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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网上贷款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3-06-06 00:13:20

① 消费金融案例分析总结

本文目录如下:

在开始分析之前,我们需要先理清楚贷款业务的流程,也就是每个用户从进件到最终还款之间所涉及到的所有环节。一般情况下,网贷的流程可以概述为以下形式:

通过用户行为路径分析,我们可以得到:

它适用于对产品运营中的关键环节进行分析、监控,找到其中薄弱的环节,通过用户引导或者产品迭代来优化,提升转化效果。

选取子集,将新用户和老用户分开统计每天申请贷款人数和审批放贷人数,然后计算新用户放贷率。最后使用merge函数将新用户结果表和老用户结果表拼接。结果如下:

接下来,计算用户复借率,需要知道每天的老用户数目,这里的老用户定义是:#前一天的放款的新用户第二天继续借款就是老用户#,对存量老用户我们暂时不考虑,就看前一天贷款的人第二天是否还继续贷款,贷款的就认为是老用户复借,所以取新用户放贷透视表的前29天数据+5月1日的人构成老客户数量,我物枝们看这些客户是否还继续贷款。

组成一张用户路径总表,计算各节点转化率。

计算转化漏斗,计算汇总数据:

结果如下:

从结果来看,从PV到UV有一个很大幅度的下降,正常来讲,一个广告投放可能也就吸引10%-30%左右用户,但是点击量是非常巨大的数量,所以帆纤造成这样的结果。

从整体环节来看,很明显注册数量4%是比较低的,这说明很多用户去点击了,但是注册人数很少,是不是说明这个渠道有问题?我可以再通过不同渠道的转化漏斗分析再做对比,来看到底是整个行业的转化率偏低,还是单个渠道偏低,或者这个渠道用户群体不是我们想要的。

在消费金融公司里,经常会通过日常监控发现某款消费贷产品首逾率有逐渐升高的趋势,我们需要把首逾率降下来以减少产品带来的损失,同时通过率降幅不能太明显。
分析目标:通过数据探查分析制定出可以有效降低首逾率的策略。
分析思路:因为我们所要分析的策略时将要在客户申请时用来判断客户是否会逾期的条件,所以策略分析时的基本思路就是还原这些有首逾表现的客户在申请时的数据(这个还原是指提取出客户在申请时点各个维度的数据,越多越好) ,然后利用这些数据去找出能够区分好坏客户的变量,制定策略。

可以得到,总体首逾率30.76%。

这里用到单变量分析的方法,单变量分析的主要目的是筛选出好坏区分度较好的变量以便制定策略。在消金公司的日常工作中,会有专门负责爬取变量和计算加工变量数据的团队,他们在不断的去获取加工很多可能对风险控制有帮助的数据提供给我们风控团队,而我们风控人员就需要从这成千上万个变量中探查出能够控制逾期风险但同时又不会误拒很多好客户的变量。

统计结果如下:

统计结果如下:

在进行变量分析之后,这时我们就要从中筛选中较为有效的变量了,这里涉及到一个衡量变量是否有效的指标,提升度。通俗的来说就是衡量拒绝最坏那一部分的客户之后,对整体的风险控制的提升效果。 提升度越高,说明该变量可以更有效的区分好坏客户,能够更少的误拒好客户。如下,通过对所有变量的提升度进行倒序排列,发现个人征信总查询次数和客户信用评级的提升度最高,达到1.93和1.71。

通过上一步罩轿敏的单变量分析,我们筛出了’征信查询次数’、‘信用评级’这两个提升度最高的变量。如果将这两个变量的最坏分箱的客户都拒绝之后,对整体逾期的影响。 这个影响就是指假设我们将‘征信总查询次数>=21的3213位客户全部拒绝’之后,剩下的客户逾期率相比拒绝之前的逾期率降幅,最后,我们得到征信查询次数分组降幅3.4%,信用评级分组降幅7.5%。

用户在产品使用中都有一个用户行为流程,不同时期的用户表现情况可能不一样,群组分析的主要目的是分析相似群体随时间的变化,核心就是对比、分析不同时间群组的用户,在相同周期下的行为差异, 所以也称同期群分析。
那么在金融风控领域,最常用的一个场景就是账龄分析,用来监测用户的逾期率变化状况。如下图, M2、M3的逾期率比较高,随后调整了风控策略,然后进行群组分析看策略是否有效。

结果如下:

这里生成的新字段,orderperiod为用户订单月份,cohortgroup是按照每个用户的订单的最早时期,生成用户群组,两者是不一样的。

接下来,根据用户群组和月份字段进行分组:

结果如下:

这里的orderperiod字段,我们可以看出2019-01对应的最早消费月份是2009-01,02,03,05,但是2009-02对应的却是最早消费月份2009-02,03,05,相对比来说,2009-02的第一个月份是在2月份,所以就会出现不对齐的现象,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orderperiod进行编号来解决:

得到:

结果得到:

注意,上图中每个column代表最早在当月的消费群组,cohortperiod表示最早消费群组在第1,2,3,4月的情况,比如2019-01月表示最早在1月消费群组的第1,2,3,4月的情况。

总结来看:

对处于相同生命周期阶段的用户进行垂直分析,从而比较得出相似群体随时间的变化,上图可以看到用户留存率随着时间推移在下降。

同时,通过比较不同时间的同期群,可以看出留存率的表现忽高忽低,上图可以看到2019-02月走低后2019-04月又走高,
可能在2019-03月的时候做了用户活动导致了这样的结果,从而验证活动改进取得了明显效果。

② 商业银行贷款案例分析

1 :固定资产没有。负债过高,资不抵债 ,担保人没有足够的偿还能力。不会给他贷款

2:王某虽没有房子,但收入较为稳定,虽然负债颇高,但是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偿还 ,可以贷款

③ 跟谁学财经:大学生陷校园贷溺亡,当心这7种典型案例,请转给身边人!

导读:

北京某知名外语高校一大三学生暑期放假返回吉林家中,在给家人留下遗书后失踪,随后其家人不断受到追债的短信和电话。8月16日,失踪大学生被确认死亡,家人发现其曾经在多个网络借贷平台贷款,同时还有多条威胁恐吓追债的信息及视频。目前警方已开展调查。

学生溺亡家人不停收到催债信息

从8月16日起,北京的各高校开始陆续迎来学生返校,但家住吉林省蛟河市的范泽一永远蔽扒轮也不能回到学校了。范泽一出生于1997年,是一名大三学生。2017年8月3日,正在家放暑假的范泽一向家人称要返回北京学校,随即离开了家。据范泽一的家人告诉记者,就在范泽一离开家的当天下午,家人在其卧室内发现了一封遗书,称自己“一步错、步步错”,并且“我的心已经承受不住”。

发现遗书后,家人立即拨打范泽一的手机,但手机已经无法接通。随后,家人立刻报警,警方马上以“失踪人口”立案展开调查。

范泽一的家人告诉记者,就在范泽一失踪的次日,也就是2017年的8月4日开始,范泽一父亲的手机就开始陆续收到数十条的信息,信息内容都是追讨债务。

范泽一手机收到的催债短信

与此同时,范泽一的父亲还接到多个追债电话,电话里的人在谩骂之后都声称范泽一借了高利贷,现在联系不到范泽一,所以向其家人追债。

8月5日,一具在水中的浮尸被人发现。DNA比对结果显示:溺亡浮尸就是范泽一本人。

在恢复后的范泽一手机里,发现范泽一从2016年7月开始,从一个名为“速X借”的网络借款平台借了第一笔1500元,随后就从另外一家网络借款平台借了3000元钱用于归还“速X借”的钱,然后再从另外的借款平台再借出更多的钱用来归还上一笔欠款。除了“速X借”外,他还在“今X客”、“哈X米”等网络借款平台上借款。

校园贷是如何快速兴起的?

