为凭国家经营许可证生产军工产品,提供技术服务及军品科研,试制,工业专业设备(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金属加工设备及通用零部件的生产销售。2010年2-7月该司实现收入15630.48万元,净利润463.58万元。本次置换将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公司的赢利能力。
银河高科和新兴科技所持有的公司29.95%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江南集团,北方公司,西安控制研究所。划转后江南集团成为银河动力的控股股东,兵器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江南集团是国家重点保军企业之一,是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具有军品科研,生产双重资质。江南集团作为国内制导武器研制生产企业,产品涵盖陆,海,空等多个军兵种。实际控制人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是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面向陆,海,空,天以及各军兵种研发生产精确打击,两栖突击,远程压制,等高新技术武器装备。2008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50亿元,利润总额45亿元,总资产达到1700亿元。
江南红箭参与了江南集团的一部分股权导致涉及了军工概念
2. 滴水贷借款放款方中航信托没上征信
如果中航信托公司的贷款只是逾期了几天就还上了,是不会上征信的。
如果中航信托公司的贷款只是逾期了几天就还上了,是不会上征信的。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原江西江南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股份制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经中国商务部核准的外商投资企业。
公司于2009年12月底完成重新登记开业,2010年12月底更名并乔迁新址。公司由国内国企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及境外战略投资者新加坡华侨银行等单位共同发起组建,注册地在江西南昌市,是中航工业旗下重要的金融平台之一,具有强大的股东背景和“条块结合”的现实资源优势。
3. 北京江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北京江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06-18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于全,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保险兼业代理;专业承包;房地产开发;销售汽车(小轿车连锁经营)等。
法定代表人:于全
成立时间:2004-06-18
注册资本:99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1010500706284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红坊路8号
4. 法律研究报告怎么写
是案情分析报告,给个真实的案例你删减
案情分析报告
第一联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诉 南京分析仪器厂与南京江南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情分析报告
案情简介:
1999年3月18日,贷款人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分行(下称南京分行)与借款人南京分析仪器厂(下称南分厂)签订《人民币短期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南分厂向南京分行贷款人民币1350万元;借款用途:购原料;借款期限:自1999年3月18日至2000年3月16日;贷款利率:月息5.856‰;同时由保证人南京江南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南公司)为南分厂的上述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并与南京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保证期限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借款合同签订后,南京分行向南分厂依约放贷人民币1350万元。南分厂借款后一直未按照合同期限偿还本息。
2000年4月28日(推定日期),南京分行将截止于2000年4月28日的该1350万元的债权连同利息2359097.29元以《债权转让协议》的形式转让给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下称华融资产),该转让协议分别由南京分行、华融资产、南分厂签字并盖章,而江南公司却没有在该转让协议上没有签字盖章。
2000年11月29日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在《江苏法制报》上刊登了名为《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转让债权的公告》(下称转让债权公告),该债权转让公告列明了债权人南分厂,贷款本金1850万以及保证单位江南公司担保1350万的内容,同时作了相关声明(声明内容1、债权转让后,原借款合同内容不变。债务人应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履行原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2、债权转让后,原签定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内容不变。原借款合同项下的担保人根据原担保合同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履行担保责任。3、债务人如对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债权有异议,应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书面提出。公告期限届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债权转让成立。)。
