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朋友用我的手机号贷款我有责任吗
一、正面回答
若自己的手机号被别人用来贷款,且因为没有还款导致逾期,那自己肯定是会受到影响的。
二、具体分析
首先,因为对方留的是的电话号码,所以借款平台要催款的话,会直接找,不会去找骗贷的人。
而因为存在逾期情况,所以有可能平台会不断发短信、打电话催收。
如此一来,的日常生活势必会被打扰。
还有,利用他人信息骗贷的不法分子往往都是去申请门槛较低、不怎么正规的平台上借款,此类平台还有可能会获取的通讯录信息,打电话给通讯录里的家人朋友,导致亲友也纳坦受影响。
其次,贷款逾期后,有可能的大数据上会有不良记录,毕竟骗贷分子是用的信息借的款。
如此一来,本人以后要借款的话,没准就会因为信用问题而受阻。
因此,建议平时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不要轻易将自己的信息透露给他人。
而若发现自己的信息被他人用来骗贷了,那一定要提早跟借款平台说清楚,处理好大数据问题,本人是无需承担还款责任的。
只需要搜索:小七信查。点击查询,输入信息即可查询到自己的百行征信谨宏数据,该数据源自全国2000多家网贷平台和银联中心,用户可以查询到自身的大数据与信用情况,可以获取各类指标,查询到自己的个人信用情况,网黑指数分,黑名单情况,网贷申请记录,申请平台类型,是否逾期,逾期金额,信用卡与网贷授信预估额度等重要数据信息等。
三、别人用我手机号贷款现在发信息给我怎么办?
自己的手机号被别人用去贷款,结果借款平台发信息找上自己催还款的话,建议直接打电话回去,告知借款平台具体情况,表明借款并非本人操作,让对方找骗贷的人还钱。
而自己是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的。
其实还可以尝试通过平台找出祥茄册利用自己信息骗贷的人,或者看看自己近期有没有将个人身份信息透露给身边的人,找到人后让对方尽快承担起还款责任。
需要注意,有些贷款平台可能不会理会的解释,依然不停发信息、打电话找还款。
对此,只能向当地银监会或者互联网金融协会进行举报了。
平时应当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免得因为信息泄露造成安全隐患,也千万不要去不知名的小贷公司借贷,信息和资金安全没什么保障,有些平台可能还会故意贩卖信息。
❷ 对方用我的手机号办理了金融贷款拖欠咋处理
法律分析:自己的手机号被别人用来办理贷款,并欠钱不还的话,可以直接跟贷款方说明情况,表明自己不是借款人本人,是被人盗用了信息用来贷款,让贷款方不要再找自己还款。一般银行贷款的审核比较严格,需要提供各方面的资料信息,不太可能单凭一个手机号码,未经查证就能贷到款,那些正规大型的贷款机构也是如此。所以手机号被用来贷款,欠款人申请的多半会是那些门槛较低,审核比较宽松的网贷产品。而这类网贷平台可能不太好协商,也许说清楚情况对方也不一定会相信。对于这种情况,可以收集证据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❸ 别人用我的手机号贷款我该怎么处理
别人用你的手机号贷款的处理办法如下:
1、被别人用手机号贷款了,用户应该先联系贷款机构,表明非自己本人申请的贷款。如果贷款机构不要求用户本人还款,那么只要告知非本人申请贷款就够了。而贷款机构要求用户本人还款,那么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
2、当事人被别人用自己的手机号贷款了的,可以报警大慧漏处理,然后与提供贷款的机构进行说明。
查询个人身份证办理的信用卡或贷款情况,有三种方式查询:
1、电话咨询:打银行客服电话,通过客服人员查询申请者的身份证是否办理过信用卡。
2、网上查询:用本人的身份证和手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的官方网站进行用碧羡户注册;再提交查询申请,第二天就可以看到查询结果的。
3、当地查询:携带本人身份证到银行网点查询或当地的中滚烂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中心打印自己的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会标明申请查询人办了多少张卡、有没有卡透支、银行贷款多少、都有记录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