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么是贷款授信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授信制度,有效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安全、稳健、高效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XX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授信对象即客户,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统称公司客户;农户、自然人统称个人客户。其他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联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等,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公司授信基本条件
1、公司客户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贷款卡、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须持有特业许可证,个人客户应持有有效身份证件、个体工商户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市场前景较好;
3、资信状况较好,信用记录较好,原应付利息和到期信用已清偿,或落实了本行认可的偿还计划;
4、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较好,有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5、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制企业法人申请信用必须符合公司章程;
6、需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资本金或规定比例的资产负债率,符合本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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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不得对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提供授信:
1、从事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项目,建设项目未取得有效批准文件,未取得环境保护部门许可的;
2、从事有价证券,期货投资,贷款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不具备法人资格或无经营收入的事业单位用于财政性支出的;
4、无房地产开发资格的客户经营房地产开发业务的; 5、其他违法经营行为。
第五条 客户信用评级与统一授信管理
1、客户信用评级是授信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它是根据同行业统一的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体系和标准,以偿债能力为核心,对客户的信用履约、偿债能力、盈利能力、经营能力、领导者素质和发展前景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并据以评定其信用等级;
2、客户统一授信管理是本公司对单一法人客户或企业集团客户统一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并加以集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授信管理制度,最高综合授信额度是在对客户的风险和财务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的本公司愿意承担的有条件的信用总量,不是必须发生的信用额度;
3、对符合特定条件和标准的公开统一授信客户在授信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信用;
4、授信额度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资产负债率、合理需求、承担风险能力和本公司承受风险的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5、公司客户除另有规定外,均应实行信用评级管理和统一授信管理。
第六条 本公司规定授信业务种类
1、贷款期限分短期贷款 中期贷款 长期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等; 2、使用性质:贷款。
第七条 贷款方式:公司贷款分为担保贷款、抵押贷款等。 第八条 授信业务基本流程:客户申请→受理申请→调查审查→ 审议与审批→签订合同→提供信用→授信业务发生后的管理与收回。
1、授信申请事项需附以下基本资料: (1) 公司章程、经年检的营业执照、贷款卡、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需要的特业许可证、自然人身份证明;(2) 董事会或相应决策机构同意借款的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 经中介机构审计或有权部门核准的借款人近三年财务报告及当期财务报表,新建企业的验资报告,信用查询及资信证明,需要的担保等有关资料;(4) 本公司单项业务管理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
2、受理申请是公司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认为符合基本条件的应予受理。
3、调查是已受理的申请,公司应及时组织调查或评估论,提交调查或评估报告,报告要客观、准确反映客户或项目的真实情况,调查须采取实地调查并辅以其他调查形式,额度较大的授信应实行双人调查并指定主调查人。
4、审查是审查人员对调查或评估报告等资料应认真审核,客观公正,充分准确地揭示风险,提出降低风险的对策措施,并形成审查意见提交审议或审批。
5、审议与审批是经授信审查委员会审议后报有权审批人审批。
6、签订合同是经审批同意的授信业务,须签订用信合同及相关附属文件,并依法办理登记手续。
7、提供信用是用信前应经有权审批行进行出账审批,批准后方可办理用信手续,向客户提供信用.未达到用信条件的不得用信。
第九条 授信后管理包括提供信用后直到信用收回或信用结束全过程的各项管理与服务活动。
(一)用信后检查 授信业务发生后,客户管理人员要对客户资金使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财务状况,担保等情况进行经常性跟踪检查和定期检查、分析经营效益,授信风险,偿还能力等变化,并形成书面材料,及时报告问题. 授信后检查应当做到实地查看,如实记录,及时报告,不得隐瞒或掩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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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客户维护 授信发生后,仍应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提供授信后的金融服务,包括了解客户需求,制定服务方案,提供结算,理财,代理,保函,咨询等服务,形成持续发展的合作关系,培育稳定的优良客户,同时,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及时限制,逐步淘汰劣质客户。
(三)到期处理 信用到期前,客户管理人员应做好催收工作, 通知客户按时偿还信用本息.对不能按期收回的应分类处理,贷款按下列原则处理,其他信用业务按单项办法规定处理。
1、展期.对暂时性的资金周转困难,且生产经营项目正常,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能按时足额付息的贷款,经客户申请可批准同意展期.具体以单个业务品种而确定是否可以办理展期。
2、借新还旧.对符合展期条件的周转性贷款,经客户申请,可批准同意借新还旧,具体以单个业务品种而确定是否可以办理借新还旧。
3、转入逾期管理.客户未申请展期,借新还旧或申请未获得批准的,则转入逾期进行管理。
4、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另有规定除外。
5、展期或借新还旧,应有助于降低贷款风险。
(四)风险预警 授信后管理部门或管理岗位,应重点对客户高层管理人员、资金账户,财务报表,公开信息,上下游企业,行业政策、客户资信,风险分类等进行监测与分析,识别风险信息,作出风险预警,并采取防范措施。
(五)风险分类与违约处理 本行贷款实行五级风险分类法,即根据贷款的潜在风险程度,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其中后三者为不良贷款。贷款机构对已发生的各项贷款业务,应按规定标准,程序和要求及时准确分类,授信客户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采取计收罚息,停止提供新的信用,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信用以及依法起诉等措施。
(六) 档案管理 是指公司在授信业务活动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或具有分析价值的各类授信文件,它是对授信活动全过程的真实记录,包括客户及担保人的资料档案和授信运行资料档案。公司应按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规范性、保密性原则建立和管理授信业务档案。
第十条 本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公司章程》相悖时或有任何未尽事宜,应按以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并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一条 本制度为公司内部制度,任何人不得根据本制度向公司或任何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主张任何权利或取得任何利益或补偿。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十三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贰』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是什么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三农"和小企业及个体经营者的合理资金需求,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由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觉遵守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法人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陕西省成立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省小额贷款公司扩大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试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陕西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办公室由人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审批、指导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
省金融办是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主管部门,试点初期,做好以相关政策和风险防范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工作。人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省工商局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责任的县级政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具体实施工作,审定小额贷款公司组建方案,做好小额贷款公司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在试点期间,县域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数量严格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执行。
县级政府是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处置的第一责任人,依法组织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人民银行、银行监管等职能部门跟踪监管资金流向,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等金融违法活动。
『叁』 贷款公司岗位职责
