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银行发放贷款,银行方面怎么做会计分录。
银行贷款发放使用“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属于负债类科目,说明企业从银行得到贷款,以后需要支付贷款,还要归还贷款本金。
1.根据发放贷款的单据编制的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行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2.发放的贷款归还本金时的会计分录是:
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行
⑵ 银行发放贷款的会计分录,银行的角度
一、第一个分录是对的。
二、说明。
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设置了第1303号科目“贷款”,核算企业(银行)按规定发放的各种客户贷款,包括质押贷款、抵押贷款、保证贷款、信用贷款等。本科目可按贷款类别、客户,分别“本金”、“利息调整”、“已减值”等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放的贷款,应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借记“贷款——本金”,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吸收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有差额的,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
2、第二个分录存在的问题有:
(1)贷款是一级科目,XX贷款是补充说明贷款的种类的为明细科目,应该放在后面。
(2)银行的负债类科目没有“活期存款”,设置了第2011号科目“吸收存款”,核算企业(银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包括单位存款(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种存款、转贷款资金和财政性存款等。
(3)银行的“应收利息”科目用于发放贷款业务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处理,并非在发放贷款时。企业发放的贷款,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贷款的合同本金和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贷款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利息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科目。
⑶ 公司贷款会计分录,及还利息分录
如果是金融类企业,那这利息作为营业收入核算会计分录是: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如果单位是非金融企业,那这利息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如果是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如果是贷款,可以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
1、公司收到银行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短期借款)
2、公司还贷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一般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研发无形资产等,
(1)长期借款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按以下原则计人有关成本、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如果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利息支出数应当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等相关资产成本;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2)账务处理方法为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或“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科目。
⑷ 银行发放贷款,银行方面怎么做会计分录
1、银行发放贷款,银行方面确认贷款科目;
2、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贷款-本金
贷:吸收存款-企业存款
3、银行贷款是指个人或企业向银行根据该银行所在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求的个人或企业,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多采用票据贴现、信贷账户和透支账户等形式。
⑸ 银行贷款应该怎么做会计分录
收到贷款做: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支付贷款利息时: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还贷款时: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