2002年3月25日,华融公司在《江苏法制报》上刊登了名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催收公告》(下称催收公告),该催收公告列明了债务人南分厂,贷款本金1850万元,保证单位江南公司的内容,同时作了相关声明[声明内容:1、本公告发布后,原借款合同内容不变。债务人应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立即履行原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还款义务(含全部本息)。2、本公告发布后,原签订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不变。原借款合同项下的担保人应当根据原担保合同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立即履行担保责任(含全部本息),清偿债务。]。
2003年7月7日,南京市第三公证处出具了编号为(2003)宁三证经字第13399号和13398号两份《公证书》(13399号《公证书》下称《公证99》,13398号《公证书》下称《公证98》)。《公证99》的大体内容如下:申请人为华融资产,公证事项:保全行为,主要是送达名为《致[南京分析仪器厂]的转让通知》的全部送达过程;《公证98》的申请人为华融资产,公证事项:保全行为,主要是送达名为《致[南京江南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转让通知》。上述转让通知的大体内容如下: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第一联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联合”:一家由华融和China One Financial Ltd.共同组建的中外合作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特此正式通知贵方:华融在本通知附件一中所列贷款(包括附件一中列明的相关担保)项下的所有权利已于2003年3月13日正式转让给“第一联合”。同时指明北京凯利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为“贷款”经理。代为接受债务人的还款行为。
2004年3月15日(推定日期),第一联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原告的身份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本案中南分厂为第一被告,江南公司为第二被告。案由: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南分厂立即偿还本金1350万元,被告江南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证据:
本案中,对上述事实,原告均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材料予以证实。主要证据如下:
1、《人民币短期借款合同》。
2、《借款借据》。
3、《保证合同》。
4、《债权转让协议》。
5、《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营业部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转让债权公告》。(下称转让债权公告)
6、《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催收公告》。(下称催收公告)
7、《公证书》13399号及其所含附件。
8、《公证书》13398号及其所含附件。
证据分析:
一、证据1《人民币短期借款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容质疑。
该证据的效力体现如下:
1、确认了南京分行与被告南分厂的借款行为。
2、确认了借款的金额。
3、确认了被告江南公司保证人的性质地位。
4、确认了保证范围。
二、证据2《借款借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容质疑。
该证据的效力体现如下:
1、进一步确认了价款金额。
2、表明南京分行已经履行借款义务的事实。
三、证据3《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不容质疑。
该证据的效力体现如下:
1、进一步明确了江南公司作为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性质地位。
2、明确了江南公司所保证(担保)南分厂债务的本息金额。
3、明确了江南公司的保证期间为自南分厂不履行债务之日起两年。
4、明确了江南公司的其他权利义务内容。具体体现在该合同第七条和第八条的具体内容。第七条内容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八条内容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被保证方与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甲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注:甲方为江南公司,乙方为南京分行,被保证方为南分厂。)