贷款公司岗位职责10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岗位职责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岗位职责是指一个岗位所需要去完成的工作内容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职责是职务与责任的统一,由授权范围和相应的责任两部分组成。你所接触过的岗位职责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贷款公司岗位职责,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主持公司的日常全面工作。
2、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主持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主持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主持制定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提议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解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7、主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8、组织考核员工绩效。
9、受董事长委托,代表公司对外签定协议、合同。
10、做好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描述:
1、根据集团目标和战略决策,协助总经理负责小贷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制定和实施公司年度经营工作计划,为临港集团旗下的产业园区、科创企业、小微企业、以及“三农”企业提供小额融资服务;
3、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做好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和员工队伍建设;
4、做好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制定信贷业务风险策略和管控措施;
5、重视公司社会信誉和形象,对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6、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范围行使工作职责,公司重大业务工作和阶段性经营计划调整及时向总经理、集团和董事会报告。
任职要求:
1、全日制985、211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金融及相关专业优先;
2、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信贷业务中高层管理经验;
3、精通信贷管理业务,熟悉中小企业贷款管理以及金融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岗位职责:
1.统筹分公司的运营和管理;
2.承担总部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负责分公司公司业务工作的开展、产品市场分析、策划;
3.统筹市场营销和新业务拓展等工作,保证业绩的完成;并为结果负责;
4.搭建及培养各部门团队;
5.营造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6.统计、分析及向总部汇报所属机构经营情况;
7.传达和宣贯总部经营方针、政策、制度;
8.负责公司企业文化传导及品牌落地。
任职要求:
1、经济、金融、财务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10年以上金融行业工作经验,其中5年以上中高层贷款管理或风险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3、精通银行贷款、保理、过桥等业务,有较成熟的项目实操经验;
4、深厚的行业与公司研究能力,敏锐快捷的市场反应能力和较强的风险控制意识,熟知并能严格遵循国家金融政策、法规、监管制度,熟悉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产品和本地市场情况;
5、具有突出的市场营销能力沟通能力,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善于进行资源整合
总经理岗位职责
1、在董事会领导下,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领导、管理本公司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本公司年度、季度总体经营规划,制定信贷业务发展策略、措施,并安排组织实施;
3、负责公司年度、季度财务预算决算及相关重大财务费用开支计划的审批;
4、负责安排行政/财务、业务副总经理工作,明确其职责、权限、并监督、检查、 管理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5、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提出决策性意见;
6、负责上报材料总结、报告的政策性把关审核及上下行文的签发。主持向有关 部门、机构汇报工作;
7、负责制订本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战略方针。
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
2、组织、监督公司各项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3、负责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4、组织编制年度营销计划及营销费用、内部利润指标等计划
5、负责指导公司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向总经理推荐合适各个重要岗位的人选
6、负责协调各部门、财会、行政及客户、供应商等工作的协作关系
7、对各部门的工作负领导责任,协调各部门的内部业务
8、负责推进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开展企业形象宣传活动
9、在总经理缺席时,受托代行总经理职务。
10、总经理临时授权的其他工作
11、负责各部门特定范围的管理职能,参加公司管理与营销会议, 发表工作 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风险管理部岗位职责
1、制定呆滞贷款、呆帐贷款、已核销呆帐、债权悬空的应收帐款的清收计划。
2、拟定保全风险资产的措施及办法,并监督实施。
3、组织清收呆滞贷款、呆帐贷款、已核销呆帐,盘活资金存量。
4、对造成风险资产的原因进行准确、全面、合理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
5、对资产的风险情况进行预测。
6、定期向部门经理汇报风险资产管理情况。
7、极积帮助落聘员工端正工作态度,加强业务学习,早日实现再次聘用。
信贷部岗位职责
一、根据工作实际,于每年初起草分管工作的年度工作安排意见。
二、按月认真做好分管工作的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安排。
三、按季做好存款工作的总结与分析,查晰问题,提出指导全辖存款工作的建议及措施。
四、根据本部各岗提供的业务分析材料,按季综合起草信贷业务营运情况的分析报告。
五、负责起草本部半年度及年度工作总结。
六、组织抓好信贷工作。一是,做好信贷工作的'组织推动;二是分析信贷工作的形势,研究各时期、各阶段的信贷工作措施;三是,推广工作经验,协调解决信贷工作中的问题。
七、负责抓好信用工程建设,建立并管理台账,加强监管,抓好推动,完善档案,通过有效组织,推动全辖的信用工程建设工作。
八、负责制订关于信贷工作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不断强化内控制度建设,规范信贷业务行为。
九、参与资金及计划管理工作,配合经理加强资金管理,研究制订年度及各阶段的业务经营计划。
十、按经理安排,配合信贷管理岗做好常规及临时性的贷款检查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信贷工作的业务培训及日常的业务指导。
十二、负责本部日常考勤的登记与管理,掌握本部人员下乡去向等情况。
十三、负责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综合工作任务。
人力资源部岗位职责
1、负责拟定本部门各项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报上级领导会议研究后,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公司员工的聘任、安置、考核、辞退、劳动合同的签订及解除、奖励、处罚、退休、借调、停薪留职等工作。并审核相关资料,报经理或公司领导签发转发通知和文件。
3、根据公司的用人需求组织拟定人才引进及培训计划。编制公司薪酬、福利、人力资源配置、劳动保护计划。合理使用工资总额,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离、退休、内退人员的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计算及分配和公司人力资源部日常事务。
5、协助经理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考核工作。
6、指导各基层单位的用工管理及内部分配再分配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 、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1、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
2、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3、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4、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5、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6、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
会计岗位职责
1、 认真学习理论,努力钻研业务,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
2、 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规和会计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制度,做好财务核算、监督、统计工作。
3、 负责编制公司每年的支出预算和年终决算,分清资金渠道、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
4、 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掌握和控制公司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及标准。
5、 按照财务制度要求,认真做好报帐、记帐、算帐工作。记帐要及时、准确,尽量做到当日完成。
6、 按财务制度认真审核、报销各项资金使用票据。
1、认真执行公司董事会、公司工作会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议及决定。
2、执行总经理的指令,协助总经理的工作,实行分工负责的原则,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负责。
3、根据总经理的授权,行使总经理分配的工作职责,并对总经理负责;贯彻和执行公司的 方针和目标。
4、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的年度计划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新形势,提请修改变更不适用的规章制度,直接负责分管部门的改革整顿方案的制订,对分管部门的功过负领导责任。制止有损公司声誉、利益的行为。
5、负责公司的投资和小额贷款的营销、前期调查报告,审核、发放、催缴等工作并做好档案归档管理。
6、参与研究制订公司的发展计划、决策。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主持公司的日常行政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4.拟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聘任和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制度,组织对员工的考核评议,并决定薪酬奖惩、升降级。
8.管理、防范、消除经营风险和其他相关风险,保证业务高质量。
9.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担任公司的法律和财务顾问。
10.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贷款业务运行情况和财务收支状况。
11.着力打造高素质、守法纪、重道德的经营管理班子和业务团队。
12.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相关日常事务。
2.分管贷款业务部和风险管理部工作。负责贷款业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制订和完善。
3.协助总经理制订和完善贷款审批制度,对参与审批的贷款业务负责。