2014年,出现“校园分期”,他们先从iPhone等大学生钟爱且有点“买不起”的商品切入,结合电商、地推和分期付款的优势,短平快地迅速在全国大学蔓延。

曾有统计显示,2016年面向大学生的互联网消费信贷规模已突破800亿元。这一规模在2015年才260亿元。大学生收入少,但对数码产品、旅游、娱乐方面的需求大,更容易接受信用消费、分期付款。

“校园贷”平台抓住了大学生的这些需求,在校园内大力推广。近一年多,频频出现了黑代理、裸贷等“校此侍园贷”陷阱,一些大学生因此成了受害者或是犯罪者。

2016年,某网络借贷平台的一份“裸条”8.75G压缩包在网上流传,其中包含了167名女大学生的裸照及视频,瞬间把非法“校园贷”等问题推向了风口浪尖,一时间舆论一片哗然。

在当时,舆论普遍认为,助力非法“校园贷”横行的是不少大学生因爱慕虚荣,相互攀比等心理,而形成的高消费行为。

但这种“恨铁不成钢”的论调,掩盖了“另一面”。许多校园贷的陷进是防不胜防的,它们抓住了学生的心理,甚至从其朋友亲人入手,诱导人们走入陷阱,比如以下这7种。

7个非法校园贷典型案例

“不良贷”

主要指那些采取虚假宣传、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不合规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或给学生带来恶意贷款的平台。

典型案例: 2016年11月,福建漳州大二学生因参与不良校园网贷欠下百万债务跑路。

案例分析: 不良校园贷往往存在费率不明、贷款门槛低、审核不严、不文明的催收手段、风险难控、易将风险转嫁给家庭、校园代理人无资质等风险问题,应加以识别。

“高利贷”

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宏信双方约定年利率未超过24%,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利率在24%-36%系灰色地带。若借贷双方约定利率超过36%,则定为高利贷,不予支持。

典型案例: 2017年3月,福建某大学生通过校园贷小广告借款800元,不料在利滚利的情况下背负的债务近20万元!

案例分析: 以月息“0.99%”为噱头的校园贷分期易造成“低息”假象,但加上平台服务费,成为超过年利率24%的超高利息!若缴纳滞纳金,超过36%变为非法高利贷。

“多头贷”

主要指因从多个校园贷平台进行贷款,形成一种“以贷还债”式的多头贷。

典型案例: 2016年3月,河南某大学生在10多个校园金融平台贷款近60万元后因过度借贷导致跳楼身亡。

案例分析: “多头贷”的问题不仅仅在于校园贷平台是否正规,更在于从多个校园贷平台进行贷款将直接导致的巨额还款压力问题。

“传销贷”

主要指不法分子借助校园贷款平台招募大学生作为校园代理并要求发展学生下线进行逐级敛财。

典型案例: 2017年2月,吉林破获涉150余大学生传销式敛财类校园贷诈骗案,主人公小郑以兼职代理身份发展下线并进行逐级提成。

案例分析: 判断传销的三个标准:是否需要上交会费;是否让发展下线;是否进行逐级提成。案例中涉案学生既是受害者又是作案人,多数学生是在并不知情和利益驱使下被不法分子利用。

“刷单贷”

主要指不法分子利用大学生求职心理,以贷款购物刷单获取佣金名义进行的新型诈骗。

典型案例: 2016年上半年,南京陈同学受诱惑驱使从事“刷单”购手机,不料在成功分期购买手机后,实际使用方拒不分期付款并消失。

案例分析: 要高度警惕典型“贷款购物”刷单兼职骗局,求职时一定要选择正规、信誉高的单位,谨防“好心人”主动介绍工作行为。

“裸条贷”

主要指不法债主通过要挟借贷者以裸照或不雅视频作为贷款抵押证据的行为。

典型案例: 2017年4月11日,福建厦门大二学生因卷入“裸条”校园贷,不堪还债压力和催债骚扰,选择烧炭自杀。

案例分析: “裸条贷”往往给借贷者造成心理上的压力,致使借贷人不堪其扰而采取极端做法。一旦陷入裸条陷阱,要主动报告自己的借贷信息,并及时进行报警。

“培训贷”

打着金融创新旗号的“培训贷”实为“校园贷”的新变种,专门坑骗涉世未深的大学生。

典型案例: 2017年4月,广州某教育机构通过 “培训课程费”为由诱骗大学生参加贷款,致使270名学生惨遭诓骗。

案例分析: 此类校园贷诈骗实为诈骗分子通过虚假宣传方式诱骗学生参加贷款缴费。

认清“不良校园贷”的真面目后如何防范?专家给出建议,应该做到“三不要”:不要沾惹“不良校园贷”;不要“非理性”消费;不要“采取极端解决办法”。及时和父母沟通,当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应报警。

希望不要有更多的人陷入校园贷里,不再被坑害了。

关于校园贷,你有什么想说的?

在留言里,一起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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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贷款风险案例分析求答案

1.XX银行在这笔贷款管理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请予以简单说明。(至少四点)
⑴2006年企业出现亏损,无法足额偿还本息;⑵企业不提供担保,信用等级下降,贷款风险加大;
⑶银行未进行有效的催收;⑷ 银行未进行有效的贷款风险回避
2.该笔贷款在2006年8月时可定为风险分类中的哪一级?请简单说明理由。
次级贷款。该公司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本息。
3.在2007年9月时应定为哪一级,说明理由。
可疑贷款。该公司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会造成较大损失。

⑤ 贷款诈骗罪的案例分析

贷款诈骗罪案例分析
一、案情
被告人:耿某,男,43岁,江苏省杨中市人,原系贵州申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开发部经理。1997年8月12日被逮捕。
1996年9月中旬,被告人耿某以贵州申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第二开发部(以下简称第二开发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黎帮明代表的贵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东山住宅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贵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建第二开发部开发的东山住宅楼。同时,黎帮明应耿某的要求,在贵阳金筑城市信用社以黎帮明之名开户,账号为“5665”,将自己承包的贵阳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七分公司的钱款501000元存入,并将此款的活期存折交给耿某,作为工程保证金。耿某收到存折后亲自写下收条并加盖了第二开发部的公章及财务章,讲明待一个月内进场施工后退还。
同月16日,耿某将黎帮明的存折拿到贵阳金筑城市信用社作抵押贷款,用私刻的黎帮明的私章(私章刻为“黎帮明”),并以“黎帮明”之名与信用社签订了借款合同,共贷款36万元,期限自1996年9月16日至12月16日。耿某用100元另立贷款账户,账号为“5673”,该信用社并于当日将贷款利息11128.32元扣下备付。
此后至12月10日,耿某陆续从“5673”账户将贷款全部取出。贷款期满后,贵阳金筑城市信用社从抵押的黎帮明的存折上扣划了贷款及超期利息。黎帮明因一个月期满未能进场施工,向耿某追索存折未果,后到信用社查询,得知存折已被他人冒用自己之名抵押贷款,遂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信用社对贷款审查不力,应负将存折恢复原状的民事责任。该院判决:“贵阳金筑城市信用社将黎帮明在该社5665号活期储蓄存款账恢复到1996年9月16日原状(存款501000元)……”,该判决业已生效。案发后,除追回被告人耿某用赃款购买的两部手机(价值11000元)外,其余赃款已被耿某挥霍殆尽。
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耿某犯诈骗罪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耿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主要事实无异议,但辩称其所骗的钱款是黎帮明的个人财产而不是国家财产,请求对他从宽处罚。
二、判决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耿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私自将他人财产作虚假担保并假冒他人名义骗得信用社贷款3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耿某犯诈骗罪不确切,应予纠正。被告人的辩解理由不实,不予采纳。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的决定》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五十条的规定,于1997年12月1日作出刑事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耿某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二、继续追缴被告人耿某尚欠的赃款人民币349000元。
宣判后,被告人耿某不服,以“诈骗的是私款,不是故意诈骗,量刑过重”为理由,提出上诉。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审理认为,上诉人耿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冒他人之名诈骗信用社贷款3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贷款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予惩处。耿某上诉所称“诈骗的是私款,不是故意诈骗”,经查,耿某在一审当庭供述其将黎帮明的存折用作抵押贷款并私刻黎帮明印章与信用社签借款合同,骗得信用社贷款36万元,并先后将该款全部取出,与其在公安机关的历次供述一致,故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适用法律不当,应予纠正,耿某上诉无理,不予采纳。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于1998年3月6日作出刑事判决如下:
维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刑事判决的第一、第二项,即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耿某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继续追缴耿某尚欠的赃款人民币349000元。

