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助学贷款怎么申请网上办理
助学贷款怎么申请网上办理
助学贷款怎么申请网上办理。不是每个人的家庭条件都是很好的,考上大学是很多学子改变人生的第一步,尤其是家庭贫困的学生更是需要通过学习知识改变命运。下面看助学贷款怎么申请网上办理及相关资料。
进入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输入登录名、密码和验证码或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进入,新增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即可。
助学贷款怎么申请网上办理
1、进入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
2、进入网址后,输入登录名、密码和验证码或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进入,点击左边选择栏目中“贷款申请”,点击“新增”;
3、录入申贷信息,资料审核情况,共同借款人信息,账户信息等,最后点击提交就可以了。
以上就是网上助学贷款步骤相关内容。
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一)被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有效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当年没有获得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或其他金融机构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四)共同借款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共同借款人为学生父母时,不做年龄限制;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监护人,或是自愿担任其共同借款人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如借款学生与其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县(市、区),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
5、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时,其年龄应在18周岁(含)以上,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原则上,未结清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7、如借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时未满16周岁,其共同借款人必须为其父母或监护人。
一、学生申请
(一)首次申请助学贷款
1、办理银行卡
首次申请需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农商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
2、线上申请
登录“e百福”,进入“贷款专区”,点击“百福助学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二)续贷
登录“e百福”,进入“贷款专区”,点击“百福助学贷”,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
二、当地资助中心审核
(一)首次申请需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前往当地 县( 市)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所需材料:
1、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2、户口本原件;
3、录取通知书;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由教体局窗口提供纸质表,学生本人填写签名并按手印。
(二)续贷学生只需登录“e百福”线上申请,由当地 县(市)资助中心线上审核。
三、签订合同
银行进行贷款审批后,系统将发送短信提醒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分别登录“e百福”,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四、确认回执
就读省内院校的学生由高校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当地 县( 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确认后生效。
就读省外院校的学生可登录“e百福”自行下载电子回执,打印并由高校盖章后,在“e百福”中拍照上传回执。
五、银行放款
资助中心审核学生回执后,向银行发送放款指令,贷款将直接发放至学生个人的农商银行卡中。
*温馨提示
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登录“e百福”进行毕业确认,方便您业务咨询和还本付息。有因病休学、升学等情况的借款学生,应在毕业当年8月31日之前,前往当地资助中心办理就学信息变更,以便升学后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介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注意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在学生入学前的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哦。
适用对象
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西籍学生。江西省九江、景德镇、萍乡、鹰潭、上饶、吉安等6个地市50县(区、市)学生的助学贷款业务由当地农商银行受理;其他地市学生助学贷款由国家开发银行受理。
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具体额度以当年国家出台的资助政策为准)。
贷款期限
按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贷款贴息
√借款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
产品特点
√按年发放;
√线上办理;
√免抵押、担保;
√财政贴息。
贷款条件
(一)借款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已被国家批准设立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二)共同借款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的父母;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如借款人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诚实可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较好,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在校期间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5、严格遵守国家、经银行以及学校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承诺正确使用所贷款项并按规定履行还贷义务。
6、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流程
1、打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官网。
2、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3、如果第一次贷款需要注册,点击“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4、需要担保人一同到当地县资助中心审核身份,拿到申请表,携带身份证和申请表就可到县资助中心提交即可。
助学贷款还款
助学贷款还款方式目前有2种,支付宝还款和银行还款。学生在校期间所有贷款免收利息,学生毕业后银行会按银行利率收取利息。因此,越早偿还贷款,可以少付利息。
支付宝还款
1、操作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提前还款需要在每个月的10号之前。
2、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
3、在访问的页面内找到个人账户登入的平台,将账号、密码、验证码输入,然后登入。
