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不能对房地产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出自什么办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
银发[2003]121号
商业银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贷款,只能通过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发放,严禁以房地产开发流动资金贷款及其他形式贷款科目发放。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发放的非房地产开发贷款,各商业银行按照只收不放的原则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9月27日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商业性房地产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
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包括本外币贷款,下同)不得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明喊(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扰亮次基准利率的1.1倍。
而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应随套数增加而大幅度提高,具体提高幅度由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管理相关原则自主确定,但借款人偿还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月收入的50%。
(1)银监会罚款银行贷款给房地产公司扩展阅读
《通知》主要对以下政策进行了调整:一是进一步严格房地产开发贷款条件。《通知》规定,对经国土资源、建设主管部门查实的具有囤积土地、囤积房源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贷款。
二是严格住房消费贷款激李野管理,重点支持借款人购买首套中小户型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并提高了第二套(含)以上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同时严禁发放贷款额度随房产评估价值浮动、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
三是明确提高商业用房购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四是加强房地产信贷征信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做好贷前查询、贷后录入相关信息等工作,充分利用信贷征信系统防范信贷风险。
五是要求所有商业银行(包括外资银行)按照《通知》及通知精神和相关政策,抓紧制定或完善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操作细则,并向监管部门报备。
『贰』 银保监会: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严禁用于房地产市场违规融资
9月16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通知指出,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不得用于以下事项: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资;房地产市场违规融资;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用途。
通知指出,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可以下调前述对外融资余额与净资产比例的最高限额。
以下为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业务经营,提高服务能力
(一)改善金融服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提高对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服务水平,践行普惠金融理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坚守放贷主业。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主要经营放贷业务。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可依法开展发行债券、以本公司发放的贷款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股东借款等业务。
(三)适度对外融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可以下调前述对外融资余额与净资产比例的最高限额。
(四)坚持小额分散。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遵循小额、分散的原则,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总体负债、资产状况、实际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使借款人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10%;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联方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净资产的15%。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可以下调前述贷款余额最高限额。
(五)监控贷款用途。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与借款人明确约定贷款用途,并且按照合同约定监控贷款用途,贷款用途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不得用于以下事项:股票、金融衍生品等投资;房地产市场违规融资;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用途。
(六)注重服务当地。小额贷款公司原则上应当在公司住所所属县级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对于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意,可以放宽经营区域限制,但不得超出公司住所所属省级行政区域。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合理确定利率。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等,违规预先扣除的,应当按照扣除后的实际借款金额还款和计算利率。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降低贷款利率,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八)严守行为底线。小额贷款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本公司除不良信贷资产以外的其他信贷资产;发行或者代理销售理财、信托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的其他行为。
二、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健康发展
