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业计提银行贷款利息用什么会计科目
企业计提银行贷款利息用会计科目借方为财务费用—利息或在建工程,贷方为应付利息(短期借款或分期支付利息的长期借款)或、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
银行贷款,应计入短期结借款/长期借款。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短(长)期借款 ---银行贷款
会计网提示:根据借款年限的长短来判断是短期借款还是长期借款;三年以内的都可以划分为短期借款,三年以上的计入长期借款。
向银行贷款应该按照时间的长短记到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账户。
假设向银行贷了20000元,5个月偿还,是短期借款,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短期借款 20000
如果是长期的,则为
借:银行存款 20000
贷:长期借款 20000
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都是负债类账户,增加的时候记在贷方,减少记在借方。银行存款是资产类账户,增加记在借方,减少记在贷方。
房地产利息支出指开发企业为开发房地产借入资金所发生而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及相关的手续费,但应冲减使用前暂存银行而发生的利息收入。开发产品完工以后的借款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计人当期损益。
看了应该懂得作分录
计提利息比实际付给银行的利息多,直接用红字冲销即可具体分录明细如下①计提利息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贷:应付利息②支付利息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③利息结清(本题为计提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分录如下)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红字)借:应付利息利息结清后,应付利息期末余额为0
银行收到贷款利息收入应该计入存款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每月末计提贷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预提费用-贷款利息
支付贷款利息时:
借:预提费用-贷款利息
贷:银行存款
所以,归还贷款利息属于负债类科目和资产类科目的同时减少。
贷款利息一般按季支付,只有少数银行是按月支付的(如华夏),所以一般应按月计提贷款利息。
每月末计提贷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预提费用-贷款利息-××银行
季末支付贷款利息时:
借:预提费用-贷款利息-××银行
贷:银行存款
如你公司曾从老板处借款(即其他应付款—你老板名字下 有余额)就走还款
借:其他应付款—XXX
贷:银行存款
否则 借:其他应收款—XXX
贷:银行存款
计提应付的贷款利息时:((若属短期的利息计入“短期借款”,若属长期的,而利息又分期支付到期付本的,利息通过“应付利息”科目核算)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支付贷款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② 公司还银行贷款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公司还银行贷款应计入长期借款、短期借款会计科目,具体分时间长短看待。
1、公司收到银行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短期借款)。
2、公司还贷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如果企业的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短期银行借款的利息数额不大时,根据会计上的重要性原则,可以于实际支付时,或者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如果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季支付的,或者是在借款到期时连本金一起归还,并且利息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盈亏,应按照预提的方法,按月预提,计入损益。
(2)公司贷款利息会计科目扩展阅读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不大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借入的长期借款,除应按规定办理借入手续外,还应按期支付利息,并按规定期限归还借款。因此,长期借款的会计处理应反映长期借款的借入、利息的结算和借款本息的归还情况。
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一是在发生时直接确认为当期费用(即费用化),另一方法则是于发生时直接计入该项资产(即资本化)。具体做法是:
(1)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计入所建固定资产价值,予以资本化。
(2)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后所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予以费用化。
(3)属于流动负债性质的借款利息,或者虽然是长期负债性质但不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为进行投资而发生的借款利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③ 公司贷款会计分录,及还利息分录
如果是金融类企业,那这利息作为营业收入核算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如果单位是非金融企业,那这利息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如果是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如果是贷款,可以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
1、公司收到银行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短期借款)
2、公司还贷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一般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研发无形资产等,
(1)长期借款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按以下原则计人有关成本、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如果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利息支出数应当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等相关资产成本;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2)账务处理方法为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或“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