4、找到【提前还款申请】。
5、按照要求进行提前还款申请。【提前还款申请日期为每月的1~10号(11月除外)】
6、要求:
(1)如需要进行提前还款操作,请点击“新增”按钮,进入到提前还款新增页面。
(2)在新增页面中,选择对应的合同编号,系统将反显出需要填写的'信息,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新增操作。
(3)如果使用支付宝还款,请登录支付宝系统对你的支付宝账户充值。
(4)每月10日后为账务处理期,每月20日自动从支付宝扣费,还款信息可能更新不及时,准确还款结果请于下月初到系统中查看。
(5)申请提前还款后,请保证您的还款账户余额充足。还款是否成功,请于下月初登录系统在“提前还款申请”中查询。如果提前还款不成功,请重新申请。
7、具体还款记录,请查询自己的贷款后台【还款记录】。
银行还款
1、去银行前,必须要携带办理助学贷款的各项资料,还有本人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最重要的银行卡密码一定要记得,否则将会给你的办理过程带来更多的麻烦;
2、进入银行后排队取号,然后到工作人员那里领取申请表,详细的填写各项内容;
3、去柜台办理归还贷款手续;
4、将《还款证明》送交到相关负责人手里。
还款须知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助学贷款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的同学必须出示书面申请书,并要求附有县级以上民政局盖章和证明。申请书要求详细写明家庭情况,表明个人的还款意识,同时注明详细住址,父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
2、大一新生所申请的贷款要次年才能发放到学校财务室,因此,第一年的学费需要自己缴清,以后每年到学校财务室作结算。银行所赠农卡以个人身份证开户,学生平时可用于存款和取款,学生毕业后通过农卡归还欠款。
4、每位同学每年申请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不超过8年,学生在校期间所有贷款免收利息,学生毕业后银行会按银行利率收取利息。
❷ 邮政储蓄可以办贷款吗邮政信用贷款办理条件和流程一览
邮政储蓄银行作为国有四大银行之一,一直以来都受到许多用户的青睐,很多用户都会在邮政储蓄银行办理存款和贷款。而对于第一次办理贷款的借款人来说,还是有些困惑的。邮政储蓄可以办贷款吗?邮政信用贷款办理条件和流程一览。❸ 助学贷款怎么还 申请流程是什么
有很多的同学是非常的想知道,助学贷款怎么还,申请流程是什么呢,我整理了相关信息,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国家助学贷款的还款途径有两种:
1、支付宝还款。
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然后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绑定个人手机(以方便手机付款、手机找回密码和贷款到期提醒短信等功能),确定支付宝打入银行卡的金额,之后学生需要及时对支付宝进行充值,并及时查询还款情况。
2、银行还款。
借款人需要带齐办理助学贷款的各项资料,还有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进入银行后到工作人员那里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再到柜台办理还款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要记得将《还款证明》递交到相关负责人手中。
办理助学贷款的流程:
贷款受理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准备材料 。准备相关材料到当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审核材料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到登记领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身份证明材料(含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户口簿)复印件需要两份、申请表和邮储账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
签订合同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签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授权邮政储蓄银行从上述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合同回执寄返。借款合同签订完毕后,学生可持合同到高校报到,从2011年起学生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报到后30日内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未收到回执(最迟不得超过10月30日),视同学生撤销借款申请;
贷款发放与支付。根据合同约定,邮储银行将在合同约定日期发放贷款,并将贷款资金电汇至借款学生所在高校指定账户;
偿还贷款。借款学生毕业后,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负责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在个人账户中存入足额资金。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实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4)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5)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❹ 邮政储蓄银行贷款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证件
额度类个人商务贷款
额度类个人商务贷款是指邮储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本人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可循环使用的担保贷款。
适用对象:
18-65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主或有限公司个人股东。
贷款额度:
贷款金额最高可达到人民币500万元;
实行最高额循环授信,在额度范围内可随借随还、反复支用。
贷款期限:
循环授信期限最长为5年,循环授信期限内经营活动正常、款项用途符合贷款行条件的,可多次申请贷款支用;每笔贷款支用的期限最长为5年。
贷款利率:
在中国人民银行商业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当浮动。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
贷款期限内每月/季度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2、阶段性等额本息
贷款在一定的宽限期内,只偿还贷款利息不归还本金,超过宽限期后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偿还贷款。3、一次性还本付息到期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4、按月(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在贷款期限内按月(季)偿还贷款利息,贷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贷款担保:
主要以不动产进行抵押担保,包括个人住房及商用房、机械设备、林权以及邮政储蓄银行认可的其他抵押物。
办理渠道:
您可在当地提供额度类个人商务贷款服务的邮储银行办理或登录网上银行在线申请。
办理时限:
最快7个工作日出具审批意见,详情请咨询当地邮储分支机构。
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实地调查→审查审批→签订合同→担保条件落实→额度生效→提款
申请材料:
申请额度类个人商务贷款需要提交的材料:
1、个人商务贷款额度申请表;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户口薄及居住满一年的证明材料;
4、合法生产经营手续。如: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从事特殊行业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若为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还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涉及房产抵押的,须提供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共有权证的原件,抵押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办理贷款所需的其他材料。