⑥ 互联网消费金融京东白条案例分析

他所说的“丢脸”是,他先后6次冒名顶替通过了JD.COM白条的面签审核,获得了超过3万元的白条信用额度,最终因犯诈骗罪被判刑,成为不法网络的一员。

在这波“消费金融加杠杆”的浪潮中,JD.COM白条打出了一个醒目的口号:年轻人不留白。对于许多95后的年轻人来说,比如刘学,他们陷入了“JD”。COM白条诈骗案”,留下犯罪记录和生活污点。

“做一单没问题”

2018年1月,直到被带到看守所,罗阳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被抓。这一切都发生在近一年前和同学出去玩的那两天。

罗阳在湖南东部的一个小镇浏阳上完初中后,在省会长沙的一所五年制专科学校学习。因为“实在听不懂老师讲课”,他选择了中途离开,去了一家4s店当汽修学徒,一个月收入2000多元。

2017年3月下旬,初中同学胡亮突然发出了去外省旅游的邀请。我和罗阳胡亮接唯唯搜触不多。他对胡的印象是,他在一家餐馆做过服务员和厨师。前年过年的时候认识的,感觉他挺有钱的,好像在搞什么JD.COM欠条,反正就是买卖东西。胡亮有一个女朋友王丽,在贵州上大学。他租房住在王丽学校附近。另外他喜欢打游戏,给游戏充了四五万。

这次外省之行的目的地是河南郑州的一所大学。胡亮承诺负责路费和在洛阳的住宿,并返还1000元。到时候只要他“帮一点小忙”,就可以拿着身份证拍个照,其他什么都不用管了。

罗阳有点激动。“帮朋友一个忙。”

当胡亮给罗阳打电话时,罗阳正开着声音和另一个初中同学何军玩游戏。高中毕业后,何军就读于某高校,2016年,本科毕业。他在湖南某本科高校读销售专业。

“他们说去郑州玩,我也很想去,因为我喜欢旅游,没去过郑州。”何军对报纸说。那时候,他只想和他们一起玩。当胡亮说他只负责罗阳的住宿费用时,他立即表示要自费和他们一起去。“刚开学,家里就给我生活费了。”何军说。

罗阳记得,2017年3月27日,他和老板请了两天假,和何军一起坐火车去了郑州某大学。两个19岁的少年完全没有想到,这次旅行会让他们的命运与犯罪相交。

罗阳、何军见到胡亮和他的女朋友,四个年轻人有说有笑,心情很好。在郑州某大学宿舍楼下,胡亮拿出两张身份证,告诉罗阳,他已经联系了JD.COM公司的面签官,然后就可以拿着身份证拍照了。

罗阳也不是没有犹豫。“我问,(被冒名顶替的人)会不会来找我。他(胡亮)说,别急,到时候你会找到的。你打死我,我也帮你还钱,你不负责。”罗阳论文说,他当时想到的最坏的后果就是——身份证上的大学生来找他还钱。

何军也被递了一张身份证。胡亮答应按照500元的订单付给他。“他们都劝我做单,说我不瘫(注:指‘不爽快指历’)。这种事我怕什么?我觉得(朋友之间)玩得开心,做一单也没问题。”

校园白条

罗阳和何军各自拿着另一个人的身份证,走进了JD.COM面签官的宿舍。3354的面签官是大学生。

2014年,JD.COM白条上线,中国消费金融市场迎来重要分水岭。当时,JD.COM白条、蚂蚁花呗、蚂蚁借呗等互联网消费金融领域的明星产品相继推出。次年,“微山前贷”诞生,并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速扩张。消费突飞猛进。

2019年1月18日,《2018中国消费信贷市场研究》在由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主办的消费金融高层论坛上正式发布

研究报告显示,截至目前,中国获批的消费金融公司已从2009年的4家增加到23家。这23家消费金融公司包括传统商业银行、持牌的捷信消费金融、以蚂蚁花呗、JD.COM白条等电商背景为代表的消费金融公司,以及众多网络小贷牌照。

2015年6月,时任JD.COM消费金融高级总监的徐凌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中国消费金融市场规模有望从1000亿快速推进到万亿,而JD.COM白质帮助白质用户月消费能力提升超过100%。2017年“双11”后,徐凌和秦朔有过一次对话:中国兴起了新一轮消费浪潮,分期消费和移动支付的普及让消费者深受启发。从金融的角度来说,分期就是把自己的消费杠杆化,变现。近年来,它在年轻人中很受欢迎。

几经判断,2016年起,JD.COM公司推出了全新的本科生申请及学分方式,——。无需绑定信用卡或银行卡,只需填写真实的学籍信息和联系方式,通过JD.COM公司面签,即可获得最高15000元的信用额度。对于非在校大学生,还是需要提供身份证以及身份证绑定的银行卡。起初大学生面对面面试是由JD.COM公司通过远程视频进行的,很快就改为各高校招聘的非全日制大学生面对面面试。

北京大学法学院金融法研究生孙天池论证了JD.COM白条的法律性质,并撰写了《灰色白条》,广为流传。孙天池说,他不太明白JD.COM为什么采取“非常低调和传统”的“面签”方式。“大学生就算没有信用卡,基本都有银行卡。通过银行卡绑定或者人脸识别,完全可以规避非实名认证的风险。”

JD.COM白条经营部的工作人员告诉本报,“现在看来,当时的面签确实不合适。因为互联网讲究效率,所以考虑到大学生在自己的校园里签到更方便。”

胡亮有一个网恋学生王某,是湖南湘潭一所本科院校的在校大学生。2016年,他在JD.COM某商场用白条开通了支付,很快发现JD.COM的白条使用存在漏洞。通过Xuexin.com可以很容易地找到真实的学籍信息。面签可以称之为冒名顶替。如果填写自己的联系方式,真的可以“打白条”购物。不容易查出账期长。所以,