(九)强化资金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强化资金管理,对放贷资金(含自有资金及外部融入资金)实施专户管理,所有资金必须进入放贷专户方可放贷。放贷专户需具备支撑小额贷款业务的出入金能力,应当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备,并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定期提供放贷专户运营报告和开户银行出具的放贷专户资金流水明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监管需要,可以限定放贷专户数量。
(十)完善经营制度。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稳健经营原则制定符合本公司业务特点的经营制度,包含贷款“三查”、审贷分离、贷款风险分类制度等。贷款风险分类应当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不良贷款。
(十一)规范债务催收。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的要求,规范债务催收程序和方式。小额贷款公司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不得以暴力或者威胁使用暴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侵犯人身自由,非法占有被催收人的财产,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违规散布他人隐私等非法手段进行债务催收。
(十二)加强信息披露。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使借款人明确了解贷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内容。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在债务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告知借款人应当偿还本金及利息的金额、时间、方式以及未到期偿还的责任。
(十三)保管客户信息。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妥善保管依法获取的客户信息,不得未经授权或者同意收集、存储、使用客户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者泄露客户信息。
(十四)积极配合监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监管要求报送数据信息、经营报告、财务报告等资料;配合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提供有关情况和文件、资料,并如实就业务活动和风险管理的重大事项作出说明。
三、加强监督管理,整顿行业秩序
(十五)明确监管责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内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管和风险处置,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具体落实。除设立、终止等重大事项外,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委托地级、县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开展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部分监管工作。
(十六)完善准入管理。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现有规定,严格标准、规范流程,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把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关,对股东资信水平、入股资金来源、风险管控能力等加强审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同时,寓监管于服务、提高审核效率,为市场主体减负。
(十七)实施非现场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非现场监管,依法收集小额贷款公司财务报表、经营管理资料、审计报告等数据信息,定期向银保监会报送监管数据信息;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活动及风险状况进行监管分析和评估。
(十八)开展现场检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小额贷款公司开展现场检查,采取进入小额贷款公司的办公场所或者营业场所进行检查,询问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人员,查阅、复制与被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复制业务系统有关数据资料等措施,深入了解公司运营状况,查清违法违规行为。
(十九)加大监管力度。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现有规定,暂停新增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及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业务。对依照《关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整治办函〔2019〕83号)转型的机构,要严格审查资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二十)建设监管队伍。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按照监管要求和职责配备专职监管员,专职监管员的人数、能力应当与监管对象数量、业务规模相匹配。
(二十一)实施分类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监管评价制度,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规模、管理水平、合规情况、风险状况等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监管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分类监督管理。
(二十二)加大处罚力度。小额贷款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有关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协调有关部门依照规定给予处罚;有关法律法规未作处罚规定及未达到处罚标准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将其违法违规情况记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信息库并公布等监管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
(二十三)净化行业环境。对“失联”或者“空壳”公司,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劝导其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业务范围、自愿注销,或以其他方式引导其退出小额贷款公司行业。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应当认定为“失联”公司:无法取得联系;在公司住所实地排查无法找到;虽然可以联系到公司工作人员,但其并不知情也不能联系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连续3个月未按监管要求报送数据信息。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公司,应当认定为“空壳”公司:近6个月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未开展发放贷款等业务);近6个月无纳税记录或“零申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免税的除外);近6个月无社保缴纳记录。