服务特色:
一次申请,拥有额度:个人商务贷款采取循环额度的方式,只要一次授信通过,就可以在额度范围内多次支用贷款。
随时提款,手续简便:在额度支用期内,当您生产经营需要资金支持时,只需到经办的网点现场填写贷款支用单,即可方便、快捷地得到贷款。
抵押物广,贷款额高:您可以用本人、第三人的住房、商用房等房产以及机械设备、林权等多种抵押物担保。贷款金额最高500万元,能有效缓解客户资金需求。
温馨提示:
您是否能通过邮储贷款申请,以及能获得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由邮储根据您的资信状况综合决定。
非额度类个人商务贷款
非额度类个人商务贷款是指邮储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短期经营性贷款。
适用对象:
18-65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人独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主或有限公司个人股东。
贷款金额:
1万元至500万元(详情请咨询当地邮储银行分支机构)。
贷款期限:
1至60个月,以月为单位;
您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等情况自主选择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商业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当浮动。
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
贷款期限内每月/季度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2、阶段性等额本息
贷款在一定的宽限期内,只偿还贷款利息不归还本金,超过宽限期后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偿还贷款。
3、一次性还本付息
到期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4、按月(季)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在贷款期限内按月(季)偿还贷款利息,贷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
贷款担保:
可用与我行签定合作协议的专业市场租赁权(或称经营权、使用权)、渔船、林权、运输船、海域使用权、仓单等作为担保;
注:非额度类个人商务贷款抵押物范围正在陆续拓宽,详情请咨询当地邮储分支机构。
办理渠道:
您可在当地提供非额度类个人商务贷款服务的邮储银行办理或登录网上银行在线申请。
温馨提示:
您是否能通过邮储贷款申请,以及能获得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由邮储银行根据您的资信状况综合决定。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咨询当地邮储分支机构或者拨打客服热线95580。
个人经营性车辆按揭贷款
个人经营性车辆按揭贷款是指我行向符合要求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专项购置一手经营性车辆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适用对象:
年龄在25周岁(含)至55周岁(含)之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具有两年以上独立从事车辆运输或工程施工的从业经验;申请时已经拥有一台以上经营性车辆。贷款金额:
1万元至500万元(详情请咨询当地邮储银行分支机构)。
贷款期限:
1至36个月,以月为单位;
您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等情况自主选择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商业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适当浮动。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
贷款期限内每月以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2、阶段性等额本息
贷款在一定的宽限期内,只偿还贷款利息不归还本金,超过宽限期后按照等额本息还款法偿还贷款。
贷款担保:
经营性车辆按揭贷款应以所购车辆、工程机械为抵押,为贷款提供担保。
办理渠道:您可在当地开办个人经营性车辆按揭贷款服务的邮储银行分支机构办理或登录网上银行在线申请。
温馨提示:
您是否能通过邮储贷款申请,以及能获得的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还款方式,由邮储根据您的资信状况综合决定。
❺ 福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网上申请
如果是福建生源,申请贷款流程如下:
借款学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和贷款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推荐→向当地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人受理→贷款人调查、审查、审批→与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贷人签订借款合同→高校确认→贷款发放、划款到就读高校→贷后管理等其他工作。
2、问: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学习刻苦、无违法违纪记录和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3)学生入学前户籍与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申请贷款的贷款人辖区内;
(4) 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特困家庭、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
(5)诚实守信、还款意愿较强;
(6)具备一定的贷款偿还能力;
(7)在贷款清偿前,能如实向贷款人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和详细住址等;
(8)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3、问:银行业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什么基本原则?
答: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遵循“应贷尽贷、简化程序、方便群众、防范风险”的原则。
4、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有哪些特点?
答: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一次签约、分次发放、专款专用、按年计息、按期偿还”的特点。
5、问:哪些学生可以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为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的福建籍全日制本专科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学生(含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新生及在校学生)。
6、申请贷款的起止时间是何时?
答:申请贷款的起止时间是每年的7月1日至10月15日。
7、问:什么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有什么责任和义务?
答:借款学生其无不良行为、信用记录的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组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也可由其他60岁以下、无不良行为、信用记录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并经贷款人认可的第三人作为共同借款人。
包括借款学生在内的共同借款人同为贷款的连带债务人,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连带义务。
8、问: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能否同时申请获得?是否能将二者的贷款模式转变?