他“操盘”,组织人员搜集大学生身份证,找人冒充真实大学生开通白条,买东西销赃获利。长沙市天心区检察院起诉书显示,汪某团伙由2名主犯、7名从犯组成,分工明确。

罗阳和何军此次冒名去见京东面签官,便是充当了冒充他人这颗关键棋子。之前,汪某的人已经将申请白条的大学生资料提交,京东官方自动弹出对应学校面签官联系方式,并由胡良联系好面签时间。

“没钱了,得去面个签”

实际上,在找罗阳和何军之前,胡良已经找过不少熟人。比如另一名初中同学刘学。2016年,胡良找过来时,刘学正在湖南某医卫学校读大专。

“他(胡良)说,你缺钱用吗?给你一个发财的机会。你拿身份证录个视频,什么都不要你干,给你200块。”刘学说,胡良当场塞了400块钱给他,还向他介绍了京东白条:“就是专门给大学生贷款的,你大专生不行,要本科生。”

“我当时正值青春期,在交女朋友,确实缺钱。”刘学说,他记得前三次冒充他人面签,都是视频面签。大约在2016年上半年,当时他还没有满18岁。“胡良给我一张纸条,上面是别人的身份证号、学校、课程、父母联系方式等信息。藏在摄像头后面念就可以了。视频那头都是些叔叔阿姨,应该是京东公司的员工。”

刘学说,最开始做面签,他很害怕,但在胡良“传销式洗脑”下,他做了3次视频面签后,带着更多担忧又做了3次校园面签,总共冒充了6人。

校园面签大约在2016年下半年,他跟随胡良去了重庆、成都、桂林三地的本科院校。“胡良说带我出去玩,在路上,他说我们没钱用了,得去面个签。”他们花三天多时间,在三个省的三所学校完成三次面签。

有一次,他问胡良,我每次去面签,你获得多少额度?胡回答他,6000-8000元吧,随后补充,“我上面还有人”。

胡良上面的人就是汪某。胡良供述,他也曾帮汪某冒充他人进行过面签。后来,他不再亲自冒充他人面签,而是另找人来冒充。

刘学和罗阳也曾好奇过,胡良等人是怎么弄到这些被冒充的大学生身份证的。后来胡良告诉他们,首先,他们会通过QQ购买身份证,卖家在其QQ空间内展示大量的身份证图片。这些身份证标价500元,可讲价。

然后,他们登录学信网——一个专门查询学历学籍的网站,全称是“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该网站通过手机号即可注册登录,提供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相关信息。在孙天驰看来,学信网本身并无问题,“这就是个开放式的网站,比如,方便招聘机构了解应聘者的学历背景”。

但对汪某等人来说,这个网站也很“好用”。电话卡实名制后,不容易办。他们找到了一种能生成电话号码的虚拟网站,用这种临时电话号码注册登录学信网。因为学信网需要验证,这个虚拟网站充十块钱可以接收100次验证码短信。

登录学信网后,他们再对照卖家QQ空间的身份证号,一一登录查实,确认为在读本科生,则买下这张身份证,并申请开通京东白条。

“很精准,不浪费一毛钱。”罗阳说。

了解到这些“猫腻”,在做完最后一单后,刘学表示他不再做了,也劝胡良不要“走火入魔”。但两人为此大吵一架。

“他(胡良)说,你不做,多的是人做。我弟弟做,我朋友做。你有钱,放在面前的钱不赚。”刘学回忆说。

“一点都不像,但面签都通过了”

见到京东面签官之前,罗阳和何军还是很紧张。

“这身份证是东北的,他们讲东北话,我一口湖南‘塑料’普通话,会不会穿帮啊。”罗阳对澎湃新闻说,当时他问胡良,胡安慰道,“视频面签有可能通不过,校园面签100%通过。”

刘学说,他最开始搞视频面签时,也有点害怕,“胡良说‘你和这个人鼻子像,你和这个人眼睛真像’。其实,一点都不像,但面签都通过了。”

罗阳和何军最后的面签也证明,这只是“虚惊一场”。

两人均向澎湃新闻证实以下信息:面签官见到他俩后,并未多说话,直接接过两人递来的身份证,用一台类似银行大堂经理拿的平板面签机器,将身份证正反面拍照,然后又让他们各自持被冒用的身份证在胸前再拍一张,完全没有细看身份证上的照片。整个面签过程仅两三分钟。

拍完之后,面签官“还指着自己手上的机器说,你们把这个拿到班上去,让同学都开通白条,然后我给你们分成”,“听说面签官每通过一个白条申请,可以得5元提成。”罗阳说。

在郑州的另一所大学,罗阳还面签了一次,“速度更快,面签官让我在操场等他,因为他还要去上体育课。他跑过来,说,是你吧,照完相就走了。”

刘学说,他记得去见一位面签官时,“(胡良)拿出100块钱,说你带上去。”而他见到这位面签官并将现金递过去时,“他说了句,‘你太客气了’,然后就接了。”此前一次,他还带过奶茶给面签官喝。

罗阳和何军面签之后几分钟内,胡良的手机就接到了“恭喜面签通过”的短信。罗阳的2次面签,获得了1.4万元的白条额度,何军获得了6000元。

罗阳了解到,胡良有十几部专门用来接收验证信息的老年人手机,有几部智能手机,下载了京东金融App,专门用于申请白条及下单购物。。

郑州的事办完,四个年轻人买了机票,直接飞到了辽宁大连——胡良的女朋友王丽也有任务在身,她此次要冒充大连一所大学的女大学生面签。罗阳记得,王丽获得的白条额度是1.2万元。

王丽有时候需要帮王良整理下单数据,并利用在偏远地区读书的便利接收在京东上购买的包裹。

到达大连后,罗阳、何军的白条额度已经下单购买了手机、电话手表、空气净化器等物品。这些物品的收货地址正好填写为大连某酒店。然后,再从大连寄到了汪某学校所在的湖南湘潭。

判决书显示,罗阳和何军申领的白条额度均花得只剩8.3元和58元。除了电子产品,胡良还购买巧克力等零食。

在大连的第二天,罗阳有事,决定先坐飞机回来。“(胡良)他说没钱了,买飞机票的钱还是我自己出的。”其他人则留在大连玩了几天。

2017年3月29日凌晨,罗阳从黄花机场再打车回到老家浏阳,彻底结束了这次跨省游。但他没想到,他的这次冒名行动已经被京东公司注意到了。

不到一年,警察来抓他了。

京东白条主页广告语:年轻不留白,任性花钱,先付后还。

“小算盘”与“大生意”

长沙警方的侦查显示,汪某、胡良等人“操盘”的,是一个利用京东白条审核漏洞进行诈骗的犯罪团伙。

法院最终认定,自2017年1月至6月,该作案团伙共冒用141人身份进行面签激活,骗取赊购额度在京东商城购买手机等商品,造成京东公司损失近百万元。

这只是依附消费金融进行欺诈、套现的网络黑产的一小拨人。京东金融公关部工作人员提供的一份《数字金融反欺诈白皮书》称,数字金融欺诈已呈现出专业化、产业化、隐蔽化、跨区域等新特征,对传统的反欺诈手段形成极大挑战。随着金融市场的体量和发展潜力逐步放大,其暴露的风险隐患也与日俱增。据统计,2017年黑产从业人员超150 万,涉及年产值达千亿级别。

京东金融公关部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面对猖獗的网络黑产,配合警方进行打击也成了他们的必要工作。截至2018年底,京东金融配合各地警方破获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贷款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各类案件80余起,抓捕犯罪嫌疑人500余人,避免财产损失数十亿元。

