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行贷款明明还了一个月为什么单上面还写着余额没减
1、去银行柜台,查一下你还款的账户的交易记录,你打了多少钱进去,银行扣了多少钱。
2、找当初帮你办贷款的客户经理,看一下你贷款是否还清,如果没还清,还差多少,是不是有滞纳金、利息等没还清的。
贷款扣款属于银行批量处理的业务。所以不受工作时间八小时之内限制。
客户只要按还款协议在还款日之前(建议当天17点之前)把款项存入协议还款卡就好。
如果还款日账户余额不足时,工商银行会进行部分扣款,不足的部分转入逾期贷款。对于逾期贷款,工商银行将每天主动从还款账户扣划。
温馨提示:
如果注册开通了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可以登录查询具体的贷款记录和账户余额,避免因余额不足不能及时还款,影响信用。
(1)买手机交了首付但贷款金额没有减扩展阅读
为什么银行不愿意把签订好的合同给客户一份?原因如下:
1、没有整理完毕。贷款审批通过后,客户经理(有的银行另有专人)要制作合同,相关岗位对合同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安排客户面签,然后行长签字、加盖公章,放款岗位对全套资料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办理抵质押登记,放款。客户助理或内勤整理档案,内容琐碎,要求极高,同时还有更重要的工作要做,于是就拖了很长时间甚至干脆不给客户。
2、避免节外生枝。有的客户非常较真,拿到合同后仔细研究,遣词造句、数据条理、责任义务,稍有疑问就去找银行理论,甚至找银监局、市场监督局投诉。虽然,银行的所有合同都经过专业的法律人士反复斟酌研究确定,但是难免有些个别词句条款存在异议,给律师同行留下把柄,被恶意投诉甚至对簿公堂都有可能,毕竟银行提供的都是格式条款的合同。按照合同法,如果合同内容有两种以上的解释,应当按照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就是银行)的解释处理,此时的强势方上了法庭就成了弱势方。不过,最后的结果大都是银行能赢,过程却十分坎坷,牵涉大量的人力物力还有声誉风险,于是,很多银行干脆不给客户合同,客户要的时候,找种种理由拖延或拒绝。
前两种情况,客户如果坚持要合同的话是可以拿到的,最好让银行工作人员理解你只是要个贷款的依据,没有其他恶意。
3、合同不正规,不敢给客户,一旦客户违约再拿出来打官司。这不是指银行,而是非正规的公司,这种情况一开始就存在恶意,客户怎么要合同都要不到。
B. 我选择的等额本金为什么房贷一直没有减少呢都还了两年了
这个你要仔细看一看当时签的那个合同上面信息,最终结果以签名的合同白纸黑字为依据。如果说合同上面写着等额本金的贷款方式,但实际你每个月的还款都一样,是照着等额本息的还款方式的话,可以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合同上面写着的是等额本息还款方法,那是没有办法了的!
C. 首付交了,贷款没下来,首付可以退吗
首付交了,贷款没下来,首付可以退。会根据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分情况进行处理。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最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
1、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3、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是银行的原因,致使银行按揭贷款延期、贷款金额减少或者不能办理,双方一般会有补充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由购房者选择,要么由购房者在某个期限内补交购房款,要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逾期不补交购房款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有关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D. 付首付后贷款没有批下来怎么办
交了首付但贷款下不来的解决方法:
1、购房者首先要向银行问明白贷款没有下来的原因,如果是因为购房人的信用、负债等问题,可多增加首付金额,减少贷款额度。
2、如果银行贷款还是迟迟下不来,可换家符合贷款条件的银行申请贷款。
3、如果因为购房者的信用问题,购房者可找一家担保公司进行担保,但值得注意的是,担保公司可能需要收取购房人较高的手续费、担保费和利息。
4、实在无法退款的话,就只好与业主协商申请退回首付款了,但可能会支付一些违约金。不知道你是否已经和开发商签了合同,如果没签,和一楼同样劝你,放弃这个想法,一是因为人太累,二是因为风险大,你会失掉你的信用.你只有10%的钱,又何必背那么大的债呢. 如果你已经签了合同,那我告诉你,合同上肯定有清楚约定,贷款应该在什么时候办理到位,如果不在约定时间内办理到位,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拖是拖不了的.不知道你是否已经和开发商签了合同,如果没签,和一楼同样劝你,放弃这个想法,一是因为人太累,二是因为风险大,你会失掉你的信用.你只有10%的钱,又何必背那么大的债呢. 如果你已经签了合同,那我告诉你,合同上肯定有清楚约定,贷款应该在什么时候办理到位,如果不在约定时间内办理到位,买受人将承担违约责任.所以拖是拖不了的.1、首先原则上办理贷款的时间是可以和开发商协商的,因为这个属于合同中付款方式的约定,付款方式中一般会约定首付款到账时间,按揭贷款到账时间的。但实际操作中是由开发商决定的,一般情况下开发商比较强势。
2、正常情况下,首付款支付完毕后,开发商会开具发票,银行会在首付款发票复印件取得后正式开展办理按揭手续,贷款获批后,抵押证办出后,银行放款至开发商账户后次月开始向银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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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贷款后房产证要抵押在银行吗
购买新房,办理按揭贷款后,房产证的他项权证是抵押在银行的,但是房产证原件还是在户主手里的。
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时,借款人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借款合同。房产证等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办理抵押登记的过程中,房管局会办法房屋他项权证给银行,而且会在房产证上盖抵押章,这表示此房屋已作抵押,不过该房产证还是由借款人自己保管。
但是,待借款人结清贷款后,仍需携带房产证、本人有效身份证、贷款结清证明、房屋他项权证等材料,到原办理抵押登记的房管局办理撤销抵押登记手续,这样房子才属于借款人所有。
办理房贷后多久开始还贷款
1、办理按揭还月供是根据借贷者放款的期限定的,只要是贷款下来就开始按照放款当月来还的。房贷批下来,要看是还款已放。审批通过还需要等有额度来放款,如果这个月6号放下来,一般是在下个月6号首次扣款,当然要看贷款合同,有的银行是在20号扣款的。
2、房贷合同问银行要,一般银行业务员会把合同放在售楼处,通知你去拿,一般不会邮寄,除非你有要求,请自行联系银行。
3、银行贷款发放完,你的房款就已经全部交足了,去开发商那开具发票,就行了,银行会给你贷款合同和借款凭证,有的银行还会给还款计划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