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板以公司名义贷款但是用于个人用途的贷款账务怎么处理,可不可以不做帐
以公司名义贷款,必须入账,否则银行怎么对账啊,支付贷款利息也没有依据啊。
老板用于个人,如,把钱转到个人账户,也要做处理,否则,你的银行存款账实不符,也无法与银行对账。
如果是使用到个人消费了,如,购车用公款,但产权证是个人姓名,年底前如果不能归还,税务视同分红处理,要交个人所得税。
⑵ 个人身份证被公司拿去假购房贷款以后会担怎样的法律问题
贷款倒影响不大,只要你不做担保者,关键是你是否被当作法举祥人或者股东,而且股东被抽逃资金或者法人有违法行为,那么你会进入工商局的黑名单,再甚,如果公司为施工单位等生产有安全风险的,公司出了事故法人是要承担管理责任的,抓紧到工商局把自己的身份证取回,或者声明该公司与自己无关,非本人书面同意行为均为无伏滚效行为.再甚,直接注销身份证重缺答余新办理
⑶ 法人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贷款为自己所用属于违法吗
法人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贷款为自己所用,这种情况当然是属于违法的,很明显这种行为侵害了股东的权益,股东完全可以追究其责任。
⑷ 以公司名义贷款,钱转借个人使用,是否合法
不合法。
但是,如果是公司给个人的预支经费,是合法的。
谢谢你的提问
⑸ 以公司名义贷款转作私人用途,怎么做账务处理
单位负责人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贷款,并将贷款用雀弯于自己参股企业的经营活动的,应认定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应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消袭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
而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相互联系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权能,因此对所有权权能的侵犯也必然是对所有权的侵犯。所有权被侵犯并不意味着所有权转移。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取得所有权必须依照法律规定。
广义的公款,是指公共款项、国有款项和特定款物以及非国有单位(金融机构)和客户资金的统称。既具有当然的公共财产特性,也具有拟定的公共财产的特性。其中,公共款项,就是为公共所有的资金款项;国有款项,是指为国家所有的资金款项。
特定款物,是指专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它既可以为国家所有,也可以为劳动群众集体组织所有,还可以为社会公益组织所有;非国有单位资金,是指非国有公司、企业和其他非国有单位所有的资金;客拿岁兄户资金,是指金融机构客户所有的资金。
⑹ 公司法人伪造公章向个人借款,是诈骗吗
按实际情况,公司法人伪造公章向个人借款的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构成合同诈骗罪。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⑺ 公司贷款用途装修但钱到位确用于个人用了违法犯罪吗
你这种不违法,但是是是违规。像这种装修贷款基本上都是专款专用的,如果你挪做了其他用途的话,银行很快就会查出来查出来以后就会要求你提前归还贷款,如果你还不了的话,你就会涉及到很多的问题,比如说征信以及后续的法律问题。
⑻ 保监局如何处罚企业挪用公司贷款给个人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握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段慧袭司法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根据《决定》(注:此《决定》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碧指实施《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的,依照《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五条[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⑼ 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借款为个人所用是否违法
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借款为个人所用是违法的,甚至是属于触犯《刑法》的行为,构成挪用资碰袭金罪。其中《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