京东白条运营部工作人坦承,企业风险自担,实在要不回来的只能作为“坏账”处理掉,在运营中,“信用风险还是可控的,最大的风险正是欺诈风险”。

对于像本案中这样的,因身份证被盗用而受到损失的用户,京东金融可免除用户还款责任。但他们同时表示,这样的损失,京东承受得起,“京东白条的坏账率和资损水平低于行业平均值50%以上,其实相对于几千万白条用户、几百亿的白条金额来说,这些刑事案件造成的损失是很低的”。

澎湃新闻注意到,京东白条现已关闭了白条面签审核通道,在校大学生除填写学籍信息外,必须绑定银行借记卡才能开通白条。

前述《2018中国消费信贷市场研究》称,中国消费金融市场仍有广阔发展空间。仅消费金融部分,规模已由2010年1月的6798亿元攀升至2018年10月的8.45万亿元,占境内贷款比重由1.7%上升至6.3%。行业人士预测的“万亿蓝海”正成为现实。

“说到底,对于企业来说,这不过是一门生意。”作为办理过多起重大金融诈骗案的专业刑辩律师,罗阳的辩护人刘洪认为,打击金融欺诈犯罪只能治标,而将各类消费金融企业纳入统一监管体系,加强内部风险管理,提升风控能力,不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才是根本之策。

澎湃新闻注意到,京东白条主页一句醒目的广告语是:年轻不留白,任性花钱,先付后还。而刘洪认为,“消费加杠杆,年轻不留白”正是京东白条的生存逻辑。

2018年2月13日,大年三十的前一天,获得取保候审的罗阳、何军走出了看守所。然而,诈骗犯的标签已经刻进他们的人生履历中:在退赃2万元后,罗阳获拘役4个月,宣告缓刑6个月,何军判罚金刑2000元。

对于案件当事人,人生污点已无法洗白。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胡良、刘学、罗阳、何军、王丽均为化名。)

相关问答:京东白条额度为什么存100?

这余额是无法提出的,那个只是额度,使用了之后才可以还款。京东白条后台风控系统会根据购物习惯、信用状况、收货地址稳定程度等等,结合多种因素和数据去“识别”用户,然后迅速给出“白条”是否可激活的评定结果。

⑦ 观案|自己贷款自己审批 信贷员将银行400万银行资金转入自身腰包

信贷审批人员与贷款公司实控人同为一人,自己编造了虚假资料贷款并进行审批后,400万元资金就此落入口袋。此后多年,身兼双重身份的王某一直在银行体系内安稳工作,直至2021年案发。而在同一家银行,还发生了多起员工违规放贷的案件。农村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仍然亟待加强。

左手贷款右手批复 银行员工自批自贷 400 万元

一个人名,两种身份。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披露的一份判决书再度揭示了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流程制度混乱的一角。

2013年初,既是浚县农信社善堂信用社客户经理,也是浚县胜利包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胜利公司)的实际经营人的王某,将两个角色“绑定”到了一起,上演了一起“左手转右手”的戏码。

身为客户经理,主要是负责受理客户申请,实地调查客户提供的材料真实性等的王某,对自己“大开绿灯”——为了给自己的胜利公司筹措经营资金,王某利用自己负责收集贷款资料、核实贷款材料真假等职务便利,以胜利公司的名义,使用虚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工业品买卖合同等贷款材料,从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400万元。过程也显出几分随意,“贷款手续是王某整理,王某负责审核资料,王某知道真假,所以也不用去核实贷款资料。”

在贷款到期后,王某又分别于2014年、2015年换据续贷。期间,一共偿还了177.7万余元利息,直至2017年5月后无力偿还本息,期间还曾因赌博被行政拘留十日。

值得一提的是,王某在浚县农信社系统内可以说是一位“老兵”,自2004年3月起至2021年7月被辞退,其在浚县农信社体系内工作时长超17年。

裁判文书中披露的细节显示,被告人王某于2004年3月至2015年4月在浚县农信社善堂信用社任客户经理;2015年4月至2017年5月在浚县农信社公司部任客户经理;2017年5月至2017年12月在浚县农信社善堂信用社任综合柜员;2017年12月至2021年7月在浚县农商银行善堂支行任综合柜员;2021年7月被浚县农商银行辞退。

这意味着,在2013年王某首度为自己“审批”了400万元贷款、且在2017年起停止还本付息后的多年间,一手经办的始作俑者始终“潜伏”在银行系统内未被查出。最终,王某在2021年9月27日,接到民警电话通知自动到案后前去自首。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王某作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支持公诉机关指控,判决被告人王某犯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院引用的法律条款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制度,并且应当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所称关系人包括: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等。

农村金融机构违法放贷案例频发 内部治理亟待加强

无独有偶,裁判文书网上同一天披露另一份判决书显示,该行另外两名员工因违规发放贷款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判决书显示,2017年4月,原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更名为河南浚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业务部经理靳建龙、客户经理吴存山,在明知鹤壁市腾达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贸易公司”)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的情况下,仍同意为腾达贸易公司办理贷款550万元并进行上报。后浚县农信社发放给腾达贸易公司贷款550万元,贷款到期后腾达贸易公司未归还。

2021年12月23日,浚县农商银行收回贷款本金65万元,利息5万元,目前仍欠本金485万元。2020年12月28日,经民警电话通知靳建龙、吴存山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判决书显示,经查,在决定放贷的过程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靳建龙明知贷、用不一,贷款人不符合贷款条件,仍违反规定,在其授意下发放该笔贷款。

银保监会官网显示,2019年,浚县农商行及该行四名负责人曾接到的一份监管罚单中便含有靳建龙的名字。违规案由包括:(一)违规发放贷款;(二)从事账外经营;(三)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高级管理人员。其中,靳建龙对违规发放贷款、从事账外经营负直接责任。最终浚县农商银行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1745.74元,合计罚款841745.74元;靳建龙则是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对 财经 网金融表示,银行员工在明知申请人不符合发放贷款条件的背景下,仍然帮助其贷款,往往都是内部人控制或串谋导致的,大家有达成了共同利益,违规操作,或者迫于领导压力不得不做。

对于中小型银行而言,违法违规放贷的案例屡见不鲜。此前辽宁省纪委监委的通报中曾披露,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王中印在2014年至2019年间,在明知相关私营企业存在贷款用途不合规、贸易背景虚假、财务数据造假等违规问题的情况下,向多名下级行社负责人打招呼,为上述企业违规发放贷款10.43亿元。

山东聊城润昌农商行的多名客户经理违规放贷38笔,金额478.6万元,最终仅收回16.75万元等。

由于种种因素,农村金融机构仍是违规风险高发区。2021年四季度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显示,农合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风险最高,高风险机构数量分别为186家和103家,资产分别占本类型机构的5%、7%。

从罚单来看,农村金融机构也是当前受罚最多的银行类型。融360数字 科技 研究院数据显示,一季度从不同类型银行收到的罚单数量来看,2022年一季度农村金融机构(含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收到的罚单数量及金额均最多,罚单数量为166张,罚款总额为15362.36万元。

审计署也在日前发布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审计的23家中小银行普遍存在治理结构不完善,治理制度不健全,监督制衡机制失效的问题,主要是董事会和经理层职责模糊,监事会职责悬空或走偏内控合规形同虚设,授信管理、贷款“三查”等核心业务制度和内控流程缺失或执行不严。

