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众贷科技有限公司手续费20点靠谱吗
有些平台虽然贷款很容易,但需要收取20%服务费,很多人都觉得不合理,那么网贷收取20%服务费真的可以下款吗?下文就来带大家了解一下。
网贷收取20%服务费,建议不要相信。有的贷款平台是借此收取“砍头息”,所以在客户交钱上去后,平台还是会发放贷款资金下来的,不过交上去的钱基本不可能退还回来。而且在放款前以此为由收取了服务费,之后还可能会出现各种名义的费用,导致客户的还款负担巨大。
若碰上了假借贷款平台名义骗取钱财的诈骗分子,那交钱上去后对方很可能会直接“卷钱跑路”,届时不仅没能借到款,个人钱财还因此遭受损失。
⑵ 贷款收百分之20服务费
法律分析:不超过合理范围的服务费合法。国家鼓励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培训与辅导、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信用服务、市场营销、项目开发、投资融资、财会税务、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对外合作、展览展销、法律咨询等服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鼓励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培训与辅导、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咨询、信息咨询、信用服务、市场营销、项目开发、投资融资、财会税务、产权交易、技术支持、人才引进、对外合作、展览展销、法律咨询等服务。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应当安排资金,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⑶ 贷款服务费20%违法吗
贷款中介电子合同要求收取20%中介费合法,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首先要核实对方平台资质依靠法律知识避免财产损失套路贷会通过骚扰、威胁、恐吓、非法拘禁等方式干扰借款人及亲属正常生活,主张所谓的合法权益,向借款人施压,逼迫借款人还债。要仔细分辨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如果急需借款要坚持向正规金融机构申请或向亲朋好友寻求帮助轻易不要向小贷公司借款即使向小贷公司借款也要时刻保持警惕查清楚该公司的资质。
贷款正常产生的是利息,但在实践中,有些贷款机构为了规避利息最高额限制,巧立名目进行额外收费,目前,国家对非法放贷和非法讨债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各种名目扣除或收取的额外费用,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目的的,可以认定为非法放贷,按照民间借贷的相关指导意见,借贷本金不能预扣利息,贷款人在办理业务中,收取服务费的,可能涉嫌套路贷被追究刑事责任,因而,如果贷款人收取服务费具有一定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第十一条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⑷ 贷款中介收取20个点的费用合法吗
其实在正常的贷款服务费中,常规的收费在2-5%之间,这个是属于正常的,也有一些机构或者公司收费高一点,只要不涉及到套路贷,不伤害贷款人的利益,就不算违法。
贷款中介电子合同要求收取20%中介费合法,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⑸ 贷款中介电子合同要求收取20%中介费,合法吗
贷款中介电子合同要求收取20%中介费合法,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法律的约束和保护。
首先要核实对方平台资质依靠法律知识避免财产损失套路贷会通过骚扰、威胁、恐吓、非法拘禁等方式干扰借款人及亲属正常生活,主张所谓的合法权益,向借款人施压,逼迫借款人还债。要仔细分辨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如果急需借款要坚持向正规金融机构申请或向亲朋好友寻求帮助轻易不要向小贷公司借款即使向小贷公司借款也要时刻保持警惕查清楚该公司的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⑹ 网上有人说给办理贷款,说要收取百分之二十的服务费,请问这合法吗当时把身份证和银行卡给他了,
我觉得网上这一些说法,最好还是不要相信,把你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给了他,可能会产生很多风险。所以办理贷款的话,最好到正规的公司或者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