4.负责贷款业务的营销管理和收贷收息管理工作。
5.负责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贷款操作,防范贷款风险;
2、认真进行贷前调查,深入贷款客户,准确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确保贷前调查的真实性,为贷款审批提供准确的依据;
3、整理贷款资料,认真签订借款合同;
4、信贷员内勤根据贷款合同信息及时准确地建立贷款台账;
5、按时进行贷款本息催收,对(逾)期贷款及时发送《到(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以保证诉讼时效的连续性;
6、交叉进行贷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努力防范贷款风险;
7、信贷员内勤对本息结清的贷款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8、信贷员内勤及时准确完整地编报各类信贷报表;
9、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1、负责市场开发、客户维护和销售管理等工作;
2、负责年度销售的预测,目标的制定及分解;
3、确定销售部门目标体系和销售配额;
4、制定销售计划和销售预算;
5、负责销售渠道和客户的管理。
职责描述:
1、根据业务需要按时产出分析报表
2、协助完成风险规则的系统部署、测试
3、负责项目的需求调研、数据挖掘模型、评分卡模型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学、数学、金融工程、物理学专业优先
2、1年及以上银行、小贷、互联网金融等风险政策分析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悉小额消费信贷、信用卡风险和信贷管理等相关内容,熟悉信贷业务风控流程
4、熟悉数据分析与数据挖掘理论,熟练使用sas、sql、spss等进行数据分析工作
5、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数据分析、政策编写等
;『肆』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有什么规定
一、提高认识,准确把握“现金贷”业务开展原则
(一)设立金融机构、从事金融活动,必须依法接受准入管理。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二)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各项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应在事前全面、公开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
(三)各类机构应当遵守“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应全面持续评估借款人的信用情况、偿付能力、贷款用途等,审慎确定借款人适当性、综合资金成本、贷款金额上限、贷款期限、贷款展期限制、“冷静期”要求、贷款用途限定、还款方式等。
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单笔贷款的本息费债务总负担应明确设定金额上限,贷款展期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
(四)各类机构应坚持审慎经营原则,全面考虑信用记录缺失、多头借款、欺诈等因素对贷款质量可能造成的影响,加强风险内控,谨慎使用“数据驱动”的风控模型,不得以各种方式隐匿不良资产。
(五)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六)各类机构应当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
二、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
(一)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
小额贷款公司的批设部门应符合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二)严格规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停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逐步压缩存量业务,限期完成整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借款人“以贷养贷”、“多头借贷”等行为。禁止发放“校园贷”和“首付贷”。禁止发放贷款用于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建立持续有效的监管安排,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加强督导。
(三)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禁止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融入资金。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合并后的融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暂按当地现行比例规定执行,各地不得进一步放宽或变相放宽小额贷款公司融入资金的比例规定。
对于超比例规定的小额贷款公司,应制定压缩规模计划,限期内达到相关比例要求,由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监督执行。
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由各省(区、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具体负责。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将制定并下发网络小额贷款风险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有关工作要求。
三、加大力度,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
(一)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应严格按照《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监管和风险管理要求,规范贷款发放活动。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四)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发行、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不得直接投资或变相投资以“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类)证券化产品或其他产品。
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的规范整顿工作,由银监会各地派出机构负责开展,各地整治办配合。
四、持续推进,完善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
(一)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
(二)不得将客户的信息采集、甄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外包。
(三)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
(四)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不得提供“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等购房融资借贷撮合服务。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
各地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应当结合《关于开展“现金贷”业务活动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网贷整治办函〔2017〕19号)要求,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开展“现金贷”业务进行清理整顿。
五、分类处置,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机构处置力度
(一)各类机构违反前述规定开展业务的,由各监管部门按照情节轻重,采取暂停业务、责令改正、通报批评、不予备案、取消业务资质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节严重的坚决取缔;同时,视情由省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协助各类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业务的网站、平台等,有关部门应叫停并依法追究责任。
(二)对于未经批准经营放贷业务的组织或个人,在银监会指导下,各地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对于借机逃废债、不支持配合清理整顿工作的,加大处罚、打击力度;涉嫌非法经营的,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停止提供金融服务,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处置互联网金融网站和移动应用程序。
涉嫌非法集资、非法证券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分别按照处置非法集资、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等工作机制予以查处。
(三)对涉嫌恶意欺诈和暴力催收等严重违法违规的机构,及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切实防范风险,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六、抓好落实,注重长效,确保规范整顿工作效果
(一)各地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明确各类机构的整治主责任部门,摸清风险底数,制定整顿计划,压实辖内从业机构主体责任,全面深入开展清理整顿,抓紧建立属地责任与跨区域协同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同时,做好应急预案,守住风险底线。
(二)各地应引导辖内相关机构充分利用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防范借款人多头借贷、过度借贷。各地应当引导借款人依法履行债务清偿责任,建立失信信息公开、联合惩戒等制度,使得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三)各地应开展风险警示教育,提高民众识别不公平、欺诈性贷款活动和违法违规金融活动的能力,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四)各地应建立举报和重奖重罚制度,充分利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举报平台等渠道,对提供违法违规活动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罚,形成有效震慑。
(五)各地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规范整顿。对监管责任缺位和落实不力的,将严肃问责。
(六)各地应将整治计划和月度工作进展(月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办公室(银监会),并抄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人民银行)。
(4)贷款公司内部制度扩展阅读
《贷款公司管理规定》第八条 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五)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伍』 什么是小额贷款公司
1、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拓展资料: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原则
1. 小额贷款公司要建立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和规模的薪酬分配制度、正向激励约束机制,培育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企业文化。
2. 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在此标准内,可以参考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经济状况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贷款额度限制。
3.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的授信工作机制,合理确定不同借款人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以内,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放贷的方式发放贷款。
