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求问归还长期借款时的会计分录!
如果长期借款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这样做完全正确: 借:财务费用 28000 贷:长期贷款 28000 如果是按月(或按季)支付借款利息,则: 借:财务费用 28 000 贷:应付利息28 000 1、公司之间的借款,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不管借款期限长短,计提利息分录都是一样的。 (1)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付款--A公司 (2)每月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应付利息 (3)还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A公司 贷: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2、公司向银行的借款,通过“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科目核算。 (1)计提短期借款利息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2)计提长期借款利息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2. 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能否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只要与发行债券的用途不冲突,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能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国务院要求,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要优先用于偿还拖欠款,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发债或其他金融工具置换存量债务节省的利息支出要全部用于清欠。对目前已确认的多年拖欠款,力争年底前全国政府部门和大型国有企业清偿一半以上。中央企业要带头优先偿还对民营企业的逾期债务,年底前做到“零拖欠”。其他国有企业也要加快清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