四、证据4《债权转让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一般情况下不会有虚假成分,其形成的时间根据协议有关内容可以初步推定为2000年4月28日。
该证据的效力体现如下:
1、债权转让具有三方性,即:南京分行、华融公司、南分厂。
2、债权转让日期以及本息截止日期为2000年4月28日。
3、债权转让本金为1350万元,利息为2359097.29元
4、债权转让协议中有担保条款但无保证人的任何签字盖章行为。
5、债权转让协议没有保证人(担保人)对转让行为的任何确认。
6、债权转让协议没有保证人(担保人)对转让本息金额的任何确认。
上述证据不能证明:
1、不能证明江南公司对该债权转让协议行为以及内容作出任何确认。
2、不能证明债权人对保证人江南公司主张权利。
五、证据5《转让债权公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一般没有问题。
该证据的效力体现如下:
1、确认公告行为系在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的债权转让公告以及有一定的催告内容。旨在证明该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管理、处置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资产管理司法解释)(法释[2001]12号)第十条的规定,即该公告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证据。
2、该公告(通知)行为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3、该公告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即: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转让债权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旨在证明该证据行为具有连环性(连续性)。
该证据缺陷,即公告行为在司法解释之前发生,司法解释不具有溯及力。
六、证据6《催收公告》的真实性、合法性一般也不存在多大问题。
该证据的效力体现如下:
1、证明华融资产(办事处)具有诉讼主体资格。
2、该《催收公告》符合资产管理司法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即诉讼时效中断。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即转让通知的的效力及于债务人南分厂。
4、旨在证明该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二以及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
5、旨在证明该证据行为具有连环性(连续性)。
该证据缺陷;
1、不能直接证明原告第一联合具有当然诉讼主体资格。
七、《公证书》13399号及其所含附件的真实性一般不容质疑;合法性一般也不存在问题。
该证据效力体现在:
1、旨在证明或说明原告第一联合已经合法取得华融资产对南分厂的债权。
2、旨在原告或说明原告第一联合的合法债权人身份。
3、旨在证明原告第一联合已经对被告南分厂履行了通知行为并已经对该行为进行了证据保全。
4、旨在证明原告第一联合具备资产管理司法解释的诉讼主体资格。
5、旨在证明原告第一联合享有原华融资产所具有的相应债权。
6旨在证明或说明人民法院应当对原告第一联合如同华融资产一样的司法保护。
7、旨在证明或说明诉讼时效中断。
八、证据8《公证书》13399号及其附件真实性一般不存在问题,合法性亦然。
该证据效力体现基本如同《公证书》13399号及其附件。
本案可能存在的争议焦点:
一、原告第一联合的与诉讼主体相关系列问题。具体体现在原告第一联合是否为被告江南公司的债权人。
二、原告第一联合所主张的债权(保证债权)是否存在诉讼时效问题。
三、资产管理司法解释能否适用于本案。
四、《担保法》的理解与适用问题。
五、担保法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问题。
六、江南公司是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律师意见:
我们认为,江南公司不应承担保证责任。理由如下:
1999年的《人民币短期借款合同》以及《保证合同》明确了江南公司为南分厂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法律性质与地位。该保证人的保证期限为南分厂不履行债务之日起两年。也就是说,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两年以内的该段时间就是保证期间。根据《担保法》及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保证期间从性质上属于一种除斥期间,在上述情况下,本案在现阶段的除斥期间即为2000年3月17日至2002年3月16日。
关于南京分行、华融资产于2000年11月29日在《江苏法制报》刊登《转让债权公告》行为的性质可以有两种理解。一、该行为具有要求主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责任的内容,则该行为就应理解为权利主张。根据这一点理解,就会引起两个法律后果的发生,一是原保证责任期间消灭;二是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开始起算,起算点为2000年11月30日,截止日为2002年11月29日。在此两年的诉讼时效内,华融资产就应当在该期间内以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而不是在此保证期间发什么催收公告。这么说的理由很简单,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的规定即可得出结论。需要说明的是,华融资产的《催收公告》虽然可以引起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但并不必然引起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尽管本案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也发生了多次中断的情形,即2000年4月28日,南分厂、南京分行、华融资产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的行为应当视为诉讼时效司法解释规定的诉讼时效的中断;华融资产于2002年3月25日的《催收公告》依据资产管理司法解释第十条的规定属于主张权利,此时可以认定主债务诉讼时效再次中断;再有2003年6月30日的公证保全以及通知送达转让通知书的行为均可以视为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但上述情形依据均不能必然导致保证责任诉讼时效的中断。