(二十四)开展风险处置。针对信用风险高企、资本及拨备严重不足、经营持续恶化等存在重大经营风险的小额贷款公司,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依法组织开展风险处置。
(二十五)依法市场退出。小额贷款公司解散或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注销,清算过程接受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督。针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小额贷款公司,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取消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并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变更其名称、业务范围或者注销。
四、加大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环境
(二十六)加强政策扶持。鼓励各地通过风险补偿、风险分担、专项补贴等方式,引导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降低贷款成本,改善金融服务。
(二十七)银行合作支持。银行可以与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提供融资。
(二十八)加强行业自律。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等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自律组织应当积极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加大行业宣传力度,维护行业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本通知印发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叁』 经营贷进入房地产处罚依据
法律分析:各银保监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加大对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畅通违规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及时共享并联合排查违规线索;要将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等相关问题作为各类检查的重要内容,依法严格问责,加强联合惩戒,将企业和个人违规挪用经营用途贷款的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及时纳入征信系统。
法律依据:《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 七、加强中介机构管理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制定各类中介机构准入标准,建立合作机构“白名单”。对存在协助借款人套取经营用途贷款行为的中介机键哗构,一律不得进行合作,并将相关机构名单报送地方有关管理部门,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稿桥行。要加强对合作消枝类业务的监测统计,对与单家中介机构合作业务快速增长的情况要重点加强分析核查。
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房抵经营贷等金融产品的咨询和服务,不得诱导购房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资金;在提供新房、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应要求购房人书面承诺,购房资金不存在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等问题。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建立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人员违规行为“黑名单”,加大处罚问责力度并定期披露。
『肆』 银行违规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发放贷款
银保监会对部分地方中小银行机构风险管理及内控有效性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后,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了通报。
8月30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通报称,针对检查中小银行发现的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提出了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着力推动地方中小银行机构专注主业、合规经营、稳健发展。
总的来看,此次通报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未能全面贯做野彻落实国丛姿家宏观政策,公司治理不健全、股东股权管理不规范,全面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要求落实不到位,违规办理信贷业务和处置不良资产,违规开展表外业务,同业业务治理不到位、经营不规范,违规开展 理财 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政策执行不到位八个方面。
具体来看,在全面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法方面,存在为“四证”不齐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违规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发放 贷款 ;违规为环保排放不达标、严重污染环境企业提供授信;违规向政府平台发放贷款。比如,有的机构向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置业公司发放贷款,用于支付拆迁补偿款;有的机构发放的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资本金比例严重不足。
公司治理和股权管理一直是银行业监管的要点。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包括股东入股资金来源不合规、高管人员长期缺位、“两会一层”履职不规范、重大关联交易管理不到位、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等。银保监会通报称,有的机构个别发起人股东,入股资金来源主要为信托贷款资金;有的机构董事长长期缺位,未指定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代为履职;有的机纯郑喊构监事长长期缺位;有的机构发放单笔贷款金额超过资本净额1%,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未提交关联控制交易委员会审核并报董事会批准。
就各级银保监机构的处罚情况来看,不少银行在风险管控和内部控制方面依然存在不少欠缺。此次通报也指出,有的机构数名二级支行行长超过3年未轮岗,未严格执行定期轮岗和强制休假。