4.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
5. 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及时冲销坏账,真实反映经营成果。
6. 小额贷款公司要建立发起人和股东承诺制度。发起人向批准机关出具承诺书。公司股东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
7.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机制,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对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进行纠正和完善,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8. 小额贷款公司执行国家统一的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应真实记录、全面反映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提交权力机构审议。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引入外部审计制度。
『陆』 贷款公司岗位职责
贷款公司岗位职责(10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岗位职责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岗位职责包括岗位职务范围、实现岗位目标的责任、岗位环境、岗位任职资格及各个岗位之间的相互关系等。大家知道岗位职责的格式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贷款公司岗位职责,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认真执行公司董事会、公司工作会和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的决议及决定。
2、执行总经理的指令,协助总经理的工作,实行分工负责的原则,对各自分管的工作负责。
3、根据总经理的授权,行使总经理分配的工作职责,并对总经理负责;贯彻和执行公司的 方针和目标。
4、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的年度计划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新形势,提请修改变更不适用的规章制度,直接负责分管部门的改革整顿方案的制订,对分管部门的功过负领导责任。制止有损公司声誉、利益的行为。
5、负责公司的投资和小额贷款的营销、前期调查报告,审核、发放、催缴等工作并做好档案归档管理。
6、参与研究制订公司的发展计划、决策。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贷款操作,防范贷款风险;
2、认真进行贷前调查,深入贷款客户,准确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确保贷前调查的真实性,为贷款审批提供准确的依据;
3、整理贷款资料,认真签订借款合同;
4、信贷员内勤根据贷款合同信息及时准确地建立贷款台账;
5、按时进行贷款本息催收,对(逾)期贷款及时发送《到(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以保证诉讼时效的连续性;
6、交叉进行贷后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努力防范贷款风险;
7、信贷员内勤对本息结清的贷款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8、信贷员内勤及时准确完整地编报各类信贷报表;
9、完成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1.协助总经理管理公司相关日常事务。
2.分管贷款业务部和风险管理部工作。负责贷款业务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的制订和完善。
3.协助总经理制订和完善贷款审批制度,对参与审批的贷款业务负责。
4.负责贷款业务的营销管理和收贷收息管理工作。
5.负责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
岗位职责:
1.统筹分公司的运营和管理;
2.承担总部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负责分公司公司业务工作的开展、产品市场分析、策划;
3.统筹市场营销和新业务拓展等工作,保证业绩的完成;并为结果负责;
4.搭建及培养各部门团队;
5.营造良好的外部经营环境;
6.统计、分析及向总部汇报所属机构经营情况;
7.传达和宣贯总部经营方针、政策、制度;
8.负责公司企业文化传导及品牌落地。
任职要求:
1、经济、金融、财务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10年以上金融行业工作经验,其中5年以上中高层贷款管理或风险管理岗位工作经验;
3、精通银行贷款、保理、过桥等业务,有较成熟的项目实操经验;
4、深厚的行业与公司研究能力,敏锐快捷的市场反应能力和较强的风险控制意识,熟知并能严格遵循国家金融政策、法规、监管制度,熟悉小额贷款公司业务产品和本地市场情况;
5、具有突出的市场营销能力沟通能力,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善于进行资源整合
职责描述:
1、根据业务需要按时产出分析报表
2、协助完成风险规则的系统部署、测试
3、负责项目的需求调研、数据挖掘模型、评分卡模型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学、数学、金融工程、物理学专业优先
2、1年及以上银行、小贷、互联网金融等风险政策分析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熟悉小额消费信贷、信用卡风险和信贷管理等相关内容,熟悉信贷业务风控流程
4、熟悉数据分析与数据挖掘理论,熟练使用sas、sql、spss等进行数据分析工作
5、具备良好的表达能力,能够独立进行数据分析、政策编写等
职责描述:
1、根据集团目标和战略决策,协助总经理负责小贷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制定和实施公司年度经营工作计划,为临港集团旗下的产业园区、科创企业、小微企业、以及“三农”企业提供小额融资服务;
3、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做好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和员工队伍建设;
4、做好公司内控管理制度建设,完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制定信贷业务风险策略和管控措施;
5、重视公司社会信誉和形象,对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6、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范围行使工作职责,公司重大业务工作和阶段性经营计划调整及时向总经理、集团和董事会报告。
任职要求:
1、全日制985、211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金融及相关专业优先;
2、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5年以上银行或小额贷款公司信贷业务中高层管理经验;
3、精通信贷管理业务,熟悉中小企业贷款管理以及金融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总经理岗位职责
1、在董事会领导下,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负责领导、管理本公司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本公司年度、季度总体经营规划,制定信贷业务发展策略、措施,并安排组织实施;
3、负责公司年度、季度财务预算决算及相关重大财务费用开支计划的审批;
4、负责安排行政/财务、业务副总经理工作,明确其职责、权限、并监督、检查、 管理其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5、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提出决策性意见;
6、负责上报材料总结、报告的政策性把关审核及上下行文的签发。主持向有关 部门、机构汇报工作;
7、负责制订本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战略方针。
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
2、组织、监督公司各项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3、负责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4、组织编制年度营销计划及营销费用、内部利润指标等计划
5、负责指导公司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向总经理推荐合适各个重要岗位的人选
6、负责协调各部门、财会、行政及客户、供应商等工作的协作关系
7、对各部门的工作负领导责任,协调各部门的内部业务
8、负责推进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开展企业形象宣传活动
9、在总经理缺席时,受托代行总经理职务。
10、总经理临时授权的其他工作
11、负责各部门特定范围的管理职能,参加公司管理与营销会议, 发表工作 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风险管理部岗位职责
1、制定呆滞贷款、呆帐贷款、已核销呆帐、债权悬空的应收帐款的清收计划。
2、拟定保全风险资产的措施及办法,并监督实施。
3、组织清收呆滞贷款、呆帐贷款、已核销呆帐,盘活资金存量。
4、对造成风险资产的原因进行准确、全面、合理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及时上报部门负责人。
5、对资产的风险情况进行预测。
6、定期向部门经理汇报风险资产管理情况。
7、极积帮助落聘员工端正工作态度,加强业务学习,早日实现再次聘用。
信贷部岗位职责
一、根据工作实际,于每年初起草分管工作的年度工作安排意见。
二、按月认真做好分管工作的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安排。
三、按季做好存款工作的总结与分析,查晰问题,提出指导全辖存款工作的建议及措施。
四、根据本部各岗提供的业务分析材料,按季综合起草信贷业务营运情况的分析报告。
五、负责起草本部半年度及年度工作总结。
六、组织抓好信贷工作。一是,做好信贷工作的组织推动;二是分析信贷工作的形势,研究各时期、各阶段的信贷工作措施;三是,推广工作经验,协调解决信贷工作中的问题。
七、负责抓好信用工程建设,建立并管理台账,加强监管,抓好推动,完善档案,通过有效组织,推动全辖的信用工程建设工作。
八、负责制订关于信贷工作的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不断强化内控制度建设,规范信贷业务行为。
九、参与资金及计划管理工作,配合经理加强资金管理,研究制订年度及各阶段的业务经营计划。
十、按经理安排,配合信贷管理岗做好常规及临时性的贷款检查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信贷工作的业务培训及日常的业务指导。
十二、负责本部日常考勤的登记与管理,掌握本部人员下乡去向等情况。
十三、负责落实上级安排的各项综合工作任务。
人力资源部岗位职责
1、负责拟定本部门各项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报上级领导会议研究后,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公司员工的聘任、安置、考核、辞退、劳动合同的'签订及解除、奖励、处罚、退休、借调、停薪留职等工作。并审核相关资料,报经理或公司领导签发转发通知和文件。
3、根据公司的用人需求组织拟定人才引进及培训计划。编制公司薪酬、福利、人力资源配置、劳动保护计划。合理使用工资总额,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离、退休、内退人员的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计算及分配和公司人力资源部日常事务。
5、协助经理组织实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评聘考核工作。
6、指导各基层单位的用工管理及内部分配再分配工作,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 、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1、在董事会和总经理领导下,总管公司会计、报表、预算工作。
2、负责制定公司利润计划、资本投资、财务规划、销售前景、开支预算或成本标准。
3、制定和管理税收政策方案及程序。
4、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核算的组织、指导和数据管理体系,以及核算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
