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隐形”富豪公司,老板从不向银行贷款,账上随时存有1千亿现金
在企业的经营活动当中,贷款是很正常的行为,有些企业由于要扩大经营规模急需一笔资金,或者是在进入房地产这样高门槛的行业时需要大量的初始资金,甚至有些企业即使不差钱也会选择向银行贷款来进行扩张,为的就是积累公司的现金流。在负债成为普遍现象的市场中,却仍旧存在一些企业坚持不向银行贷款。
有底气不向银行贷款的一般时这样两种公司,第一就是公司很稳定,经营活动受市场影响比较小,正常情况下很难扩张但是也不会经营困难,这种企业并不少见比如王守义十三香。十三香是很多家庭必备的调味品之一,而品牌也都首选王守义,这种公司就很稳定,无需向银行贷款。
第二种不需要贷款的公司则是因为有钱,或者说公司持有大量的现金。比如我们今天要说的格力,而将格力推向零负债时代的正是有“商界木兰”之称的董明珠。
董明珠已经无数次出现在荧屏上以及各大采访节目中,之所以会拥有这么高的关注度不仅是因为她是格力的董事长,而是因为董明珠走向董事长的这条路就是一个极其励志的故事。
家庭还算殷实的董明珠在70年代很幸运地成为了当时少见的大学生,毕业后在研究院里有着一份稳定的工作。她很享受那种安稳平静的生活,直到36岁的时候一切都变了。她的丈夫去世了,而此时她的幼子才两岁,虽然自己的工作待遇还算不错,但是也只能勉强维持家庭的生活,而不能让自己的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于是董明珠毅然辞职,来到了珠海的格力去做销售员。
在大学董明珠学习的是统计学,或许这个专业并没有给她提供太大的帮助,但是让她拥有了较强的学习能力,而且对于市场上的各种数据很敏感。很难想象,从最基层的一名销售人员开始,仅用了两年的时间,董明珠凭着堵客户门口的毅力和勇气,以及对销售天然的敏锐,她就创造了3650万元的销售额,占据了格力总营收的八分之一。
无论是当年格力高管的大面积离职还是你内部出现矛盾,能力出色的董明珠一直坚守在公司,最终在2012年成为了格力电器的董事长。而董明珠透露,早在1997年,格力就开始停止从银行贷款,那个时候她已经是公司内的高管,一直都很支持公司增长净值的做法。
由于贷款的现象极为普遍,所以就有一位领导在去格力视察的时候,丝毫不相信董明珠从不向银行贷款的说法,而当看到公司账户上竟然有一千多亿的现金时,却再也说不出怀疑的话。
在2018年的时候,格力的估值进一步提升达到了3000亿,经历了互联网浪潮的格力不仅没有受到负面影响,并且仅仅抓住了机会在电商方面大力投资,在渠道方面就能做到先人一步。而在别的公司都对电商持观望态度的时候,董明珠敢进场就是因为手上有充裕的现金。
其实格力能拥有这么多的现金还和它的质量以及经营模式有关,由于格力在电器这方面就是高质量的象征,所以很多商家从格力订购产品的都是钱款到账,然后格力才会发货,这也保证了企业的现金流不会出现问题。同样这么做的还有宗庆后的娃哈哈以及贵州的茅台,毫无疑问他们都是这一领域的老大哥,才有底气这么做。
㈡ 老板要用我的名字贷款做公司流动资金怎么办
老板这样的借用会涉及到你个人信用的问题,请慎重考虑。
老板用你的名字办事儿的时候,肯定是要用的身份信息,如果用的是你的身份信息,而你是知情的,那后续因贷款而发生的一系列问题的责任都是你的。
如果不想借用,建议推掉,理由可以是,比如你近期身份证正在补办,当然这个只能短期。还有一个理由是你的父母或者孩子要用身份证办理比较重要的事情,比如购房、出国等。只要你的理由能够证明你的身份证明不在身边就好。或者能够证明你的身份证是有信用问题的也是可以的。
㈢ 老板贷款2千万办企业,企业破产了,还不起银行贷款,会被去坐牢吗
会。
贷款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基本上不会有影响,以后按时还款即可。
㈣ 为什么很多大公司老板都向银行抵押贷款
大公司经营需要很多资金,例如制造业,生产需要购买原材料和设备等,而销售出去下游企业,下游企业要压数期,不会那么快支付货款,从而形成资金的不平衡。所以需要从银行贷款。而抵押贷款是因为抵押贷款额度才高,利率低。银行也愿意抵押贷款,安全有保障。
㈤ 公司董事长私自以公司名义在外高额借款
对于您提问的问题,谨慎的为您出具以下法律建议
第一问题非常明确,我国公司法在公司资本制度上实行认缴资本制度,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里注意的是实缴资本与认缴资本,你看下公司营业执照即明。
第二个问题,你要区分公司对外投资还是公司对外借款。
其一,修订前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公司对外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修订后的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这里注意的问题,假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对外投资2000万,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四倍,属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按照公司法董事会的职责由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并由股东“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即使公司章程没有约定,董事长依法亦需要承担责任。
其二,假定董事长为借款,公司与公司之间的拆借行为在现实中大量存在,其合法性一直存疑。从金融法角度衡量,《贷款通则》第73条规定: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中认为“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利息应当收缴”。另从公司法规定和公司治理的实践看,具体理由可以参考“其一”的理由。董事长具有恶意,该借款应由个人负责。
我国公司法对于小股东利益保护的机制尚不成熟,这里要注意的是董事长可能的抗辩,收取利息差作为公司的收入其他股东没有明示反对,视为或者推定其他董事、股东的默认,这是案件的难点与法院审理过程中的焦点问题,建议先进行取证,在完备的证据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再决定以何种方式进行维权,诉讼策略和证据分析往往能决定成败。
㈥ 公司老总以个人的名义向银行贷款用于公司业务,这个税务账可以不做吗
你好,以个人借款名义入账
1、收入时
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老总
2、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现金
但存在以下问题:
1、所得税税前列支问题:目前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明确政策规定,现在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执行,按“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允许税前扣除;
2、个人所得税问题:企业支付给个人借款的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应以股息、利息、红利所得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支付利息的企业应该在支付时依法代扣代缴。这个是必缴的。
3、营业税及附加问题:取得(支付)利息按照“金融业”,按5%税率代扣代缴营业税以及随营业税计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个规定各省市要求不一样,有的省市不管,有的就要征收,税法没有明确规定。
希望对你有帮助,顺祝一切顺利~!
㈦ 公司贷款 老总却大手花钱为什么
不是自己的钱~~~~~~~~~~~~~~~~~~~~~~~~~~~~~~~~~~~~~~~~~~~~~~~~!!
㈧ 老总用我的名作为公司法人代表,老总贷款,让我做担保人,没有能力还贷,我会负责
公司借款由公司的资产承担偿还责任,公司法人并不承担偿还责任。但是你作为担保人,需要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没有约定担保形式的,视为连带担保责任。
债权人可以选择要求债务人、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约定一般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时候,就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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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法》
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㈨ 公司老总用本人身份向银行贷款100W,最后几期还不上会受刑事处罚吗
很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因为这种行为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犯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