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怎么还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1)在网上还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扩展阅读:
由本地学生资助的学生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经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和实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高等学校、职业学校和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大一新生或在校大学生;
4、入学前的户口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均在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根据生源地学生贷款信用风险补偿管理办法:
第三条信用助学贷款的风险补偿在发放地采用差额回报和差额分担。风险赔偿额超过生源信用贷款损失的,超出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奖励给县级助学管理中心;如果损失低于原发地的助学贷款,差额部分由国家开发银行和县级财政部门分别承担50%。
第四条国家开发银行将风险补偿确认为递延收入,在确认损失时,将学生生源处的信贷助学贷款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对来源国学生已确认的信用贷款损失,后续追回,递延收入相应调回。
第五条奖励和平衡赤字的共享工作的信用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原产地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并计算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市分别列入计划)为单位。
第六条可用于平衡报酬的风险补偿包括:
(1)已结算的学生原籍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风险补偿。为了防止学生贷款信用的整体风险,学生贷款的来源,这部分资金应每年提取。
(2)提前使用来源地未结算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对应的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这一数额应在结清差额奖励和赤字分摊时扣除。
第七条方法年度撤军相对应的风险补偿信用贷款合同的原产地已经解决了和的比例相对应的风险补偿信用贷款合同尚未解决的原产地由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的总部。
第八条年度总额和分销计划的剩余奖励基金(以下简称盈余激励基金)的学生贷款和信贷风险补偿的原产地规定由中国国家开发银行省级分行咨询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并报省财政部门和省教育部门备案。
第九条在研究和开发的年度盈余总额奖励基金和分配计划,学生信用贷款的合同总金额等因素在源区已经解决,逾期本金和利息,不稳定的学生的期望风险信贷贷款来源区域,和贷款管理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情况应当综合考虑。
第十条剩余奖励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各省级分行备案后按分配计划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支付。地方政府分担的风险损失补偿资金,由省级助学资助管理中心统一收缴,及时足额转移到国家开发银行。
㈡ 怎么还助学贷款利息是在指定日期内把钱充到支付宝系统自动扣还是说需要手动点击还款
还助学贷款利息:本金和利息一起手动点击还款。
1、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利率政策是: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学生毕业后实际偿还的利息,将按照当年同期利率执行。
2、助学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两者都一样的。在校期间免息,毕业后一次性还款免息,分期还款需还息。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
(2)在网上还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扩展阅读:
还助学贷款 :
1、支付宝会根据国家开发银行规定的扣款日期提前5天通过手机短信通知您进行支付宝账户的充值,建议您及时更新在支付宝绑定的手机号码。
2、在还款日期前,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宝卡通、网点充值、消费卡充值等方式将还款资金充值到您的支付宝账户。国家开发银行将委托支付宝公司在扣款日期从您的支付宝账户中 扣取 相应的资金转至国家开发银行。
3、此时,您的支付宝账户显示“转账,代扣款(扣款用途:助学贷款提前还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相应的扣款信息将于次月更新,才显示还款记录。 用支付宝账户还助学贷款不需要实名认证。在还款日期前,需将要还款的资金充值到您的支付宝账户中。
4、偿还贷款到期(逾期)本息需要登录在线系统申请,偿还贷款到期(逾期)本息不需要申请,直接向支付宝账户充值即可,支付宝会定期自动扣划,提前还款必须登录在线系统申请。
㈢ 生源地助学贷款如何还利息。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利息的步骤:
1、首先需要将钱转入支付宝,金额稍微高于应还款项即可。然后登陆电脑版支付宝,一定是要电脑登陆(手机上无法操作),如图所示
2、然后在支付宝主页中,点击右上角的“应用中心”,然后点击“生活服务”如图所示。
3、然后下拉网页右边的滑动条,找到“公益教育”,找到公益贷款下面的“助学贷款还款”,然后点击“我要使用”如图所示。
4、然后在进入的助学贷款还款页面中,点击“我要还款”,如图所示。
5、在进入的界面输入验证码,然后点击“查询贷款信息”,如图所示。
6、然后进入到还款信息界面,可以看到应还款项为“670.68元”,此时点击“确认还款”,如图所示。
7、输入支付宝的支付密码,则还款成功,会弹出成功界面,如图所示。
1、首先需要将钱转入支付宝,金额需要高于应还款项。然后登陆电脑版支付宝,必须要电脑登陆(手机上无法操作)
2、输入支付宝的支付密码,则还款成功,会弹出成功界面。
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
借款学生毕业后,要求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是通过支付宝账户还款的。需要注意的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正常还款日是12月20日之前,最后一年还款日为9月20日之前。如果逾期未还,记住尽早还款,每月20日支付宝都可以进行逾期还款的。
申报程序
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1]
特别提醒
(一)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义务。
(二)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三)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
(四)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五)借款人应在还款后及时与市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及经办银行进行帐务核对工作,防止出现问题。
㈣ 生源地助学贷款在网上还利息的步骤
首先要登陆生源地助学贷款网址www.csls.cdb.com.cn,网页打开后选择“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进入网页后,选择省份、市(区)、资助中心后,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密码为8位生日)以及验证码,选择2.使用登录名登录系统→2.身份证号码登陆系统。而对于新贷款的学生,就要先进行注册,才能登陆系统。
1、登录支付宝账户——【应用中心】——【还款】——【助学贷款还款】;
2、输入借款人支付宝账户、身份证号码、验证码,查询还贷信息;
(注:任何人登录自己的支付宝账户,都可以在这里输入借款人的上述信息进行贷款信息的查询及还款)
3、查询还款金额,进行还贷;
4、进入收银台付款;
5、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成功。
㈤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怎么还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可以通过支付宝app归还,具体步骤:在支付宝搜索框中输入“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结果中点击有“生活号”标注的,进入后进行关注,进入后可以看到“在线还款”,这时按照步骤输入个人基本信息就可以完成还款。
生源地贷款一般在每年11月15号左右发放,不同地区会有差异,在初次办理贷款时会自动给借款人生成一个支付宝账号及密码,贷款额度到账后会在第一时间把需要交的学费和住宿费转入学校账户。
申请生源地贷款在上学期间不用支付任何利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后续在还款时必须按照银行的规定,后期逾期归还会导致个人征信变不良。
源地贷款主要面向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贷款额度每人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为1000到8000之间的整数,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