换言之,对于2000年11月29日的《转让债权公告》也会存在第二种理解,即该《转让债权公告》不被理解或解释为债权人对其权利的主张。该种理解存在理由在于资产管理司法解释是于2001年4月23日开始施行的,《转让债权公告》系在此之前发生,故该《转让债权公告》并不具有为资产管理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的法律后果。理由非常明确,主要是因为资产管理司法解释对该行为不具有溯及力。既然不具有溯及力,那么《转让债权公告》的发布就没有任何法律意义,也就不具有主张权利的性质。如此,本案的保证期间仍应确定为2000年3月17日至2002年3月16日,并且没有任何引起该保证期间归于消灭的法律事实。华融资产是在2002年3月25日发布的《催收公告》显属是在保证期间以外的行为,如此一来,华融资产就置于在保证期间没有行使债权权利的行为之地。根据《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江南公司此时已经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本案原告第一联合不适用资产管理司法解释。因为原告第一联合不是该司法解释规定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理由也很简单,根据国务院《金融资产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金融机构。而本案原告是中外合作公司,第一联合肯定不属于真正法律意义上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上述初步分析意见,仅供参考,不作为决定意见。
*******律师事务所 王迎庆 律师
2009年3月6日
5. 常熟江南集团的愿景
摘要 江南集团主动寻求转型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推动多元化经营,重点推进金融及其衍生产业的投资拓展,提高创新发展能力。酒店管理公司集团化经营主体将进一步加强,通过资源整合实现抱团发展,积极打造本地具有影响力的酒店管理集团。同时通过盘活国有存量资产,提高资产经营效益。在推进企业管理体制上,江南集团将加快下属国资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高国企运营质量,通过完善股权结构,维护国有股投资权益。
6. 江南皮革厂倒闭了 老板带着谁跑了
光说一句“江南皮革厂倒闭了”你可能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但是下面这段千回百转、荡气回肠、脍炙人口的录音,不论你身在祖国何处,一定都听过:
“浙江温州,浙江温州,最大皮革厂江南皮革厂倒闭了!老板黄鹤吃喝嫖赌,欠下了3.5个亿,带着他的小姨子跑了。 我们没有办法,拿着钱包抵工资。原价都是三百多、二百多、一百多的钱包, 通通二十块,通通二十块!黄鹤你不是人,我们辛辛苦苦给你干了大半年,你不发工资,你还我血汗钱,还我血汗钱!”
搞笑之余,你想过歌词里“江南皮革厂倒闭了!王八蛋老板黄鹤吃喝嫖赌 ,欠下了3.5个亿,带着他的小姨子跑了”是真的吗?黄鹤这个风一样的男子究竟是谁?
其实广告词里说的“厂长黄鹤”和“温州江南皮革厂”都是真实存在的,而且在当地还很著名。2011年5月6日《21世纪经济报道》还做了一篇专题报道了《江南皮革3亿债务悬疑:董事长黄鹤神秘消失》的新闻。
黄鹤老板带着小姨子跑了?的确有其人!
2002年,那是一个夏天,在温州的工业园,江南控股集团搞了一个皮革厂。
这江南控股集团也是个大公司,董事长黄作兴作为唯一一个两次获得世界发明“尤里卡金阀门奖”的中国人,不仅研发阀门技术了得,商业头脑也不错,的确是个人物。
本着先富帮带后富的原则,江南控股集团占江南皮革厂50%股份,黄作兴的侄子黄鹤占10%,并且是法人代表,在几年后更是全权经营了江南皮革厂。
这江南皮革厂其实一直经营得不错,2010年销售额3.41亿元,利润3425万元。当年还在台州临海开了个新厂,两个厂产值五个亿,占整个江南控股集团的1/8,直到“王八蛋”黄鹤跑路之前经营状况都十分良好。
黄鹤的照片
2011年4月4日,江南皮革厂贴出了清明节放假一天的告示,而董事长黄鹤还在人前镇定自若谈笑风生。可第二天,黄鹤却忽然人间蒸发,不知所踪,至今下落不明。
所以,黄鹤跑了,这是真的。
正所谓“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只留下了一个比小编的桌子还乱的办公桌。
该公司一股东感叹说:“黄鹤的手机一直是可以打通的,谁想得到他会逃啊。”
歌里唱到的黄鹤好赌成性,据说也是真的。
该公司一跟随黄鹤多年的员工说,黄鹤好赌很多人都知道,时常跑到外地赌。与黄鹤业务往来频繁的潘某说,江南皮革公司在经营上肯定没问题,公司到了这个地步应该是黄鹤好赌造成的。
根据后来的调查,正是黄鹤拿着货款参与境外大额赌博输了个精光,一拍屁股就出国避难了,至于有没有带上小姨子,没几个人知道。
侄子跑路了,倒是连累了叔叔黄作兴给黄鹤还债。
按黄作兴的说法,彻底清算了江南皮革厂之后,还清了连本带利1.26亿的担保款和400万的工人工资和失业金,温州老厂关掉,临海的工厂重组升级,集团的重点还是在中国核电军工阀门产业。
“天要下雨,娘要改嫁,他不争气就随他去了。”黄作兴当时对于这样一个出走的侄子,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黄鹤录音”成促销噱头?奸商卖假货!
