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东有权向公司索取借款可能产生的利息吗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自然人股东无偿借钱给公司,可以不收取利息,这种情况下不存在税收风险。相反,如果自然人股东向公司借款,收取的利息高于同期银行贷款的利息,则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税务机关有权对不合理的利息支出进行纳税调整。个人所得税法中没有关于自然人向公司无偿借款的规定,所以自然人股东不存在个人所得税风险。必须收取利息,这是税收收入规划的需要。
如果你想从公司获得60万元,有两个途径。直接分红。自然人股东从其投资的公司获得分红,正常过程如下。公司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进入税后利润环节。股东从税后利润中取得红利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自然人股东从其投资的企业取得红利,应按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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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贷款资金是否可用于股东分红
贷款与股东分红是两码事怎么联系在一起,无其之淡
『叁』 公司借款给股东可以冲抵未分配利润吗
公司借款给股东不可以冲抵未分配利润。
想调整未分配利润,你可以调收入、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啊。通过往来是不行的。
借款是企业与债权人之间的关系,利润分配是企业与所有者之间的关系,尽管这里两者重合了,但,是不同的经济业务,不能混为一谈。借款不一定是向所有股东按出资额比例借的,但是利润分配是按比例分的,凭什么借给公司钱的股东少拿呢。
『肆』 公司第一大股东无息借给公司钱对股票的影响
重大利好。
大股东准备无息借钱给上市公司(50%),此乃重大利好(简直就是活雷锋),股价维持高位,大股东减持套现(获利丰厚),资金问题迎刃而解,实现多赢。
『伍』 股东借款给公司利息问题
法律分析:股东贷款给公司使用,公司代股东支付的利息应视同支付给股东的股息红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陆』 股东从公司借钱分配利润时怎么扣出来
先计算利润分配,然后扣除股东借款,之后的余额是应当分配给股东的金额。
股东向企业借款时应签订正规借款合同,利息不能超过同期贷款利率,如果股东是为了个人,公司支付利息时需代扣代缴各种税金。
『柒』 贷款办公司,股份怎么分,另一股东的资金要我出利息
没道理!若是股东就没有拿利息的理由。
股份制公司,股东投资资金为享受公司产生收益后的分红,并按股份承担亏损。
若出的资金要利息,即为借贷,是债权人,不是股东不能参加分红。
若是跟朋友贷款,并承诺给予部分股份则另当别论,按当初协议支付利息,并参与分红。
公司支付利息费用给朋友,再看公司是否还有利润分红。
『捌』 大股东向小股东借钱(少量)投入公司,借款是否作为投资款来分红,
按你们当时签定的合同来确定,如果借钱时明确说明是投资款,有分红的,当然有分红了。如果只是借款,约定了到期归还本金和利息的,肯定没分红。
『玖』 以公司贷款出资盈利后股东分红比例
以公司贷款出资盈利后股东分红比例是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来分配利润。股东的盈余分配权,俗称股东分红权,指股东基于公司股东的资格和地位而享有的请求公司向自己分配股利的权利。股东行使该权须具备两个条件:从实体上公司需有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从程序上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得到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通过。在以上两个条件未满足时,股东的盈余分配权尚只能是法律层面的期待权益。《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拾』 股东借款给公司是否—定要付利息
不是一定要利息,可以其他方式,比如提高股份到,当然也可以有利息。
企业借款分两类:
1、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如满足两个条件,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一是企业如果能够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二是金融企业的关联方的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不超过5:1,其他企业不超过2:1。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额。
2、企业向除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也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应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及《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的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利息扣除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