答:从未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可选择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但二者不能同时获得。已获得就学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应继续实施就学地或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不得中途转变国家助学贷款模式。
9、问:应该如何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借款学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和贷款人要求的有关资料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推荐→向当地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人受理→贷款人调查、审查、审批→与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贷人签订借款合同→高校确认→贷款发放、划款到就读高校→贷后管理等其他工作。
10、问:初次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初次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福建省农村信用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2)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对象签署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核推荐意见;
(3)新生提供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提供《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
(4)户口本及复印件(含有派出所公章的第1页、家庭索引页和学生个人页);
(5)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校相关收费标准;
(7)高校开户行名称和账号;
(8)贷款人认为必须提交的其他材料;
11、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金额是多少?
答:根据学制及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确定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借款学生所在学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且每生每学年发放贷款每生每学年不超过6000元。
12、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如何发放?
答:贷款人依据《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新生通过共同借款人将本表报送给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按合同约定办理贷款发放相关手续;贷款人将贷款转入借款学生个人结算账户后,由借款学生授权委托,贷款人从借款学生个人结算账户直接扣划汇往其就读高校的指定银行账户,并注明“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此后每学年发放贷款,原则上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携带《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确认表》)必须亲自到贷款人业务受理营业机构,办理贷款发放相关手续。如遇借款学生勤工俭学等特殊原因,不能回乡办理贷款发放手续的,可书面委托其共同借款人代为办理贷款发放相关手续。
13、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息如何计算?
答: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实行按年计收,其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计算。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照与贷款人约定的调整方式进行调整。
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借款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正常学制学习年限结束的下一个月;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结有关手续的次月起自付利息。
14、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还款期限是多长时间?
答: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应届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延长宽限期限,但还贷期限不变。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两年为还本宽限期,宽限期后按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15、问:还本宽限期后如何办理还款手续?
答:(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实行按年付息,到期还本的还款方式。结息日为每年12月20日。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超过结息日,应随本金还清结息日至最后一次偿还日的利息。
(2)借款人应于每期本息还款日前在双方约定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息的款项,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如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应还的借款本金及产生的相关利息作逾期违约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经贷款人同意。
(3)借款人提前偿还本金,须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对提前还款部分,贷款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
16、问:借款人如果因故中断学业,贷款将如何处理?
答:借款学生按照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贷款人可按照合同约定停止发放尚未使用的授信或要求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借款学生就读的高校或生源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及时将借款学生毕业、结业、肄业、退学、被取消学籍等信息书面通知贷款人。
17、问:借款学生毕业后,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学习期间及毕业后工作单位或生活居住地址,如发生变动应保证在20天内向贷款人提供变动情况(包括学校或工作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每学年将在校学习情况,于学年结束后30天内告知县级资助中心及贷款人。
18、问:在什么情况下,助学贷款的贷款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
答:借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贷款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要求借款学生偿还学生借款本息
(1)借款学生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2)借款学生有违法乱纪行为,受校方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3)借款学生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学生贷款本息的;
(4)借款学生中途退学、辍学、被校方开除或取消学籍的;
19、问:借款人违反合约将有什么后果?
