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是传销 传销公司有那些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传销的本质是“庞氏骗局”,即以后来者的钱发前面人的收益。
1、青岛金华海生物开发有限公司
2004年4月,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虹口分局会同公安部门,在虹口区天宝西路6号楼104室查获青岛金华海生物开发有限公司在沪涉嫌非法传销保健食品“喜多安”,现场查扣“喜多安”318瓶,价值15.9万元。
2、北京大雅堂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大雅堂商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其根本不具备上市的条件下,采用配送原始股权证销售产品的方式从事变相传销活动。其具体作法是:经公司营销人员介绍,购买者以660元购买大雅堂经销的广东索奇生物工程公司生产的“MT”金属硫蛋白饮品一份,即可获得大雅堂公司配送的“原始股权证”一张。
3、云数贸中国建业联盟
2016年3月,付某某、陈某某在芦溪县宣风镇天城商务宾馆向20多名宣风籍人员推广“云数贸中国建业联盟”被警方抓获。
刘某某就是“听课”的一名村民,她于今年2月成为“股东”,已经听过几次课了,这次她还带来了自己朋友何某某,“推广课说这是爱国的项目,并且可以赚钱,所以就参与了。我带来的何某某在当天也交钱成为了会员。”刘某某说。
4、日本生命
最早将传销带入中国的就是宣布破产的这家“日本生命”公司。上个世纪80年代末,“日本生命”公司“偷渡”进入中国深圳。
那时,深圳刚刚改革开放不久,“日本生命”公司在没有取得任何官方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借助传销的模式和深圳开发的好时机,迅速将其产品磁性保健床垫推广到了整个广东,传销才在中国“发芽”。
“日本生命”公司在深圳销售磁性保健床垫,以高于日本市场3倍的价格用传销方式销售,却在短时间内取得惊人的发展,入会者遍及大江南北。传销的“多层次收入”吸引了无数中国民众。因此,“日本生命”成为第一家在中国大陆以传销方式销售商品的公司。
5、亮碧思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据公安部门介绍,该传销组织以发展经销商为名,以高额回馈和多层返利为诱饵,吸引内地人员到香港交钱加入。参加者需赴香港购买一定金额的精油、红酒、化妆品等产品,有的参加者第一次花6万多元购买了精油,远超出了商品本来的价值而且对于购买者来说毫无实际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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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传销,需要看三个特征:
1、入门费
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
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
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