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向几家县级政府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企业,发放贷款,需要纳入集团(关联)客户统一授信吗
首先属于县级政府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企业,有政府信用背书,根本就用不着纳入集团(关联)客户统一授信;其次,即即便纳入集团(关联)客户统一授信的企业,也并不一定非得是一种“控制与被控制)的特征才被认定集团(关联)客户,其实商业圈及上下游产业链关系的企业也可纳入统一授信,就好比商会、协会或联盟抱团统一在指定的银行进行存取业务,与银行签定协议,放大信用杠杆,对商会、协会或联盟成员企业统一授信,从而让单个企业享有更高的授信额度,这也是一种做法,产业链关系企业同样可采取这种方式,解决融资问题。
2. 同一集团的各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嘛
肯定可以。而且对于跨国集团来讲,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常会跟跨国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即资金池。由于同一集团内的各企业属于关联企业,按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其列支的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同期金融机构同类贷款利息,且总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倍,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列支。
公司之间可以相互借款,只要不是非法集资,就是合法有效的,法院是支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规定: 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可以。所收利息需要交纳5.5%的营业税及其附加,并向支付方开具发票。也可以不收利息。
关键是要区分借款单位之间是否为独立核算单位,如果借款单位之间均为独立核算,需缴纳印花税。
不可以吧
那是当然,每个企业都有别的企业需要的东西,比如一家企业做大了。就算是印个公司的画册,报纸都需要找印刷厂,如果企业对成本控制要求高,就可以在众多的印刷厂中找个便宜而质量好的,也是非常好的,一加印刷厂想添加好的设备先不要去找大的厂家,而是在本地找个你要求的产品,本地的各方面服务也会好,价格也会较低,这都是一些企业与企业间合作的案例,当然还有很多,我可以发给你。说下QQ好。
你好,企业之间不可以借款,不能贷款,可以做为担保人为其贷款担保。
正泰集团1999年销售总额为人民币26亿元,主导产品低压电器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达21%;现有固定资产5亿元,总资产12亿元;下属6个专业子公司和控股公司,40多家成员企业,在国内设有600多家销售公司和特约经销处,并在海外设立了5家分公司和20多家总代理。集团现有员工6000多名,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000多名。
创业15年来,正泰不断进行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从只有5万元资本的家者辩庭作坊发展到集科研、工业、贸易、信息业为一体的大型现代企业集团。正泰之路被称为“正泰现象”引起了经济界、理论界、新闻界、党和 *** 的极大关注,受到了广泛的关怀和赞扬。
正泰的目标是为用户提供“高、精、尖”优质产品和一流服务。正泰不懈地追求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国际标准化,严格质量管理,1994年在全国同行业中首批通过了ISO9001国际国内双重质量体系认证,1999年通过了ISO14001环保管理体系认证,同年“正泰”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正泰努力创造“协调、学习、合作、创造”的工作环境,致力于科技开发和管理创新,向着“股份社会化、产业科技化、营销全球化、人才知识化和品牌国际化”的更高、更强目标迈进。
该企业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联合发布的2006年度中国企业500强排名中名列第二百零八。
你好。
除了银行,是不可以进行放贷的,贷款通则里有原则性规定,但由于具体法律中对于是否违法没有明确界定,所以现实中企业相互拆借很普遍。谁都不愿意把钱拿给银行再放贷,让它再拿一笔手续费,但直接互相拆借的风险是很大的,比如对方有可能中途抽资等...
相关的内容你可以查询一下贷款通则等法规,里面应该有相关规定,如果仅仅是想知道原则性问题的,不是用作书面用,那么上述的内容应该可以理解吧。
有问题可以继续联系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根据目前实际情况,对于企业之间的民间借贷应当给予有条件的认可,因此司法解释为此规定:
1·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而相互拆借资金,司法应当予以保护。这一规定不仅有利于维护企业自主经营、保护企业法人人格完整,而且有利于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顽疾,满足企业自身经拍州营的需要;
2·不仅有利于规范民袭嫌蔽间借贷市场有序运行,促进国家经济稳健发展,而且有利于统一裁判标准,规范民事审判尺度。
3. 央企控股的公司好贷款吗
好。
1、央企控股的公司中的项目众多,所以好贷款。
2、央企控股的公司中的门槛较低,贷款简单,所以好贷款。
4. 国有企业对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国有企业对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
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2.因此,国有控股企业可以提供企业贷款担保。但要通过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则可以为他人提供担保。
5. 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是利好吗
有利有弊!这种担保会加重本公司的财务风险!
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控股子公司得到了这笔贷款会快速发展,那么对本公司也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