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外人偷盖单位公章贷款构成什么罪
关于偷盖单位公章罪法律条款如下: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参照“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关于公章的使用方法如下:
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单位公章若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坏、遗失或被盗,除按有关法律、制度追究责任人责任外,须尽快向上级及相关部门报告,一面采取相应措施挽救损失;一面尽快补办手续,尽快补刻启用新印章,以免贻误正常工作。
❷ 员工个人借款,但是偷盖了公司公章,公司可以告员工诈骗吗,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该员工偷盖公章且个人借款利用公司公章是为了制造虚假事实欺骗他人财物的,则会导致构成诈骗。公司是可以告员工诈骗的。另外盗用偷盖公司公章进行诈骗,所属公司是不用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根据法律所有赔偿和责任都由盗用者接受承担赔偿责任。(2)有人偷了公司的章乱贷款扩展阅读:《最高人民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此情况下,单位可以向私盖公章进行违法犯罪行为的人进行追偿。参考资料:东胜区人民官网-员工借款私盖公章
❸ 公章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拿去偷盖借钱了,该怎么办
公司公章对外(善意第三方)具有法律效力,只能以合伙企清段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过失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您的合伙人与该债权人存在恶意串通情形,则该借款合同自始无效。
法律分析
如果该合伙人为合伙事物执行人且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公章等证明公司的文件或物品,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表见代理,善意第三方即债权人有理由相信其具有相应决策权和处分权。在这个前激辩提下,合伙企业应对该债务承担还款责任,其中,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您可以在合伙企业承担责任后,对该存在过错合伙人进行追偿。如发现该合伙人与第三方存在恶意串通签订虚假合同行为,则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该合同自始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答铅誉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❹ 未经法人授权,股东私自使用公司公章以公司名义借款,公司是否承担责任
从法律意义上说,应当公司先承担债务责任,然后通过其他途径找那个擅自行为的股东追偿;从公司内部管理的意义上说,公司不承担责任,由那个股东自行承担(因为未经授权,擅自行为,借款视为个人借款)
❺ 公司的公章被偷去叫人担保贷款了。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前夫应该已经取得了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执行依据,现在法院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强制您腾房。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对于有证据证明生效法律文书错误的,可以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或者提起再审的方式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第一,第三人撤销之诉: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
您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后,既可以向法院提供担保,请求中止执行,又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就可以裁定中止执行。
第二,提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法定情形的,裁定再审,同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在法院裁定再审之前,原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是不停止的。
鉴于您的提问比较简短,无法针对更多情况进行分析,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以委托律师介入进行办理。
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北京友恒律师事务所。
❻ 我是法人,公司股东私自拿我的法人章去贷款,我有什么责任要怎么解决
章是你的,别人咋能拿到呢。既然能拿去贷款肯定是经你允许的。
否则是骗了你。你可以去法院告他。越权,欺骗。
❼ 公司财务章被朋友拿去办理贷款会有什么风险
首先强调公司财务章由公司专属财务人士保管,需经得领导批准方可使用,就足以说明财务章的重要之处了,被朋友拿去办理贷款公司会承担以后所有货款,说得直接点就等于公司在办贷款业务,如果出了事情,不但公司会承担风险也会把责任人告上法庭,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赔偿公司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