个别机构案件多发,且存在漏报、瞒报行为。在员工行为管理上,有的机构违反员工代理开户业务风险隔离的要求,个别员工与客户的账户发生大额资金往来,并使用本人账户过渡客户资金,代理客户在存款凭证上签字。有的机构内部问责不力,在接受企业和自然人提供的保证担保中,部分印章、签字不真实,但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
在信贷业务方面,此次通报称,有的机构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够审慎,将关注类、次级类贷款划分为正常类,将次级类贷款划分为关注类。有的机构贷款资金被挪用,向贸易公司发放贷款,实际被借款人之外的企业使用;有的机构向建筑公司发放贷款,信贷资金最终回流至借款人。可见的是,近年来,在内外部经济背景、强监管政策等因素作用下,中小银行不良风险开始加速暴露。在处置不良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此次通报指出,有的机构资产处置和转让不规范,在转让信贷资产,受让价款大部分来自本行资金。
银保监会此前曾多次发文,强调要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剑指表外、同业、理财等业务。在此次对中小银行的检查中,上述三项业务也存在不少的问题。
通报显示,此次检查发现的表外业务违规主要表现在违规用信贷资金承接委托贷款,“内保外贷”主体资格、还款来源尽职审查不到位。违规开立贸易背景不真实的银行承兑汇票,违规办理纸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有的机构超过限额办理纸质银行承兑汇票;有的机构化整为零办理纸质银行承兑汇票。
在同业业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同业业务资金投向管理不严、同业业务穿透式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同业交易对手名单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无授信额度办理同业投资业务。根据通报,有的机构购买他行理财产品,将其中一些资金用于对接本行优先股;有的机构部分投资业务,底层资产为该行自有资金委托贷款 收益 权、信托贷款收益权或贷款债权,未按照准确的风险加权系数计算,违规减少计量风险加权资产。
违规开展理财业务也是屡禁不止。有的机构理财投资投前调查和投后检查严重不尽职,有的机构发行理财产品通过信托公司认购某公司的债权融资计划,用于置换对该公司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有的机构操作本行多只理财产品,通过高买低卖实现产品间的利益输送;还有机构虚假披露,出具与事实不符的投资说明。
除此之外,一些机构在执行各级部门三令五申的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服务民营小微企业的政策方面,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具体包括小微企业划型不准;个别业务收费“质价不符”,违规收取顾问费;违规由借款人承担抵押评估费用。
银保监会表示,各地方中小银行机构要对照上述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做好自查自纠,严格执行问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各地方中小银行机构要切实承担起防范化解风险的主体责任,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完善风险治理机制,提升风险管控能力,筑牢风险防控防线,有序化解存量风险,有效遏制增量风险。各地方中小银行机构要注重从制度入手强化内控、堵塞漏洞、完善机制,着力构建依法合规经营长效机制。
『伍』 银监会加强风险防控严查消费贷资金用于房贷是真的吗
是真的。银监会召开“今年以来银行业运行及监管情况”通报会。银监会审慎规制局局长肖远企在会上表示,今年以来,银监会在摸清风险底数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风险防控,严查向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企业过度授信以及挪用消费贷款资金用于房贷、投资等行为。
在今年楼市调控趋严的情况下,部分消费贷款被用于支付购房款,曲线流入楼市,放大居民部门杠杆,影响了楼市调控效果。近期,多地人民银行和银监局紧急启动针对消费贷款挪用行为的检查,尤其是被挪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投资等。今年以来银监会持续严厉打击首付贷,严查挪用消费贷款资金,防范房地产泡沫风险。
(5)银监会罚款银行贷款给房地产公司扩展阅读:
房贷的申请资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
5.房产的产权证;
6.担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未)婚证等)
『陆』 银监会严控贷款违规进入楼市,银行业务将更加规范
银监会近日披露,陕西、河南银监局依法查处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质押 贷款 案件,对两地涉及该案的19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计罚款5250万元,并处罚104名责任人。事实上,银监会每周处罚公布一起金融大案基本上成为常态。
银监会官方信息显示,截至记者发稿时止,2018年以来银监系统对相关违规违法机构开出近700张罚单,其中陪答旅1月开出497张,罚没金额超过8.98亿元。对于备受关注的大案要案,监管部门毫不手软。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受利益驱动,银行可能扩大放贷规模,放松对贷款的审核。近年来,发展较快、创新较多、市场化程度较高的新兴业务领域也受到较多处罚,除银行自身风险管理不完善外,也与监管规则存在滞后性有关。(摘自:经济参考报)
说房君(fangdai123)点评:监管政策对银行业经营起到规范作用,这是个长期的过程。
北京某券商资产证券化人士陈军(化名)表示,在银行贷款审举贺批更审慎、非标通道受限的背景下,债券和类REITs等工具成为房企尚可利用的为数不多的融资渠道。“在提倡租购并举的大背景下,租赁类债权融资和资产证券化项目都比较热门。”陈军表示。
陈军认为,未来租赁市场的各环节都可以做资产证券化,减轻相关企业的资金压力。例如,租赁房的物业,房租和装修等环节都可以通过类REITs架构进行融资。
银行对租赁融资业务的热情也很高。近日中国银行与8家地方国企签订租赁住房金融服务战略合作协议,计划为上述企业提供融资规模约1700亿元的住房租赁金融支持。建设银行也就通过支持企业发行类REITs、支持地方政府发展个人租赁平台等形式布局住房租赁金融。(摘自:中国证券报)
说房君点评:租赁金融芦凳将是银行的一项长期业务,顺应了租赁时代到来的大环境。
通常来说,春节前后是住房买卖市场的传统淡季。往年 楼市 成交数据显示,1月至2月的住宅成交量在全年中处于低位,即使是过完年,买卖市场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会回温。但相比买卖市场,住房租赁市场却会在春节后迎来旺季。
合富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梁燕明告诉记者,每年的春节,租赁市场大致都会呈现这样的市场表现,相比节前而言,节后租房成交量肯定会有成倍的增长。
相比节后租赁市场旺季,元旦到春节前这段时间的租赁市场显得相对平淡。那么,为什么租赁成交会集中在春节后呢?对此梁燕明认为,这与城市求职工作的特性密切相关。“每年都会有一部分人群在春节后选择南下广东寻找工作,或者换工作后入职,因此他们会在年后来到相应的城市中寻找租房,这些也可以算作是租赁市场的新增客源”。(摘自:南方日报)
说房君点评:年后求职旺季,再加上之后的毕业季,房租又要涨了。
『柒』 银监会检查出贷款资金2000万余元违规进入房市要罚款多少
你好,银保监会查出贷款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会对发放贷款的银行进行处罚,一般是几万到十几万,不超过50万元。
『捌』 青岛银行被罚160万元
