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跟贷款公司签了合同没放款生效吗
法律分析:网上贷款签了合同没放款不影响合同效力。贷款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出借人未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出借钱款,属于违约行为,作为借款人是可以要求出借人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支付贷款的,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2. 您好,我昨天在贷款公司签了合同,但是现在不想贷款了,有什么办法可以取消吗如果单方面取消要
1、签订了合同,那么要看具体合同里面如何约定的去执行;2、合同成立和生效是两个概念,如果合同里面有这样的约定,例如本合同自xxxx生效,那么重要达到这个条件就生效,所以要看你的借款合同证明约定的;3、就你所述情况,签订了借贷合同,但是贷款公司没有将款项支付给你,那么合同可以解除,甚至你可以要求贷款公司依照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甚至赔偿你的损失。
3. 贷款合同签了能批下来吗
签完合同贷款不一定能下来,银行还会对贷款进行审核,通过后才会放款。而只要没有放款到账,一切都是未知数,像贷款人签了合同可是在放款期间仍然被拒贷了也是可能发生的。
而放款到账后签的贷款合同才会正式生效,放款失败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因为贷款人原因导致贷款被拒的,还需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贷款人具有监督、检查权,根据贷款条件和贷款程序自主审查和决定贷款,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强令其发放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一、要求借款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根据借款人的条件,决定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等;
二、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监察贷款的使用情况。
三、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依合同约定从借款人帐户上划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四、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五、在贷款将受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4. 签完合同贷款就一定下来吗
签完合同贷款不一定能下来,银行还会对贷款运行审核,通过后才会批款。而只要没有批款到账,一切都是未知数,像贷款人签了合同可是在批款期间仍然被拒贷了也是可能发生的。
而批款到账后签的贷款合同才会正式生效,批款失败合同是无效的。如果因为贷款人原因导致贷款被拒的,还需要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5. 和贷款公司面签了合同,但没有给我合同,合同生效吗
这个对你非常不利。你没有,他们有。对他们有利的时候就拿出来,合同当然有效,但是对他们不利的时候不履行合同,就说没有合同。
6. 银行贷款签了合同还能后悔吗
银行贷款签了合同是可以反悔的,但需要承相应的违约责任。在银行未放款前,贷款人可以与银行协商不放款的事宜,在商协得当的情况下,贷款人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很少甚至没有。若银行已经放款,贷款人需要退回所有贷款,并且承担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请求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第三人可以请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第三人主张。
7. 贷款合同签订了可以取消吗
可以取消,需按照合同内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总结:签订合同之后按照和银行签订的合同协议执行。
备注:银行都会有违约金,各家银行都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