黄鹤一去不复返,可他的传说仍在江湖流传。
2013年,失踪两年多的温州厂长,忽然摇身一变,成了地摊上的大红人。
因为全国各地卖皮包的商家忽然之间都开始循环播放一段“黄鹤欠了3.5亿,带着小姨子跑路”的录音招揽生意。
相信大家都不陌生,这段脍炙人口的广告词是这样的:
“浙江温州,浙江温州,最大皮革厂,江南皮革厂倒闭了!王八蛋老板黄鹤吃喝嫖赌,欠下了3.5个亿,带着他的小姨子跑了。我们没有办法,拿着钱包抵工资。原价都是三百多、二百多、一百多的钱包, 通通二十块,通通二十块!黄鹤王八蛋,你不是人,我们辛辛苦苦给你干了大半年,你不发工资,你还我血汗钱,还我血汗钱!”
因为广告词过于直白刺激,很多市民在经过时,都会停下脚步看一看摊上的皮包,也会向老板打听黄鹤跑路的事是不是真的。
而这些摊位上售卖的包牌子很杂,丝毫看不到“江南皮革”有关字样,也没有包装、质量卡等,几乎是三无产品。
小摊上“黄鹤逃跑”的广告图
原来,一些卖假皮具的不法商贩,看到“黄鹤跑路”的新闻之后,将其变成了一种地摊销售模式,从最早的一辆推车、一两张大海报开始,然后慢慢地升级为录音版、配乐版,“黄鹤的小姨子”等内容也是后来添油加醋加进去的。
如今这段骂词甚至已经渐成网络流行语,被网友戏称为“黄鹤体”。
在网购网站上输入“江南皮革厂”、“钱包”等关键词,可以找到6、7条“厂家直销江南皮革厂钱包”之类的产品,网上散播的还有“黄鹤逃跑销售模式 日赚千元”等信息。这些所谓的原价一两百元,现在只卖20元的皮具,批发价基本只有六七元,还免费送一段“黄鹤录音”。
“黄鹤录音”火了之后,最早录制这段录音的录音人余小龙却有点慌了。他主动找到媒体,讲述了“黄鹤录音”的背后故事。
2012年10月,一名三四十岁的男子走进他的店门,身上有一股浓浓的酒气,穿着邋遢,说一口不太标准的普通话。他说要录音,从身上掏出一张有点皱的纸,上面就是“黄鹤录音”的文稿。余小龙回忆,纸上的文字很逗,他一看就忍不住笑了。再看看眼前这位微醺的男人,感觉他就像是走投无路的员工。
出于同情,他答应男子免费录,男子为表感谢拿出一个“江南皮革”产的钱包送给他。
没想到,在此之后,找他录音的摊贩越来越多,他接了约100单,每分钟收费130元。
直到媒体2013年10月揭露了“黄鹤录音”的骗局,他才意识到,这是一个虚假广告。于是他赶紧找到媒体,并郑重表示:“歪摊摊老板听好了,我今后再也不会为虚假广告配音了。”
“黄鹤老板”现身微博成网红?原来是炒作!
可是,大概是因为“黄鹤录音”太过魔性,它还是在微博上迅速蹿红,并被改编成了许多不同的版本。最近风靡的这一段,大概是其中最新的版本。
可就在传闻“欠债数亿”的黄鹤消失数年之后,去年12月,在新浪微博上,却有个自称“黄鹤厂长”的人跳出来发布消息说,“我们的厂没有倒。”他甚至发了一张车间实景图,试图证明工厂运转良好。
微博截图
由于这名网友微博认证中写的确实是“浙江温州江南皮革厂厂长”,使得很多网友信以为真,纷纷调侃道,“我见证了一个网红的诞生!”、“小姨子还好吗?”