对此,廖鹤凯认为,农村金融机构频繁出现违法违规贷款乱象主要还是内部人控制、外部人操纵等问题比较严重,股东及高管员工之间的裙带关系严重,关联交易层出不穷。在完成数字化构架后,进行全流程操作管控,所有操作可查,监管定期不定期抽查等多种方式,或许可以堵住这个痼疾。

【作者:王欣宇】

⑧ 北京银保监局连发8篇消费者提示:涉及人头贷、理财、众筹和退保

近日,北京银保监局连续发布了8份消费者提示,内容包括理财、保险、股权众筹、代理退保、办卡“黑中介”、保单、人头贷、退换运费险等多个方面。

理财方面,北京银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理财过程中要做到“一看、二问、三匹配”。目前,银行理财风险评级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投资者进行评级,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相对客观地评估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另一类是对理财产品本身风险水平进行评级,目的在于客观反映银行理财的不同风险属性。投资者应在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投资能力范围内选择、购买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人头贷方面,北京银保监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要培养正确的金钱观和价值观。要提高防骗意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要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珍爱个人信用记录,增强金融安全意识。学习金融基础知识,了解金融运行规律,提升辨别虚假宣传和识别非法金融广告的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股权众筹方面,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指出,要做到一“清”二“白”,三“看”四“问”,远离非法集资。一是明白非法集资的本质是“你图别人的高利,别人图你的本金”,切勿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类似本案“投资返利”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还有很多,例如:投资“高收益理财产品”、 游戏 理财、消费返利、实体投资分红等多种形式,欺骗性和隐蔽性很强,涉及面广,危害性大。二是明白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永远和风险成正比。“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切勿存在“天上掉馅饼”的侥幸心理。

办卡“黑中介”方面,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指出,非法中介打着“办理高额信用卡”的旗号,收取信用卡额度5%-20%的手续费,一张额度2万元的信用卡,就要支付其1000-4000元的手续费。信用卡办理应选择正规渠道,银行或正规金融机构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且能够根据申请人的真实资信情况进行授信,切勿通过中介包装,盲目提高授信额度,给自身埋下信用风险的隐患。

此外,取现、分期要谨慎。消费者使用信用卡取现或账单分期功能会产生利息和手续费。取现的利息一般为按日计息,利率为万分之五,折合年利率为18.25%。此外还有取现手续费,一般为取现金额的1%-3%;账单分期也要支付分期手续费,如果按12期分期付款来计算,实际手续费可达7%以上。因此,在使用信用卡取现、分期前,应首先判断产生费用是否在自身经济承受范围内,切勿冲动操作。

一、案情简介

张某和于某同住一村,某天于某找张某让他帮忙办理一笔十几万元的个人消费贷款。于某向张某表示只需提供身份证,并配合开立银行卡、录制视频、接听审查人员电话即可,同时承诺贷款到位后不用张某偿还,并向其支付3000元好处费。张某觉得既能帮朋友忙,又能白赚3000块钱,何乐而不为,当即答应了于某的请求,并在办理贷款业务后把银行卡交予于某保管。期间,张某曾因担心贷款没人偿还找到于某,于某让其放心,表示如若出现还款问题,于某会及时处置抵押物帮其结清贷款。一年后,张某申请银行信用卡被拒,才发现上述贷款已逾期数月,于某也已将贷款全额转走不知去向。

二、案例分析

近年来,由于消费信贷需求的迅猛提升,商业银行及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发放的“无抵押、无担保、小额分散”的个人消费贷款,成为了炙手可热的“香饽饽”。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协助办理贷款”,许诺种种“好处费”等欺诈手段,哄骗或诱骗消费者办理此类贷款,最终达到骗取贷款资金的目的。然而,像张某这样被欺骗的消费者不仅没有实际使用相应贷款还背负了巨额债务,个人征信报告也留下了不良记录,可以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三、风险提示

为保护自身财产安全,远离“人头贷”骗局,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您:

一是要培养正确的金钱观和价值观。不贪图便宜,不存侥幸之心,不吃所谓的“免费午餐”,不轻信天上“掉馅饼”的谎言。

二是要提高防骗意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切莫随意出借身份证件、个人信息、银行卡等,不随意签署空白借款合同,要检查核实贷款公司及借贷业务是否正规,仔细阅读借款合同条款,知晓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是要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业务。通过正规渠道,咨询专业从业人员,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选购金融产品及服务。办理前要多途径进行信息核实,识别不法分子的伪冒、欺瞒手段,避免跌入骗子们的陷阱。

四是珍爱个人信用记录,增强金融安全意识。要重视个人信息安全,珍视自己的信用记录。学习金融基础知识,了解金融运行规律,提升辨别虚假宣传和识别非法金融广告的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一、序曲:一看

二、华章:二问

一问产品期限。在选择理财产品时,消费者应及时向具有理财资质的银行员工明确产品投资期限,进而根据理想的投资周期进行产品选择。银行理财产品按投资期限一般可以分为超短期、短期、中期、长期等固定期限类理财产品以及开放式理财产品。开放式理财产品可以每天或者约定日期申购、赎回,其他固定期限类理财产品均须在产品到期后,于规定周期内获得本金和收益。

二问相关费用。消费者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应提前询问相关产品在购买、持有及赎回过程中是否产生相关费用,避免因未考虑费率因素误判理财产品实际预期收益水平。例如,某些开放型理财产品在购买时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是在赎回时,会根据理财产品的持有周期收取不同费率的赎回费用,若消费者在购买后短期内赎回,不仅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甚至可能造成本金损失。

三、尾声:三匹配

一是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相匹配。对金融消费者来说,了解自身真实的风险承受能力非常重要,购买理财产品也要与之相匹配。目前,银行理财风险评级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投资者进行评级,通过问卷调查的形式相对客观地评估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另一类是对理财产品本身风险水平进行评级,目的在于客观反映银行理财的不同风险属性。投资者应在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与投资能力范围内选择、购买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二是理财需求与产品流动性相匹配。因处在不同生活环境和人生阶段,不同消费者往往有着不同的理财需求,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应结合自身对资金流动性的需求选择和匹配期限与之相符的理财产品。如初入职场的年轻人,手头需要有能够随时支配的现金,购买灵活的开放式理财产品或短期理财产品更为适宜;对于生活已步入稳定,并且积累了一定财富的中年人士,便可根据自身资金安排,选择增加配置期限更长的理财产品。

三是理财偏好与产品投向相匹配。为了满足不同投资经验和投资能力消费者的投资需求,理财产品日渐演化出不同的投资类型与投资风格,消费者可以根据自身投资偏好选择与之相匹配的理财产品。如希望购买相对高息且较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消费者,可以选择结构化理财产品,这种产品收益率大多与黄金、利率等价格水平挂钩,在产品到期时可让投资者有机会获得比传统理财更高的收益水平;对于希望获得高收益同时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消费者,可以选择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这类产品资金投向相对较广,收益水平会随着债券、股票等资产价格上下浮动,投资者有机会享受市场投资的超额回报,但同时也要承担部分本金损失的风险。消费者只有在明确自身投资偏好的前提下,审慎选择合理配置理财产品,才能在资产保值的基础上真正实现资产增值的理财目标。

