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小额贷款公司要交哪些税,会计账务怎么处理,谢谢
小额贷款会计非常简单,可使用普通会计报表,发放贷款在短期贷款反映,收取利息在主营业务收入反映。
其他和别的企业一样。
应该注意的问题:就是一定要合法收取利息,不要碰四条“高压线”,年末应提取贷款呆账准备金。
B. 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有哪些小额贷款公司收取多少税收
小额 贷款 公司 这几年为小中型企业提供了资金的缓冲,帮助其渡过资金断层,资金不足的压力,因此发展势头很猛,但是也会面临很多问题,那么国家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税收方面有哪些优惠政策呢?收取多少税收?
一、增值税
(一)金融机构
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二)小额贷款公司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 贷款利息 收入,免征增值税。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二、所得税
(一)金融机构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二)小额贷款公司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这里的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C. 小额贷款公司利息收入要交税吗
要交税。贷款性质的利息收入,属营业收入了,要交5%的营业税(似同金融保险业)。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因此,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业务取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应适用‘金融保险业’税目,税率5%。
D. 小额贷款公司税务怎么处理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首次通过制度正式承认了民间贷款机构的合法地位,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该文规定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因而在主体税种的界定上主要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同时基于一个公司的特殊性质还涉及税后利润分红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经营小额贷款业务按金融保险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虽然小额贷款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要向当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送相关资料,授受金融部门行业监管,但是在行业性质的界定上,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规定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又不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3号)的规定的包括经银监会批准设立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属于“非金融机构”,由于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吸收社会存款,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与邮储银行以前的“只存不贷”恰恰相反,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但其经营小额贷款业务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56号)规定,《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如企业与企业之间借用周转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行政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将资金提供给所属单位或企业而收取资金占用费,农村合作基金会将资金提供给农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等,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这里征税的关键在于是否发生了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应税范围,而与企业是否是金融机构无关。
小额贷款公司应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额贷款公司可以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但其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属企业法人。也就是说,虽然自然人符合规定条件也可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但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法人所得税制,《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依照本法的规定,就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另外,如果所设公司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2008〕159号)具体界定,将以公司制和非公司制形式存在的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确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因此无论小额贷款公司是由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还是由自然人成立必须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属于自然人性质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因此,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排除在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之外。也就是说,自然人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基于其法人性质应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不是个人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分得税后利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6年1月实施的新《公司法》使得一人公司法律制度在我国首次得以确立,一人公司是依照《公司法》成立负有有限责任的法人企业,由于一人公司与其股东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因此,在纳税时将一人公司与其股东分别对待,即对一人公司先行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再对其作为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分得的税后利润,即因其拥有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这里需要简单提及的是,除上述主体税种外,还可能涉及诸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费附加等。
补充:地税部门涉及的税种主要有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应纳税所得额的25%)
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为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营业税(税率5%)
城建税(税率市区7%、县城、镇5%、其他1%)
教育费附加(费率3%)、地方教育附加(费率2%)
印花税(营业账簿,其中:资金账簿万分之分、其他账簿每件5元)
如有房产、土地需要缴纳房产税(税率1.2%)
土地使用税;如有车船,需要缴纳车船税。
E. 海南小额贷款公司怎么缴税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依法缴税。小额贷款公司主要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海南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个是所有公司都必须缴纳的税务。
F. 小额贷款公司的账务处理
1、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融入资金的利率、期限由小额贷款公司与相应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确定,利率以同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为基准加点确定。
小额贷款公司应向注册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领贷款卡。向小额贷款公司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将融资信息及时报送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并应跟踪监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的使用情况。
2、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运用
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在此标准内,可以参考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经济状况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贷款额度限制。
小额贷款公司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有关贷款期限和贷款偿还条款等合同内容,均由借贷双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依法协商确定。
3、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
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发起人承诺制度,公司股东应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公司法》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之间的权责关系,制定稳健有效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提高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小额贷款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和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活动。
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拨备制度,准确进行资产分类,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按要求向公司股东、主管部门、向其提供融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有关捐赠机构披露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年度业务经营情况、融资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必要时应向社会披露。
小额贷款公司应接受社会监督,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处置。对于跨省份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需要由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协调的,可由省级人民政府请求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协调处置。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由当地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资金流向进行跟踪监测,并将小额贷款公司纳入信贷征信系统。小额贷款公司应定期向信贷征信系统提供借款人、贷款金额、贷款担保和贷款偿还等业务信息。
G. 小贷公司怎么交企业所得税
小贷公司怎么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小贷公司怎么交企业所得税,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税收分类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车辆购置税等;
2、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3、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
4、财产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
5、行为税:印花税、屠宰税、车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6、其他税:农林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等。
7、利润税:所得利润(非收入)乘以3%
NO.1 问:我公司是一家农村信用合作社,长期从事对农户的小额贷款业务,请问企业所得税上是否有优惠政策?
答: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关于延续并完善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02号)第二条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同时需注意该文件第四条规定,所称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本通知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以下贷款。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笔且该户贷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以下贷款。第五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进行单独核算,不能单独核算的不得适用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因此,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的优惠政策。
NO.2 问:请问金融企业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符合文件规定的可以税前扣除。
《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3号)第一条规定,金融企业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银发[2001]416号),对其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后,按照以下比例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关注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
(2)次级类贷款,计提比例为25%;
(3)可疑类贷款,计提比例为50%;
(4)损失类贷款,计提比例为100%。
同时文件第三、四条规定,所称中小企业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对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的企业的贷款。金融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应先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不足冲减部分可据实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拓展内容】
预缴企业所得税实务常见问题
问题一
企业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填报说明规定: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其中表间关系: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
即公式:实际利润额=利润总额+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因此,企业所得税预缴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问题二
企业所得税预缴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不能弥补本年度前几个季度亏损?
【例】四季度有利润,但是本年累计后仍为亏损,网上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解答:网上报税系统中,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以累计数为计税依据。累计数为负数,企业所得税季报应零申报。
【例】企业一季度是负利润的,而第二季度是有利润的,请问所得税按第二季度的利润交,还是按一至二季度累计利润交的?
解答:企业所得税是按年度汇缴,季度预缴计算,1—2季度累计利润总额为正数时,乘以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为零或负数时,不用计算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预缴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也可以弥补本年度亏损。
问题三
企业在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尚未取得的成本、费用发票,所得税如何处理?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的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因此,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
问题四
所得税预缴阶段是否作成本费用常规的纳税调整?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颁布的季度申报表及填表说明:
第9行“实际利润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9行=4行+5行—6行—7行—8行。
第10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税率25%。
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1行=9行×10行,且11行≥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时,第11行≠9行×10行。
因此,对于在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中涉及的诸如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财务费用等资产与成本费用的扣除相关涉税事项,企业也只需要按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处理,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通俗的说一句,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都没有“纳税调整”一项,所以说不需要诸如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职工教育经费、财务费用等资产与成本费用的扣除相关涉税事项,企业所得税预缴时不需要纳税调整。
问题五
企业所得税预缴表营业成本含期间费用吗?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颁布的季度申报表及填表说明:该申报表中的“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本行主要列示纳税人营业成本数额,不参与计算。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因此,该栏不包括营业外支出和期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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