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股东可以利用公司去贷款吗
法律分析:股东不可以以公司名义贷款。公司股东可以用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公司股东用个人的名义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属于公司借款,可以作为公司借山卖雹款入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逗帆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配蚂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贰』 法人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贷款为自己所用属于违法吗
不违法,公司的法人代表完全可以以公司的名誉对外办理包括借款在内的一切业务,借款的借据既然加盖了公司的印章,公司就应该承担还款责任。
至于公司其他股东知不知道或者同不同意,那是公司内部的事,与借贷合同的成立没有关系。借款应当全部归还,当借款大于公司投资时,公司的全部资金都可以用于归还借款,无论是那个股东出资都没有例外。
但是,公司股东可以要求法人代表对其擅自决策承担责任,包括赔偿损失。具体要看公司章程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支持要求赔偿的证据来确定。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内部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2)以公司名义贷款不用于公司经营扩展阅读:
法人代表的责任和义务
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
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后果;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
如果企业触犯了有关法律的规定,可能法人代表的人身会受到限制,例如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法人代表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会受刑事处分,等等,以上只是列举,不完全。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譬如出资瑕疵),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法人代表如有失职行为,严重程度达到刑法追究的程度或应给予行政处分时除外;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分清法人财产与个人财产,亦不需法人代表承担民事责任。有限公司形式的法人在负债时,由公司以全部财产承担,不需股东个人承担,成立时有出资瑕疵的情形除外。
发生矛盾纠纷时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
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该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叁』 跟银行贷款进公户后不是用于公司正常经营
不是
有时候企业申请的银行贷款,资金一般都是直接进入了企业的对公账户里面。要将进入对公账户的钱取出来只能通过基本户取出,一般账户是属于存款账户,只能存款,不能取款。1、 可以开立一个法人账户,以备用金、劳务派遣的名义将资金从对公账户中转入法人个人账户里面;
2、 凭借报销的方式将资金取出来,购买一个对公账户的现金支票,主要报销用途为企业活动经费、员工公务支出等,填写好支票并加盖公章、财务章之后就可以凭支票去银行取钱。。
拓展资料:
1、公司对公帐户分为四类:基本帐户、一般账户、临时账户及专用账户。其中:基本账户一个公司只能开一个。例如:一般账户,一个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立多个,没有数量限制。
2、人民银行的账户管理规定: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账户,但是可以开立多个一般帐户,如果另处还要开一个可以取款的帐户,而且资金方有一定的专门用处,那么可以在该行申请办理一个专用账户也是可以取款的。
3、 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 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一家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申请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4、 从账户组织体系看,一方面,银行应按照客户的要求,将其资产、负债业务归集在个人基本账户下统一管理。客户凭个人基本账户和款项代码,即可处理各类个人存取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个人投资理财业务等。同时,银行也要根据客户需要,为其提供信息加、统计报表和特惠服务。
『肆』 以公司的名义向银行贷款,该款项是否属于公司的财产
如果公司是法人自己的,就没有问题。如果不是,这就属于挪用龚款。
『伍』 挂名法人被起诉公司贷款没用于公司用途
挂名法人被起诉公司贷款没用于公吵举神司用途:
《民法典》第552条规定:“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1、债务加入,即并存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承诺由其履答启行债务人的债务(不仅包括已有债务,亦包括或升亏然债务),但同时不免除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一种并存债务承担方式;
2、第三人既可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也可通过向债权人单方允诺加入债务;3、第三人加入债务无需债权人同意,但需通知债权人,且债权人有拒绝权;
4、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与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陆』 个人独资企业法人私自借钱没有用于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法人,私自借钱,没有用于企业,这个没有问题,是合法的。
个人独资企业法人,可以私下借钱的,不用于企业也没关系。
如果贷款的使用违反了贷款合同的约定,银行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柒』 法人以公司名义贷款私用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私自借款,其他股东要不要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个人名义,一种是公司名义:
个人名义:
股东以个人名义借款的属于个人债务,其他股东没有责任。
公司名义:
以公司名义借款的,要区分实际情况,如果借款合同有公章,借款入公司账户,第三人不知情,属于公司债务,以公司资产清偿,该股东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其他股东可以追偿。
如果借款合同不足够认定为公司债务的,按个人债务处理。借款人和出借人恶意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股东可以主张借款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捌』 公司法人代表将公司财产抵押到银行贷款,未告知其他股东,,得到贷款后没有使用在公司,该行为是否违法
以公司财产抵押的,应经过公司股东会同意,否则即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