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东个人经营性贷款利息和费用可以入公司账吗
1、不可以的。股东个人费用一律不可以计入公司账面,只有股东为公司日常经营发生的相关差旅费等可以计入。
2、不过现实中有企业这样录入的,然后年底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再调整,这样也是可行的。
3、个人经营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流动资金周转、购置或更新经营设备、支付租赁经营场所租金、商用房装修等合法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
Ⅱ 公司买房贷款利息一定要从公司帐户扣吗
不是,可以税前扣除的,需要开具发票做账的。
1、企业贷款给员工买房,有收取利息的话,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税务上,应就收取的利息,按贷款服务缴纳6%税率增值税和25%的企业所得税。账务上,借款计入“其他应收款”核算,收取的利息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核算。有息借款需要企业与员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还款日期和利率,以降低相应的税务风险。
2、企业贷款给员工买房,不收取利息的话,根据财税83号文的相关规定,应按“工资薪金”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第十九条企业采取银行按揭方式销售开发产品的,凡约定企业为购买方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的,其销售开发产品时向银行提供的保证金(担保金)不得从销售收入中减除,也不得作为费用在当期税前扣除,但实际发生损失时可据实扣除。……第二十一条企业的利息支出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一)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借款费用,可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归集和分配,其中属于财务费用性质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在税前扣除。
(二)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的分摊利息费用,使用借款的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税前扣除。
Ⅲ 股东个人贷款,放款后款项转入公司户,利息能否在入账
1、可以,但需要写个说明附后,注明放贷银行、贷款原因、使用方向、本金总额、利息率等,并领导签字。
2、不能。会计要求核算清晰,一码是一码,不能简单对冲。
Ⅳ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收缴的贷款利息不经公司帐户合法吗
如果是公司的款项,他不经过公司账户是不合法的,因为他是以公司的名义出去进行收款收缴的
Ⅳ 个人贷款用于公司经营利息可以入账吗
会计上可以入账,但是税务上需要个人代开利息发票给公司才可以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实务中多数税局是认为其这里的利息增值税要视同销售缴纳,并且利息虽然个人没有实际得到,但是公司支付给个人个人再还或是公司还款但是借款人是个人的,个税是要缴纳的,也就是这种方式增值税交两遍,还多交了个税,不划算,建议是直接对公司比较好。
Ⅵ 经营性抵押贷款,不指定固定用途,直接打到企业公司账户可以吗
不可以。在贷款行有对公账户,而且贷款发放不是直接放到企业对公账户上,是先进入给企业因为信贷业务核算需要生成的贷款账户,再由贷款账户按照支付要求转入存款账户。所以经营性抵押贷款,不指定固定用途,不能直接打到企业公司账户。
Ⅶ 还借款利息给个人,个人提供不了发票可以走公账吗
不能。
对于利息,应视借款用途确定是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还是资本化,一般流动资金借款利息是作为财务费用处理的。利息入账须提供发票,发票可由出借人向税务局申请代开,个人取得利息应该对取得的利息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向个人借款是否要支付利息由企业与个人约定。企业向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如果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获得利息的个人应当向企业提供利息收入发票。即个人取得利息收入后就要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