5、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开展经济活动分析,组织编制公司财务计划、成本计划、努力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提高效益。
6、监督公司遵守国家财经法令、纪律,以及董事会决议。
会计岗位职责
1、 认真学习理论,努力钻研业务,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
2、 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规和会计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制度,做好财务核算、监督、统计工作。
3、 负责编制公司每年的支出预算和年终决算,分清资金渠道、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
4、 严格执行财经制度,掌握和控制公司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及标准。
5、 按照财务制度要求,认真做好报帐、记帐、算帐工作。记帐要及时、准确,尽量做到当日完成。
6、 按财务制度认真审核、报销各项资金使用票据。
1.主持公司的日常行政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4.拟订公司内部机构设置方案,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聘任和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7.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制度,组织对员工的考核评议,并决定薪酬奖惩、升降级。
8.管理、防范、消除经营风险和其他相关风险,保证业务高质量。
9.聘请律师、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师担任公司的法律和财务顾问。
10.定期向董事会报告贷款业务运行情况和财务收支状况。
11.着力打造高素质、守法纪、重道德的经营管理班子和业务团队。
12.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主持公司的日常全面工作。
2、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主持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主持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主持制定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提议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或解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7、主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8、组织考核员工绩效。
9、受董事长委托,代表公司对外签定协议、合同。
10、做好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市场开发、客户维护和销售管理等工作;
2、负责年度销售的预测,目标的制定及分解;
3、确定销售部门目标体系和销售配额;
4、制定销售计划和销售预算;
5、负责销售渠道和客户的管理。
;『柒』 求融资性担保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
章
程
年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加强 级担保基金经营运作,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逐步构建全 信用担保体系,大力促进地方经济繁荣,保障公司、出资人、债权人和被担保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安徽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经**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批准,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公司名称经 政府批准和工商部门核准,注册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
公司性质:、
邮政编码:、
第四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 公司依据《办法》,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建立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对 级信用担保基金进行市场化运作,促进基金滚动发展,良性循环。
第六条 公司经营方针是:实行市场化运作,防止和避免行政干预,防范和化解风险,规范操作,优质服务,安全审慎,高效快捷,开拓创新。
第七条 公司的财产、合法权益及依法经营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第八条 公司的一切经济活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接受《办法》所称监管部门的监管和政府、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九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办法》规定,自主开展经审批的各项业务,以担保业务为杠杆,重点为我 注册登记的符合国家产政策、有产品、有市场、有发展前景、有利于技术改进与创新的劳动和技术密集型的各类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服务,扩大我 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增加其资金来源,致力于促进我 经济发展,服务于我 经济发展战略,重在体现社会效益,努力实现和增加经济效益,并以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第十条 经省金融办批准,公司经营以下融资性担保业务(或其中部分融资性担保业务):
(一)贷款担保。
(二)票据承兑担保。
(三)贸易融资担保。
(四)项目融资担保。
(五)信用证担保。
(六)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十一条 经省金融办批准,公司兼营下列业务(或其中部分业务):
(一)诉讼保全担保。
(二)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
(三)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四)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五)省金融办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 注册资本、出资方式
第十二条 公司由*****全额出资,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全部为货币资本。
第十三条 公司登记注册后,注册资本如增加或减少,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五条 执行董事行使以下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审批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三)、审批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五)、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六)、审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同执行董事聘任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 公司设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监事会由监事6名组成,由县人民政府指定。监事任期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监事会设召集人1人,由 人民政府指定和罢免。
第十八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第十九条 监事会决议应当过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五章 评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十条 会议评审的组织机构是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和外聘专家组成,主任委员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第二十一条 评审会议参加人员:
(一)、评委委员会全体成员;
(二)、项目经理 A、B角;
(三)、公司聘请的项目主审人员;
(四)、公司法聘请的法律顾问;
(五)、评审委员会认为须参加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二条 会议议程:
(一)、会议由评委会主任委员召集;
(二)、由项目经理A角报告项目内容及初审意见,项目经理B角作补充说明;
(三)、项目主审及法律顾问陈述审核意见;
(四)、与会评委按照实事求是、科学分析的原则,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和初审报告提出问题,由A、B角或担保业务部负责人回答或解释;
(五)、参会人员就项目有关问题进行充分讨论;
(六)、各评委就担保方案发表意见,并将最终意见填入《担保项目评审表》中并由本人签名 ;
(七)、经五分之三以上评委同意的项目,由评委会主任委员按审批权限(见第二十八条)将《担保项目评审表》及有关资料提交公司执行董事(以下称审批人)审批;不足五分之三评委同意的项目,作为否决项目报告审批人;
(八)、对虽未否决但评委有不同调整意见的项目,由主任委员综合意见后提交审批人审批;
(九)、对因资料不全或资料不能说明问题而导致评委会对项目部分内容不能做出判断时,评委应提出需补充和进一步落实的资料及其要求,由评委会主任委员签署书面通知,担保业务部按通知要求加以落实。担保业务部安排项目经理在会后落实并由综合管理部核实后报评委会主任。
第六章 评审委员会决策程序
第二十三条 评审会通过的担保项目担保额在 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的项目,由总经理审批;担保额在20-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项目,由执行董事审批;100万元以上或特殊担保项目,报 担保审查考核委员会审批。
第二十四条 经会议评审通过的项目,审批人有权否决;但经会议评审、专家评议否决的项目,审批人只有权决定进行复议,而无权决定予以担保。
第七章 内审制度
第二十五条 公司内审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内审工作情况。
第二十六条 公司 部负责日常内审工作的计划、安排、实施以及对内审员的考核。
第二十七条 内审工作以检查资料为主,对各职能部门在下列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一)执行担保业务操作规程的情况;
(二)对行使审批权的重点岗位或重要业务环节进行管理和控制的情况;
(三)工作人员失职、越权和滥用职权等情况;
(四)其他应监督检查事项。
第八章 担保风险评估制度
第二十八条 公司计划财务部担保业务负责人、内审部、外聘评审、法律顾问共同组成担保风险评估小组,负责担保业务的风险评估工作。
第二十九条 风险评估内容:
(一)、审查担保业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发展战略的经营需要。
(二)、审查担保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
(三)、评估申请人担保人的资信状况,评估内容一般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用于担保和第三方担保的资产及其权利归属等。
(四)、综合考虑担保业务的可接受风险水平,并设定担保风险限额。
(五)、评估与反担保有关的资产状况。
第三十条 撰写评估报告内容:
(一)、申请担保人提出担保申请的经济背景。
(二)、接受担保业务的利弊分析。
(三)、拒绝担保业务的利弊分析。
(四)、担保业务的评估结论及建议。
第三十一条 担保风险评估报告按照规定经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审核通过后,为企业做出担保决策提供依据。
第九章 担保风险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第三十二条 担保代偿报告制度当银行等主债权人提出代偿要求的当日内,担保业务部经理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2个工作日内,总经理应向执行董事报告;3个工作日内,担保业务部应会同计划财务部制定代偿方案,经担保评审委员会审查和总经理审定后报执行董事审批。
第三十三条 代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为被担保人向银行等主债权人担保的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及其担保项目运行情况。
(三)、形成被担保人未能履行债务偿还的主要原因。