答:(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经办银行将借款人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形成不良信用记录,将会对借款人今后申请住房按揭、汽车按揭等贷款造成影响;
(3)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4)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❻ 大学助学贷款怎么申请
到当地教育局申请。本科最多可申请八千元。
所需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贷款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亲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4、贫困证明应注明家庭具体人口。
5、父亲和母亲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逾期处理:
助学贷款的周期为10年,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全额补贴,毕业后,就要自行支付利息。考虑到部分学生出校后不一定能够及时就业,国家还设立了毕业后两年的宽限期。
在宽限期内,学生只需要支付利息,不用偿还本金。但由于对政策的不理解,很多学生认为宽限期就是不用还款也不需要支付利息。因此,造成了部分逾期还款的现象。
如果非恶意逾期,可向银行进行解释说明,取消个人的不良信用记录。如果信用报告中确实有负面信息,也不要气馁。
这些信息经过一定年限以后就会从信用报告中删除,而且,只要个人在以后的信用活动中做到诚实守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良好的记录会逐渐刷新、替代旧的、负面的记录。
❼ 2018年福建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办理指南及还款流程时间说明
2018年福建生源地助学贷款登录办理指南及还款流程时间说明
福建省学生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已接近尾声,根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组织开展情况和各经办银行助学贷款工作流程的变更情况,4月26日,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一、改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
为提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效率,确保学生更方便、快捷获得贷款。经研究,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流程从2018年5月起调整为“贷款资格认定”和“贷款合同签订”两个阶段进行。
(一)“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即原来的“预申请”阶段)
将原有的“预申请”阶段调整为“贷款资格认定”阶段。“贷款资格认定”时间为上年9月至当年4月(例如:2019届应届毕业生“贷款资格认定”申请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19年4月)。2018年应届高中、中职毕业生和在校首贷大学生“贷款资格认定”时间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学生需登录贷款资格认定系统( http://xszz.fje.gov.cn )在线提交申请,各高中、中职学校和高校要负责审核认定本校学生提交的贷款资格,即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和学生个人基本信息等,确保相关信息(特别是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真实、完整、正确。县级资助中心负责指导各高中或中职学校登录系统完成审核工作,如发现学校未认真进行审核或校级已审核数据填写有误的,应及时在系统内退回,要求学校重新审核。贷款资格认定信息与学生实际信息不一致的,资格认定结论视为无效,学生需要根据补申请办法(详见本通知)重新进行助学贷款申请。贷款资格认定审核的过程性档案资料由学校收集完整后,交由各县级资助中心存档。
各地、各校在进行贷款资格审核工作时要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不给学生和家长添麻烦。对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等国家助学金的受助对象,应当要求其全部提交贷款资格认定申请并由所在学校直接给予确认其贷款资格,无需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其他学生可由学生就读学校根据学生户籍所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任意单位出具的证明或所在学校根据学生日常在校学习生活及家访等考察情况等综合给予认定。
(二)“贷款合同签订”阶段
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高校“准新生”或“准贷款学生”,在该阶段不需要再提供贫困认定证明,只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即可直接进入“贷款合同签订”阶段。学生在“贷款资格认定”阶段选择的经办银行原则上不建议变更,若学生在“贷款合同签订”阶段确需变更经办银行的,应主动告知最终申贷银行。不允许学生在不同银行重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商业助学贷款除外),若发现学生重复贷款的,将视其情况取消贷款资格。
国家开发银行: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只需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随同共同借款人到县级资助中心进行贷款合同面签。
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高校确认函(入学报到后提供),就近到各级农商银行或农信社网点签署纸质合同(未满十八周岁的借款学生需由共同借款人陪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2018年起“贷款合同签订”流程已完全实现网络化,并实行电子合同制度。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可直接通过手机下载“华安助学”APP或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户口本和高校确认函(入学报到后提供),即可在线签订定电子合同,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等同效力。
(三)补申请办法
对未进行“贷款资格认定”或“贷款资格认定”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的学生,录取后需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材料(高中/中职毕业学校或就读高校出具的困难认定证明、学生户籍所在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任意单位出具的证明)等,于7月1日至10月15日至生源所在地县级资助中心按原有程序进行办理。
二、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将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和金融知识教育相结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在高考后的志愿填报指导或其他不影响学生课业的时段,邀请贷款经办银行及助学贷款承保机构入校宣讲,并提供“一站式”助学贷款受理服务。
三、畅通国家助学贷款学生绿色通道
国家助学贷款资金由各经办银行直接转入高校账户,封闭运行,用于支付贷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用。凡正式签订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入学时可持各经办银行提供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通过各高校绿色通道直接报到入学。各校不得强制要求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休学或延期入学、签立书面欠款欠费申明等,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催收或要求学生垫付学费和住宿费。民办高校或高额学费专业就读的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先由绿色通道入学再通过学费缓交、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或商业助学贷款等方式支付学费。
各高校要做好助学贷款确认工作、续贷审核和毕业确认工作。省内高校可直接通过各经办银行系统直接进行审核和确认操作,省外高校(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的,各校可在国家开发银行系统进行审核)需通过纸质材料寄送审核和确认结果。
四、扩大国开行助学贷款受理范围
根据相关要求,学籍所在生源县(区)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签订县级合作协议后,学生方可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各地要尽快与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签订县级合作协议(范本见附件2)。还没有签署合作协议的县(区)资助中心(名单见附件3),要主动向县(区)政府汇报并推动签署县级合作协议,尽快开办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业务。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分行联系人:
王然,联系电话:0591-88569236
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联系人:
庄燕武,联系电话:0591-8632071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联系人:
林浩,联系电话:0591-83373328
华安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吴晓真,联系电话:0591-87761766/87331025
点击 下载相关附件
各设区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情况通报
国家开发银行县级合作协议(范本)
还未签订国开行县级合作协议的县(区)名单
❽ 福建大学生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和申请方式流程
各教学院系:
根据福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启用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子系统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9〕2号),现就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对象范围
1.福建省生源,尚未办理过生源地助学贷款,7月打算首次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属于福建省内建档立卡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等兜底对象学生,以及经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未办理过生源地贷款的,原则上要全部提交贷款预申请。
2.非福建省生源学生以及原已办理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无需进行贷款预申请,无需关注本通知。
二、申请要求:即日起至4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下载并登录 “福建助学APP”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认定子系统”进行预申请。
三、其它说明: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贷款时限最长为20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2.完成预申请将方便学生7月份办理正式贷款手续,正式贷款仍需通过银行后台进行(正式申贷操作说明见附件)。预申请非正式申请,如学生7月未向贷款银行提交正式申请,预申请将失效。
3.学生在线提交基本信息,可自愿选择贷款经办银行。贷款预申请提交后,学生应及时告知辅导员。各教学院系、辅导员应及时登录“福建助学APP”管理后台,对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
附件:正式申贷操作说明(一般在7月份暑假进行,未正式申贷的,贷款预申请无效)
(1)国家开发银行: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在正式申请贷款时需携带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随同共同借款人到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进行贷款电子合同面签;
(2)福建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可关注“福建农信微信公众号”或下载“福建农信手机银行APP”,拍照上传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和高校确认函(入学报到后提供),签订电子版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手续全程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农信网点办理(除未签约农信手机银行和未满十八周岁的借款学生需由共同借款人陪同,仍需到网点办理外)。
(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已通过“贷款资格认定”阶段审核的学生,通过手机下载“华安助学APP”或“华安助学微信小程序”,拍照上传录取通知书和高校回执(入学报到后提供)在线签订电子合同。手续全程通过手机线上办理,无需提供纸质材料,无需到邮储网点办理。
;❾ 山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能直接网上申请么
可以。登陆www.csls.cdb.com.cn
具体如下:
一、贷款申请受理时间
各县(市、区)受理贷款学生申请时间为8月1日至9月20日。
二、贷款申请受理对象
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各地、各高校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鲁教财字〔2009〕2号)要求,在省下达的贷款控制额度内,审核通过的在校贷款学生和高校录取新生。
在校贷款学生信息将于近期下发到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各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到所属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简化操作,今年起各高校不再为贷款学生开具贷款证明。
对在部属及外省高校就读的有贷款需求的山东省籍学生,各县(市、区)可直接予以审核并纳入贷款对象范围。
三、贷款额度
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
四、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流程
(一)贷款网上申请。自今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址: www.csls.cdb.com.cn ),今年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各地、各高校要认真组织通过资格审核的贷款学生做好在线注册、申请信息录入、贷款申请表打印等工作。具体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用户)》(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办公自动化系统”下载)。
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外省籍学生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各高校须按照其生源所在地的工作要求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参照上述办法组织网上申请工作。
(二)贷款申请受理。各县(市、区)在收到贷款学生申请材料后,要及时认真地做好材料审核、借款合同签订和《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以下简称《贷款受理证明》)打印等工作;申请受理工作要严格按照我省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手续。
本学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文本将采用新版本,所有合同一律套打。2009至2010学年的借款合同文本停止使用,新版合同的领取和使用将另行通知。
(三)贷款学生账户开立。自今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不再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办理,无需到邮政储蓄银行开户。各县(市、区)在为贷款学生生成合同时,系统将自动生成“支付宝”账户,用于生源地贷款发放和本息回收。学生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指定的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与个人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宝)账户绑定后,剩余贷款资金可提现用于生活费(贷款成功后,学生可通过在线服务系统关注支付宝使用办法或通过登录支付宝网站了解相关操作)。
(四)贷款学生报到注册。新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持《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报到,各高校要及时给予注册,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五)高校填制和邮寄《回执单》。为保证贷款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各高校应尽快为贷款学生填制《回执单》,并组织学生于9月30日前以挂号信方式送达相关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县(市、区)收到《回执单》后,要与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内回执进行核对并登记接收时间。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已增加高校用户,《回执单》须由各高校通过网上录入并打印(一式2份,网址: www.gbms.cdb.com.cn )。具体系统操作办法请参照《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高校用户)》(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办公自动化系统”下载),系统登录所用U盾将于近期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