一、案情简介

某投资公司是近期互联网金融圈比较高调的一家投资公司,该公司声称自己经营的网上商城APP已估值数百亿元,即将在海外上市。为扩大经营规模,该公司打着“金融创新”的名义,在全国范围接受投资,以5000元人民币起投入股,不设上限,承诺按年化收益率12%分红返现,三年内无法实现上市目标,由公司全额回购股权。同时,投资人还可获得高额积分在网上商城兑换商品,若能引入其他新投资人,还可获得现金奖励。这样的“高收益”项目吸引了不少投资人参与,公司刚成立两年多,便在全国范围内吸纳投资人40余万,累计投资额200多亿元。然而好景不长,该公司突然以增资扩股为由停止对投资者的返现,大量投资人到公司办公地点聚集要求撤回投资时才发现已是人去楼空,前期投资也血本无归。

二、案例分析

该公司打着“股权众筹”的旗号,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层层返利、发展下线,其本质就是采取庞氏骗局的方式,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此类非法集资案件具有下列特征:一是打着“低风险、高回报”的口号。不法分子利用部分消费者贪图高收益的心理,向其做出虚假承诺,诱骗消费者购买不法产品。二是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回补方式。此类案件通常没有真实可靠的投资途径,也就意味着其无法兑现向投资者承诺的高收益和高回报。但不法分子往往通过扩大客户范围,拓宽吸金规模,以获得资金腾挪回补的空间,参与的投资人越多,骗局持续的时间就越长,不法分子从中非法获利也就越多。三是发展下线建立金字塔式投资者结构。不法分子通过有偿发展下线的方式吸引众多投资者参与,层层发展,形成金字塔式的投资者结构。众多投资者在尝到利益甜头后,也通过利诱、劝说等手段将自己的亲朋好友拉入骗局之中,致使骗局越来越大。

三、风险提示

为保护自身财产安全,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您:做到一“清”二“白”,三“看”四“问”,远离非法集资。

一清。认清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的原则。非法集资是是国家明令禁止和严厉打击的非法活动,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由此造成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国家不予代偿。消费者应认真识别,谨慎投资,远离非法集资陷阱。

二白。一是明白非法集资的本质是“你图别人的高利,别人图你的本金”,切勿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类似本案“投资返利”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还有很多,例如:投资“高收益理财产品”、 游戏 理财、消费返利、实体投资分红等多种形式,欺骗性和隐蔽性很强,涉及面广,危害性大。二是明白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收益永远和风险成正比。“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切勿存在“天上掉馅饼”的侥幸心理。

三看。一看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为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法定手续,如果企业身份不合法,则有诈骗嫌疑;二看相关企业是否已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批文、确认理财产品是否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不具备相关资格的企业是不能销售理财产品的;三看相关企业过往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规避不法分子非法集资异地重犯的风险。

四问。一问自己是否了解要购买的产品性质,是否具备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二问专业人士的意见,特别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问一些专业人士的意见,防止成为非法集资的目标;三问相关部门企业或产品信息,对于无法认定是否为非法集资的情况,应询问有关部门进行再确认,待了解详情后再作投资决定;四问发现或发生非法集资后怎样维权。消费者一旦发现企业或个人有非法集资违法活动,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如果不幸成为非法集资受害者,要注意收集非法集资活动的证据,协助公安机关办案,切忌心存幻想,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随着 社会 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保险需求也呈现多样化,越来越多人重视通过购买保险尤其是人身保险产品来获得风险保障、优化资产配置等。近年来,保险公司也开发了多种人身保险产品来满足不同消费者群体多样化的保险需求。但是很多消费者面对市场上五花八门的产品感到无所适从,不知道那些保险产品适合自己,甚至因为消费冲动而盲目购买保险。为倡导 健康 保险消费观,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您,做到“四看”,明明白白买保险:

一看需求。 人身保险需求大致可分为家庭经济责任、紧急预备金、子女教育规划以及养老规划。人生不同阶段,面对的风险不同,保险需求也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年轻时候偏重家庭经济责任,被保险人一旦发生风险,相关保险可以为父母、配偶提供部分经济支持;中年时候偏重子女教育储备的养老储备,同时对于 健康 保障的需求也逐步增加;老年时候偏重养老和 健康 护理等。消费者应当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和所处的人生阶段,选购合适的产品。

二看产品。 不同的人身保险产品,其风险保障、储蓄或投资功能侧重不同。通常来说,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 保险和定期寿险等保障成分相对较高,消费者可以购买此类产品来转移突发风险带来的损失;分红保险、年金保险等具备储蓄和投资的功能,具有子女教育和养老规划的需求的消费者可以考虑。但是,尽管部分产品偏重投资功能,但本质上仍然是保险产品,不宜将其与银行存款、国债等金融产品进行片面比较,更不能把其作为银行存款的替代品。

三看收入。 保障性人身保险产品可以用相对较低的保费获得较高的保障,消费者要充分考虑风险对自身和家庭的影响程度来设定保额。此外,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缴费方式分为一次性缴纳和分期缴纳两种,消费者应当根据自身闲置资金多少和收入稳定程度来确定适合自身的缴费方式。一般来说,保费支出在年收入的5% 15%之间为宜。

一、案情简介

近期,消费者崔某向我局反映,其保单服务人员假借内购保险公司理财产品为名,以高收益为诱饵,向其推销非保险金融产品。2014年,其保单服务人员王某以帮忙购买保险公司内购理财产品且该产品收益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为名,向其推销包括“理财聚佳禧”等在内的多款理财产品。崔某基于对王某的信任,自2014年开始,先后共出资77.5万元进行购买,业务员王某向崔某提供欠条作为购买凭证。2018年初产品到期后,崔某多次向王某催要本金及利息未果,方得知王某推荐的产品并非保险公司的正规产品,其上述投资均面临无法收回的结果。

二、案例分析

本案反映出保险公司的个别从业人员为牟取私利,诱导甚至欺骗保险消费者购买非保险金融产品导致消费者蒙受巨大损失。该行为通常具有三个特点:

一是以保险公司既有客户为目标。当前的案件反映出,个别不法保险从业人员正是利用了老客户对其的信任,以“退旧保新”,内购高收益理财产品为名向其进行推销。

二是以保险公司为其非法销售行为进行背书。经查,相关案件涉及的保险从业人员在向客户推销非保险金融产品时,均会做出其推销的产品由保险公司开发及运营等不实意思表示,误导消费者。实际上,其推销的第三方理财产品等非保险金融产品不仅可能并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还有可能是不法人员凭空杜撰的“三无产品”。

三是以高收益为推销噱头。此类案件中,销售人员往往承诺“保本高收益”或远高于同期银行理财或存款利率等诱导消费者购买该产品。

三、风险提示

为避免自身财产损失,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您:

一是认真核实营销员资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中国银保监会相关监管规定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销售非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批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同时,销售人员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前必须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若有保险销售人员向您推荐非保险金融产品,请提高警惕,查验相关资质。

二是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认产品属性。消费者在签署保险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合同内容,确认保险产品的细则条款和重要信息(如保险责任、缴费方式、承保公司等),以防以假乱真。投保后,您可以通过拨打保险公司统一客服电话、登录官方网站或前往保险公司柜面的等方式查验保单真伪。如确认销售人员销售的是第三方理财产品,应慎重确认产品属性、运营机构等信息。

三是理性消费,不受“保本高收益”迷惑。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应当了解投资风险与投资收益成正比,不要盲目相信推销人员“保本高收益”的承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购买金融产品。

一、案情简介

近期,我局接到消费者陆某投诉,反映其在某网购平台购物过程中购买了退换运费险,收货后陆某发现商品与卖家描述不一致,与卖家协商一致退货,由保险公司承担运费赔付责任。但由于商品尺寸较大,陆某实际支付运输费用较高,保险公司实际理赔金额无法全面覆盖运输费用,因此向我局投诉,要求保险公司补足差价。此投诉事项属于合同纠纷,经我局指导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合同纠纷调解委员会介入调解,最终投诉人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并向我局撤诉。