(四)、公司与银行等主债权人追偿被担保人债权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五)、代偿的法律依据及金额、时间、方式。
(六)、代偿期间保全担保债权的应急方案。
第三十四条 在发生代偿后的当日内,项目经理、风控部经理应向总经理报告,在发生代偿的1个工作日内,总经理应向董事长报告;风控部应会同担保部制定出追偿方案,经担保评审委员会和总经理审定后报执行董事或股东会审批。
第三十五条 追偿方案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为被担保人向银行等主债权人担保及代偿情况。
2、与被担保人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的主要约定事项及抵押、质押、保证反担保情况。
3、反担保债权情况。
4、被担保人及反担保人生产经营、资产及债权情况。
5、抵(质)押物状况及其变现能力。
6、追偿的责任人、时间、方式及其预期效果。
第十章 事后追究和处置制度
第三十六条 代偿后追偿程序和方式
1、在发生代偿后的1个工作日内,风控部和担保部提出实施追偿方案,并向被担保人和反担保人发出担保代偿追偿通知书,并附代偿的相关原始凭证复印件。
2、在发生代偿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司决策机构即批准实施风控部提出的追偿方案。
3、在发生代偿后的3个工作日内,公司向法律顾问书面告知担保代偿情况和追偿方案。
4、在发生代偿后的7个工作日内,公司应进入依法诉讼程序或与被担保人(或反担保人)协调担保债权债务处置办法。
5、在发生代偿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取得工商、税务、政法等相关部门和贷款银行等单位的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6、追偿的方式包括:依法起诉、申请财产保全、申请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申请破产还债;以物抵债;委托追讨;债权转股权等。
第三十七条 追偿工作责任制
1、项目经理A角为代偿项目追偿的第一责任人,对追偿工作负主要责任,项目经理B角协助项目经理A角追偿,对追偿工作负次要责任。
2、风控部为追偿工作的执行部门,对追偿工作负主要责任;业务部为追偿工作的协调监管部门,对追偿工作负次要责任。
3、对追偿工作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因工作失职等具体原因使公司遭受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八条 公司依据担保公司财务会计制度、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相结合,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真实地记录和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第三十九条 公司收取的担保费,可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由公司与被担保人自主协商确定,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 公司对单个被担保人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0%,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净资产的15%。
第四十一条 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倍。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可以以自有资金对国债、金融债券及大型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信用等级较高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进行投资,以及不存在利益冲突且总额不高于净资产20%的其他投资。公司重大投资活动,按规定向监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 公司建立担保风险准备金制度。按照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并按不低于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担保赔偿准备金累计达到当年担保责任余额10%的,实行差额提取。
第四十四条 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减弥补亏损),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提取税后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提取税后利润的5%-10%作为公司法定公益金;
(三)提取税后利润的20%作为公司任意公积金;
(四)、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任意公积金后所余利润,用于公司发展和担保基金补充。
第四十五条 公司公积金可用来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十六条 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四十七条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四十八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报财政局和监管部门。
第十二章 人事、劳动、工资
第四十九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和通过监管部门的任职资格认定。
第五十条 公司的员工一律采用聘用制,并按照规定条件择优录用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人员。
第五十一条 公司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全新的管理体制和激励机制,制定适应市场规律的人事劳动制度。
第五十二条 公司实行固定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把收入分配与岗位责任、工作业绩和公司效益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建立年度工作考核奖惩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晋升和奖惩。
第五十三条 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
第五十四条 公司执行国家社会保障制度。
第十三章 变更、解散、清算、破产
第五十五条 公司的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接受《办法》所称监管部门的批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六条 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应当经监管部门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组织形式。
(三)变更注册资本。
(四)变更公司住所。
(五)调整业务范围。
(六)变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七)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
(八)分立或者合并。
(九)修改章程。
(十)省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五十七条 公司因分立、合并或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应当经监管部门审查批准,并停止有关业务。
第五十八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予以解散: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的;
(二)、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经营可能受更大损失的;
(三)、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四)、 政府认为公司需要解散时。
第五十九条 公司解散或被撤销时,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债务清偿计划及时偿还有关债务,并由监管部门监督清算过程。
第六十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结果报告监管部门确认。公司应当凭批准解散文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工商注销登记。
第六十一条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将依法实施破产。
第六十二条 公司被依法宣布破产时,按《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公司法》、《担保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办法执行。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六十五条 公司可根据需要提出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章程报 政府及监管部门批准。
第六十六条 本章程由 政府及监管部门批准,自公司设立登记后生效。
第六十七条 本章程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六十八条 本章程一式 份,经 政府及监管部门核准,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捌』 担保公司业务的规章制度及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比较多,不过我可以给你发一些,如果不够可以联系我
担保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担保业务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 担保业务程序
第三条 担保业务程序如下:
(一) 申请
(二) 受理
(三) 初审
(四) 评审
(五) 审批
(六) 签订合同
(七) 抵押登记
(八) 收担保费
(九) 发放贷款
(十) 保后管理
(十一) 代偿和追偿
(十二) 担保终结
担保业务程序细化列示:
企业申请
--《担保申请书》
-- 提供担保申请材料《申请担保材料单》
担保受理
--《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
项目初审
-- 确定项目责任人、协办人
-- 项目初审基本内容
-- 实地调查
-- 担保调查报告
-- 《中止担保项目处理表》通知撤出担保流程企业
项目评审
-- 部门评审和会议评审
-- 复议项目评审
签订合同
-- 通知会议评审通过的企业
-- 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委托保证合同)
-- 审核空白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总经理)
-- 签署合同文本
-- 审核填写完内容的合同文本(担保部、综合部、总经理)
-- 法定代表人、公司签章
抵押登记
-- 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主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其他资料)
-- 他项权力证书或抵(质)押登记表(登记机关签章)
发放贷款
--《放款通知单》
-- 借款借据复印件
担保收费
保后管理
-- 日常检查、重点检查
--《担保项目检查表》
-- 保后检查报告
--《担保到期通知函》
--担保项目展期(逾期)报告
--业务档案管理
代偿和追偿
-- 代偿和追偿方案
--提起法律诉讼
担保终结
-- 还贷收据复印件
--注销抵(质)押登记
--退还抵押、代管原件
--《免除担保责任确认表》
第三章 担保申请和受理
第四条 借款人申请担保须填写《担保申请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 借款人应提供的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 法人代表证明书
3. 法人代表授权书
4. 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5. 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 资信证明
8. 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 借款申请书
10. 申请借款和担保的董事会决议
11. 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2. 与借款用途有关的资料:购销协议、合作协议等
13. 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
14. 生产经营情况
15. 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明细表
16. 其他有关材料
(二) 反担保第三人应提供的材料:
1. 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 法人代表证明书
3. 法人代表授权书
4. 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 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 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 资信证明
8. 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 当期财务报表及近3年的财务报表和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0. 主要存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银行借款明细表,应收账款帐龄分析表和或有负债明细表
11. 其他有关材料
(三) 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
1. 抵押物、质物清单
2. 抵押物、质物权力凭证
3. 抵押物、质物评估资料
4. 保险单
5. 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6. 抵押物、质物为共有的,提供全体共有人同意抵(质)押的声明
7. 抵押物、质物为海关监管的,提供海关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8. 抵押物、质物为国有企业,提供主管部门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9. 其他有关材料
(四) 注意事项:
1. 提供的材料除复印件外,同时应提供原件备验
2. 提供的材料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3.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需法人代表亲笔签字授权
4. 公司受理人可根据借款人和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删选和添加
第五条 公司担保部客户值班人员负责项目受理,一般情况下,项目受理人为项目责任人(以下简称责任人),负责核实客户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理受理条件,提出受理意见。对符合担保条件的项目正式受理,建立客户档案及档案编号,登记《担保项目受理登记表》。责任人在《担保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后,连同《申请担保材料单》及按材料清单提供的材料一并归档。
第六条 担保受理条件:
(一) 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并已通过年检
(二) 合法经营,重合同、守信用,具有良好的资信等级
(三) 资产负债比例合理,有连续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四) 能够提供反担保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优先支持:
(一) 高新技术企业或承担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企业
(二) 有高附加值产品或节能降耗产品、增加税收的企业
(三) 有扩大出口或替代进口产品的企业
(四) 有与大企业集团相配套产品的企业
第四章 担保项目初审和实地调查
第七条 公司实行双调查人制度,第一调查人为责任人,负主要调查责任,第二调查人为项目协办人(以下简称协办人),协助责任人工作。
责任人做同一项目3次(或达3年),该项目终结后变更责任人。
第八条 项目初审主要是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获取担保项目、借款人和反担保人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比较、评价,形成《担保调查报告》。
第九条 资料审核是项目初审的开始阶段,是对申请担保企业提供的资料、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和审核,以确定这些信息的有效、完整和真实性。信息除来源于企业外,还应从其他途径获取,如与企业和项目有关的管理、金融、财税部门和供应商、用户等。
对上述资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须明确、补充、核实之处是下一步进行实地调查的重点。
第十条 资料审核要点:
(一) 按"清单"要求提供的材料是否齐全、有效,要求提供的原件是否为原件,复印件是否和原件一致,复印材料是否加盖公章。各种文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应年检的是否已年检;
(二) 有关各文件的相关内容要核对一致,逻辑关系要正确,通过对企业成立批文、合同、章程、董事会决议、验资报告、立项批文、可研、资信等级、环保及市场准入等具体文件的审核,了解借款人和反担保人是否具备资格、合法合规;
(三) 财务报表是否由中介机构出具了审计报告,是否是无保留意见报告,初步分析财务状况,记录疑点,以便实地调查核实;
(四) 对反担保人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审核与以上3项基本相同,重点是审核反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是否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如房地产、土地、海商)及有关抵(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物、质物的权属(权力凭证)是否明晰。
第十一条 项目初审过程中,担保部负责人、负责人与协办人(至少双人下户)应到借款人和反担保人以及有关部门实地调查,实地调查至少要进行一次。公司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参与调查。
进行实地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以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二条 实地调查要点
(一) 访问借款人,会见有关当事人,了解借款人和项目背景、市场竞争范围、销售和利润、资源的供应等情况。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考察企业管理团队的整体素质(文化程度、主要经历、技术专长、经营决策、市场开拓、遵纪守法等方面),了解主要领导人的信用状况和能力。
(二) 对需进一步核实的材料,要求企业提供原件核对。
(三) 考察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通过走、看、问,判断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印证有关资料记载和有关当事人介绍的情况。
(四) 对财务报表的调查审核,应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主要调查核实以下内容:
1. 了解企业的主要会计政策,是否按会计准则记账;
2. 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备并有效执行;
3. 通过采用抽查大项的方式,审核企业是否做到了帐表、帐帐、帐证、帐实4相符,核实资产、负债、权益是否有虚假;
4. 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部分;
5. 或有损失和或有负债情况。
(五) 察看抵押物、质物。以房地产抵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的面积、用途、结构、竣工时间、原价和净值、周边环境等;以动产抵押、质押的,要察看、了解抵押物、质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用途等;以汇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等出质的,要察看权力凭证原件,辨别真伪,必要时请有关部门鉴定。
第十三条 综合分析是在核实资料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和评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分析、判断借款人的主体资格、清偿债务意愿及是否能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二) 分析经济环境对担保项目和借款人的影响,主要包括:项目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经济寿命期;技术、工艺先进程度;市场结构和市场竞争能力,市场风险程度及政府的管制程度等;
(三) 分析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通过财务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掌握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借款人的未来发展趋势。
财务分析的主要内容:
1. 偿债能力 (财务杠杆比率、流动比率);
2. 盈利能力(盈利比率);
3. 营运能力(效率比率);
4. 资产质量;
5. 资金结构;
6. 预测近3年的发展趋势。
现金流量分析是要预计在未来的还款期间内,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偿还银行借款。
(四) 分析反担保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重点分析担保方式的可操作性,抵押、质押是否合法合规,与抵押物、质物的流动性相关的预期变现难易程度、交易成本和价格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
(五) 基本风险度分析。
第十四条 项目初审结束,责任人须向评审会提交《担保调查报告》。《担保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 借款人背景情况;
(二) 项目基本情况;
(三) 市场预测及销售分析;
(四) 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
(五) 借款用途及还款资金来源;
(六) 反担保情况;
(七) 与银行往来及或有负债情况;
(八) 综合分析该项目风险程度;
(九)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 调查结论。
第十五条 项目初审过程中发现借款人或反担保人有不良信用纪录、出具虚假资料、违法违规等问题,或借款人主动要求撤回担保申请,致使初审工作不能继续进行时,责任人应在《担保调查报告》中说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中止担保项目处理表》,担保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责任人将处理结果告知借款人。
因借款人或反担保人材料提供不全或借款人要求暂缓处理影响项目初审工作的,亦按上述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 项目初审自正式受理开始,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如超过5个工作日,责任人应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报告。
第五章 担保项目评审与决策
第十七条 担保项目的评审包括两个环节,即部门评审和会议评审。
第十八条 项目初审工作结束后,责任人将借款人和反担保人提交的各项资料和《担保调查报告》提交担保部,部门负责人组织人员对上述资料进行评审。部门评审的重点是项目资料和《担保调查报告》。
部门评审的主要内容:
(一) 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
(二) 对反担保措施提出意见;
(三) 对报审资料从法律角度加以审核;
(四) 对项目的风险度进行评价;
(五) 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价。
评审意见和结论填写《担保项目评审书》的一至八项。
部门评审一般应在3个工作日完成。
第十九条 部门评审完毕后,将《担保项目评审书》连同其他资料按照规定权限一并提交有关审批人审批,需要会议评审的进行会议评审。
第二十条 会议评审的组织机构是公司项目评审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和董事组成,特殊情况监事列席,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评审会议参加人员:
(一) 评委会全体成员;
(二) 项目责任人和协办人;
(三) 评委会认为须参加的人员。
第二十一条 会议评审工作程序
(一) 评委会至少在会议召开前2天将会议内容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会议资料有责任人负责提交。
(二) 会议由评委会主任委员召集,参加会议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必须事先向评委会主任请假。若参加会议人员未达应参加会议人数的半数,则会议改期进行。
(三) 责任人报告项目调查情况和初审意见,协办人作补充说明。
(四) 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审核意见。
(五) 评审委员会和参加会议人员质疑,调查责任人和协办人答疑。
(六) 参加会议人员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七) 评审委员会主任综合与会大多数人的意见后提出总结性评审意见。