7月12日,青岛银保监分局连续开出38张罚单,合计罚款699万元,涉及银行8家分行、保险公司2家分公司。同时,颂握23名责任人也受到了处罚。
被罚款的银行是青岛银行(002948。SZ)、招商银行(600036。SH)、邮政储蓄银行(601658。SH)、中国工商银行(601398。SH)、平安银行(000001。SZ)、光大银行(601818。SH)和中国。
值得注意的是,被罚前三的青岛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均涉及房地产相关业务违规。
从罚单公开的时间来看,青岛银行一天收到6张罚单,3家分行和3名负责人分别被罚款,累计罚款金额达160万元。其中,青岛银行港口支行因发放虚假抵押贷款、向客户提供虚假材料被罚款80万元;市北支行因严重违反房地产信贷政策被罚款40万元;莱西支行被罚款40万,原因是用于申请再贷款专项额度的贷款被挪用于购买房产和理财产品。
第二大罚单是招商银行。招商银行青岛分行因向资本金不足的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对不规范业务管理未尽职、房地产开发贷款放贷管理不到位被罚款110万元。3名责任人也被罚款。
与青岛银行类似,邮储银行当天也收到6张罚单,涉及两家分行和3名责任人。其中,邮储银行青岛分行因违规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被罚款40万元;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技术开发区支行连续两次收到罚单,分别涉及向施工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垫付房地产开发项目资金,挪用信贷资金偿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贷款,罚款金额分别为25万元。
近期,央行、银监会等部门对金融机构违规房地产业务保持高压态势。在“不要投锋并机”的基调下,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对信贷资金输血房地产的违法行为持续加强监管,相关罚款数量也较多。
业内人士预计,在严格监管下,加强贷款全过程控制,防止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仍将是未来监管的重点。
此外,同日,潍坊银行青岛分行被罚款75万元。主要违法事实是掩盖资产质量问题,高管在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3名责任人被警告。
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分行、青岛城阳支行因信用卡业务管理严重失职、将抵押物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分别被罚款40万元、22万元。
平安银行青岛分行因向个人借款人搭售保险和追加贷款被罚款40万元。光大银行青岛分行因向客户野基庆转嫁经营成本被罚款30万元。中国银行青岛城阳支行被罚款22万元,原因是信贷资金被挪用于偿还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贷款。
青岛银行信用卡额度能提现的,主要有两种提现方式有:
1、溢缴款取现:持卡人存入信用卡内的资金或者还款时还款高于账单金额的资金通过ATM机或者银行柜台取现,这部分资金是没有利息费用。
2、透支取现:指持卡人可以通过ATM机或者青岛银行柜台取现最高额度一半的现金,透支取现需要缴纳一定手续费用以及利息,且提取现金的当天就开始计算利息无免息期。
『玖』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因贷款资金挪用至房地产等被罚100万
8月31日,银保监会披露的罚单显示,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房地产开发、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财务顾问服务存在质价不符等总计被深圳银保监分局罚款100万元,并且没收违法所得18.67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20年8月24日。
深圳银保监分局对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开出了3张罚单。3张罚单显示: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用于房地产开发被罚早野款30万元;因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被没收违法所得18.67万元,并处罚款50万元;因财务顾问服务存在质价不符被罚款20万元。
根据华兴银行2019年年报,截至2019年末,华兴银行的资产总额为2331.41亿元,同比增长18.49%。2019年,华兴银行的营业收入为58.74亿元肢睁粗,同比增长30.62%;净利润为20.36亿元,同比增长35.03%。
资产质量方面,截至2019年末,华兴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为0.83%,同比下降0.26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305.47%,同比上升87.34个百分点。
资本历镇充足率方面,截至2019年末,华兴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3.97%,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67%,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为9.67%。
截至2019年末,华兴银行的前十大股东和持股比例分别为:侨鑫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0.00%,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2.50%,勤诚达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00%,深圳市柏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88%,广东富骏金控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61%,新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89%,汇达资产托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5.49%,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5.00%,盛虹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31%,珠海格力置盛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50%。
广东华兴银行是经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于2011年8月依法创新设立的一家混合所有制商业银行,注册资本80亿元,注册地位于汕头经济特区。目前已在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汕头、江门、珠海、惠州、中山设立9家一级分行。
『拾』 消费贷款流入房地产处罚
法律分析: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被责令改正,并给予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邮储银行豪州市分行共接到罚单3张,因个人消费及经营性贷款流入房地产市场,被罚款25万元,时任的两名支行行长和事业部总经理被给与警告处分。此外,还有中国信达北京分公司,因为同业投资行为违规提供担保、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业务尽职调查不到位、不良债权管理不到位、资产质量管理不到位、借新还旧掩盖不良,被责令改正,并给予合计2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