然而,很快有细心的网友发现,12月份发的微博,照片中的女工却穿着短袖,这个“黄鹤厂长”的身份真实性引起了许多网友的怀疑。
原来,微博认证的方式,除了上传证明材料之外,还有一种“好友帮助认证”方式。就是通过邀请微博已认证的两名好友转发微博,帮助他确认身份信息就可以了,而“黄鹤厂长”正是通过第二种方式获得认证,骗过了网友的眼睛。
温州的相关人士均表示,真实的黄鹤在社会上的债务高达数亿元,绝不可能如此高调地现身网络。而且,江南皮革厂早已宣告破产,“没有倒”之说根本站不住脚。
江南控股集团相关负责人也证实,真实的黄鹤根本没有出现,“那个微博上的黄鹤,纯属个人恶意炒作,请大家不要相信,以免上当。”
于是,今年1月,这个账号就被冻结了。
神曲魔性好玩但别瞎传播,背后可能有法律风险
律师表示,商家制造噱头吸引消费者眼球,本是平常之事。但宣传需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且不得损害其他组织和单位的合法权益。这一事件中的摊贩,通过捏造、散布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销售与宣传内容不实的商品,已违反广告法的规定。
若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或经2次行政处罚再次虚假宣传的,即可追究其刑事责任;若销售伪劣产品总额在5万元以上的,还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
此外,“黄鹤出逃”录音中的部分内容失实,有侵害商誉之嫌,虽然“江南皮革公司”已破产清算,主体不存,但其行为严重侵害温州商人的声誉,警方可视其行为是否造成重大恶劣影响以及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程度,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所以,本人在此提醒大家,“黄鹤录音”和相关的歌曲视频虽然搞笑有趣,但是也不要轻易制作传播,甚至用于商业用途哦。听过了看过了笑过了,就这样吧。
思想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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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皮革厂老总黄鹤
温州江南皮革厂
真的有江南皮革厂吗
江南皮革厂是啥梗
温州皮革厂老板黄鹤
皮革厂老板黄鹤
7. 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731-58300707,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4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1条。
公司介绍:
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2002-09-29在湖南省湘潭市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楠竹山。
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英,注册资本16,000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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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851-88669113,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10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3条。
公司介绍:
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是2000-05-25在贵州省贵阳市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红河路7号。
航天江南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鲍斌,注册资本168,930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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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9年前,那个欠下3.5个亿带着小姨子跑了的黄鹤,现如今怎样了
光说一句“江南皮革厂倒闭了”你可能不知道是什么情况,但是下面这段千回百转、荡气回肠、脍炙人口的录音,不论你身在祖国何处,一定都听过:XX皮革厂倒闭了!老板xx吃喝xx ,欠下了3.5个亿,带着他的小姨子跑了!
可就在“黄鹤体”风靡后不久,微博上一个自称是黄鹤厂长”的人跳出来发布消息说,“我们的厂没有倒。”他甚至发了一张车间实景图,试图证明工厂运转良好。
而根据相关人士的了解,他们均表示,江南皮革厂早已宣告破产,“没有倒”之说根本站不住脚。(他是皮革厂老板,因带着小姨子跑路,而走红网络,如今他怎样了)!
现黄鹤债台高筑,绝不可能在次现身,指不定在哪个嘎啦蹲着呢,虽然如此,但江湖上还是流传着不少关于他的传说……
10. 江苏江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电话是多少
江苏江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公司电话0519-88601794,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该公司在爱企查共有5条联系方式,其中有电话号码2条。
公司介绍:
江苏江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1999-11-01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成立的责任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五一村。
江苏江南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梅泽锋,注册资本10,723万(元),目前处于开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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