(八) 会议评审采用签字表决制,参加会议评审人员须在《担保项目评审书》的第九项明确填写“同意”或“不同意”并签字,不得弃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评审人员同意视为项目评审通过。
(九) 按照公司决策权限划分的规定报公司决策机构(决策人)审批,审批意见填列《担保项目评审书》第十项。会议评审和审批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完成。
第二十二条 担保审批权限,包括担保额度、担保展期、担保逾期及撤保的审批:
(一) 担保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二)担保额在10-50万元(含50万元),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
(三)担保额在50-100万元(含100万元),由董事会全体成员表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 担保额在100万元以上由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表决,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二十三条 对部门审核、会议评审中被否决的项目,决策机构(决策人)只能做“不同意担保”或“进行复议”的决定,而不能做“同意担保”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会议由评委会指定专人记录,内容包括会议的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对项目的意见及评委会主任最后综合意见。会议形成的文书、资料归档保管。
第二十五条 发生以下情形的项目需进行复议
(一) 公司评审委员会否决(三分之一以上评审人员不同意),但决策机构(决策人)决定复议的项目;
(二) 多数评审人员质疑,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调查的项目;
(三) 自公司批准担保之日起3个月后才办理手续的项目。
复议仅限一次。对复议的项目,自项目初审程序开始办理,如有必要可重新确定责任人。
第六章 担保合同的签订
第二十六条 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由责任人通知借款人、贷款人和反担保人办理有关签约手续。
责任人要确认贷款人的承贷情况。
第二十七条 担保部安排专人办理签约手续,一般情况下责任人为经办人,签约程序如下:
(一) 准备空白合同文本,包括委托保证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及其他须准备的资料。
(二) 由担保部、综合部审核上述合同文本,对需要调整和修改的合同条款应及时与有关当事人协商、谈判,将修改意见填写在《合同审核表》中,报总经理审定。
(三) 责任人登记《担保项目合同登记表》,确定本公司出具合同的编号,填写合同内容并在经办人处签字。
须注意的事项:
1.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的“其他约定”要注明“本合同的保证人与借款人办妥抵(质)押手续后,保证人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贷款人收到保证人的书面通知后,才能向借款人放款”。
2.需要抵(质)押人对抵(质)押物进行保险的,保险期限至少要长于借款期限3个月,投保总值不得低于抵押物、质物总值,保单要注明我公司为保险赔偿第一受益人,保单正本须存放我公司。
(四) 对填写完内容的合同文本再进行一次审核,方法与本条第(二)项相同。
(五) 涉及到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共有人、反担保人等签字盖章的情况,当事人必须当面签字、盖章,公司至少应有2人在现场。
(六) 法人代表、公司签章。
第二十八条 办理完签约手续的项目资料由责任人负责管理。重要合同和证件:包括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反担保合同及抵(质)押登记证件等须单独重点管理。
第七章 反担保措施
第二十九条 申请担保必须落实反担保措施,包括财产抵押、财产或权力质押、保证金、保证等。
公司根据借款人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
第三十条 反担保人提供抵押物、质物的范围,按《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第三十一条 责任人负责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和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
办理完抵(质)押登记手续后,应取得抵(质)押登记部门发放的《他项权力证书》或经抵(质)押登记部门签章的《抵(质)押登记表》等证明文件。
第三十二条 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60%;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40%;动产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股权、债券等权利质押,质押率(分别按投资额、债券面值计算)不高于70%。
第三十三条 采用保证反担保措施的反担保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 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
(二) 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三) 连续3年(含当期)以上盈利;
(四) 企业资信和经济实力要优于借款人;
(五) 企业在承保期必须参加保险。
第八章 担保收费
第三十四条 担保收费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担保费实行一次性收取。
每宗担保业务收费计算低于2 000元时,按不低于2 000元收取。
对过桥担保项目,按担保额的2%一次性收取担保费。
第三十五条 担保费原则上应在公司签署《放款通知单》之前一次性收取。担保额度超过 1 000万元,并且担保时间超过2年的可以分年度收费。若逾期支付,按应缴担保费的20%收取违约金。代偿后的资金占用费按《委托保证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借款人在签署《委托保证合同》时,应确认担保费率和担保费金额。
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调整收费标准。
第三十七条 责任人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后,督促借款人缴纳担保费。
担保费由担保部负责计算和催缴,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核实和收款。
收到担保费当日,责任人填写经办人填写《担保费收缴确认表》,担保部和公司财务部门核实后报总经理核准。
第三十八条 借款人缴费后,责任人填写一式2份《放款通知单》,通知单上注明“已经与反担保人办妥抵(质)押登记手续,请贷款人见此通知后为借款人放款”字样,送担保部、综合部核对抵押登记手续完备情况,报总经理签批后送贷款人。
贷款人签收《放款通知单》,为借款人放款。
责任人将《放款通知单》(银行已签收)和向借款人索取的借款借据复印件存档。
第九章 担保项目管理
第三十九条 担保项目后期管理(保后管理),是指自贷款人向借款人放款至担保终结的过程的管理,包括担保项目检查、展期、逾期及撤保项目的处理等。
第四十条 担保项目的检查由担保部负责。检查前要制定检查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保后检查分日常检查和重点检查。日常检查是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如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反担保措施、风险等级等确定检查频率,日常检查原则上每个季度进行一次,对于用机器设备做抵押反担保的项目,至少每个月进行一次。重点检查是对贷款封闭管理的项目、认为风险较大的项目及其他需特别关注的项目进行不定期检查或全程跟踪。
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须填写《担保项目检查表》并附要求借款人及有关部门提供的资料,报总经理签批意见后与有关资料一并归档。
第四十一条 保后检查的内容:
(一) 借款人是否按合同规定支付利息;
(二) 借款人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三) 反担保措施中是否发生了新的不利因素;
(四) 风险等级确定(贷款的五级分类);
(五) 其他须说明的情况。
第四十二条 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借款人和反担保人存在较大问题,须当日向部门负责人口头报告,部门应在2日内将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书面报告总经理。
对发现的重大问题,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可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专题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及措施。
第四十三条 对所有担保项目,在担保到期日之前30日,由责任人填写一式2份《担保到期通知函》,通知借款人,公司留存1份。
第四十四条 每月月末前,担保部应向总经理提交当月《逾期项目统计表》。季度检查完毕应及时向总经理报送《担保项目检查表》。
第四十五条 需要展期的担保项目,借款人须在担保到期前20日向我公司提出担保展期书面申请。担保部负责调查担保展期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反担保人出具同意继续担保的书面证明,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处理表》,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六条 对逾期的担保项目,由担保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展期(逾期)处理表》,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主动撤保:
(一) 担保贷款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
(二) 借款人或反担保人提供虚假资料或具欺诈行为;
项目撤保由担保部写出检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填写《担保项目撤保处理表》,报总经理审批。
第四十八条 已经结束的担保项目,应及时办理项目终结手续。
担保到期后,责任人负责核实贷款本息确已归还,索取放款收回凭证复印件,填写《解除担保责任确认表》,经担保部和综合部确认后报总经理核准。办理注销抵押登记,将所保管的原件资料退还。
第四十九条 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在办理担保业务过程中,应根据业务进度将完成内容及时登记有关台账及录入微机,进行项目统计和管理。
第十章 债的追偿
第五十条 主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公司按合同规定代为清偿,责任人填写《担保项目代偿处理表》,核实代偿金额,担保部和综合部确认后报总经理核准。责任人办理代偿手续。
第五十一条 追偿方案由责任人制订,担保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定。责任人为追偿的具体经办人,负责填制《代偿/追偿台账》,按月计算、催收资金占用费、违约金,并与综合部核对。
第五十二条 追偿结束,责任人填写《担保项目追偿终结确认表》,需退还担保费时由责任人填写《退还担保费(违约金)确认表》,经担保部和综合部确认后报总经理核准。
第十一章 责任和罚则
第五十三条 责任人、协办人和部门评审、会议评审人员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比重的责任。
第五十四条 因失职、渎职使公司遭受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二章 档案管理
第五十五条 每项担保业务完成后10内,责任人应填制《担保业务资料清单》并按《担保业务资料清单》的顺序将资料整理、立卷后移交给公司档案管理员。
第五十六条 担保项目后期管理至追偿终结过程中所有有关的文书和资料都在归档范围,业务事项处理完毕后及时移交公司档案管理员。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规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作相应修改和调整。
第五十八条 本规程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规程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施行。
第六十条 本规程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玖』 贷款管理责任制包括哪些内容
贷款管理责任制包括的内容是:
(1)实行主任负责制。
(2)贷款人各级机构应建立主任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贷款审查委员会,负责贷款的审查。
(3)建立大额审贷分离制
(4)建立贷款分级审批制
(5)建立和健全信贷工作岗位责任制
(6)建立离岗审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