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南京手机公积金提取偿还商业贷款
南京手机公积金提取偿还商业贷款是不行的,除非你公积金用于购房或者是修缮房屋,那是可以使用的。
Ⅱ 南京公积金提取还商贷步骤
2022年只需要银行的贷款回执,身份证,如果结婚需要结婚证。 不需要贷款银行卡和公积金银行卡 。贷款回执在民生银行南京分行取,南京银行民生银行旁的建行玄武支行可以直接办理公积金还贷。
Ⅲ 在南京,怎样操作才能用公积金逐月还商贷 原先买方时没用公积金贷款。
一、将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如果你所在地区不能转,则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这样就不能逐月还贷了,每年只能提取一次(某些地方允许一年提两次)直至还贷完毕;
三、如果你已经结婚并且妻子也有住房公积金的话可以全并提取;
四、提取的程序是:
1、在网上下载并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将填写好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交所在单位核实,单位核实后在《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
3、凭上述资料及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即可;
4、如果夫妻双方都有住房公积金的,还可出具结婚证,夫妻双方合并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款。
Ⅳ 南京公积金app 还商贷提取没有了
解决方法为:
首先当我们发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就重新下载一个贷款银行的app,在这个app里面找到自己相关的贷款信息,而且能够看到一个贷款的编号,之后我们只需要按照相关的提示就能够将自己的商业贷款给偿还掉。
不过如果是在公积金app里面还是没有提示相关信息的话,那么我们可以等待一段时间去等待网络的恢复,或者说是打电话给客服联系一下,询问一下解决的办法。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相信很多朋友在现实生活之中,会利用自己的公积金去偿还商业的贷款,只不过在偿还商业贷款的过程中,很多朋友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在公积金app里面的明显的提示我们要偿还相关的商业贷款,可是我们就是看不到相关的贷款信息,这个时候很有可能是app的系统网络出现了问题所导致的。
Ⅳ 公积金还房贷怎么网上操作
1、贷款银行从借款人和其配偶的公积金账户里每月提取公积金冲减月还款额,借款人应将每月冲抵后的剩余金额按时存入银行账户中。
2、借款人每月正常还款,每年能提取自己和配偶的公积金来还款,但提取的额度不能比上一年度的还款总额高。
用公积金还房贷怎么办理
1、申请用公积金还贷,可直接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简称《委托书》),《委托书》的有效期至贷款本息结清后自行终止。采用一次性还款或停止还贷若干月法的,在1-3月份签订《委托书》,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4-8月份签订《委托书》,9-10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9-12月份签订《委托书》的,次年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的,在银行受理的31天后办理公积金还贷。
2、采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住房组合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买房人,均可办理公积金归还贷。买房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均可以利用自己公积金还贷。
3、变更公积金还贷方式,须向贷款银行提出办理变更委托的申请,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变更书》,但办理公积金还贷方式的变更,必须在原委托或变更委托满一年以后。贷款本息结清前,买房人可与贷款银行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终止书》,办理终止委托,但一年内不可再办公积金还贷委托。
公积金还贷款的方式
1、一次性还款法。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2、停止还贷若干月法。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3、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Ⅵ 提取南京住房公积金还商业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提取南京住房公积金还商业贷款需要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等材料。
根据《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偿还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办理柜面转账还贷须提供的材料:
(一)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二)借款人留存的《借款合同》原件;
(三)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
(四)借款人及配偶单位出具加盖预留印鉴的《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五)若借款人归还异地个人住房贷款、非南京中心委托贷款承办银行发放的个人商业性住房贷款以及本地非南京中心(省级机关分中心、南京铁路分中心、省监狱管理局管理部、华东石油局管理部)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下列购房资料:
1、归还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期房个人住房贷款的,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验);
2、归还商品房现房和二手房个人住房贷款的,提供《契税纳税申报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携带原件备查验)

(6)南京公积金还商业贷款网上扩展阅读:
《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偿还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第十四条提取还贷的实施。
(一)委托划转还贷
1、委托逐年划转还贷:借款人签订委托协议书后,管理中心于每年10月8日,以转账方式划转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的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
2、委托逐月划转还贷:借款人签订委托协议书后,管理中心于每月的15日,将借款人及配偶缴存账户中部分金额(具体金额规定见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划转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期应还本息。
(二)柜面转账还贷操作
1、贷款银行准确查询借款人的贷款信息,按规定开具真实有效的《贷款证明》。
《贷款证明》的内容包括:贷款职工姓名、身份证号、合同编号、贷款本金余额(含逾期本金额)、当月应还本息额(含欠息、罚息)、贷款户账号(全称)、还贷方式等,填写必须完整准确;贷款本金余额、贷款利息余额项的填写内容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保留角、分)。
2、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承办银行严格审核《贷款证明》相关内容,并将还贷款项以转账方式转入贷款账户。
Ⅶ 南京公积金还商业贷款怎么办理
公积金还商业贷款的话,可以把人公积取出来,取出来以后,然后就是填充到商业贷款里面去 。
Ⅷ 南京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逐月还商业贷款吗
可以,并且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2019年8月16日起开展网上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委托逐月还商贷协议签订生效后(次月生效),在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满足下列条件的前提下,按先借款人后配偶的顺序对缴存账户逐个进行判断,满足条件的账户予以办理委托提取;不满足条件的账户,不予办理,直至该账户满足办理条件为止。
1、借款人及配偶在南京中心没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2倍的余额,住房补贴账户须保留不少于签订协议时月缴存金额1倍的余额。
3、借款人及配偶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账户的总额,下同)之和小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的,委托划转报销金额等于实际月缴存额之和;月缴存额之和大于商业贷款月还款额的,委托报销金额为商业贷款的月还款额。
4、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其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办理委托逐月还商贷。职工夫妻名下有三套(含)以上住房的,其本人因购房未提取过两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可以顺序签订其第一套、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其配偶因购房未提取过两次(含)以上住房公积金的,可以顺序签订其第一套、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

(8)南京公积金还商业贷款网上扩展阅读
申请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使用商贷信息实时获取方式一站式签约的,需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商业住房贷款账号。
2、借款人及配偶使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后再赴缴存银行签约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
(2)贷款银行出具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登记证明;
(3)人民银行出具的能反映具体贷款信息的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3、职工夫妻名下房产达三套(含)以上、已购房提取两次(含)以上,为其第一套、第二套个人住房贷款签订委托逐月还商贷,需提供所有房产的不动产权证(未领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和所还商业住房贷款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