二、案情分析

上述案例涉及到消费者在日常网购消费时经常使用的退换运费险,一般由买家购买,在出现退换货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由保险公司承担运费。由于此险种全流程自动化程度高、投保便捷、保费低廉,受到很多消费者的青睐。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消费者往往在订单页面直接勾选,并未对保险条款进行认真阅读,对保险责任、免责内容、理赔金额、保险期间等合同内容并不清楚,因此理赔阶段容易产生纠纷。

三、风险提示

为合理使用退换运费险,达到减轻消费者退换货负担,北京银保监局提示你:

一是了解购买需求。消费者理性判断是否需要购买退换货运费险,消费者每一订单均有对应的保险,应根据选购商品判断是否具有退换货风险,比如,多次购买类、日常生活类、高品质类等商品相对不易出现退换风险,消费者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购买。

二是合理比价。退换运费险的保费与实际订单内容、消费者等挂钩,理赔额度根据买家的收货地与卖家退货地之间的距离来判断赔付额度,一般最高限额为18元。消费者可通过计算实际保费与理赔金额的差价,以及理赔金额是否覆盖实际运费,选择是否购买。

四是了解投保和理赔流程。确定购买保险后,消费者应确认投保成功,避免因未缴费成功等原因导致保单未生效。发生理赔事项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并履行相应手续,如:填写退货快递单、退货事由等,保证及时得到赔偿。

一、案情简介

消费者安某于两年前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一份分红险产品,安某按期缴纳保费,保险合同一直处于有效状态。2019年7月安某接到康某电话,称自己为该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现针对其分红险产品检视分红盈利情况,由于安某的盈利情况未能达到预期,推荐安某办理退保手续及时止损,并告知安某自己可以有偿帮助其实现全额退保。安某产生疑虑,拨打官方客服热线进行核实,得知康某并非保险公司人员,并被告知退保损失较大,不建议办理退保。安某才得知自己差点受骗上当。

二、案情分析

代理退保本是正常的保险服务,但是近期保险市场涌现出很多代理退保的“黑产团伙”,打着“专业保险维权”的名义,煽动消费者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事宜,阻止消费者与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沟通,试图切断消费者正常维权通道,从中骗取客户支付高额费用,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常见的诈骗手法如下:一是冒充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拨打投保人电话诱导其办理退保手续。二是对保险公司及其保险产品进行诋毁,告知投保人继续持有产品将蒙受巨大经济损失,怂恿客户退保。三是诱导投保人通过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等方式修改联系电话,授权不法分子为其办理退保手续。四是收取较高比例的费用,或鼓动投保人另行购买所谓的“升级产品”。

三、风险提示

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您:

一是认真核实来电人身份。消费者在接到此类电话后,应详细询问来电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并就对方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勿与不明身份人员联系接触。对于来电人存在诈骗或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嫌疑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是通过正规渠道维权。消费者如对保单有服务、退保需求或相关疑问,可直接通过保险公司官网、客服热线等渠道核实人员、产品情况。需要进行投诉的,应由保险消费者本人或其委托人提出,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向北京银保监局反映,切莫让不法分子非法代为投诉并从中牟利。

三是谨慎办理退保。不法分子劝导消费者退保,是为了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不管是收取退保手续费,还是鼓动退保后购买所谓的“升级产品”,都可能导致消费者相应的经济损失,不仅会使消费者面临错失原有保险合同的风险保障,还会出现再投保时保费增加、重新计算等待期,甚至可能被拒保等风险。建议消费者结合自身实际的风险保障需求和财务支付能力,谨慎办理退保。

一、案情简介

大学刚毕业的小王在CBD一座高级写字楼的物业前台工作,虽然环境优越、形象光鲜,但每个月实际月收入仅有3000多元。每天迎来送往,看着写字楼里进进出出的白领们精致的衣着,小王心里既羡慕又嫉妒,她十分渴望也过上这样的生活。正在苦闷之时,某信用卡中介小张来“扫楼”,他提出自己有路子能帮小王申请到高额信用卡。果然,很快卡就寄到了,额度高达20万。刷卡的感觉真是太好了,想买的东西只要轻轻一刷,都不在话下。于是,小王又陆续通过小张申请了好几家金融机构的信用卡,授信总额度高达80万元。积累已久的消费欲如开闸的洪水,一发不可收拾。在透支百万余元后,小王资金链断裂,本人的收入和家庭状况根本承担不起这么高的还款金额,严重影响了她的正常生活。

二、案情分析

在上述案例中,致使悲剧发生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通过“黑中介”违规办卡。当下不少“黑中介”打着“高额授信”的旗号,利用微信群、网页、短信、小广告等方式散布“代办大额信用卡”信息,通过伪造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方式,帮助目标客户获得超过其偿付能力的授信额度。部分消费者被短期利益蒙蔽,不惜支付巨额中介费用,以达到办理大额信用卡的目的。二是信用卡使用不当。信用卡是一把“双刃剑”,在方便支付的同时可以享受更多的优惠活动,但如果过度消费,持卡人会沦为“卡奴”,给自己带来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影响个人征信,甚至危及正常的生活。

三、风险提示

为保护自身财产安全,规范办卡用卡行为,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您:

一是非法中介要远离。非法中介打着“办理高额信用卡”的旗号,收取信用卡额度5%-20%的手续费,一张额度2万元的信用卡,就要支付其1000-4000元的手续费。信用卡办理应选择正规渠道,银行或正规金融机构不会收取任何费用,且能够根据申请人的真实资信情况进行授信,切勿通过中介包装,盲目提高授信额度,给自身埋下信用风险的隐患。

二是取现、分期要谨慎。消费者使用信用卡取现或账单分期功能会产生利息和手续费。取现的利息一般为按日计息,利率为万分之五,折合年利率为18.25%。此外还有取现手续费,一般为取现金额的1%-3%;账单分期也要支付分期手续费,如果按12期分期付款来计算,实际手续费可达7%以上。因此,在使用信用卡取现、分期前,应首先判断产生费用是否在自身经济承受范围内,切勿冲动操作。

三是盲目消费要杜绝。刷卡消费时看不到现金,很多人就没有“心疼”的感觉,也不会提前考虑自身还款能力。广大消费者应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合理办卡用卡,在理性消费的同时,享受更优惠、更快捷的支付服务,切忌使用信用卡套现、“拆东墙补西墙”等方式盲目消费,从而避免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各类风险。

⑨ 个人购房按揭贷款,案例分析(中行和光大的进)懂行人回答好了,追加全部积分

1、贷款紧缩没错,但你这房子按揭贷款金额就几十万,还没紧缩到这个程度,而且首套房按揭是符合国家信贷政策的;你的年薪办这贷款,银行完全放心。
2、工资清单只是一个形式,你叫你们单位开工资证明盖公司公章就行,银行如果要核实,根据他们的要求来就行,你既然能拿工资,银行会帮你想办法找到证明文件的:)
3、说实话,你这条件,银行放贷款给你放心的很,不批准的可能性基本没有。
风险?除非银行跟你有仇,或者你自己有什么其他的信用污点,貌似从你的介绍中看不出来有这种可能性。
说明,我虽然不是中行和光大的,但也在其他银行办过几年个人信贷业务,熟悉按揭贷款的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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